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改革引领教学模式转变的探索

2016-01-22 23:52王菊娥张超
课程教育研究·下 2015年11期
关键词:考试改革立体化探索

王菊娥+++张超

【摘要】以课程考试改革引领教学模式的转变是时代对高校教师的要求。高校教师在探索与实践课程考试改革的过程中,应遵循课程考试改革的原则,理清改革思路,以新的考试体系为抓手,不断实践与完善教学步骤、考核环节、教学目标等方面,最终改变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一卷考”直线教学模式,形成立体化的“三三三”金字塔教学模式。

【关键词】考试改革  探索  教学模式  立体化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1-0012-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工作方针是“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其中,强调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1]。传统的教学与考试模式通常是教师播、讲、问,学生看、听、答,最后“一卷”定分。殊不知,这种传统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大学生、国家及社会的需要,广大教学一线的教师应顺应时代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不断探索与创新,改变多年来已经固化的直线式教学与考试模式。几个学期以来,经过课程组对主授课程——《经济法》的考试改革探索,发现本课程的教学模式悄然在改变,现综述以期和大家分享。

一、课程考试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宏观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改革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十八大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已成必然,公平、法治也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组成部分。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依法治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这些为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与改革指明了方向,需要我们转变思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造就把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内外兼修的高素质人才。

微观方面,《经济法》课程是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课程综合性、实用性、前沿性、实践性很强,传统的教学过程与考试方式,从外部方面看已不能适应国家法制化进程和市场日新月异发展对本门课的教学要求,从内部方面观察已不能满足在校大学生们的特质与学习要求。其中,问题比较集中的表现为:

第一,经济法律法规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更新比较快,与学校课程建设的机制和速度不相匹配。

第二,市场各类组织需要知法、懂法、守法及会用法的实用性经管人才,传统的、“一张卷一个分”的考试方式充其量培养了知法、会考试的人力。

第三,95后大学生自我、独立等特质不喜欢满堂灌、枯燥乏味的授课形式与考前突击、考后全忘的学习形式,他们渴望灵活多样,能展示自我的学习氛围和考核形式。

第四,经济法课程范围广、知识点非常多,法律法规和法条像繁星一样覆盖市场经济的太空社会,“教考分离”的教学模式不适合该课程的性质。

第五,经管学院各专业的经济法很大程度上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学法,要求学生不仅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守法和会用法保护相关方的经济权益,最终信仰法律,为形成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打下人力基础,但现在的教与考达不到这样的培养效果。

因此,不论从国家、教育部、学校、市场、学生等方面的发展与要求看,还是从经济法课程本身性质出发,对经管学院经济法课程进行教学模式与考试方式的改革已经是很有必要了。

二、课程考试改革的探索

1.确定课程考试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经过研究国家、教育部与学校的有关文件政策,结合大学生特质及课程特征,课程组确定了课程考试改革应遵守下列原则:

(1)使“教、学、考”立体化,以考试改革引领教学改革;

(2)教学过程是“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秉承最有效的教育是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

(3)考试内容系统、全面,符合学科与专业要求;

(4)考试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继承与创新并存;

(5)成绩评定以“过程型评价”为主,“终结评价”为辅;

(6)改革过程以“策划——实施——保证——改进”的螺旋循环分学期进行,注重细节。

2.规划课程考试改革的实施步骤

在原则确定后,课程组经过讨论,逐步理清了课程考试改革的思路,借鉴美国全面质量管理(TQM)专家朱兰的“螺旋循环”原理,规划出了课程考试改革的实施步骤,即:确定课程培养目标——规划课程架构——编写教学大纲与教学日历——精选授课方式方法——设计考试模块——拟定评分标准——课堂实践——调研、分析考试结果——课程总结改进。每位老师一个学期完成一个这样的循环,并通过召开三次以上分享会,讨论改进各自遇到的相关问题。

3.构建“一三六”课程考试体系

为了改变长期以来传统的“一教一考”的考试模式,课程组分析了经济法课程现阶段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以三个考核环节为经济法课程考试的抓手,经过四个学期对多个课堂的实践,对每个环节探索出了两个考试模块,最终形成了“一体系、三环节、六模块”的新考试模式,“一体系”是指经济法课程考试体系;“三环节”是指“基础环节、核心环节、提升环节”;“基础环节”又包括课程内容沟通模块与案例分析模块,“核心环节”又包括团队合作解读法务模块与模拟庭审诉求模块,“提升环节”又包括课堂测试模块与终结笔试模块。

三、课程教学模式由“直线式”向“金字塔式”的转变

高校传统的教学与考试模式主要是“老师讲、学生听、一卷考”的直线式的模式,而上面经过多个学期探索与完善形成的课程考试体系,已经使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模式向着立体化的“三三三”金字塔模式转变,具体如图1所示。纵着从底部向金字塔顶部看,第一个“三”指的是教学步骤,包括三方面的内容:老师教、学生学、灵活考;第二个“三”指的是教学环节,也是前面提到的考试环节:基础环节、核心环节、提升环节;第三个“三”指的是教学目的,主要是三个方面:传道解惑、实践体验、温故知新。横着从左向右看,从教学步骤、教学环节到教学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递进过程,这个过程由三步完成,即:老师教是基础环节,目的是传道授业解惑;学生学,是教学的核心环节,重在实践体验,锻炼能力;灵活考,是教学的提升环节,目的是让学生温故知新,真正把专业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能力与素质。同时,纵向和横向的各个方面不是单一或孤立存在的,从基础环节到核心环节、提升环节,应有前面提到的六个考试模块的运作,每个环节都伴随着教、学、考的步骤,也交织着教师传道授业解惑、学生实践体验、温故知新的成分。

四、考试改革引领课程教学模式转变的效果

通过几个学期的实践探索,经济法课程考试体系与教学模式目前已融为一体,获得了受众学生与学校有关部门的好评,学生评教名列前茅。其中,最主要的改革效果表现为:(1)改变学生从“被动式”接受课程内容到“积极主动式”学习的现状,营造了开放、自主、实用的大学课堂;(2)形成了本课程教学日历、教学内容、考试改革实施细则等宝贵资料,有利于广泛推广与借鉴;(3)创出了规范与系统的过程成绩评定规则,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客观评价学生学习的效果;(4)让学生不仅掌握了课程的知识与学习方法,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团队合作、沟通、书面表达、独立思考、实践等方面的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页信息公开栏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38/201008/93704.html

[2]岑詠霆.质量管理学教程[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04

教改课题:JY-B201449“知识、能力、素质“一体化”考试体系的设计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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