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下一步价格改革重点是:深化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改革环保电价补贴方式;落实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政策;加快推进价格信息化建设。
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放开绝大多数药品、大多数专业服务、部分竞争性领域交通运输和邮政服务等40多项政府定价。二是在深圳率先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18个省级电网及华北区域电网。三是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四是实现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五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六是稳步推进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七是建立运价上下浮动机制。
促进结构调整。一是对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水泥、电解铝生产企业用电实行基于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二是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上网电价支持政策,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三是利用燃煤机组上网电价降低空间,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四是指导地方合理制定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五是指导地方合理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并逐步调整至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基本相当水平。
降低企业成本。一是两次较大幅度降低电价。二是大幅降低油气价格。三是完善银行卡刷卡收费定价机制。四是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清理规范。五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优化价格环境。一是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二是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现清单化管理。三是自2016年1月份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简化管理环节。四是部署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五是开展为期一年的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典型经验的通知》,向全国推广一批循环经济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循环经济全面深入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在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验收和评估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总结凝练出9条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在循环经济的组织推动和评价方面,形成了循环经济协同推进机制和区域资源产出率统计评价机制;在推动城市循环发展方面,形成了产城融合发展模式和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机制;在促进园区循环发展方面,形成了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机制、废弃物资源化精细管理机制和产业废物第三方外包式服务机制;在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方面,形成了“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和再制造技术服务发展模式。
为帮助各地准确理解典型经验的内涵,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同时发布了典型经验推广指南,从问题的提出、解决的主要思路、主要内容及做法、推进步骤、需要政府提供的政策机制保障、成本风险及难点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推广典型经验的组织实施工作。这些经验和做法的推广,有助于各地在“十三五”时期推动循环经济的全面深入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意见》从六大方面提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26条具体措施,其中多处涉及能源、资源及矿产领域。
《意见》提出,到2020年,东北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再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全面振兴。
《意见》提出,要促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电力装备、石化和冶金装备、重型矿山和工程机械等先进装备制造业,提升重大技术装备以及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水平,优先支持东北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提升原材料产业精深加工水平,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改造升级,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积极支持中等城市做大做强高端石墨深加工等特色产业集群。加强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推进蒙东、黑龙江东部等地区大型煤炭和火电基地、现代煤化工基地及吉林千万吨级油页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控制新增火电装机,有序发展清洁能源,研究建设电力外送通道,从供需两侧推动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加快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和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