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中文编目规则FRBR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出发,探讨中文编目规则FRBR化发展策略。首先,从FRBR用户任务出发将“用户便利”列为编目工作的最高原则;其次,利用FRBR概念模型重构中文编目规则结构与内容;再次,利用基于FRBR概念模型的“规范检索点”统一中外文编目规则;最后,提出基于FRAR模型建立名称规范标准。
[关键词]FRBR化;中文编目规则;概念模型;FRAR
[中图分类号]G254.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6041(2015)06-0050-04
文献编目是信息序化、知识显性化、主题揭示重要途径,是构建检索系统、方便用户使用的重要途径。编目规则是编目实践工作的指导原则与操作指南,编目规则的发展变化直接影响用户使用检索系统、获取信息的效果。我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文献编目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和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从古代刘向、刘歆父子的《别录》《七略》到近代刘国钧主编的《国立中央图书馆图书编目规则》、现代北京图书馆主编《中文普通图书统一著录条例( 试用本) 》;从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委员会主持制定的GB3792系列国家标准, 如《文献著录总则》《普通图书著录规则》等,到《中国文献编目规则》《西文文献著录条例》编制出台,反映了中文编目规则发展从区域多标准共存走向国家标准化,逐步步入国际标准化日程,体现了编目思想由以文献整理为中心到以检索为中心,再到以用户需求为中心的转变。在语义网飞速发展的今天,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急需集成、书目信息亟待共享的背景下,中文编目规则必须紧跟改革发展大潮,正确指导编目实践,实现书目信息共享,真正服务于用户需求。本文试用中文编目规则FRBR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出发,探讨中文编目规则FRBR化发展策略,以便于用户使用。
1 FRBR
FRBR(Functional Requirements of Bibliographic Records,书目记录功能需求)是国际图联(IFLA)于1997年为应对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与多样化的用户需 求、多样化的资料类型的关系而提出的新的编目框架,它采用数据库设计中“实体—关系”(E—R)模型,建立了文献信息资源描述及其书目控制的框架体系。
FRBR将书目记录涉及的实体分为三组:第一组是通过智慧和艺术创作的产品,包括作品(work)、内容表达(expression)、载体表现(manifestation) 和单件(item);第二组是对智慧和艺术创作产品负责任的个人(person) 、团体(corporate body) 和家族(family);第三组是智慧和艺术创作产品所包含的主题内容,主要有概念(concept)、物体(object)、地点(place)和事件(event)。FRBR 中的关系描述的是编目实体间相互关系,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一般关系,存在于第三组实体之间和第一组的四个实体之间,比如第一组和第二组实体之间的责任关系,包括创作、实现、生产和拥有关系,前两组与第三组实体之间的主题关系,以及第一组四个实体之间的实现关系、承载关系和体现关系。另一类且称为具体关系,它介于第一组的实体各个具体类型之间关系,主要由六种关系:作品与作品、载体表现与载体表现、内容表达与内容表达、单件与单件、内容表达与作品、载体表现与单件[1]。
2 中文编目规则FRBR化的必要性
2.1 编目对象的变迁
编目对象是编目工作的基础与来源,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编目对象发生重大变革,在数量方面,呈几何级数增长。如《红楼梦》这部作品,有纸质图书、电子图书、视频资料、声像资料等多种展示方式,也可以通过改编、摘选成多部作品。在载体形式上看,由实体走向数字化,同一段音乐以前通过CD、DVD等多种介质存储,数字化后,载体特征消失,变成一个声音文件,致使载体物理特征描述失去意义,主题揭示日益凸显,现有编目规则对数字资源编目具有不适应性。
2.2 用户需求的提升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用户信息行为方式发生重大改变,追求类似于Google、百度等网络搜索引擎一样的一体化界面,一次查找多种类型的信息资源,层次化的检索结果展示方式,提供较高相关性的检索结果,灵活的用户评论机制,最重要的是可以将图书馆信息资源作为网络资源而便于发现、识别、查找和获取。而利用现有中文编目规则编制的图书馆目录距离这样的需求还有一段差距。
2.3 书目数据共享的需求
图书馆作为人类文明的保存和传承机构,拥有大量规范化的书目数据,在网络时代,图书馆书目数据的流通远远超出传统图书馆服务范围与领域,电子商务运营商、社区网站等纷纷成为书目数据的新型用户,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等行业间书目数据的交换和利用更加迫切。中外文著录规则的异同与地区文化差异阻碍了书目数据的交流。虽然通过技术手段可以使其在一定范围与领域内通过转换实现共享,但如何保障国家级书目数据无缝获取、中外文书目数据畅通共享,书目数据编制依据的原则与规则的统一就显得至关重要。
3 中文编目规则FRBR化的可行性
3.1 国际编目新标准的实施
当前我国中文文献著录使用《中国文献编目规则》,西文文献著录依据《西文文献著录条例》,两者都是依据ISBD,参照AACR2制定。后来两者分别参照AACR2最新版本,结合我国编目实际,于2005年与2003年分别修订,距今已10年,其间,国际编目技术飞速发展,FRBR从理论走入实践,“国际编目原则声明”替代“巴黎原则”,AACR2修订为RDA,Bibframe书目格式的探索,为中文编目规则发展变革带来契机。
3.2 国内图书馆界FRBR化实践
FRBR化是转换现有书目记录集符合FRBR的过程[2],即在现有编目规则的基础上,利用各种著录方式,将现有图书馆检索系统的书目记录和索引符合FRBR要求。国内图书馆界逐步开展FRBR化实践探索,从基于FRBR模型构建书目检索系统的探索研究,到现今广泛使用的资源发现系统,将图书馆的各类元数据采用系统默认的FRBR化算法集中发布并展示,通过算法能够实现小范围的书目FRBR化,但要想实现国家领域书目FRBR化,必须通过编目原则统一集中控制。
4 中文编目规则FRBR化发展策略
4.1 从FRBR用户任务出发将“用户便利”列为编目工作的最高原则
当前使用的中文编目规则是在19世纪80年代推行文献工作标准化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其编制原则偏重于“以文献整理为中心”,规范文献著录,便于书目信息交流,有效实现区域内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对于编目工作本身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无可厚非,但如果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的书目工具用户不欢迎、不方便使用,即使再规范完整也无任何意义。所以,满足用户需求是编目工作的根本与出发点,便于用户使用是编目工作的目标与动力。
美国编目专家卡特(Charles Ammi Cutter)早就指出:公众(即目录用户)的便利性应始终置于编目员的方便之上。他甚至认为,规则的严格一贯性及其执行的一致性有时会与公众看待事物的习惯做法相冲突,当这些习惯普遍存在且根深蒂固时,编目员对此置若罔闻是不明智的,哪怕这些习惯要求牺牲系统性与便利性[3]。2003年IFLA通过的《国际编目原则声明》,替代和扩展了《巴黎原则》,并将为目录用户提供便利列为其首要目标。2006年中国图书馆学会标引与编目专业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图书馆编目工作原则声明(草案)》,将编目工作原则确定为标准化、统一化和用户至上[4]。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发展应该在遵循上述原则声明的同时,将“用户至上”提高到最高原则,在服务用户的前提下,实现最大范围内的标准化与统一化,最大范围内求同存异,将用户便利性落到实处。
4.2 利用FRBR概念模型重构中文编目规则结构与内容
如今使用的《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版)》是依据ISBD,参照AACR2,结合我国编目工作发展实际,对1996年版的《中国文献编目规则》进行修订而成的。修订后的《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版)》在结构上分为著录和标目两部分,著录部分首列统领文献著录全局的总则,其次按照文献类型和著录方法编排规则。标目部分首列统领文献标目全局总则,其次按照标目类型编排规则。按照手工编目流程组织其规则内容,侧重以手头文献的物理形式为著录起点,即重点揭示文献载体层面特征,而非作品早先已经出版的原始形式或先前形式,难以集中同一题名不同作品、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难以识别相同题名的不同作品,适应以实体资源为主的编目对象,对数字环境下衍生的各类编目对象描述产生一定的不适应性。
中文编目规则应利用FRBR“实体—属性—联系”模型重构内容,将中文编目规则分为著录与关系揭示两部分。著录部分分层描述相关文献,将文献实体分为3组:第一组实体是将编目实体抽象出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第二组实体是对编目实体负责的个人、家族和团体,第三组实体是与编目实体相关主题的概念、对象、事件和地点。再依此顺列出3组实体属性:第一,注重识别作品和内容表达的属性,如选用名称、语言、日期等;第二,载体表现和单件主要属性,如题名、责任说明、版本项、出版发行项、丛编项等;第三,个人、家族和团体属性,提供选择和记录个人、家族和团体的首选及变异名称的规则,类似《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版)》中“个人名称标目”“个人名称参照”“团体/会议标目”“ 团体/会议名称参照”。第四,与文献实体相关主题的概念、对象、事件和地点的属性,用于主题检索点控制。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版)》中较少涉及关系揭示,只有通过“综合著录与分析著录”“统一题名”“著者标目”等条款,揭示载体表现层文献与著者关系,而在作品与内容表达层次却是空白,因此缺少创作者和作品之间关联,影响目录检索系统的聚合效果。中文编目规则应强化编目元素间关系揭示,意在增强检索系统的相关性。第一,强化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之间的基本关系。作品与内容表达之间的版本关系,如原版、修订、翻译、改编等,一个作品可以有一种或多种版本来实现内容表达,但一种内容表达只能是作品的一种版本实现;内容表达与载体表现之间的载体呈现关系,如原版与纸质图书关系、原版与缩微胶卷关系;载体表现与单件之间的品种与样本关系。编目实体按照“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描述而组织形成树形立体结构模型的书目记录。第二,强化与编目实体相关的个人和团体的关系,即作品/创作者、内容表达/贡献者、载体表现/制作者(发行者、生产者)、单件/保管者等关系。第三,强化与编目实体相关的主题关系。
4.3 利用基于FRBR概念模型的“规范检索点”统一中外文编目规则
我国编目工作是按照语种分别组织,中文文献编目依据《中国文献编目规则》,西文文献编目依据《西文文献著录条例》,由于中西语言文字特点和编目传统的差异,中文目录是将文献题名、责任者、主题各自分立排列形成分立式目录体制,西文是将文献题名、责任者、主题混排形成字典式目录体制。统一中西文编目规则是编目界争论的焦点。中西编目规则主要差异是在主要款目的存废和标目形式上的差异,《西文文献著录条例》中保留主要款目,通常以著者作为主要款目标目,主要款目具有唯一性,《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废除主要款目的概念,以交替款目取而代之,著者、题名、分类号、主题均可作为标目,使主要款目不具有唯一性。这种不统一的主要款目做法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中西文书目数据共享。主要款目是手工编目阶段的产物,随着计算机编目的应用,“检索点”比“标目”更频繁出现在各类编目规则中。“检索点”与“标目”是两个联系紧密而又有区别的概念。检索点是指可能用于查找和识别书目记录的名称、术语、代码等,标目是指置于目录款目之首并提供一个检索点的名称、词或短语。标目可以提供检索点,检索点不一定是标目。为促进国际间书目数据共享与交流,2003年IFLA通过的《国际编目原则声明》将检索点的地位抬高而将标目问题边缘化[5],《资源描述与检索》(RDA)进而将“代表作品的规范检索点”代替了主要款目。
《国际编目原则声明》和RDA中对于主要款目的处理为我国《西文文献著录条例》的发展指明了道路,也为国内统一中外文编目规则提供了良好契机。利用基于FRBR概念模型的规范检索点代替主要款目与交替款目,[HJ2.2mm]从而实现中外编目规则的有机融合。中文编目规则FRBR化过程中在规范检索点的选择上,既要吸收国际特征的以著者作为基本款目的做法,又要考虑中国特色的“题名著录”。由于检索点自身选择的开放式,检索点选择可以基于FRBR概念模型中各层编目实体的属性特征,但在规范检索点的选择上,国际编目条例对此做了规定。《国际编目原则声明》指出,个人名称或作品的规范检索点都是“受控检索点”,可以“为集中排列成套资源的书目记录所需求的一致性提供保障”,而载体表现名通常是“非受控的”,难以提供一致性保障[6]61。只有将创作者和作品题名列为规范检索点,才能最大化提高目录系统检索的相关性及其汇集功能。RDA中“代表作品的规范检索点”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代表个人、家族或团体的规范检索点,第二部分是作品首选题名[6]61。中文编目规则发展可以借鉴其做法,以便于用户使用。
4.4 基于FRAR模型建立名称规范标准
规范控制是为了确保检索点的形式在书目系统中的唯一性和稳定性,而建立、维护、使用规范记录和规范文档的工作过程[7]。其目的是将规范文档与书目文档连接,规范对书目文档的检索控制,实现用户任务发现功能。规范控制包括名称规范和主题规范,为促进中文名称规范工作开展,我国各地纷纷建立起规模较大的名称规范数据库,为便于与国际名称规范标准接轨,CALIS管理中心、国家图书馆和香港地区大学图书馆协作咨询委员会联合成立“中文名称规范咨询委员会”,推动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以及海外华文图书馆的书目规范控制工作[8],但在规范控制实践运用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规范检索点没有明确的定义,规范控制应用不普遍,规范评估与维护工作不够深入等,究其原因是中文名称规范控制工作方面缺乏权威的编目标准,无章可循,中文编目规则FRBR化中名称规范标准条款的制定迫在眉睫。
中文编目规则FRBR化最终得出的FRBR目录体系对规范控制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各类实体如何识别,检索点如何控制,都应遵循相关原则。为适应编目规则FRBR化,应建立国家级统一规范标准。IFLA于2005年6月推出《规范记录的功能需求:概念模型(草案)》,主要包含8个部分:目的、范围、图书馆环境中的规范文档、实体—关系图与定义、属性、关系、用户任务和规范数据迁移[9]。FRAR模型为规范控制工作提供一个明确的结构与框架,规范各类实体的属性和关系,实现与中文FRBR书目文档的无缝连接,有助于用户任务的实现,为用户便利使用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王忠红.FRBR俗解[J].图书馆杂志,2012(11): 25—29.
[2]陈 琦.FRBR及其在国内应用的障碍[J].图书馆杂志,2006(10): 16—18.
[3]王绍平.RDA与中文编目规则[J].国家图书馆学刊,2011(2): 9—15.
[4]王松林.消除编目实践差异,探求编目工作原则——中国图书馆学会标引与编目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J].国家图书馆学刊,2007(2): 42—44.
[5]王松林.从《国际编目原则声明(草案)》看《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修订[J].图书馆学刊,2006(6): 5—9.
[6]林 明.从主要款目到“代表作品的规范检索点”——兼谈国内中西文编目规则的统一问题[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4(1): 59—64.
[7]王 洋.规范控制与国家图书馆书目数据的可持续发展[J].国家图书馆学刊,2004(2): 18—22.
[8]张 兰.我国图书馆中文名称规范控制现状调查与分析[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4(9):55—58.
[9]杜 芸.FRAR及其对我国规范控制工作的影响[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8(3):66—68.
[收稿日期]2015-11-09
[作者简介]翁畅平(1985—),女,硕士研究生,馆员,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