张若虎,王 岩
(黑龙江省引嫩工程管理处,163316,大庆)
水价成本费用分摊方法探讨
——以黑龙江省北部引嫩工程为例
张若虎,王 岩
(黑龙江省引嫩工程管理处,163316,大庆)
水价;成本费用;分摊;引嫩工程
黑龙江省北部引嫩工程位于该省西部,是为解决大庆地区石油石化工业用水及沿途农业用水问题的长距离引水工程。该工程于1976年完成建设并实现通水,发挥效益。工程包括乌裕尔河以北段(乌北段)和乌裕尔河以南段 (乌南段)203 km总干渠,38 km大庆分干渠,39 km萨尔图分干渠以及大庆、红旗泡两座反调节水库,建筑物有108座。大庆分干渠从总干渠乌南段76 km处引水入大庆水库,萨尔图分干渠从总干渠末端乌南段113 km处引水入红旗泡水库。大庆石油石化用水取自两座反调节水库。总干渠沿途分布着兴旺、富西、富南、林甸4个灌区,设较大取水口8处,从不同位置取水。该工程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引水距离较长,用水户多,各段间渗透水量损失差异较大;二是由于沿途地形变化大,各渠段工程投资及形成资产额度差距较大。
工程管理单位黑龙江省引嫩工程管理处下设8个二级管理单位,即讷河、富裕、依安、林甸、大庆、红旗泡6个管理所分段管理辖区渠道及建筑物,设置供水保障中心、工程维修抢险大队承担全线的供水保障任务。在财务支出上,各二级单位分别核算,支出所管辖范围的工程成本费用。
在水价测算实践中,北部引嫩工程引水距离长,取水点多,财务属于二级核算,由此给工程成本费用分摊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在供水单位二级核算的情况下,引嫩管理处机关、供水保障中心和工程维修抢险大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如何向各区段分配;二是以用水量比例为依据分配成本费用时如何考虑沿途蒸发渗漏损失的因素。合理分摊各用水户的供水成本费用,影响用水户对供水价格的认可程度。
目前长距离多用水户供水工程的水价成本费用计算理论上多实行分区段计算成本费用,然后用水户根据用水量分摊上游各区段和本区段的成本费用,分摊各区段的成本费用之和即为该区段的水价成本,各区段的水价成本费用分摊到该区段的净用水总量,得出本区段取水用水户的水价,即为n区段专用成本,zcn为n区段分摊本段及上游区段的总成本,wjn为n区段净用水量。采用此方法的关键是如何分摊成本费用,笔者对此探讨如下。
1.管理处机关及供水保障中心、工程维修抢险大队管理费用分摊
供水成本及生产费用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费用、其他直接支出、制造费用、运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在“公平负担、效益分享、合理分摊、分类补偿”的水价分摊总原则下,对管理处机关及供水保障中心、工程维修抢险大队管理费用的分配,应考虑投入到各区段的人力和其他各项管理费用。由于以上单位对全部区段进行管理,管理费用向各区段分摊较难完成,找到一个理论合理、实践可行的间接分配方法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基于水价测算的实践,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依据各区段所含工程的数量及规模,按水利部颁发的人员编制定额计算各区段的人员数,按各区段人员数量比例分配管理处机关及供水保障中心、工程维修抢险大队管理费用,即r为工程的全部人员数,rn为n区段的管理人员数,c为管理处机关、供水保障中心及工程维修抢险队的管理费用。第二种途径是按各区段工程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分配管理费用,即为工程全部固定资产额,gn为 n区段固定资产额。第三种途径是依据各段净用水量的比例分配管理费用,即为工程供水总量,wn为n区段供水量。第二种途径和第三种途径与管理投入的人力和费用相关性不如第一种途径密切,所以不推荐使用。水利部定额人员是经过多年实践测算的指标,考虑了管理工作所需工作量,且管理主要是人的管理,管理人员数与管理工资直接相关,与管理财务支出紧密相关,所以推荐第一种途径。
2.管理处机关、供水保障中心和工程维修抢险大队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分摊方法
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各区段分配情况,与各段水价成本费用相关,而该两项费用又是水价成本费用的组成部分,理论上无法计算。因水价成本费用中该两费用比例较小,推荐用不含该两项费用的其他水价成本费用项目,计算各区段水价成本费用近似值,即按各区段分配本区段及上游区段成本费用方法计算水价成本费用近似值。根据近似值的比例分摊管理处机关、供水保障中心和工程维修抢险大队的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即为工程不含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的近似总成本,zc'n为n区段的近似成本,ccx为管理处、供水保障中心和工程维修抢险队的财务、销售费用。
3.各区段分配本区段及上游区段成本费用方法
各段成本费用计算完成后,进入各段水价的计算环节,此环节要以各区段净用水量及各区段水量损失分摊本区段及上游区段的水量之和的比例计算分摊上游区段成本费用,这样就使水量损失的因素在计算中得以体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设置分界断面,将工程沿线分为若干区段,区段数为n。分界断面设在各用水单位取水建筑物处,即成本陡变断面(多数为大型建筑物所在断面)或用水量陡变断面(引水量集中的断面)。每两个相邻分界断面之间为一个区段。
第二步:计算水价测算工作开展前三年各区段的水量损失量的平均值sn、sn-1…s1,区段内引水量的平均值wn、wn-1…w1,区段运行成本cn、cn-1…c1。
第三步:计算最后区段的用水量与损失量之和wn+sn,即为最后区段分摊上一区段水量成本的分摊系数为n-1区段分摊本区段水量损失系数x(n-1)(n-1)。(x(n-1)n×sn-1)为n区段分摊n-1区段的水量损失s(n-1)n,(x(n-1)(n-1)×sn-1)为 n-1区段分摊本区段的水量损失s(n-1)(n-1)。同理n区段分摊成本n-2区段成本系数x(n-2)n为区段分摊n-2区段成本分摊系数x(n-2)(n-1)为区段分摊n-2区段成本分摊系数x(n-2)(n-2)为
以此类推,从下游向上游逐段计算,计算出各区段分摊上游区段的成本分摊系数。第四步:各区段对于上游区段的成本分摊系数与上游区段成本的积为该区段分摊上游区段的成本,求和得出本区段的分摊成本总量 zcn、zcn-1…zc1。本区段成本总量与专用工程成本之和除以本区段的净用水量,为该区段用水户水价。
供水单位应该将水价成本、费用合理分摊到各用水户,既要做到谁受益谁负担,更要做到测算方法科学,使各用水户一目了然、欣然接受,有利于水价执行,从而保障水利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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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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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23(2016)02-0055-02
2015-09-26
张若虎,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