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晨曦
明清中琉宗藩关系对东亚国际秩序的影响
连晨曦
〔摘要〕明清时期中琉之间保持了近五百年密切的宗藩关系,这对东亚海上贸易圈的形成、海上漂风难民的救助、中日之间情报传递,以及朝鲜、越南、日本等国的态度均产生了重要影响。通过考察明清时期东亚地区的贸易往来、难民救助、情报获取以及各国对宗藩体制的态度,能够再现当时东亚国际环境,及其对东亚秩序的变迁产生的深远影响。
〔关键词〕明清宗藩东亚秩序
14-19世纪中琉之间的宗藩关系极为密切。琉球积极利用与中国的特殊关系大力发展航海贸易,提升在东亚地区的地位,形成以琉球为中介的东亚国际贸易圈。与此同时,东亚地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海上救助机制,通过各国的通力合作给予海上遭风难民及时救护抚恤,减少了漂风事故的伤亡。此外,琉球在作为中国藩属国的数百年间成为沟通中日关系的桥梁,为中日双方提供了大量情报,尤其在壬辰、辛酉倭乱中,琉球成为首个为中国传递倭寇入侵情报的藩属国。在宗藩体制下,越南、朝鲜、日本等国都曾以“正统”自居,随着时间推移,各国对宗藩秩序也存在微妙而复杂的态度,这些都为东亚国际秩序的变迁埋下了伏笔。
一、以琉球为中介的东亚贸易圈的形成
自14世纪琉球与中国建立宗藩关系后,琉球便利用与中国的特殊关系积极发展海外贸易。到15世纪时,琉球已成为东亚国际贸易圈中的重要一员。明朝曾规定“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王圻:《续文献通考》,卷31,《市籴考·市舶·互市》。自洪武十六年(1383)起实行勘合贸易制度,这一规定将贸易与朝贡联系在一起,朝贡成为贸易的先行条件,这为琉球的海外贸易提供了机遇。
明清两朝给予琉球极为优惠的政策。《皇明外夷朝贡考》卷下《朝贡·外国四夷符勅勘合沿革事例》云:“凡各国四夷来贡者,惟朝鲜素号秉礼,与琉球国入贺谢恩,使者往来一以文移相通,不待符勅勘合为信。”即朝鲜、琉球与中国的往来不受勘合约束。另规定“各处夷人朝贡领赏之后,许于会同馆开市三日或五日,惟朝鲜、琉球不拘期限”。*申时行:《大明会典》卷108,《朝贡四》。此外中国对琉球贡物的收购也采取高于其他多数国家的收购价格。以苏木、胡椒为例,在15世纪,明朝对苏木的收购价格是:暹罗钞五贯、琉球十贯,胡椒的收购价格为满剌加钞二十贯、暹罗二十五贯、琉球三十贯。*以上数据参见《明英宗实录》卷236、237,景泰四年(1453)“十二月甲申”条、景泰五年(1454)“正月乙丑”条,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 。琉球土地贫瘠,物产不丰。但有利的地理位置与中国的海禁政策给它带来了契机。通过大力发展中转贸易,琉球将中国赏赐的大量丝绸、瓷器运往东南亚地区,又将东南亚地区出产的苏木、胡椒、香料以及日本出产的太刀、铜、锡等作为贡物运往中国,以此获得丰厚利润。陈侃在《使琉球录》中记载:琉球贡物,唯马及硫黄、螺壳、海巴、牛皮、磨刀石乃其土产。至于苏木、胡椒等物皆经岁易自暹罗、日本者。*陈侃:《使琉球录》,黄润华、薛英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第104-105页。
正统六年(1441),明廷接到奏报,琉球船只在进行朝贡后前往爪哇购买胡椒、苏木的途中遭遇风浪,请求修缮船只。*《明英宗实录》卷86,“正统六年十一月己丑”条。景泰元年(1450)琉球船只在朝贡结束后前往暹罗途中遭遇风浪致使船只损毁严重,再次请求使用明朝所赐物品购买木料重新修缮。*《明英宗实录》卷192,“景泰元年五月丁卯”条。这既说明当时琉球国为明朝的藩属,需要向明廷奏报朝贡的往返过程,又说明琉球借助朝贡贸易之机拓展了自身的贸易空间,在中转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历代宝案》中记载了琉球国与暹罗、满剌加、佛大泥、旧港、苏门答腊、爪哇、巡达等地通商的情况。据记载,琉球与暹罗的通商往来时间应为察度王时期,即琉球与明朝建立宗藩关系的14世纪后半期,*《历代宝案》卷40,台湾大学1972年,第1273-1274页。与苏门答腊的通商时间为成化三年(1467)之前,*《历代宝案》卷41,第1304-1305页。琉球与满剌加通商的最早记录见于天顺七年(1463)琉球国王给满剌加国的咨文*《历代宝案》卷41,第1303-1304页。,琉球与佛大泥的通商关系始于16世纪初期,在琉球国给佛大泥的咨文中明确提及琉球船只前往佛大泥的原由是“本国产物稀少,缺乏贡物”。*《历代宝案》卷42,第1342页。在宣德三年(1428)尚巴志派遣使臣前往旧港的咨文中同样提及“本国稀少贡物”,*《历代宝案》卷42,第1279页。在与爪哇、巡达、安南等国的往来咨文中,琉球也均以缺少贡物,需要采买贡品为通商理由,由此可见朝贡贸易对于琉球乃至东南亚地区商业发展的意义。
琉球输往东南亚地区的物产除了本地所产物品外,主要商品是来自朝贡贸易所得的丝绸、瓷器等。当时,中国的丝绸与瓷器在海外享有极佳的声誉,价格昂贵。据郑若曾《郑开阳杂著》记载,当时中国丝绸在国内的价格为每百斤五六百两,在海外则可获利十倍。葡萄牙人多默·皮列士在《东方志》中记载,琉球人带去大量彩缎丝绸、纸张以及麝香、瓷器、锦缎等商品*[葡]多默·皮列士著,何高济译:《东方志——从红海到中国》,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02页。,琉球正是以此作为交换商品及礼物与东南亚各国进行贸易。在《明实录》、《历代宝案》、《皇明象胥录》、《使琉球录》等史籍中都记载了琉球进贡中国的商品,并特别说明其进贡的物产既有日本所产、也有东南亚地区的商品,而且数目不少。
琉球的中介贸易不仅局限于中国与东南亚地区,也影响了朝鲜、日本等东北亚国家。琉球借助朝贡贸易大大提升了在东亚地区的地位,贸易范围北至朝鲜、南至暹罗等南洋诸国。在《李朝实录》中有1409年中山王派遣使者前往朝鲜的记录,在使者阿乃佳结制所携带的礼品中有香料100斤、象牙2支、明矾500斤、苏木1000斤。*《李朝实录·太宗实录》卷18,“太宗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条(1409年10月31日)。这些物品显然是通过与南洋诸国的贸易所得。在与中国建立宗藩关系后的两个世纪中,琉球的对外贸易取得了重大发展,琉球与朝鲜、日本、东南亚诸国保持着频繁的贸易往来。
明初所赐的“闽人三十六姓”在琉球进行对外贸易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万历三十五年(1607),尚宁王给明廷的表文中提及“琉球自开国之初,钦蒙圣祖恩,拨三十六姓入琉……原有兴贩朝鲜、交趾、暹罗、柬埔寨,缘是卑国陆续得资籍”。*[日]东恩纳宽惇:《黎明期の海外交通史》,琉球新报社,1969年,第37页。据吕青华考证,在琉球国的对外贸易中,不仅通事、总管、佐事、船头、大笔者、协笔者等关键职位由“闽人三十六姓”及其后裔担任,司历官、风水师、乐师匠等角色也往往由他们担当。*吕青华:《琉球久米村人的民族学研究》,台湾“国立”政治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14世纪之后,琉球大力发展航海贸易,成为亚洲贸易圈中的重要力量,15世纪时琉球已有“万国之津梁”的称号。
二、东北亚海上漂风难民救助机制的建立
在宗藩体制下,东亚地区建立了以中国为中心的海难救助机制。从15、16世纪开始,由于海上交通日益活跃,发生海难事故的频率也有所上升。明清时期的中国政府对漂流至中国沿海地区的船只采取了优加抚恤的措施,这一措施也影响了周边其他国家处置遭风漂流船只的态度。
据统计,明代琉球船只遭风漂至中国的次数为39起*[日]赤岭诚纪:《大航海时代の琉球》,冲绳时报社,1988年,第52页。,清代自乾隆至同治年间琉球漂风船只共244起,共有漂风难民4 207人。*刘培坤:《从清宫档案看清政府对琉球的优惠保护政策》,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在查验核实之后,明朝政府会发放资助并派员送至福州柔远驿安顿,保障琉球难民获得充足衣食尔后予以遣归。清代延续了明代的做法,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廷在收复台湾后开放海禁,宣布凡有漂风难船漂至沿海地区一律予以收养解送、赏赐。规定“今后如有外国解送漂风船只人口到者官赏银三十两、小通事赏银八两、从人赏银各四两,礼部恩宴一次”。*《历代宝案》第1卷,第1册,第196页。在得知清廷的举措后,琉球也宣布此后对漂风难民予以收养送回。东亚其他各国也纷纷效仿中国,对遭风难民予以优待抚恤。
乾隆二年(1737),清朝宣布“嗣后如有被风漂泊之人船,着该督抚率有司加意抚恤,动用存公银两赏给衣粮,修理舟楫,并将货物查还遣归本国,以示朕怀柔远人之至意。将此永著为例”。*《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中华书局,1993年,第14-15页。此后一经发现有漂风难民漂至中国沿海地区,渔民或守卫汛口的兵士就会将此事向所在地方官衙报告,由当地所属州县或海防厅派出官员进行调查,详细查问遭难原委,检查船货中是否有违禁货物,然后将难民送往馆舍安顿,给予衣物、口粮救助。清初规定给予漂风难民的补助“每人日给米一升,盐菜银六厘,回国之日另给行粮一个月,并照例给赏羊、酒、布、棉、茶叶等物”*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513,《礼部·朝贡·拯救》。,所产生的费用由年终报请户部审结。对琉球漂风难民的救助标准设定为“正副使每员日给廪银二钱,夷官每员日给蔬薪银五分一厘。口粮米三升,跟伴水梢每名日给盐菜银一分,口粮米一升”。*《历代宝案》第九册,第4938页。后来又规定如贡船损坏给修缮工费一千两,成为定例。*《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第343-346页。在护送漂风难民归国时也根据各国所在地域选择通过不同地点遣送归国。如琉球难民经由福州搭乘船只归国;朝鲜难民通过北京会同馆或辽宁凤凰城随使节归国;越南则经广西镇南关归国;暹罗难民由广东广州遣送归国;吕宋和苏禄由厦门遣归;日本难民经浙江宁波、乍浦搭乘商船回国。*《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513,《礼部·朝贡·拯救》。日本虽然不是中国的藩属国,但中日之间的漂风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应对相关状况,中日之间漂风难民的遣送工作通常由清朝的总督、巡抚、海关等给予照票放行,待难民随商船抵达日本后交由长崎奉行转呈幕府。日方在收到照票后开具“证文”由唐通事以非官方的名义告知中国,以确保既完成遣返任务,又避免官方之间的文书往来。
在宗藩体制下,藩属国之间的漂风难民遣送往往经由中国转送完成。如嘉庆六年(1801)四月初九日,安南昇隆城长官阮文用向中国禀报,在安南广南镇洋面发现一艘琉球遭风船只,安南国王阮光缵遣使将难民送至广西镇南关,后由广西巡抚命令地方官员将其经广东送至福建,搭乘赴琉球船只回国。*《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第339页。另据《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记载,在乾隆至咸丰一百余年间,发生多起琉球船只漂至朝鲜沿岸的事故,最终都经由朝鲜送至福州柔远驿后搭乘船只回国。
在宗藩体制下,东亚地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海难救助机制。琉球、朝鲜、安南等藩属国在海难救助中与中国建立合作关系,动用当地力量对遭难人员予以及时救助。各藩属国间秉承人臣无外交的原则,在遣送漂风难民时都经由中国转送。幕府统治下的日本处于与宗藩体制若即若离的状态中,日本既希望与中国保持贸易往来,却又不愿意进入以中国为主导的宗藩秩序中,因此中日两国在漂风难民的遣送方式上与其他各国存在差异,避免了直接的官方接触。
前近代时期的东亚海上救助机制体现了中国儒家文化的准则,在这一制度下,救助漂风难民产生的费用均由当地政府承担,当地政府不仅要给予难民及时救护,还须对其衣食住行予以充分保障。中国对漂至沿海地区的他国难民往往多加赏赐,准其以优厚的价格变卖货物,因此也出现一些假借漂风事故前来贸易的情况。在这一制度下,宗主国与藩属国等级鲜明,中国为维护机制的运行承担了主要职责。直至19世纪西方条约体制引入东亚地区,才逐渐改变了宗藩体制下东亚海上救助的规则,开始由各国独立承担该国难民的救助抚恤等工作。
三、琉球情报传递对东亚国际秩序的作用
宗藩体制下的各藩属国虽然无正式的外交关系,但利用向中国朝贡的机会,各国仍然保持着相互往来,在信息相对闭塞的时期,这一途径为藩属国了解彼此、收集情报提供了便利。琉球与朝鲜之间的首次往来始于洪武二十二年(1389)*[朝鲜]郑麟趾等编:《高丽史》卷232,列传第50,(东京)国书刊行会1909年,第762页。,自洪武二十五年(1392)至嘉靖三年(1524),为送还被掳及漂风难民、求取佛经等事宜,琉球共派遣42批使节前往朝鲜。*[日]河宇凤:《15—16世纪の琉球と朝鲜の交流-伪使问题を中心として》,引自《環シナ海世界と古琉球》,(福冈)九州大学大学院人文科学研究院,2004年,第9-20页。自嘉靖年间起朝鲜与琉球都将漂风难民送至北京,并在北京交换国书,维持双方往来。据沈玉慧统计,自万历二十五年(1597)至崇祯十一年(1638),朝鲜与琉球两国经由北京往来咨文、国书共计12封,在国书中,朝鲜与琉球互表友善,并相互提供有关日本动向的情报。虽然清朝建立之后,为了防范朝鲜王朝的思明情节,对朝鲜使节多加防范。但至清代康熙二十一年(1682)时,朝鲜使节仍向琉球使节探听有关南明的情况。清代朝鲜与琉球使节在朝贡活动中相遇多达35次。*沈玉慧:《清代朝鲜使节在北京的琉球情报收集》,载《汉学研究》第29卷第3期,2011年,第160、166页。在朝鲜使臣的记述中曾出现利用朝觐之机与琉球使节交谈的情形,并得知琉球“越海五千里,至福建下陆。其国俱有中国书,字同而音异,其王姓尚”等重要消息。*洪大容:《湛轩书·外集》卷7,《燕记》第262页。
此外,朝鲜使节与安南使节也曾在北京有过接触。据李商凤撰《北辕录》记载,朝鲜使臣曾至安南使节下榻馆舍,将上等纸笔及书信等礼物交予安南使节,并询问安南国风俗文教、典章制度等事宜。在交谈中,朝鲜使节以中华文化的继承者自居,对安南使节披发漆齿的装扮流露出鄙夷之情。*葛兆光:《大明衣冠今何在》,载《史学月刊》2005年第10期,第41-48页。乾隆年间,朝鲜使节在北京还曾与南掌使节有过交谈。据记载,南掌使节“深目漆齿,一如安南人”。*李商凤:《北辕录》卷4,第858页。李商凤在与南掌使节交谈中询问了南掌的服饰、地理位置、贡物、使节人数、官制等问题,并记载“(南掌)无汉字,其字形细而圆,或似鸟迹,或似握拳”。*李商凤:《北辕录》卷4,第857页。这些记录表明各藩属国曾利用宗藩体制进行过相互往来,尽管以今日的视角观察,其交流次数并不算多,但在明清时期这是一种增进相互了解的良好方式。
琉球在与明清中国建立宗藩关系后,还承担起了为中国传递海外情报信息,尤其是沟通中日两国间关系的重要角色。宣德七年(1432)皇帝曾勅谕琉球国王,命其遣人携明朝诏勅前往日本“令其遣使往来和好及卖买生理,同享太平之福”。*《历代宝案》第1集,第1卷,第13页。宁波争贡事件发生后,明朝于嘉靖四年(1525)命即将归国的琉球贡使郑绳传谕日本,要求日本交出元凶宗设等人,送还袁琎及被掳的沿海民众,否则“闭绝贡路,徐议征讨”。*《明世宗实录》卷52,“嘉靖四年六月己亥”条。日本在接到诏勅后通过琉球贡使向明朝说明情况,为自己辩解,请求明朝颁发新的勘合金印以继续维持日、明关系。*《明世宗实录》卷111,“嘉靖九年三月甲辰”条。琉球在壬辰、丁酉倭乱的情报传递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万历十六年(1588)萨摩藩给琉球的书信中就提及琉球应当祝贺丰臣秀吉统一日本,并扬言丰臣秀吉已征服朝鲜,将继续征战的消息。万历十八年(1590)丰臣秀吉给琉球国王的书信中再次宣称欲侵吞朝鲜、出兵中国。*《琉球往复文书及关联史料(一)》(东京)法政大学冲绳文化研究所,1998年,第36-39页。随后岛津义久与丰臣秀吉相继催促琉球国准备兵粮,筹备出兵事宜,并告知琉球不得将此次行动泄露出去。但琉球长史郑迥认为琉球国累世受恩,倭人入寇事情重大,“琉球中国实唇齿相关,备由禀请王印,转差通事郑迪,赍赴告投报知”。*侯继高:《全浙兵制考附录近报倭警》,第173-175页,收于《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兵家类》,台湾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5年。琉球是最早向明朝传送这一情报的国家,同样作为藩属国的朝鲜于万历十九年(1591)方才将倭寇企图入侵的消息奏报明朝。*《明神宗实录》卷239,“万历十九年八月癸卯”条。万历二十年(1592)日本出兵朝鲜,壬辰倭乱爆发,明朝随即决定援救朝鲜并要求琉球继续探听日本出兵动向。万历二十年明朝给琉球国王的咨文中要求“务要用心查探实情,取具该国印信公文,定限九月乘风赴闽报销,以凭转报抚院”。*《明神宗实录》卷253,“万历二十年十月壬辰”条。万历二十五年(1597)丰臣秀吉再次入侵朝鲜,琉球于翌年奏报“关白在博多地方纠集人众,议同六十六州打造船只搬运粮米,入寇大明”,后来又奏报丰臣秀吉于七月初六身故的消息。*《历代宝案》第1集,第32卷,第1087-1089页。虽然丰臣秀吉的真实病故时间为当年八月,琉球的情报与实际有些出入,但仍可看出琉球对明朝的忠诚。
作为藩属国的琉球在战前和战争发生期间冒着风险将丰臣秀吉的动向透露给明朝,为明朝的决策提供了参照。据沈玉慧统计,自1432年至1616年间,琉球来往于明朝、日本幕府、萨摩藩之间传递各类信息共计18次,内容涉及明朝与日本之间勅谕、国书转呈、贡期变更、查探倭情等内容。*沈玉慧:《琉球情报传递角色之形成及建立——以明清时期中日间的往来交涉为中心》,第十届中琉历史关系学术会议论文集,中琉文化经济协会2007年,第187页。在壬辰、丁酉年间发生的倭乱中,琉球国作为非参战国,通过朝贡、转送漂风难民等各种途径向明朝传送了关键情报。中琉之间密切的关系不仅为明朝搜集海外信息,防范倭寇侵扰,保障东部沿海地区的安宁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还粉碎了16世纪日本侵吞朝鲜,挑战宗藩体制的意图,维系了东亚地区既有的国际秩序。
四、区域次中心的崛起与宗藩体制的嬗变
古代中国将最初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亲疏远近准则运用于处理中央与地方、中国与他国的关系之中。以文化优劣和地域远近为尺度,将发源于中原地区的“夷夏之辨”思想加以发挥,把周边各国视为慕义向化的朝贡国。中国将自身置于世界的中心,由此向外扩展来认识他者,以各国的朝贡次数定位其与中国的关系。朝贡国通过朝觐、请求册封等方式以示忠诚,在政治上获得中国皇帝的承认,确立自身的合法地位;在经济上获得丰厚的赏赐,并取得与中国贸易往来的机会;在文化上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进入中华文化圈。明清时期的琉球王国充分利用了与中国的宗藩关系,由此促进自身社会的进步。
宗藩体系是一个类似同心圆式的不断向外扩展的体系。宗主国对藩属国的国内事务极少干涉,但藩属国必须对其称臣纳贡。在14至19世纪,朝鲜是朝贡中国最为频繁的国家,琉球次之。虽然明代洪武、永乐年间已对各国的朝贡次数做了明确规定,定朝鲜一年三贡、琉球二年一贡、安南、占城、暹罗、爪哇三年一贡、日本十年一贡。但各国并不严格遵守规定,据《明史》统计,在明成祖时期,朝鲜平均一年四贡,在洪熙、宣德年间,朝鲜平均一年朝贡六次,即便到明朝后期也不低于一年三贡。*张廷玉:《明史》卷320,《外国传一·朝鲜传》,第8306页。在明清鼎革之际,朝鲜成为明朝与满清争夺的重要藩属,清朝趁明朝势力衰落之际于1637年以武力迫使朝鲜称臣纳贡。琉球于洪武、永乐年间也曾一年数贡,以致“天朝虽厌其烦,不能却也”。*龙文彬:《明会要》卷77,《外蕃·琉球》,中华书局,1956年,第1503页。至成化之后,由于明朝国力衰退,方才对其朝贡次数予以严格限定。至清代康熙年间之后,琉球又频繁地向中国朝贡。而日本虽然在足利义满任将军时期基于贸易利益向中国称臣,并多次派遣使节前往明朝,但之后的继任者多不以为然,认为足利义满的举措使日本受辱,遂逐渐与中国断绝官方往来,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与日本之间的沟通是通过琉球作为媒介进行的。
从以上列举的朝贡情形可以看出,朝鲜与琉球是明清中国最重要的藩属国,安南、暹罗、爪哇等国次之,而真腊、渤泥、苏门答剌、满剌加、吕宋等国虽然也在明初被视为朝贡国,但并无明确的贡期规定,它们处于宗藩体系的外延。日本作为中国的近邻,始终游离于宗藩制度的边缘,既觊觎中日贸易带来的丰厚利润,又不愿意接受中国主导的东亚国际秩序。因此当中国国力强盛,有利可图之时,日本便上表称臣。当中国国力衰退之时,日本便成为宗藩体制的潜在威胁。
在中琉建立宗藩关系的数百年里,中国与东亚地区的大多数国家都保持着实质或名义上的宗藩关系。除了中国,在这一体系内部还蕴含着其他较小的中心。如越南自968年宣布独立后便积极仿效中国建立官僚体制,在国内大力推行儒学,建立孔庙祭祀孔子并开科取士。在11世纪至13世纪初期的李朝统治时期,越南通过数次征战迫使占婆向其朝贡,后继的陈朝又迫使哀牢朝贡,至15世纪黎朝建立后曾对占婆、哀牢、盆蛮进行征伐,并迫使老挝对其朝贡。13世纪蒙古大军入侵越南时,越南甚至自称“中国”,当时越南君王便号召将领“汝等为中国之将待立夷酋而无忿心”*[越]《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6,《陈纪》二“英宗兴隆八年八月”条,转引自朱云影:《中国文化对日韩越的影响》,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11页。。15世纪初期明成祖曾试图征讨统治越南,在越南的史书中痛斥明朝为“北寇”。直到19世纪初期,当时的越南阮朝国王将哀牢、真腊、山蛮、暹罗、缅甸、南掌、万象等国都列入朝贡的名册之中,并称之为蛮夷。*[越]阮子云:《抚蛮杂录》,“成泰十年戊戌”条(1898),广义省石柱重刊本,第1页上。在《国史遗编》中宣称“缅甸附边则却之,万象有难则救之,多汉、南掌、火舍,慕爱义来臣,勉之以保境安民”。*[越]潘叔直:《国史遗编·明命政要·柔远》,香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1965年,第312页。1831年,当越南使节李文馥到达福州时,看到驿馆中书有“越夷会馆”当即大怒,拒不入馆,认为越南原圣帝乃神农氏之后,并非夷人。*李文馥:《夷辨》,引自《闽行杂咏》之《抵公馆见门题夷字作》附录。由此可见越南很早就以“中国”自居,在长达数百年的时间里试图仿效中国在其周围建立起新的宗藩秩序。尽管这一秩序始终未超越中华宗藩体制的范畴,但它的存在表明藩属国国家民族意识的增强,在以中国为中心的准则下出现了新的力量。
除了越南之外,朝鲜一直以“小中华”自居,在接受了数百年的儒学熏陶之后,朝鲜的礼仪制度、衣冠服饰都力求仿效中国。在《李朝实录》中称“吾东方自箕子以来,教化大行,男有烈士之风,女有贞正之俗,史称小中华”。*《成宗实录》卷203,“壬辰三年(1472)七月”条,见《李朝实录》第15册,(东京)学习院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58年,第237页。甚至认为朝鲜“其实中国之地”,朝鲜只是代为管辖。*《宣祖实录》卷41,“癸巳二十六年(1593)八月”条,见《李朝实录》第27册,第615页。因此朝鲜视女真为“野人”,称满清为“胡虏”,当满清以武力逼迫其称臣入贡之时,朝鲜称“我国素以礼义闻天下,称之以小中华,而列圣相承,事大一心,恪且勤矣”。*《仁祖实录》卷32,“丙子十四年(1636)二月”条,见《李朝实录》第35册,第162-163页。以此表示自己在文化上优于满清,是明朝藩属,不愿臣服。
在宗藩体制中朝鲜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自汉代以来,中国与朝鲜就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作为与中国接壤的朝贡国,朝鲜在政治制度、衣冠穿戴、社会生活等方面都深受中国影响。在朝鲜士人的心中,“事大交邻”一直是其国家的立国之本,以至于在史书的编撰上也极力模仿中国实录,朝鲜史书中并无本纪,以示其臣属中国之义。因此在明朝覆亡、满清入关时朝鲜始终以中华文化的继承者自居,一再斥责中国为胡虏所占,声称要“尊崇祯以存中国”。*[朝鲜]朴趾源:《渡江录》,见《热河日记》,第1页。这固然证明了朝鲜深受儒学影响,对明王朝忠诚可嘉。但正是这种“小中华”意识促使朝鲜产生了对满清政权的优越感,虽然早在1637年朝鲜就被迫臣服清廷,但直至18世纪朝鲜士人朴趾源还认为满清入主中原,导致“先王之制度变而为胡”。*[朝鲜]朴趾源:《渡江录》,见《热河日记》,第1页。乾隆二十六年(1761)朝鲜使节李徽中、李商凤与琉球使节蔡生、郑孝德在北京相遇时曾有过一次谈话。蔡生对朝鲜使臣的穿戴服饰提出质疑:“在夷狄行乎夷狄,在中国行乎中国。且奉朔之国,以理论之,亦当谨凜天朝之制度。今睹清仪稍有不同,愿问其故。”李商凤答之:“俺之所服者,先王之法服。俺之所冠者,前明之遗制也。今天下易矣,吾何必苟合于彼,彼亦何必雷同于我?”透过这番对话可知朝鲜仍然保留着明朝遗风,不愿依清朝制度,这无疑是在质疑清廷的正当性。这种优越感与强烈的质疑并不利于清代中国在东亚推行宗藩体制。
与越南、朝鲜不同,游离于宗藩体制边缘的日本很早就显示出对中国主导宗藩制度的挑衅。被广泛引用的一则史料来源于公元607年遣隋使小野妹子交给隋炀帝的国书中有“日出处天子致日没处天子”*《隋书》卷81,中华书局,1973年,第1827页。的语句,由此引起隋炀帝的不悦。当时日本与中国的国力相差甚远,但深受神国思想影响的日本始终认为自己才是世界的中心。由于汉民族统治下的中国在宋代之后数次遭到辽、金、西夏、蒙古、以及后来的满清入侵,因此自10世纪之后,日本对中国的正统地位逐渐产生怀疑。据西嶋定生的观点,自公元10世纪之后,契丹、西夏先后建国称帝与宋并立,宋还须连年向辽纳岁币,从这一时期开始,周边诸国就已不再认同以中国王朝为中心的国际秩序。*[日]西嶋定生:《中国古代国家与东亚世界》,东京大学,1983年,第616页。13世纪蒙古曾两次渡海入侵日本均以失败告终,这更刺激了日本的自豪感。日本认为中国汉族政权未能抵御野蛮人的入侵致使国家遭受屈辱,已与其历来标榜的华夏正统地位不相匹配,而日本却因得到神灵庇佑能够抵抗蒙古入侵,因而拒绝向中国称臣纳贡。至14世纪明洪武年间太祖遣使要求日本臣服朝贡,但怀良亲王见到诏书后竟斩杀了五名使者,并将杨载、吴文华二人拘禁,以示不满。*[日]田中健夫:《中世对外关系史》,东京大学,1975年,第54页。虽然后来两位使臣得以安全回国,怀良亲王与足利义满将军也相继遣使赴明,为了获得贸易机会,足利义满还曾上表称臣纳贡。但不久之后明日关系又因谣传胡惟庸通倭谋反而濒于破裂。足利义持继任将军后认为足利义满的行为有损日本威严,因此便中断了与明朝的往来。
日本在拒绝向中国臣服之后便开始向周边国家渗透。这一情形在日琉关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16世纪之后,中国的倭寇问题异常严重,倭寇不仅袭击中国东南沿海地区,临近日本的琉球王国也深受其害。嘉靖六年(1527)倭寇入侵琉球,致使琉球蒙受巨大损失,以致中琉之间的航路也受到严重威胁。*郑樑生:《明代中日关系研究:以明史日本传所见几个问题为中心》,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85年,第533页。嘉靖年间陈侃出使琉球时,在使录中记载了琉球国王因遭到日人监视未能及时拜见册封琉球使臣的情形,可见当时日本已经在觊觎琉球,对琉中之间的关系也了如指掌。但这一情形并未引起册封使臣的警觉。陈侃只是认为琉球远在海外,深居简出是其习俗,“井底之蛙,其可语以天日之高明也哉”。*陈侃:《使琉球录》,黄润华、薛英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第44-45页。在使录中,陈侃还记载琉球国贸易所用货币皆为日本所铸铜钱,“薄小无文,每十折一,每贯折百,殆如宋季之鹅眼綖也”。*陈侃:《使琉球录》,第67页。至于琉球进贡物品中的摺扇实为“倭扇”*陈侃:《使琉球录》,第77页。。在严从简的《殊域周咨录》中亦记载“陪臣子弟与凡民之俊秀皆令习读中国书,以储他日长史通事之用。其余但从倭奴学书识蕃字而已”。*严从简:《殊域周咨录》,黄润华、薛英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第230-231页。种种迹象表明,当时琉球在政治、经济贸易、文化等方面已受到日本的强烈影响,虽然儒学在琉球上层社会有着重要影响,但民众受日本文化的影响甚大。当万历年间夏子阳到达琉球后见到倭寇以贸易为借口欲侵犯琉球。在使录中夏子阳认为“日本素称强狡,与之为邻,数次要挟,眼中若无之”。*夏子阳、王士桢编:《使琉球录》,黄润华、薛英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第495页。14世纪中国移民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至16世纪时人口也逐渐减少,日益凋敝。夏子阳云:“三十六姓听居地曰营中,今强半丘墟,过之殊可慨焉。”*夏子阳、王士桢编:《使琉球录》,第498页。至17世纪张学礼出使琉球时记述琉球国“烟刀纸张、摺扇漆器之类皆来自日本国”。*张学礼:《说吟·使琉球记》,黄润华、薛英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第661页。从册封琉球使臣的记述中可见当时日本对琉球已有较大影响。除了向琉球渗透外,丰臣秀吉于1592年发动侵朝战争,即壬辰、丁酉倭乱,企图侵吞朝鲜进而入侵中国。1592年丰臣秀吉还遣使致书吕宋、暹罗要求其入贡。日本企图建立以自身为中心的东亚秩序之野心已经逐渐显露。
结论
在以中国为中心的宗藩体制下,各藩属国通过向中国遣使朝贡,接受中国册封赏赐的方式表示归顺臣服,明清两朝的中国政府根据地域远近及朝贡往来的频次界定各国与中国的亲疏关系,并给予朝贡国贸易机会。自琉球与中国建立宗藩关系后,利用特殊的朝贡关系积极拓展海外贸易,与暹罗、爪哇、满剌加、朝鲜、日本等国都建立起贸易往来关系。在15、16世纪形成了以琉球为中介的东亚海上贸易圈。在中国的主导下,东亚各国通过相互协助建立起古代东亚海上遭风难民救助机制,通过各国对海上难民的救助抚恤,减少了漂风民众的伤亡,增强了各国之间的联系。在14至19世纪,琉球王国成为沟通当时中日关系的桥梁,使中日双方得以在未建立官方联系的情况下进行交往。但是,讲求“华夷之辨”的宗藩体制并非只以中国为唯一中心。随着朝代更迭与时间推移,在宗藩体制的内部产生了一些较小的中心。越南、朝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都曾以“正统”自居。而游离于宗藩体制边缘的日本更是宣称自己为天照大神之后裔,虽然在文化上深受中国儒学思想影响,但对中国主导的宗藩体制有明显的抵制情绪。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多次试图建立以日本为中心的新秩序。因此,由中国主导的宗藩体制具有多重面向。
在古代中国国力强盛之时,东亚各国能够凭借这一体系获得相对安定的环境,利用有利条件发展经济贸易。在政治制度和社会治理上仿效中国,加速社会的开化进步。在文教上吸收儒家学说为己所用。虽然各个藩属国之间原则上并无正式的外交关系,但在朝贡中还是增进了彼此的了解。《燕行录全集》中留有朝鲜使节与各国使节在北京的往来记录。这些记载表明朝贡为藩属国之间的相互了解提供了渠道,促进了东亚各国的交流。但宗藩体制得以推行的前提是中国拥有强盛的国力,对藩属国能够产生巨大的向心力。
随着时间推移,日本、越南、朝鲜等国都先后出现了以本民族为正统或中心的观念,对中国的宗主国地位产生质疑。16世纪后期丰臣秀吉在统一日本之后便开始遣使外国,迫使琉球、菲律宾等国家地区朝贺进贡,还曾试图染指台湾岛。日本对宗藩体制的挑战在壬辰、丁酉侵朝战争中彻底暴露,这也成为日后日本对外侵略扩张的先声。越南在维系与中国宗藩关系的同时也不遗余力地营造以自身为中心的亚宗藩体制,周边数国由此形成双重朝贡的局面。17世纪朝鲜虽然在满清的铁蹄下被迫臣服,但其思明情结及文化优越感却持续了百年,这些都为东亚国际秩序的嬗变埋下了伏笔。
19世纪中叶之后,日本在脱亚入欧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丰臣秀吉的扩张行径虽然在德川幕府时期受到压制,但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重新将丰臣秀吉奉为英雄并将其神化。日本近代对外侵略的首选便指向与中国拥有数百年宗藩关系的琉球王国,由此开启了将各藩属国从宗藩体制中分离的恶例。此后的“大东亚共荣圈”、“八纮一宇”等口号都是日本挑战中国,建立以自我为中心的东亚秩序的尝试。在19世纪80年代中法战争后,越南终于脱离宗藩体制,但很快便沦为法国的殖民地,其经营数百年的亚宗藩秩序也随之崩塌。朝鲜士人在清朝建立一百余年后才从文化上逐渐认同其宗主上国地位,将“事大交邻”的传统国策延续至清末,直至甲午战争之后为日本控制。
因此,古代以中国为中心的宗藩体制一方面促进了各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为各国交流提供了平台。另一方面,其一再强调的宗主国中心原则导致了这一体系具有不平等的特征。在中国面临政权更替或中央王朝力量较为薄弱之时必然面临区域内其他国家的挑战,在中国之外形成区域内的次中心。近代东亚历史发展的重要一环便是游离于宗藩制度边缘的日本一再挑战中国的传统地位。当中国国力日渐式微之时将琉球、朝鲜从宗藩体系中逐一剥离。这一体系内部隐藏的离心力量与西方国家“条约体系”的进入,促使东亚秩序在19世纪中叶之后发生了巨大变化,直至今日仍对各国间的相互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作者连晨曦: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福州:350007)
Abstract: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China maintained nearly five hundred years close suzerain vassal relationship between Ryukyu. It is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formation of East Asia maritime trade circle,floating in the sea wind refugee salvation and the transmission information between China and Japan.It also have an impact on the attitude of North Korea,Vietnam, Japan and other countries.Through investigate the trade in East Asia sea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nd assistance refugee,acquisition and the attitude of countries to the suzerain vassal system,we can reappear the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It have profound influence on the transition of East Asia order.
Keywords:Ming and Qing Dynasties; Suzerain Vassal Relationship; East Asia;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