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侗族木构建筑技艺的传承研究

2016-02-04 09:10罗薇丽谢劲松
中华建设 2016年9期
关键词:木构侗族营造

罗薇丽 谢劲松

广西侗族木构建筑技艺的传承研究

罗薇丽 谢劲松

侗族木构建筑既有传统风格,又有自身独特性,其主要采用手工的方式,是侗族文化的重要象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冲击越来越大,如侗族木构建筑技艺等传统技艺,正濒临消亡的危险。为此,加强对此种技艺的传承与保护,不仅关系着自身,还与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有着密切的关联,已经成为社会、意识形态、文化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对广西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进行研究,简要分析传承特点、传承机制进行,剖析当前采取的主要保护方式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对策与建议。

一、传承特点与机制

1.传承特点

一是逐利化。在广西侗族语言中,桑美是侗族木结构建筑营造师傅的称呼。主要是家族式传承和师徒传承,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依靠血缘关系和亲疏关系来维系,主要是严防技艺外泄,以保证此种技艺的核心竞争力,从而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防止技艺的外泄和扩散而采取的保密措施,以保障作为核心竞争力的技艺实现价值利益最大化,从而有效地维系桑美的生存空间,反映出传承的功利性特征。二是封闭化。一般遵循父传子、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等规定,具有明显的封闭性。三是程式化。具有整套的流程、标准等程式化的体系,在长期实践中总结了建筑布局、布局、做法、尺度等,具有规定的模式和规范。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的传承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融合了许多中国传统的营造法则,并通过不断记录、总结,还融合了其他地区及民族干栏式营造法则及特点。

2.传承机制

一是家族式传承。“工之子恒为工”,就是家族式传承特点精辟概括。主要是根据血缘关系进行家族式传承,以确保技术传承,同时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如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都是以家族式传承居多,不少优秀的侗族“桑美”的师傅就是自己的父亲。此种技艺没有文字记录,全靠口传心授和动手实践,形成世代相传的桑美家族。二是师徒式传承。师徒传承的目的就是经过拜师学艺,成为专业技术过硬的侗族桑美。在徒弟招收上,对徒弟的人缘、地缘关系、人品、天资及态度都需要符合师傅的要求。在广西侗族,主要有学徒制和雇佣学徒两种。

二、保护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1.保护方式

在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的保护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名录式保护。通过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全面摸清底子,明确保护对象,增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提升知名度。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已进入我国首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相对完善。二是传承人保护。通过明确传承人名录,开展巡回参展等形式,提升侗族木构建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定期不定期实施修葺,并开办传习班,培养传承人,从而推动侗族木构建筑技艺的传承与发展。三是资料性保护。采取收集相关资料、实物的方式,使相关资料数据化、信息化,得以永久保存和传承。四是修缮性保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改造等级,对侗族木结构建筑进行修缮,并将其打造成景区。

2.保护方面存在的困难

在广西侗族木构建筑技艺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面临着一些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濒临失传的危险。正因为现在部分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只是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许多技艺人的年龄过高,难以找到合适的传承人,从而造成此种技艺传承困难重重。如侗族的风雨桥、鼓楼等技艺缺乏传承人,木材资源日益匮乏,加上木构建筑自身的防火性很差,容易造成损毁,其再生的困难就很大,从这个意义上看,侗族风云桥、鼓楼等木构建筑技艺都面临着传承的危险,使其处于后继无人的状态。二是日益衰减。现在不少传承人老龄化现象严重,年轻的传承人少之又少,侗族木构建造绝技也出现遗落衰减的现象。三是变异性较大。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对木构传统建筑技艺的影响很大,在结构布局、材料选择、工艺技术、色彩图案、题材等方面,都出现了一定的变化情况。现代广西侗族民居的形制及风格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如果仅仅只掌握传统的木构结构技艺,就难以做好相关营建活动。传统匠师技艺是在传统社会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从理念到环境,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作为传承人,不仅需要掌握传统的营造知识技术,又要掌握一定的现代化技能,这样才能适应社会需要,故而使此种传统技艺出现了新的变异或变形。四是日渐消失。在现代化社会建设进程中,特别是城镇化的加快,外来文化、经济对侗族的传统生态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侗族地区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走到外界打工,给侗族地区的建筑民居也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 。

三、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传承与保护的策略建议

1.采取整体保护

在对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传承与保护方面,可以采取整体入手的方式。一是营造内容的综合性。因为营造技艺不仅包括物质的,也包括非物质,既有动态的,也有静态的,既有无形的,还有有形的,故此,在传承与保护上,必须从整体入手,统筹考虑,全面实施,不可顾此失彼。

2.采取活化保护

在活化保护方面,要坚持与整体性保护相结合,确保静态保护与动态保护有机结合。从活态保护来看,主要是采取积极主动的保护方式,在完整的环境中加强对对象的保护。在研究和安排技艺保护的同时,应该按照文化生态学的精神,对文化生态要素及其变化情况予以特别关注,坚持动态发展的观点,密切关注新环境下的侗族木构建筑现在及动态发展情况。应有计划有目的安排,采取区域生态保护的方式,坚持动静结合,物质非物质相结合,进行整体动态地传承与保护。

3.采取需求性保护

任何一种传统技艺都是一种产品,都需要与之相应的社会需求。如果没有社会市场需求,这些技艺将很难得到有效的传承和保护,也就更谈不上发展问题了。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可以按照既定模式进行传承与保护,以此彰显其历史的厚度和深度。同时还需要对技艺进行整合、改进与创新。在传统技艺的需求性保护方面,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创新。在对侗族木构建筑技艺创新方面,要坚持核心要素,譬如在木材、外形、结构、传统彩绘、造型等方面,不可动摇,但是对于非核心要素,则要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将现代元素融入其中。如可以使用电动化、现代化的工具,如电动锯、刨、凿等新工具,可以使用新的工艺。二是注重现代技艺与传统技艺相结合。要充分考虑普通技艺、特殊技艺、辅助技艺、核心技艺的关系,如在木材砍、锯、刨、凿等加工技艺上,完全可以使用现代化技艺,但是在处理木材方面,则必须按照其特殊要求进行,不可随意改变。只有坚持现代技艺与手工传统技艺相结合,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使其得到更好的传承与保护。

四、结语

综上所述,广西侗族木构建筑技艺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瑰宝,不仅仅是一种单纯技艺,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标志,加强对其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其意义重大而深远,故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传承与保护方面,要坚持整体入手、全面规划、长远安排的原则,切实做好整体性、动态性及需求性保护工作,使侗族木构建筑技艺得到更好的传承与保护。

该论文用于此项目:2014年度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中国—东盟环境下广西侗族传统建筑的保护与传承研究”(YB2014261)

(作者单位:罗薇丽,广西艺术学院;谢劲松,广西林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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