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场酒
1.当日中午喝2两药酒。2.随后又继续喝酒。3.晚饭时间又喝下大约3两药酒。4.休息一会后继续喝酒,当日大约喝了七八两药酒。
想得到工作先陪老板喝酒
小梅(化名)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包河区一娱乐会所的老板胡某相识。她向胡某表达想去会所工作,胡某要求小梅到他位于蜀山区的家中陪他喝酒,以测试她能否胜任这份工作。今年6月的一天中午,小梅朋友来到胡某家中,胡某炒了几个菜,邀请小梅一起吃饭。胡某要求小梅喝酒,小梅只得开喝,据胡某事后交代,中午小梅喝了2两他泡制的药酒,已经有些醉意,便躺在沙发上休息。但随后,又被胡某喊起来,继续喝酒。
晚饭时间,会所的一些员工也被胡某邀请来到家中吃饭,于是胡某又要求小梅陪酒。这一次,小梅又喝下了大约3两药酒。后来,这些员工们都走了,只剩下小梅晕乎乎地继续呆在胡某家中,于是二人休息了一会儿后继续吃饭、喝酒。胡某称,小梅当日大约共计喝了七八两药酒。
当场没呼吸酒精中毒死亡
这一次喝完,小梅已经呕吐不止,意识也已经模糊。晚上7时,胡某找来两名员工照顾小梅,将她擦洗好扶到床上休息。
小梅的朋友因为小梅从中午离开,一直没了消息,不断地拨打她的电话。胡某接了电话,表示小梅在她家,让小梅的朋友来家中接她。随后将小梅扶到沙发上,等待其朋友的到来。
但等到当晚8:40左右,小梅朋友赶到才发现,此时小梅已经没有了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梅体内的含量超过400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小梅死因确定为酒精中毒。
警方认为,胡某在小梅明确表示不能饮酒的情况下,仍不断让其饮酒,未能将她及时送医救治,放任其死亡的结果发生,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