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亮
当前,所谓的“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对此,我们要深入分析,有效整治,加大对“为官不为”的追责力度,营造敢担当、善作为的良好环境。
一、现状及表现
所谓“为官不为”是指公职人员没有完全履行好职责的行为。“为官不为”现象各个层级都有,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
不敢担当,唯恐把自己“牵扯”进去。干部中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信奉的是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犹豫不决,畏手畏脚,确保退休时平稳着陆;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芝麻小事层层请示,不表态,不决断,生怕树叶打破头。
不思进取,只求“过得去”。“天花板”的少数干部,因临近退休,便安于现状,沉醉于过往,奋斗精神衰减,不想干。而一些“起跑”的干部,刚刚迈入公务员队伍,怕做事不够稳妥影响领导对自己看法,怕解决不了问题影响个人发展,怕工作太过高调影响周围人对自己评价,畏首畏尾,瞻前顾后,不想干。还有些干部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难办”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改观,特别是对一些责任边界上的难事、烦事、棘手的事,推诿扯皮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干部怕担责,层层请示汇报,坐等上级指示。这类以“干净”“规则”“纪律”等为借口做样子、不干事的,是典型的“隐形”不作为。
执行力不强,工作不推不动或推而不动。对上级工作部署,一是有的“放空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或者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或者含糊其辞,推诿扯皮。二是有的“念歪经”,对上级部署有抵触情绪,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应付“交差”作为工作出发点。三是有的当算盘珠子,拨一拨、动一动,不拨不动,等问题被媒体曝光了、被群众投诉举报了、被领导点名批评了,才查一查、管一管、改一改。
欺上瞒下、遇事“和稀泥”。凡事干给领导看,领导的事重于群众的事;私人的事重于公家的事,请托的事重于百姓的事,目无原则,做新时代的“变色龙”。还有的是对上欺骗,博取信任;对下隐瞒,掩盖真相。在汇报材料上做文章,玩数字游戏,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
工作不深入、忙于“做样子”。主要表现:一是有的养“盆景”,把搞改革试点、培育工作亮点变成“面子工程”,以点带面、由点及面的经验推广和复制工作力度不够大、速度不够快。二是有的当“二传手”,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挂个名、发个文、开个会、讲个话、分解一下任务,就束之高阁了。三是有的追求数字的光鲜和一时的显绩,抓打基础、利长远的事特别是啃“硬骨头”还不够。
二、原因分析
“为官不为”现象,有体制机制不科学等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是思想认识、能力本领不适应等主观因素在起作用。
能力本领不足。新旧体制转轨过程形成“真空”“断档”,其一,目前就总体而言,中央对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思想文化建设等诸多领域的顶层设计、改革思路是明确的,各项各类政策相继出台。但对地方和部门而言,仍然处于旧体制向新体制转换时期,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迷茫,行动没有遵循。其二,即使大政方针、改革思路明确了,但是有的地区和部门宣传得不够,其主要内容、精神实质还没有传达到各级领导干部队伍中去。其三,个别领导干部学习领会能力不强,在工作中不从实际出发,不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仅在一些表面工作上下力气,做文章。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其一,面对全面深化改革道路上的风险挑战、改革发展中的“硬骨头”,怕承担责任,怕影响升迁,怕舆论监督,怕问责追责,存畏难情绪,宁可少干事,也不想惹事;其二,竭尽全力干了,也不存在任何私心,可难保工作中不出现任何差错。出了差错,谁替你担当?所以不敢干。
缺乏硬性约束。领导干部不作为,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追责制度对不作为问题产生约束。但目前制定的问责和考核制度,主要侧重于“显性”的有错问责、政绩考核,而不作为则是一种“隐性”的“顽疾”。目前的干部管理考核政策还不完善,执行还存在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特别是对干部“为官不为”“在岗不为”考核问责没有系统的政策依据和可量化的考核标准,问责在制度和技术操作上结构性缺陷比较明显。
缺乏合理容错机制。改革是有风险的。成功了,自然有鲜花和掌声;失败了,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实际工作中,对干部缺乏必要的包容,一旦出现失误,将遭受非议甚至被问责处理,导致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受挫。
三、对策建议
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加强制度建设,倒逼干部“为官作为”。目前,多地已相继出台规定,厘清了“为官不为”具体情形,为“不为”划界提“底线”要求,并采取将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等多种问责追责方式。我区也应该学习借鉴他们的有益做法,尽快制定出台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办法,进一步明确界定不作为、不担当的具体表现及惩处规定,并严格执纪问责,为“不为”划界提“底线”要求,力促官员为官有为、为官敢为。
狠抓领导带头,率先引领“为官有为”。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这个关键,发挥好他们在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中的关键作用,以身作则、做好榜样,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学在前、干在前、改在前,争当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表率、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同时,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的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责”,亲力亲为抓好本地区本部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专项整改,推动“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和“担当、实干、高效、廉洁”在本地区本部门蔚然成风。
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为官有为”。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忠诚教育,教育广大干部把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作为工作的基本动力,树立夙夜在公的奋发精神,不断提高工作实效,进一步提振干部状态。同时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提升干部谋划和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解决部分干部精神上“缺钙”、能力上“贫血”、行动上“乏力”问题。二是积极宣传引导,把中央的大政方针、改革思路及时地传达到广大干部队伍中去,使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学、真懂、真用,使他们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规划和工作进度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三是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不作为问题、报道整改情况以及好的典型和做法等,推动形成一个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整改问题的长效机制。
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激励干部“为官奋为”。整治“为官不为”的目的不在于惩处,而在于激发有为。今年初,杭州市委主要领导旗帜鲜明地提出:“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一方面要严格要求“法定职责必须为”,另一方面要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边界,只要在边界范围内干,一律予以强力支持。近年来,针对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我区实施了离任审计、述职述廉、巡视巡查等制度,目的就是编织更为严密的制度之笼,堵塞以权谋私的口子。培育干部职业道德,通过营造培植自我激励、自我评价和自信的氛围,提升干部的职业道德水准,这也是“为官不为”得到善治的最终表现。
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力促干部“为官想为”。要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干部日常考核,强化对干部“所作所为”的监督和考核,以系统化、数字化、科学化的考核体系,全面直观地考核干部工作实绩,并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和评判,真正把干部的实际付出、工作实绩与晋升提拔挂钩,有效克服论资排辈下的磨洋工、耗日子,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树立有为就有位,不为就失位的导向,从而从根本上杜绝干部坠入“为官不为”的“腐败圈”。
狠抓监督执纪,督促干部“为官善为”。关键是继续在正风肃纪、效能监督和责任追究上动真格,把问责的“板子”打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形成震慑,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一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七个有之”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该通报曝光的要通报曝光。二要继续抓好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综合监督,对发现的违法作为、不作为、不当作为等问题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三要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活动,推动全区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群众满意导向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