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是个“老孩子”

2016-02-01 09:39潘彩霞赵光亚
人民周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马二周树人零食

潘彩霞++赵光亚

顽童似的执拗

最早对鲁迅这一特质进行明确指认的是一个童言无忌的孩子——其好友的女儿马珏。在没有见到鲁迅之前,她透过鲁迅的文章把他想象成小孩似的老头儿,“看了他(鲁迅)的作品里面,有许多都是跟小孩说话一样,很痛快……在我想来,大概同小孩差不多,一定是很爱同小孩在一起的”。

一个多喜易嗔、极富柔情,甚至特别孩子气、顽童般的“老孩子”形象已经跃然纸上,这在鲁迅的私交圈内多得到认同。他有金刚怒目的一面,但也是一个诙谐善谑、随性的人,他私人化的空间跟普通人一样饱满而且不乏情趣。在许多情形之下,他的刻薄与尖酸也是出自这种老顽童式的游戏化口吻,他的不肯“费厄泼赖”、不愿宽恕与不合常情是因为他时常会像顽童似的执拗、不肯世故。

最具权威的判断出自茅盾。1927年,茅盾在读了《写在〈坟〉后面》之后,不由自主地惊呼:“看!这个老孩子的口吻何等妩媚!”而且声言:“如果你把鲁迅的杂感集三种(当时已出的前三种)仔细读过了一遍,你大概不会反对我称他为‘老孩子!”而且茅盾还敏锐地发现:“鲁迅的胸中燃着少年之火,精神上,他是一个‘老孩子!”

鲁迅的确是一个“老孩子”,无论是为人还是为文,无论是具象的行为还是抽象的精神。鲁迅的“老孩子”精神,究其实质是一种游戏精神。也难怪,1928年创造社攻击鲁迅时,不无贬义地把鲁迅屡屡斥为“中国的堂吉诃德”,撇开创造社的立场与观点,仅就他为人与为文的游戏精神这一面来说,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在鲁迅众多的“影像”中,为什么要独独拈出这一点?因为这才是“元气”淋漓的本真的鲁迅,白象也罢,战士也罢,好斗者也罢……他的诚与爱、他的种种“捣乱”,都是从这里生发的,都是童心的种子在生活、时代的枝枝丫丫上长出的片片绿叶,这些互不相同的叶片有着同一脉根须、同一种基因。这些在不同镜面中的不同成像,都源自于同一个“老孩子”在种种不同语境中的不同反应,与在种种不同价值立场、文化立场中的被反映。在这里,鲁迅的“老孩子”精神或曰游戏精神是“源”,他为人、行事的方式与文体风格是“流”。

难怪有人说鲁迅很好玩,因为他是个“老孩子”,他是文化人类学者赫伊津哈笔下的“游戏的人”,他是一个近乎于席勒游戏理念中所谓“完整的人”,他是先哲所说的大智慧者心灵状态宛若婴儿般的人。在以往的研究中,我们对鲁迅内心的黑暗、痛苦、紧张与焦虑作了过多的甚至是过度的解读与强调,忽视了生活、创作可能给他带来的愉悦与轻松,忽视了这种愉悦轻松对内心可能存在的紧张与焦虑的缓冲和稀释。康德说:艺术是一种自由的游戏。弗洛伊德说:文学是一种精神的游戏。那么,处于创作状态的鲁迅,其内宇宙一定是紧张而又舒展、丰盈、自由、快乐的吧。那种享受,非外人所能轻易体味。当然,鲁迅创作的出发点都是严肃的,但其写作过程或作品本身却充溢着游戏性,何况鲁迅天性就是一个富于智慧与幽默的人。从个体生命的角度说,他的这种写作、生活姿态让人觉得似乎才是一个知识分子真正应有的心态。

鲁迅日记里的吃食

某个绍兴特产,堂而皇之打着“鲁迅最爱”的旗号,可见,鲁迅的吃,是大大的有名的。一个时刻准备举起匕首、投枪的金钢战士,一个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经常怒发冲冠的钢铁英雄,居然也是个“吃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曾这样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鲁迅爱吃,却并非山珍海味大鱼大肉,自家吃的菜和普通市民没什么区别,常常只是“老三样”,一碗素炒豌豆苗,一碗笋炒咸菜,一碗黄花鱼,用萧红的话说“简单到极点”,只有有客时,才会丰盛一些。让鲁迅情有独钟的,是零食,尤其是甜食。当鲁迅还是周树人时,这个嗜好就已经养成了。在日本留学时,周树人特别青睐一种叫“羊羹”的茶点,这羊羹与羊肉无关,而是“用小豆做成细馅,加糖精制而成,理应叫‘豆沙糖才是正办”。回国后,周树人思之念之,不惜托人从日本漂洋过海寄来食之,有日记记载:“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与同人分食大半。”以为乐趣。

周树人那个著名的胃还甚喜水果。饭后出去喝茶,喝完茶又“步至杨家园子买葡萄,即在棚下啖之”。难以想象,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革命家也曾买完葡萄急不可耐地站于街市大吃特吃,这是不是让人忍俊不禁?鲁迅日记还有记载:“夜作书两通,啖梨三枚,甚甘。”一口气吃下三个梨,真叫人替他的胃担心!鲁迅爱吃水果,在朋友中应是很有名的,有次上街买日本产的青森苹果,遇到日本朋友,遂“强赠一筐”,鲁迅乐呵呵携之而归。

正如周海婴所言,或许是政治需要,鲁迅的形象一直被塑造为“横眉冷对”,其实他也有着温和、慈爱,甚至孩子气的一面。1926年,鲁迅作《马上日记》,爆料了吃柿霜糖的情节:有朋友从河南来,送给鲁迅一包方糖,鲁迅打开一尝,“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迫不及待地吃起来。许广平告诉他这是河南名产,用柿霜作成,性凉,如果嘴上生些小疮之类,一搽便好。“可惜她说的时候,我已经吃了一大半了,连忙将所余收起,预备嘴上生疮的时候,好用这来搽。”收是收了,可是这美味却让鲁迅惦记着,以至夜里都睡不着,实在忍不住,爬起来又吃掉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如此率真可爱如孩童,读罢令人莞尔。

鲁迅爱吃点心,除了买来送给母亲,好客的他也经常招待客人同吃,不过这招待,却是男女有别。最初,鲁迅是一视同仁的,谁料先生们战斗力实在太强,渐渐地,这些“光盘族”让鲁迅有了戒心,开始算计起来,不得已以落花生取代。女士就无妨了,“她们的胃似乎比他们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这损失,微乎其微,鲁迅乐得送个人情。

对零食的青睐,让鲁迅不仅屡以记载,还在杂文中对点心的来龙去脉、演变历史娓娓道来,如数家珍,《零食》一文中所述“那功效,据说,是在消闲之中,得养生之益,而且味道好”,更为他喜欢零食找到了理论依据。

然而,鲁迅病了,“什么都吃不落”,连茶也不愿意吃,况零食乎?许广平端到楼上的方盘,去时满满的,半小时后,又照原样一动没有动地端下来了。“我们都是马二先生,吴敬梓写马二先生那么馋,吴敬梓自己一定很馋的”,鲁迅这个很馋的“马二先生”的舌尖终敌不过肺病的折磨,1936年10月19日,战士鲁迅工作完了,休息了,放下他的匕首,只留下嗜好零食的邻家周大哥供后人去瞻仰。

“星斗其文,赤子其心”,鲁迅是个“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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