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超,生于1976年10月,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从事新闻工作。有短篇小说《罪恶的纸条》发表于《小说月刊》。
五年来,我一直怕想起康国华,不论我在多么成功多么辉煌的时刻,一想到他,我所有的踌躇满志都会烟消云散。他像一块压在我心口的重石,让我从未体验过如沐春风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他是我妻子白茹度量我的一根标尺,我多年的奋勇向上,总不能企及他在她心里的高度。直到现在,每当我意气风发的时候,白茹总是不失时机、面露不屑地刺我一句:“哼,你还记得康国华吗?”
康国华像一枚尖锐的针,刺得我在人生的路上撒腿狂奔,刺得我和白茹的婚姻遍体鳞伤。
但今天这枚尖锐的针折断了。易茗刚刚电话告诉我:“狂人康自杀了!”
康国华自杀了!那个叫“狂人康”的康国华居然自杀了!
一
康国华外号叫“狂人康”,男同学都这么叫他,康国华是他的学名,只有女生们娇声娇气地叫。这两个名字对大学时我的同学们来说是非常熟悉的,甚至有点震耳欲聋。如果说与我同届的08届毕业生中有谁居然不知道康国华和狂人康的大名,那就真的让人莫名惊诧了——就好像“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
四年大学期间,我一直都生活在康国华的阴影下,就像他的学号一样,“20040001”永远压在我的“20040002”上面,就像他的铺位一样,他的屁股总是高高地坐在我头顶的上方。大学四年里,我也一直在与康国华暗暗竞争,但我好像除了篮球和足球,再没有一样能比他更优秀。四年的奋力狂奔,让我这个靠自费走进龙城师大的高考落榜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天之骄子。但是,我的成功与自豪在康国华的耀眼光辉下总是贫瘦羸弱,淡如萤火。
是的,没有与康国华同过学的人是很难想象出狂人康当时在大学里是怎样的光彩四射。我这样描述吧,为他,在恋爱成风的大学校园里,30多个女同窗守身如玉;为他,有个美丽的女孩,从高高的五层楼上轰然坠下。在他的阴影下,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也想自杀,当然不是如女孩们般不能厮守的迷恋,而是因为自卑。看着他的出类拔萃,我觉得自己这么平庸地活着很没意思。
康国华有一副很英俊的外貌。身高一米七六(比我高十厘米),面皮白皙(比我白,我还有讨厌的青春疙瘩痘),大眼睛(比我大),高鼻梁(比我高),线条分明的唇如女孩子般柔嫩红润(我的唇常暗红开裂),康国华还戴着一副黑丝细框的眼镜(我居然不近视),看上去温尔文雅,而又不失潇洒俊朗(总之比我英俊帅气)。
请读者朋友们原谅,在这里我加了这么多影响阅读的括号,这也是我在康国华的阴影下养成的坏毛病:在叙述别人的时候总喜欢与自己对比。
当然,相貌并不是康国华得以成名的重点,而是他的嘴和笔。
2006、2007年的龙城师大演讲、辩论之风盛行,几乎每周礼堂里都有各学院或校演讲协会组织的演讲赛或辩论赛。康国华除了是校报副总编和圣风文学社副社长外,还是校演讲协会的副会长(正的都是学校领导、老师挂名或兼任)。
听过狂人康演讲和辩论的人,都一定和我一样,会对他的睿智和博学佩服得五体投地。狂人康在辩论赛的舞台上对国际风云变动、国内改革创举、国人的劣根性、世间的不平事,指点江山,激昂文字,口若悬河,一泻千里。他敏捷的思维,严密的逻辑,渊博的知识,犀利的语调,运筹帷幄,针锋相对,常常是一人力挫群雄,让每一个对手哑口无言,让每一个听众如沐春风。当然,除了我,狂人康越优秀,我就越痛苦。我是个好胜心和嫉妒心都非常强的人,但说句真心话,狂人康是我这一辈子最佩服的人。
四年里,狂人康一共发表了327篇(首)散文、诗歌(我只发表过7篇,而且全部是在校报上)。狂人康的文章写得的确很好,他的每一篇大作我必拜读。他的思想如一只自由飞翔的鸟儿,在梦想的时空里傲然翱翔。他在文中展现出的那种为理想、为追求、为事业、为爱情的义无反顾,为体制、为权贵、为公平、为时弊的大义凛然,常让我检点自己的猥琐、世俗和胸无大志。读他的文章,我时常感觉是在照镜子,时时瞥见自己的丑陋和不堪。他的许多经典名句我都摘录在册,成为我人生打拼的金科玉律。如,“伟人之所以能成为伟人,得益于机遇给他造就了一个伟大的平台,只有在这个平台上,他才能把自己的思想和抱负付诸于改造世界的行动,这世间有很多能成为伟人的人,但缺少的是平台。”“做人就应该锋芒毕露,因为没有人会去称重,从密度上检验一块石头是不是金子。”……
女生们对康国华关于爱情方面的文章更是爱不释手,全班几乎每个女生都有一本康国华的手抄文集。白茹说:“国华有关爱情的诗歌和文章,看后总让我心驰神往,情不自禁,泪流满面。那些温柔浪漫的话语仿佛就是对我一个人说的……”白茹说:“我们不知道当时中国文坛最火的文人是谁,我们眼里只有国华!”的确,在2005至2008年,班上几乎所有女生都在恋爱,她们的梦中情人就是狂人康,但每个女生都没有恋爱,康国华的优秀让其他的男生都被她们视而不见。女生们清一色地留起长发,说话柔声细语,行动如柳抚水,做着关于康国华的爱情梦。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白茹。
二
大一时的我情窦初开,对美丽的白茹情有独钟。那时的她留着齐耳短发,穿着清爽的圆领T恤、牛仔短裤,活泼得像一只小鹿。我最喜欢听她欢快的笑声,银铃一般洒落一路。那时我对她的喜欢是发自心底的,不掺杂任何利欲杂念。虽然那时我就已经知道她来自一个很好的城市,有一个很好的家境,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父亲。但几个月后,康国华这块金子就发出了耀眼光芒。白茹也开始留起了宛若丝缎的长发,摇曳起雪白的长裙,莞尔妩媚地微笑,矫揉造作地温柔,加入了逐梦的大军。
女生们的变化是因为康国华的一首小诗《温柔爱人》。毕业五年了,白茹至今还能把这首诗倒背如流。多少个小雨淅沥的黄昏,她独倚窗前,眼神迷离,用一种忧伤的声调呻吟《温柔爱人》:“好女孩/何以秋水一泓,冰心一片,造就了你/你笑,可入画,灿如红莲一朵/你临风,可入诗,可让人低回吟咏/你盈盈的大眼,柔波荡漾/善良的粉唇,甜美芬芳/微风抚起你的长裙,如白云渐消渐长/那如水的长发啊,轻抚我热泪涔涔的面庞……”
那时候,每天来我们宿舍找康国华的女生很多,她们款款而至,然后伸出纤纤素手,叩响温柔文静的声音。我们宿舍可以说是龙城师大历史上女生们光顾最多的男生宿舍。
白茹每次的到来都让我伤感不已。她拿着自己新写的小诗请康国华指点,她凑身弯腰,长发如瀑飞泻在康国华的胳膊上,柔声细语吐气如兰,浑身上下溢满了爱情。她对我忧伤而深情的凝望视而不见,在她的眼里只有狂人康,连同我在内的其他三人都和宿舍的保温瓶、桌子一样,毫无生命。
婚后,我和白茹感情一直不和,除了她对狂人康始终念念不忘外,与当年我受的诸多刺激也有很大关系。我喜欢白茹才入校时的欢快活泼、热情洋溢,我怀念她小鹿般的跳跃和银铃般的笑声,我讨厌她为了取悦狂人康而矫揉造作出来的大家闺秀模样。
记得有一个星期天,我终于设法让白茹答应陪我去看电影。一路上我们兴致都很高,谈的也很投机,白茹不时甜笑着望我,美丽得让我怦然心动。然而走到艺海书社外时,她看到了正走进书店的康国华。康国华说他想买一本弗洛伊德的《生命如是说》,但就是找不到。白茹便热心地帮他找。我焦急地说:“电影快开始啦!”白茹便热情地邀请康国华和我们一起去,康国华平淡地表示不去,白茹便对我说:“你一个人去吧,我不想看了。”我不甘心,为了这次行动我是煞费了苦心的。我就也帮康国华找书,一边找书,一边焦急地盯着手表看时间。白茹紧紧偎依在狂人康身旁,每取下一本书,两人的头都要凑到一起窃窃私语。白茹那近乎陶醉的幸福模样几乎让我发疯。后来,我终于静下心专心找书,而白茹和康国华不知什么时候出门离去了。
那是白茹对我伤害最深,最让我无地自容的一次。从书店出来,我失魂落魄地在大街上茫然独行。想着白茹,我突然泪流满面,我咬着牙对自己说:“抓住她,抓住她,今天的痛苦,要她用一生来加倍偿还!”
三
2007年,那个让我们,尤其是康国华、胡志辉、易茗和我最最难忘的一天终于到来了。
那是9月底一个凉风习习的傍晚,康国华和政史系的两个女生在街上闲逛。当他们走到龙城火车站时,突然看见一个女孩子站在车站门口的路灯下哭泣。康国华便走了过去。
康国华走过去的这一细节在政史系两个女生的叙述中非常轻描淡写。她们说,康国华走过去,她们也就跟了过去。康国华问女孩为什么哭,女孩开始没有理会,后来女孩抬头望了康国华一眼,康国华斩钉截铁地说:“别害怕,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会帮助你的!”
但我深信康国华走过去的这一个细节,在平静里一定蕴含着某种惊心动魄的东西。在一次有关爱情的辩论赛中,康国华是这样阐述他的爱情观的:“我崇尚的爱情是一见钟情。我深信在人世间确乎存在一种叫缘的东西,两个人的倾心相依,是冥冥之中早有的约定,是上天早有的安排,是上天把爱领到我人生必经的十字路口。上帝说,康国华,这个人是你的,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康国华走过去,是因为他突然寻找到了梦中时时描绘的场景,上帝终于把他的爱领到了他人生必经的十字路口。夜幕中,女孩楚楚可怜的神态,泪流满面的无助,猝然拨动了诗人某根善感易动的弦。
那天晚上康国华是十一点多回到宿舍的,当时我和胡志辉、易茗都还未睡,正下棋赌明天早上谁去打开水。深夜归来的康国华情绪很激动。“还没睡呢,”当时他是这样兴致勃勃地跟我们打招呼的,“又在下棋赌什么呢?”那天晚上,康国华睡得很不安稳,不停地辗转反侧,把下铺的我摇得心烦意乱。
第二天中午,那个被康国华带回学校的女孩怯怯不安地来到我们宿舍。她叫小梅,18岁,是四川某个山区的一个农家女儿,她的哥哥跛腿一直讨不到老婆,家里便谋划让她给哥哥换个老婆,他们那里称这种习俗叫“换亲”。三天前,小梅见到了那个未来的丈夫,30多岁,塌鼻子,模样很难看。于是她就离家出走了。
小梅是个美得让人爱怜的女孩子,睫毛很长,水灵灵的大眼睛眨动起来扑闪扑闪的,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小,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给人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她初到我们宿舍的时候只是哭,哭得我们几个大男人眼睛也直发酸,我们都凑近去安慰她。康国华伸手疼爱地抚去她脸上的泪水,他柔声说:“小梅,不要哭,我们会保护你的!”那一刻,我觉得狂人康特别伟大。
小梅从此便在龙城师大住了下来。白天跟我们一起读书、吃饭,晚上便在女生宿舍里借宿。我们那时都有一种神圣的责任感,把她当成了自己可怜的小妹。不知后来的龙城师大管理得怎么样,反正那几年对学生管理得比较松散,教授们只管上自己的课,点名也只是看着名册,只要下面有声音应声就认为你到了,对哪个学生叫什么名字漠不关心。小梅只读过小学三年级,对我们所学的课程我深信她是听不懂的,但课堂上她的眼睛睁得比谁都大,听得比谁都专心。
渐渐开朗起来的小梅,话也多了,也喜欢笑了。小梅嫣然一笑的小模样很醉人,两片粉嫩的薄唇一抿,两个深深的酒窝便在嘴角漾来漾去。她的羞怯和温柔是自然的,像一首深情款款的歌。并且,有一天我忽然发觉,开始微笑的小梅变得像一朵含苞乍放的玉梅,又像一棵贫瘠的野草在一夜间突然成熟,散发出醉人的异性气息。我可耻地发现,我望小梅的目光不再单纯,总喜欢在不该留恋的地方流连忘返,并且心底悸动。我对她无私的帮助也渐渐偏离了初衷,很多时候就是想让她多和我相处一会儿,多对我嫣然一笑。不仅仅是我,后来我发现,胡志辉、易茗注视小梅的眼神也是热烈而充满激情的,这种体会只有发情的同性才能真切感觉到。那的确是一个非常诱人的女孩儿。
但小梅还是最喜欢跟康国华在一起,叫“国华哥”也叫得最甜,最温柔。星期天上街玩的时候,她总是贴在康国华的身边。有一次,我们系跟数学系进行足球赛,我进了一个球,我看见她拉住康国华的手欢呼雀跃。康国华呆在宿舍里写文章的时候,小梅很少跟我们一起出去玩,也呆在宿舍里静静地看书或为我们洗衣服。
小梅近一年的生活费主要是康国华我们四个支付的,班上的同学也帮扶了不少。小梅的衣服和鞋子等主要是班上的女生们送的,为了跟狂人康走得更近,她们每个人对狂人康的小妹都特别慷慨。小梅来那天穿的衣物早变成了我们宿舍里的抹布,她像她们一样花枝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