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法
我家房子有20年了,冬天暖气烧得再好,屋里也不暖和。这几年,政府出了个“暖房子”工程,财政出资,给楼体贴保温层,大伙儿都觉得有了盼头。可老小区不少,一排就是几年,我家小区一直没轮上,邻居们等得脖子都长了。这不,终于见了亮。
物业贴出通知,说本小区将开建“暖房子”工程。但后面的话让大家有点蒙:贴保温层的家庭,按房屋面积,每平米要交3元钱,其余费用由财政补贴。
电视里都说完全免费,为什么要交钱?居民到物业一问,经理就一句话:先交先贴,不交不贴。
有人一算,自己贴要比这贵得多。交钱的超过一半。也有较真的,反映到供热办。对方说,财政补贴了一部分,其余的要由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补齐,物业原则上不能专门收这笔钱,但最后还是从物业费里出。
物业经理听说居民找了供热办,当时就怒了,“本小区并不在今年的施工名单中。能提前施工,是物业争取的结果,费了好大劲。而且,财政补贴加上向居民收的这点钱也不够成本,物业还要添钱。物业费本来就东边用了西边缺,要是居民有意见,干脆停工,免得我们挨累不讨好!”
这下子,较真的居民成了众矢之的,补交了钱,工期还排在了后面。他们也叫屈:我们也是为大伙儿,这不也没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