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逻辑下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问题视域与理论争辩焦点*

2016-01-31 19:04潘泽泉
社会科学 2016年11期
关键词:市民化人口农业

潘泽泉

多重逻辑下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问题视域与理论争辩焦点*

潘泽泉

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也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实现几个转型:从土地城镇化到人口城镇化转型;从城乡二元分割到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型;由“生产政治”向“公民权政治”转型;从传统性向现代性转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现了多重逻辑:市民化过程中的价值正当性、发展伦理与社会正义逻辑;市民化过程中的理性秩序、身份政治与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制度逻辑;市民化过程中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市场排斥与职业场域中的市场逻辑;市民化过程中的空间政治、居住空间隔离与居住空间分异的空间实践逻辑等。学界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的研究要实现几个转变:一是实现市民化模式从“生存—经济”叙事、“身份—政治”叙事向多元化叙事转变;二是实现市民化对象由单一、同质性群体向多元化、多层次、异质性群体转变;三是实现市民化过程由无序性、同质性和短期性向有序性、渐进性和长期性转变;四是实现市民化内容由单一维度向多层次、动态性和整体性维度转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意识;知识建构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涉及几亿农村人口转入非农产业和城镇的社会经济结构变迁,涉及几亿农村人口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这个问题驾驭得好,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就可以比较顺利地推动,处理不好也可能成为重大不稳定因素。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也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能否顺利实现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这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 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进程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现实意义。因此,经由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理论与经验研究,可以为政府发展规划部门制定中国新型城镇化战略、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市民化提供具体建议和理论指导;有利于从新型城镇化层面提供一套兼具可操作性、可行性的有关“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的行动计划、行动框架,构建城镇化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的指标体系;也有利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战略、市民化社会政策的理性推进,有利于当前新型城镇化的全面推进,达成一个健康、可持续的城镇化目标。

一、 转型中国社会的市民化行动:关键议题、问题聚焦与发展转型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后,与城市环境要素相互作用,在身份、地位、价值观念、行为和生活方式以及社会资本形态等方面,逐渐向城市市民转化的经济和社会过程。其中,身份、地位、福利待遇、社会资本形态的变化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外在的表现形式,这一群体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文化素质、行为习惯转变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内在的思想内涵。市民化的真正落足点是“市民”,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心理等跨学科层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结果。

1. 从土地城镇化到人口城镇化转型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逐渐提高、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日趋加快。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5月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未来20年我国将有3亿农村转移人口进入城镇。“国家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农民市民化问题是城镇化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城镇化并不是简单地将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或城市,如何实现农村转移人口的城市适应和融入,完成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不让农村转移人口成为城市体系的“边缘人”,才是下一阶段城镇化和城市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从城市发展来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推进中国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全面提高城市化水平。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增加非农产业的就业岗位,是统筹城乡发展,把农民就业纳入到整个政府的统一政策安排当中去,从而有序推动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不仅是指城市数量和人口数量的逐步增加、城市空间的不断扩张,而且还包含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转型以及从农民到市民群体角色转变。因此,一个完整的城镇化过程实际上应该同时包含人口转移、空间扩张、社会转型和角色转变等四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城镇化的必然要求,可以说,当前我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的主要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人口城镇化水平较低。

2. 从城乡二元分割到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型

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重新思考如何应对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分割发展的实践困境和现实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关系到全社会的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到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土地制度、社会保障、人口管理、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统筹就是要逐步改革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兼顾、整合与协调发展,为了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群众利益,降低城乡流动中的社会风险问题,实现社会安定与和谐。统筹城乡和农民市民化在本质目标上具有同一性,在一定条件下,统筹城乡是农民市民化的手段方式,农民市民化又是统筹城乡的重要内容,从人作为根本主体、人的发展是根本目标的角度来说,农民市民化是统筹城乡的长期根本目标。

城乡一体化包括城乡空间结构一体化、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城乡社会政策一体化、城乡文化一体化、城乡生态一体化和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走出城乡二元结构困境、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所在,减少农村人口,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城乡一体化。可以说,基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巨大压力。只有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基础上,减少农民、增加市民,从根本上改善城乡资源配置,才能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和农产品市场规模,才能为发展现代农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才能富裕农民和繁荣农村。从城乡二元分割到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从社会全面发展、社会质量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建构层面加快推动农村社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有利于农村社会政策的理性推进,为农村发展提供一种新的社会政策框架和思路,促进农村的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是人的一体化,更确切讲关键是实现农民向市民转变,是农民与市民一体化发展。城乡一体化是实现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最有效途径,没有实现城乡一体化就谈不上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3. 由“生产政治”向“公民权政治”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必然促使公民意识觉醒和公民权利回归。当代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的研究经历了一个从生存论预设下的“生存—经济”叙事模式到公民权视野下的“身份—政治”叙事模式的转变,即由“生产政治”向“公民权政治”转变。从公民权视角提出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权益保护的社会政策支持,有利于从根本上实现其城市融入,消除社会排斥。维护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的公民权,就必须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平等的劳动就业政策、分类分层的劳动社会保障政策、转移人口子女教育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公民权的关键议题包括基于社会成员资格、身份合法性与社会公平原则下资源的分配与共享问题;包括公民权视角下的社会政策制定取向(价值的或利益的)、政策执行、政策的认知与政策认同问题,如保护性的社会政策、反社会排斥的社会政策、公民权利与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度化;包括国家、市民社会、市民与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融入这一“公民权”的认知、行动选择与社会影响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和农业转移人口政治参与实现,等等。

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不能仅仅着眼于生产关系、生产场所和劳动过程,必须超越“生产政治”的视野,进一步关注其身份政治与日常生活政治,更加注重私密空间与生活质量,注重其权利意识和公民人格。需要关注中国社会政策改革的发展方向是否正变得更具包容性,并向基于公民权而不是单一基于户籍或工作地的新福利体系发展。在近几年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国家政策干预中,尽管中央的政策包含着发展社会公民权的意向,试图构建一个更平等、更包容的福利体系,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基于公民权的经济条件限制、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以及地方政府官员激励机制等制约条件。因此需要通过“公民社会”、“能动社会”、“投资型社会”以及“福利社会”的各自作用和彼此间的积极互动, 强化社会的自主、自治和自我行动能力,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对于所有公民的保护和赋权增能功能,促成每个公民独立自主自治,来促成和维护积极的公民权*王小章:《论以积极公民权为核心的社会建设》,《浙江学刊》2013年第4期。。

4. 从传统性向现代性转型

现代化理论的分析范式通常把农民的城市融入理解为城市性体验、现代化过程中人的现代性培育与生成,表现为农业转移人口逐步放弃其原有的乡土性,进而获得城市性与现代性的过程。在这种传统与现代的二分法下,现代化理论分析范式把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融入视作从传统性向现代性转变的过程。农民在逐步适应城市社会各种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规则、意义系统的过程中, 逐步从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转向现代市民。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现代化、城市化密切相关。在宏观上,现代化指工业化或城市化,在微观上,现代化是指“个人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进入一种复杂的、技术先进和不断变动的生活方式的过程”*[美]罗吉斯:《乡村社会变迁》,王晓毅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即由传统人转变为现代人的过程, “城市在大小、人口密度和异质性方面的特征给予城市人生活以某些特性”,城市在现代化过程中扮演着一个特殊角色。正如若顿·金斯堡所言,“所有现代化的定义,在某种程度上,不仅偏向变化,而且更重要的是偏向效能这个概念,即增加人类与空间的互动以及人类关系的极端复杂性。……这些观念永远同城市联系在一起”*[美]英克尔斯等:《从传统人到现代人:6个发展中国家中的个人变化》,顾昕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可以说,“城市环境的最终产物,表现为它培养成的各种新型人格”*[美]帕克、伯吉斯、麦肯齐等:《城市社会学》,宋俊岭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就是实现中国农业转移人口从传统性走向现代性,实现人的现代化。

二、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多重逻辑:实践过程、经验事实与批判性反思

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理性秩序建构、城市中心主义的公共空间重建、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强势推进以及实践过程中的渐进式改革的新政治文化建构,体现了国家作为行动者的自上而下运动式治理、政治效用随机性的实践逻辑。

1. 价值正当性、发展伦理与社会正义的逻辑

有国外学者基于发展正义和平等的公民福利权对底层阶级进行研究后指出,底层阶级不仅包括那些失业者和依赖国家的人,要通过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位置、获取就业机会的能力以及享有社会福利的程度加以理解。公民身份在国民内部制造平等,但对于外来移民来说,公民身份也是一种社会排斥、社会不平等和制造底层阶级的社会制度。*Lydia Morris, Dangerous Classes: The Underclass and Social Citizenship, London : Routledge Publish Press, 199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价值的正当性诉求正是基于原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中的“农民—市民”身份区分基础上的不平等性事实,以及这种不平等性事实在城市中的延伸、结构性复制和再生产。基于发展正义的公民身份的均等化需要建立在无差别的全民福利、居住自由、迁徙自由和选择职业自由以及享受平等公民权的价值基础上。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城镇化过程中逐步实现公民身份平等化、社会福利均等化,是进一步落实社会公平、保障劳动权益、实现政治参与、实现所有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这是中国新型城镇化行动的合法性、价值的正当性和发展正义的基础。

我们需要在价值正当性、发展伦理与正义、包容性发展的框架内重新思考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体系、居住证制度、市民权和劳动保障、制度排斥等,考虑如何在发展伦理与社会正义的基础上尊重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地位,满足其差异化的市民化需求,平等实现其市民权力的制度保障和制度实践。

2. 身份政治、 理性秩序与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制度逻辑

身份政治体现了基于身份的社会成员获取特权和生活机会的社会屏蔽过程,身份制构成了社会屏蔽制度中重要的一项,国家严格控制这种身份之间的差别和转换。在我国,身份的建构体现在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体制形塑的二元公民身份制度,即农民身份和市民身份,基于这种区分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隐性制度,不同身份背后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公民和社会待遇迥异。身份制度不仅是制造平等、减少贫富差距、调整阶级关系的社会整合制度,也是制造不平等、制造底层阶级的社会屏蔽制度。理性秩序的建构可以看作是基于精英阶层的现代化发展战略的推进和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运动的理性化过程,是国家或者精英阶层通过自上而下的干预或权力意志实现、以城市为中心的利益重新分配和资源重新控制的过程。理性秩序的建构体现为精英阶层社会政策调整的策略空间、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策略和叙事的理性化过程。*潘泽泉:《农民工政策调整的实践逻辑:秩序理性、结构性不平等与政策转型》,《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年第5期。

在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决策的制定与相关措施的推行、市民化过程的控制与社会利益的配置上,国家政府始终是一种主要动力与主导力量,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延续以来的几千年的治理格局,即中央集权的官僚社会。*刘小年:《中国农民工政策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自上而下、基于政治过程的“官僚政治—权力” 框架,强调社会政治动员,“社会动员的政治意义在于,它借助于激励民族主义和经济社会整合,而促进全国水平的认同的形成,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巩固了国家对其所有公民的控制”*C.E.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段小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强调政治过程中的社会控制,寻求对付社会秩序混乱和犯罪的方法,或者是支持社会制度并使其合法化的措施。在这种框架下,事实上“空间是政治的,排除了意识形态或政治,空间就不是科学的对象,空间从来就是政治的和策略的”*Lefebvre, Henri, “Reflections on the Politics of Space”, in R.Peet ed., Radical Geography, Chicago: Maroufa Press Ltd, 1977.。经验研究发现,由于户籍制度的社会屏蔽功能,第一代流动人口在流动过程中的艰苦付出无法阻挡子女下向流动的命运,户籍制度的影响,使得父代的城市流动和城市工作经验与子女就业低度关联。*Wu, Xiaogang and Donald J. Treiman, “Inequality and Equality under Chinese Socialism: The Hukou System and Intergenerational Occupational Mobilit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113, No.2, 2007.亦有研究者基于全球化视角对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尤其是中国女工的命运和抗争实践发现,女工在工厂和城市遭遇的歧视和痛楚,是现行体制、全球资本主义和父权制三重压迫的结果,在资本和权力的合谋下,中国女工面临一个多重剥削和控制体系:致力于吸引外资却忽视劳工权益的政府、限制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组织起来进行抗争的户籍系统以及鼓励女性表现出驯服特征的意识形态系统。*潘毅:《中国女工——新兴打工阶级的呼唤》,(中国香港)明报出版社2007年版。

城镇化的扭曲性则集中体现为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的非市民化,一是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的身份转变落后于其职业转换;二是农业人口的非农化滞后于农村土地的非农化;三是外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滞后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基于城镇化战略下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样体现了“过度城镇化”和“没有充分工业化的城镇化”现象,户籍制度及其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歧视性制度安排,使中国乡城人口迁移模式不同于其他很多国家城镇化过程中那种以永久性家庭迁移为主导的迁移模式,而是以临时性、单身、钟摆式迁移为主导,这也导致中国城镇化模式从转轨初期的“城镇化速度过低”、“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状态转换为目前流动人口“半城镇化”、“不完全城镇化状态” 、“城乡就业以及人口的比例与城乡经济结构的比例脱节严重”,存在工资“向下刚性”,提供就业的弹性低,聚集于“非正式部门”等等特征。*Rozelle S. Dong X., Zhang L. and Mason A.,“Gender Wages Gaps in Post-Reform Rural China”, Pacific Review, Vol.7, No.1. 2002.

3. 劳动力市场分割、市场排斥与职业场域的市场逻辑

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在于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可持续生计,劳动力市场的融入和就业保障是解决中国农业转移人口收入问题的关键,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能力,实现他们的就业保障,维持他们的可持续生计框架,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基础和前提。

国内学者通过大量经验研究发现,就业收入是农民城镇就业的根本动机,其他行为都是围绕收入问题展开的*钟甫宁、何军:《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扩大非农就业机会》,《农业经济问题》2007年第1期;史耀波、李国平:《劳动力移民对农村地区反贫困的作用》,《开发研究》2007年第4期。。农村资源禀赋的缺乏、农业相对收入差距(新贫困)是中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务工的主要原因*蔡昉:《被世界关注的中国农民工——论中国特色的深度城市化》,《国际经济评论》2010年第2期。。事实上,农民是理性的,他们会以收益最大化来决定自己的就业行为,其就业行为是依靠“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其就业行为不仅基于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二元结构性特征,也基于收入差距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性特征,农民进入城镇就业是一个多维度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信息社会,有技术是获得工作机会和个人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威尔森、甘斯等通过研究黑人就业的经验发现,“贫穷阶级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不平衡的信息经济、空间的隔离以及错误的公共政策等因素共同造成的。信息经济的发展强调教育,却减少了稳定的制造业的工作机会,使得处在就业市场中初级的黑人变成劣势了。中产阶级黑人则脱离内城,留下身陷其中的庞大的一群都市贫民”。

在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所遭受的市场排斥也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市场排斥体现为经济排斥为主,包括劳动力市场排斥和消费市场排斥,表现为被排斥出劳动力市场、没有指望的长期失业、临时或不安全的就业;也表现为劳动力市场内部的结构性排斥,即从事的不是“好”工作,而是“差”的工作、缺少职业培训和缺乏保护的边缘性工作,从事非正式甚至非法、不稳定、高风险、低收入的工作,从事累、苦、脏的工作。有学者就农民城镇就业的产业和行业分布进行统计发现,中国农业转移人口主要集中在高风险、不稳定、劳动强度大的建筑业、化工企业、民营企业和服务业*史青华、徐翠萍:《农户家庭成员职业选择及影响因素分析》,《管理世界》2007年第7期。。“劳动力市场上有雇主和雇工两方,我们需要考虑雇主的作用,因为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决策可能导致工人受排斥,为了追求高回报率,或者出于短期利益。”*[英]托尼·阿特金森:《社会排斥、贫困和失业》,《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年第3期。中国农业转移人口是怎样被排斥出正规劳动力市场,怎样变得贫穷和边缘化,怎样陷入一种发展困境,是学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4. 空间政治、居住空间隔离与居住空间分异的空间实践逻辑

真菌与有益细菌能够作为饵料添加剂,伴随其在动物消化道中的快速繁衍,形成动物生长所需的各类营养物质,如胆盐、氨基酸及维生素等。大部分肠道有益菌包含大量的蛋白酶、淀粉酶及脂肪酶等,能够提高饲料的转化率,促进动物生长[4]。

中国农民市民化的关键在于实现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融入,这就必须关注他们在城市的居住问题,居住的政治体现为空间策略,即实现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空间融入。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遭受了社会排斥的空间过程,居住空间的隔离和排斥使得他们难以真正融入城市,实现市民化。

首先,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基于空间权力技术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安排体现出一种反市民化逻辑中的空间策略和分类逻辑。户籍制度安排是基于身份的空间象征,也是资源控制策略与手段的空间过程。在当今社会科学领域, 对城市的社会问题日益关注, 关心“社会空间正义与空间秩序” 被誉为城市科学研究的“道德进步”*Smith, D. Moral, “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 Transcending in the Place of Good Fortune”, 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 Vol.24, No.1, 2000.。从根本上说,城市社会空间结构是由城市社会分化所形成的, 这种分化是在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产生的, 包括人们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生活方式、消费类型以及居住条件等方面的分化,其在城市地域空间上最直接的体现是居住区的地域分异。*艾大力、王力:《我国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特征及演变趋势》,《人文地理》2001年第2期。在西方发达国家, 郊区化、全球城市和社会空间极化、居住空间分异、防卫社区、下层阶级聚居等社会空间演变和分异趋势等一系列的演进所带来的社会空间不平等使城市中的社会公正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Zhou, Y. and Ma L. J. C., “Economic Restructuring and Suburbanization in China”, Urban Geography, Vol.21, No.3, 2000.户籍制度作为控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基本手段,从居住空间的合法性控制公民的迁徙自由和居住自由,拒绝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实现合法性身份转换,这一制度安排及其演变,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中国以户口为基准的空间社会分层结构。“市场通常对所有来者都开放,但那些不具有成员资格的人在市场中是最脆弱和不受保护的……他们往往容易被排除在共同体的安全和福利供应之外,他们在集体中总是没有保障的位置,总是处于被驱逐,处于一种无穷无尽的危险状态。”*[美]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和平等一辩》,诸松燕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

居住分异指具有特定特征和文化的人群在城市中居住在一起从而形成特色邻里的倾向*Immons,J. W., “Changing Residence in the City — A Review of Intraurban Mobility”, Geographical Review, Vol.58, No.4, 1968.。英国新城市社会学的代表人物雷克斯提出“住宅阶级”概念;亦有社会学者指出,住宅的使用差异是人类社会隔离的指示器,客观上形成了社会的阶级隔离、种族隔离和贫富隔离; 消费社会学提出居住空间因社会阶层的分化而产生空间分隔的判断*[日]渡边雅男:《现代日本的阶层差别及其固定化》,陆泽军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马库斯基于城市社会地理学的视角提出的城市社区持续模式。这些研究都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分层结构与居住空间的关系。一些学者还通过运用社会居住分离指数及相应的统计分析,进一步研究了职业(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生命周期、种族与民族隔离等因素对西方城市居住分隔的影响*刘精明、李路路:《阶层化:居住空间、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与阶层认同》,《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子女大都居住于“城中村”社区,这一“客观事实”既是城乡隔离的二元社会体制“社会屏蔽”的结果,同时也是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子女“社会性防御”策略的结果。

5. 身体实践、情感体验与集体性认同建构的社会心理过程

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社会心理、精神健康和情感状态,以及他们是否幸福的直接体验来自于身体实践,身体不仅仅只是一个展现在空间中的客体,还是一个对生活世界之空间安排所有经验的基本要件,可以说身体是一种空间位置系统中的实践图式,它“持续不断地参与它所在生产的一切知识”*[法]皮埃尔·布迪厄:《实践感》,蒋梓骅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身体不仅仅只是一种肉体的存在,或作为某种意义上的空洞的意符,还同样卷入了一种集体性身份认同的建构过程中。身体是一种生理潜能,通过个体受到的训诫、约束和社会化的各式各样的身体实践,这种生理潜能才能被社会的、集体的实现*[法]布迪厄:《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布迪厄认为:“全部社会秩序通过一种特定的方式来调节时间的使用、集体和个体活动在时间中的分配以及完成这些活动的适当节奏,从而把自己强加于最深层的身体倾向。”*[法]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感》,蒋梓骅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福柯引用了边泌的圆形监狱“全景敞视建筑”说明现代权力机制和纪律技术的无处不在。福柯认为医院、监狱、工作场所、学校、街道以及住宅等建筑以不同方式涉及了权力的培育、维护和惯性运作,在军队、学校、医院、修道院、工厂等地方都有像监狱一样打造身体“规训”的时空秩序。*[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通过对理性统治、临床医学、监狱体系和性问题的研究,福柯强调空间的“规训”使身体成为一个政治领域,并产生了用以控制身体的空间政治的策略。*[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

当前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也体现了一种基于身体权力技术的反市民化逻辑。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的身体实践体现为城乡二元结构和制度性排斥带来的“社会支配关系的身体化”,一种“身体焦虑”或“情感失落”,或一种本体性安全遭受威胁的焦虑、恐惧、缺乏信心、狂暴或者沮丧。可以说,中国农业转移人口未能在情感上融入城市,接纳城市,城市给予他们的是痛苦的情感经历和体验、身份认同的困惑和身份转变的焦虑和无望。

6. 促进性悖论、内卷化与自愿性隔离的人际过程

在中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布劳宏观社会结构论中的“促进性悖论”。从结构社会学的传统出发, 布劳在其社会交往的宏观结构理论中曾经阐述了一个基本假设,即人们更多地与自己群体或社会阶层中的其他成员交往, 处于相同社会位置的人们有着共同的社会经验和角色以及相似的属性和态度, 这一切都将促进他们之间的交往, 例如婚姻、朋友等性质的交往关系。*转引自刘精明、李路路《阶层化:居住空间、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与阶层认同》,《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布劳的促进性假设同时指出,人们同其他社会集团或阶层的交往,会促进他们向这些集团或阶层的流动。

促进性假设在中国存在某种实践悖论。社会交往的结构理论通过大量经验事实证明,如果处于某一特定分层位置的人们其交往对象不局限于同一位置的人,则意味着不同社会地位维度的相关性较弱;如果处于某一特定分层位置的人们其交往对象仅局限于同一位置的人,则意味着不同社会地位维度之间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整个社会的分层结构呈现为较高程度的结构化。如果人们的社会交往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客观分层地位决定,那么这种交往过程本身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强化客观的分层位置。*转引自刘精明、李路路《阶层化:居住空间、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与阶层认同》,《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阿特金森等人对苏格兰混合社区的研究曾发现,住房持有者和租房者有着不同的社会世界:“住房自有者因就业机会较多,其日常出行距离明显较长。这意味着住房自有者和租房者之间的接触相对较少。”*Atkinson R., Kintrea K., “Owner-Occupation,Social Mix and Neighborhood Impacts”,Policy & Politics, Vol.28, No.1, 2000.艾伦也提出,“混合社区内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几乎不存在角色示范效应”*Allen C., Camina M., Casey R., Coward S. and Wood M., Mixed Tenure, Twenty Years On — Nothing out of the Ordinary, New York: Joseph Rowntree Foundation, 2005.。

这在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的经验性事实中,体现了相同的实践型态。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在日常生活与行动过程中,其归属感和自我的社会认同促使其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固守“内群体”与“外群体”的划分。分类观念下的内倾性社会交往致使中国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融合不太可能发生。两个群体形成了互不交叉的独立交往圈,在“多体异质型”混合社区内部和外部形成了事实上的两个“单体同质型”的隔离群体。另一方面,不少中国农业转移人口表现出无规范性和缺乏社区集体意识的行为,使得混合社区的治安和管理情况堪忧,导致当地市民对外来人口心生不满,管理主体的缺失还会导致社区管理的涣散。来自不同文化背景、收入层次和地区的人口特征上的区别,使两个群体呈现认知和行为方式上的差异,最终导致两个群体在居住空间整合下的隔离。*江立华、谷玉良:《“混合社区”与农民工的城市融合》,《学习与实践》2013年第11期。

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交往 “内卷化”,即社会交往囿于转移人口群体内部,形成在城市中的 “自愿性隔离”,出现社会交往的“内倾性”与“趋同性”,产生对城市生活的“防御性认同”或“拒斥性认同”,使得中国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区,实现社会融合。“内卷化”是指系统在外部扩张条件受到严格限定的条件下, 内部不断精细化和复杂化的过程。*刘世定等:《内卷化概念辨析》,《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5期。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交往“ 内卷化”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的:进入城市集中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因为面临新的生活而产生文化震撼, 表现出对陌生环境的焦虑感和对城市生活方式的不适应;与此同时, 居住空间的分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扩张社会网络、学习新的生活知识的努力, 因而加剧他们对原有关系的依赖程度,使得他们往往倾向于在安置社区的群体内部重复地建构关系, 其社会交往有较明显的且不断强化的同质性和内部性。社会交往“内卷化”使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群体产生被边缘化、排斥和隔离的社会心态,包括社会交往中身份差别引发的自卑、焦虑和抑郁心理,社会距离形成的自我隔离、冷漠和孤独无助感,劳动时间过长与较低收入产生的被剥夺心理、不公平感和精神压抑,这些可能会诱发极端行为甚至犯罪,以发泄其反感、不满、压抑、怨恨及敌对情绪。因此,内卷化不仅阻碍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城市融入,更严重的是给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社会风险。将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社区体系,避免他们的社会交往“内卷化”和自愿性隔离,消除因“内卷化”带来的消极社会心态,避免诱发心理健康问题和采取极端行为,对于降低城市风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实现城市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7. 文化堕距、情境适应与非道德性家庭主义的文化效应

社会文化层面的市民化,主要体现为转移人口在行为方式、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角色行为等方面发生变化,并且主动向城市靠拢,发展相应的市民素质,融入城市文化。这些是农民外部赋能和自身增能的努力过程,是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在互动过程中的容纳、认同与融合,是农民超越自身传统和进行角色转换的过程。这些可以被认为是与国家、政府相对应的社会文化层面上的农民市民化过程。

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奥格本指出,文化在变迁时,各部分的变迁速度并不一致,一般来说,总是“物质文化”先于“非物质文化”发生变迁,而在非物质文化中,首先是制度,其次是风俗、民德变迁,最后是价值观念变迁*[美]威廉·奥格本:《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王晓毅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所以,只有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在社会交往中突破分类的观念,才能真正融入城市,真正达到市民化,而这个过程必然是一个由制度、社会结构而起,继而深入到文化的变化和适应的过程。刘易斯研究发现: “棚户区的孩子,到6—7 岁时,通常已经吸收贫困亚文化的基本态度和价值观念。因此,他们在心理上不准备接受那些可能改变他们生活的种种变迁的条件或改善的机会。”*Lewis O., “The Culture of Poverty”, Scientific American, Vol.215, No.4, 1966.班费尔德用利己、家庭本位、排斥集体合作的“非道德性家庭主义”来解释“穷人基本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利用机会摆脱贫困之命运,因为他们早已内化了那些与大社会格格不入的一整套价值观念”*Banfield E. C.,The Moral Basis of a Backward Society,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58.。而城市融入需要“具有自觉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的个体生成,需要一种以平等的交互主体性为基础的理性公共活动空间,来表达主体性的内涵和价值需求,或者抵御公共权力的自律化所造成的体系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衣俊卿:《现代性的维度及其当代命运》,《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另外,“熟人”与“信任”之间是一种隐喻转换关系,不同的群体可以通过某些象征符号与其对立的符号的差别来进行社会区分。人是使用象征符号的动物,他往往需要归属于某个群体,也需要与别人交往,以便证实自我的社会认同。*王铭铭:《非我与我:王铭铭学术自选集》,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学者普遍认为,农业转移人口很难与城市实现融合,阻碍其适应的因素主要有“经济地位低下”、“制度障碍”、“文化差距”、“缺乏对城市的认同和归属感”、“以赚钱为目标的进城动机”、“以初级群体为基础的社会网络”、“与城市居民的摩擦和土地牵制”。*朱力:《群体性偏见与歧视:农民工与市民的摩擦性互动》,《江海学刊》2001年第6期。虽然城市的生活经历改变着农业转移人口的传统心理和文化意识,影响了他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但总体上,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的适应还停留在对城市适应的较低层次上,仅仅是一种生存适应,没有深入到情境适应的文化过程。

8. 主体性、理性行动与反思性过程的个体行动过程

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并非社会结构制约下的“木偶”,由于社会制度本身空间的不断拓宽、城乡经济发展产生的市场机会增加、城市社会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接纳度不断提高,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了宏观条件和可能性*胡杰成:《农民工市民化研究——一种社会互构论的视野》,《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期。,同时也提供了个体行动的可能性。正如沃特斯所说:“对行动的强调意味着,个体不是社会世界的产品甚或摆布的对象,而是创造其周边世界的主体,他们在思考着、感觉着、行动着。”*[澳]马尔科姆·沃特斯:《现代社会学理论》,华夏出版社2000年出版。农业转移人口是一群理性的行动者,总是保持着对身边世界的思考,积极地调动各种资源,灵活地采取各种策略,去实现自己对生活的追求。

事实上,中国农业转移人口自身个体行动能力、市民化意愿、行动适应能力等都是影响他们市民化的重要因素。在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看来,人类社会的个人行动是一个具有反思性的行为过程。在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个人的行动是一个具有目的或意图的能动行为,这样的一个能动行动包括动机的激发过程、行动的合理化过程和行为的反思性监控过程等三个方面,这种过程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调整的过程。

同样,市民化是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对自身所拥有的市民化能力和生活境遇不断反思、调节的能动选择的结果。市民化是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利益整合——发展理性”的行动逻辑的结果。这一行动逻辑中的“利益”不仅包括个人利益还包括家庭利益, “发展”不仅包括个人发展还包括家庭发展。在个人与家庭、在结构与行动之间来遵循他们的利益—发展的行动逻辑是他们选择“回流式”市民化的内外环境互动的结果。事实上,当农民面对“城市化暴力”时,他们往往选择“韧武器”——一种既柔软又坚实的武器,采用非对抗性抵制方式,选择“不给被‘拿走’(剥夺)的机会”的做法,并且借助于“集体力”的效应,使他们面临的问题公共化,从而获得行动的合法性。

三、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叙事重建:知识反思、实践路径与行动纲要

已有研究源自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的中国经验性事实和实践逻辑的理性反思,以及对社会变迁和社会整合问题的强烈关注。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速,农业转移人口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如何协调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向城市市民的转化,实现社会整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1. 重建转型期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各种理论模型、理论框架和方法论基础

在中国社会发展转型、结构调整、现代化发展战略与推进策略、全球化进程、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等宏大叙事的历史观下研究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基础理论问题和理论创新问题,应当把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中国社会发展战略转型看作一个整体来研究,建立一种整体论的认识方法,即整体分析方法。需要探究中国发展战略转变后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状、变化趋势、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冲击;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对中国社会发展战略的未来转型和中国城乡社会发展的影响、冲击;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带来的发展伦理正义、生态文明、可持续生计、公共健康和农村稳定问题带来的社会风险等,需要关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的社会质量问题、健康可持续发展问题和自我发展能力问题。

同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理论和市民化政策研究不仅要关注农民“公民权”的合法性问题,关注农业转移人口“生存—经济叙事”与“身份—政治”叙事,也应该关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的社会质量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即“融入式健康可持续发展”、“发展型社会政策”与以资产为本的社会福利政策,关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社会发展质量、可持续生计、包容性发展等外生动力问题,也要关注群体适应、市民认同、社会网络增长、社会资本能力提升、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改变等内生动力问题。

2. 重新反思转型期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科学内涵、知识谱系和话语实践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业转移人口在实现职业转变的基础上,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均等一致的社会身份和权利,能公平公正地享受城镇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全面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简而言之,农民市民化就是农民转变为市民,户籍上的“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从更深刻含义上说,农民市民化意味着让更多的人进入到更高水平、更具现代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中来。农民市民化的真正目的是要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由此观之,农民市民化不是简单地使农民转变户籍。简单地转变户籍,不仅不能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还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是指农村人口在经历生产生活地域空间的转移、户籍身份的转换、综合素质的提升、市民价值观念的形成、职业与就业状态的转变、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转型后,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被城市居民所接受的过程和结果。

3. 从“生存—经济”叙事、“身份—政治”叙事向多元化叙事转变

在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研究中,有学者主张“把工人阶级带回分析中心”,应当以劳工理论重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问题,将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研究纳入到转型期工人阶级再形成的框架,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研究应该从“抽象工人”转换到“具体工人”,返回到“生产中心性”,立足于“工厂政体”*沈原:《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2期。。有研究者从中国农业转移人口作为“阶级意识”的身份认同形成并展开抗争的过程出发,得出中国新的工人阶级意识正在以利益为基础、以阶级为导向的劳工运动中产生。有学者在研究中国新工人(农民工)的维权行动中发现,中国工人阶级的维权行动体现了“地方分权的法律维权主义”特征,具有“以地方政府为目标、蜂窝状行动、以法律为武器”三大特征,新工人的抗争政治是基于公民身份而非阶级身份并缺乏阶级意识的“分散化、原子化的行动主义以及守法主义”*Lee Ching Kwan, Against the Law:Labour Protests in China’s Rustbelt and Sunbelt,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7.。这种抗争体现为道义经济学的抗争(工资、福利和就业保障)、维权抗争(合同、条件)和以利益为取向的抗争。*陈峰:《罢工潮与工人集体权利的建构》,(中国香港)《二十一世纪》总第124卷。

因此,将公民身份理论引入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的研究,体现了公民身份权利的多元划分,包括法律权利、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等多元的公民身份。对当代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需要经历一个从生存论预设下的“生存—经济”叙事模式到公民权视野下的“身份—政治”叙事模式、再到多元化叙事的转变;由于“身份—政治”叙事模式既包容了“生存—经济”叙事模式的关怀,又避免了生存论预设对于“市民化”本身的矮化和对于“市民化问题”的窄化倾向,故相对具有优越性。*王小章:《从“生存”到“承认”:公民权视野下的农民工问题》,《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1期。

4. 实现市民化对象由单一、同质性群体向多元化、多层次、异质性群体转变

已有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群体整体研究,并把农业转移人口视为高度同质性群体,忽视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多元性、多层次性和内群体的异质性,也忽视了农业转移人口群体内部的代际分化和社会分化。

城市性与现代性的动力实际上源于吉登斯所言的“脱域”机制,即“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脱离出来’”,是把社会关系从地方性的场景中“挖出来”,然后再使社会关系在无限的时空地带中进行“再联结”或“再重组”。*[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城市融入实践主体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子女,是嵌入于城乡的社会结构、认知、文化和政治之中的,与初次流动年龄较大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子女相比,年龄较小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由于其对乡土社会的“嵌入”不太深,容易从“乡土社会”的地域性关联中“脱嵌”出来,并在城市这一现代性“场域”中“再联结”与“重新嵌入”。

此外,从城市融入的主观体验来看,在现有的城乡分割语境下,中国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融入过程中同样可能遇到各种“社会隔离与排斥”机制,以及城市居民“污名化”等评价图式,初次流动年龄较大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一般都会对这些消极信息较为敏感,从而阻碍其城市融入的步伐。而初次流动年龄较小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由于“年龄小”而对城乡隔离的“社会屏蔽”机制以及城市居民“污名化”的“评价图式”等负面信息不太敏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城市融入的阻碍作用。

因此,在研究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应重点关注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属性特征和群体性特征差异,把农业转移人口理解为一个异质性较强的群体,关注农业转移人口的多层次性、异质性和群体分化。事实上,可以把农民市民化界定和区分为四类主体以及相应的内容,即传统农民、现代农民、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郊失地农民,将农业转移人口区分出第一代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流动人口后又可以分为第二代和非第二代农业转移人口。

5. 实现市民化过程由无序性和短期性向有序性、渐进性和长期性转变

以往研究更多关注国家政策调整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片面无序性、同质性和短期性规划,忽视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阶段性、有序性、渐进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渐进性和有序性特征要求我们根据不同的农业转移人口的特征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市民化,在节奏与幅度上把握科学性与阶段性,把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逐步转变为城市居民。首先是失地农民市民化和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尤其是失地农民中的青年劳动力和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进而才是现代农民和传统农民的市民化;农民市民化整体上应该外延与内涵相结合,切入点是外延式市民化,目标瞄准内涵式市民化,方法是层次推进,关键是构建产业载体,构建产业载体的关键是农村相关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6. 实现市民化内容由单一维度向多层次、动态性和整体性维度转变

很多学者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简单地等同于三个转化:户籍转变、地域转移、职业转换,且主要集中在制度层面,即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尤其是在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土地制度等二元制度方面的障碍上。同时,很多研究只是停留在关注国家政策与农业转移人口的身份合法性问题、进入门槛的问题(即如何完全控制或限额控制的问题),或者从经济角度考虑引导农民进城、提高农业转移人口收入(这些政策对于农业转移人口来说是必要的,但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来说又是远远不够的),而缺乏较为系统的社会政策研究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就业、定居并最终融入城市生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对农民市民化的评价衡量问题,对内涵式农民市民化,对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的全面发展、生存空间、可持续生计等问题研究都比较少。

总之,我们要超越以往单一的解释模式,建立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整体性的走向市民化整体转型过程的框架。超越以往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单一的制度性关注,而忽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物质的、精神和行动意愿维度的局限。对农民市民化的本质界定是农民成为与市民相近乃至同质的市场主体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要素。衍生出来的是农民在物质、精神层面达到或者接近市民的水平与标准。农民市民化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更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历史动态过程,不仅仅包括空间地域上的城市化格局的调整和转移、户籍身份的转变、从事职业的非农化,而且还包括一系列角色意识的树立、综合素质的提升、市民价值观念的形成、社会权利的履行、行为模式的革新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是多元化、多层次的整体性市民化过程。

(责任编辑:薛立勇)

The Process of the Urbanization of Population Transferring from Agriculture with Multiple Logic:Fragehorizont and Theoretical Controversy

Pan Zequan

Solving the problem of the urbanization of population transferring from agriculture, not only directly related to fundamentally solving the problem of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peasants, but to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ization, urban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and the transferring of urban-rural dual economic structure to the economic structure of the modern society and to reform,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The study found that promoting the urbanization of population transferring from agriculture orderly reflects the changing from land urbanization to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transformation from dual segmentation to dual integration, the changing from “production politics” to “civil rights politics” and the progress from tradition to modern. The process of transferring agricultural people into citizens reflects multiple logic which includes value legitimacy, development ethics and the logic of social justice; rational order, identity politics and the system logic of urbanization; 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 market segmentation and the market logic of urbanization; spatial politics, living space isolation and space practice logic of urbanization. We need to realize the transform of urbanization model from “survival-economy” narration and “identity-politics” narration to diversified narration, the transform of the unitary object of urbanization to diversified, multi-level and heteroid group, the transform of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from disorder, homogenization and short-term to ordering, phase, progress, chronicity and systematicness, and the transform of urbanization content from single-dimension to multi-level, dynamic integral dimension.

Population Transferring from Agriculture; Urbanization; Problem Consciousness; Intellectual Construct

2016-06-19

*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理论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4JZD015)的阶段性成果。

C912

A

0257-5833(2016)11-0080-13

潘泽泉,中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湖南 长沙 4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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