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楠|文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宣布今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从5月1日起,将房地产及建筑业、金融服务及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医疗业,酒店业、餐饮业和娱乐业等)重要行业同时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文章论述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今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房地产及建筑业、金融服务及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医疗业,酒店业、餐饮业和娱乐业等)同时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展至全国。这是重大的税制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制造业提升综合竞争力等。
“营改增”之后,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是自身的税负会增加还是减少?而企业财务人员关注的则是新政下如何正确地计算税款和核算涉税业务,如何做好发票管理,如何做好税改后的纳税筹划。
根据各种公开报道,笔者收集整理了营改增税改行业适用的新增值税税率以及原营业税税率变化情况(见下表)。
营业税税款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而增值税税款的计算相对要复杂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不含税的销售额×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买价×适用税率。但实际经营活动中情况复杂,所以准确计算销项税额和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对于会计来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较大,营业税征收时,并不存在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相关收入只需按实际入账即可,成本按照实际支出为准。但实行营改增后,彻底改变了收入入账方式和原则。因此,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分析,营改增后,税金、成本以及相关收入方面的核算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企业财务管理也随着核算方式的改变而改变。
营改增对于发票的管理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实行营业税时,企业使用的是从地税机关领购的行业发票。改征增值税后,则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分别使用不同的增值税发票。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能把产品的生产到消费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联系,从而可使税负保持良好的连续性,因此,国家税法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管理要求。
营改增虽然只是税种变化,但它牵扯整个会计核算体系改变,涉及科目增多,核算要求也提高,原来的营业税纳税筹划方案已经不再适用新增值税下的企业。企业要想求发展就必须制定新的纳税筹划方案。
(1)增值税实际上是基于差额(销项减进项)来计算的,而营业税是基于总额(仅销项)来计算的,所以单纯将新税率和老税率进行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实施营改增初期,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的税负总体下降,但有些增值税一般人试点企业的税负出现了增加现象,这主要是因为这些企业中的某些供应商不是试点企业,对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如果无法在短时间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其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但是企业却需要全额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没有进项税额抵扣,从而会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税负。这次的“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就将解决这一问题。
(2)营改增扩围后,各试点已经下发过渡性补贴政策,例如上海,可以出具税务师事务所鉴定报告,说明企业扩围后,税负的确增加,就可以享受补贴。又比如北京,如果企业确实存在税负增加,可以据实申请,财税按月监控,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等。
让财务人员学会正确认识计税基数及适用税率,企业应对相关的财务工作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企业中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对税改前后的工作做好相关方面的协调,尤其是财务工作人员更应对相关的文件认真学习,对于营改增前后的经济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展开工作。
(1)营改增后,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增值税账务的处理方式对日常的相关业务进行科学合理的核算,应建立相应的增值税明细账及增值税明细科目。
(2)在日常采购及销售过程中,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行计算,对账务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应注意把税金和成本费用、税金和原收入的记账核算进行有效区分详细记录。
(1)企业应由专人对增值税发票进行管理,相关人员在使用发票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发票管理的相关制度,以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发票中数据的完整性。此外,对于实现收入开出专用发票,必须及时进行详细登记,并做好相关的备案工作,另一方面,财务部门必须对其引起重视,必要时还应定期进行检查。
(2)目前企业的发票存在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之分,小规模纳税人所用的发票只有一种,即普通发票,在发票管理方面,与营业税发票管理相似。一般纳税人的发票有两种,即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我国规定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的专用发票及相应的数据电文。所以,企业财务部门的会计应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文件,尽快熟悉专用发票的各种操作方法、使用规定,及时制定出本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办法,规范企业财务管理。
(1)税改政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具有财税商机,主要表现为国家直接降低税率减负,营改增后税率由原来的5%降至3%。但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需通过税改政策所提供的优势,并根据纳税主体的实际情况,对客户资源进行挖掘,制定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实现税负转嫁,降低税负。增值税的征收包括流通环节,纳税主体可对流通环节进行税负转嫁,从而减少新增税收。例如:增值税包括进项税额抵扣,在流通环节中,可利用客户所获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加大增值税抵扣,达到降低税务成本的目的。
(2)由于营改增政策处于试点运行阶段,很多税改政策具有优惠优势,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应对税改政策进行研究,从中找到具有优惠优势的规定,并充分利用这些规定,降低企业税负。例如:营改增政策中规定,在试点行业中,凡是获得商务部、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主体,在提供动产融资服务时,增值税税负高于3%的即可获得增值税征退优惠,即增即退等。
综上所述,营改增就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而制定并实施的,是我国增值税改革及税制改革的一个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