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性别理论的核心观点

2016-01-15 05:54李慧英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制度安排社会性别

·性别平等理论研究·

论社会性别理论的核心观点

李慧英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100091)

摘要:社会性别理论已经成为具有批判知识特征的显学,著述十分丰富,该理论可概括为四个核心观点:社会性别是一种权力关系;社会性别是一种社会建构;社会性别是一种制度安排;社会性别是一种文化观念。社会性别理论的目标是建立多元的平等的两性关系。

关键词:社会性别;社会建构;制度安排;文化观念

收稿日期:2015-01-19

作者简介:李慧英(1957-),女,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妇女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3.14文献标识码:A

社会性别理论的建立只有40多年,是一门非常年轻的学科,但是传播速度和影响程度却相当迅猛。1860年代,社会性别理论产生于美国学术界,1920年代迅速向欧洲乃至全球扩展开来,进入各个学科,已经成为与阶级、种族、民族并列的概念,成为社会学等诸多学科的有效分析范畴。1980年代进入发展领域,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已经纳入全球的社会发展战略。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社会性别理论已经成为一门具有批判知识特征的显学,笔者将其概括为四个核心观点和一个目标。

一、社会性别是一种权力关系

这一观点来源于美国的女权主义学者凯特·米莉特(Kate Millett)的博士论文《性的政治》,该书1969年出版之后引起巨大轰动,成为美国畅销书,从1970~1990年间再版了8次。《性的政治》首次将政治学的核心概念——“权力”引入到性(sex)当中去,从权力的视角来审视全球范围内的两性关系,得出结论:现在以及整个历史的进程中,两性的关系就如马克思·韦伯所定义的,是支配和从属的关系。在我们的社会秩序中,是男人按天生的权力对女人实施的支配,通过这一体制,我们实现了一种十分精巧的内部殖民。就其倾向而言,它比任何形式的种族隔离更坚固,比阶级的壁垒更严酷、更普遍、更持久。不管人类在这方面保持何等一致的沉默,两性之间的这种支配与被支配,都已成为我们文化中最普及的意识形态,并毫不含糊地体现出了它根本的权力概念[1]。从此,两性之间的权力关系成为社会性别理论的一个核心观点。

作为性别权力关系,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强制的控制,一种是柔性的控制。强制的控制,男性群体常常不会顾及女性群体的意愿,要求必须如此。怎样实现必须如此?其一,通过掌握权力与资源来控制。比如,将国家权力与家庭权力都交给男性,这样,男性就可以制定规则,可以掌握决策权,可以说了算;将经济权交给男性,男性可以占有、支配资源和金钱,对于要依靠资源而生活的女性就产生了控制力;将话语权交给男性,男性可以占据文化建构的制高点,通过话语影响人们的观念与立场。所以,男人越是拥有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教育权力,就越是能够实现对女性的控制与支配,而失去政治、经济和教育权力的女性就越是受到控制。

其二,通过武力和暴力控制。这种控制手段是权力控制的极致,表现为身体上的控制,在家庭与情侣关系中更为常见,比如,性暴力,就是通过暴力迫使女方与男方发生性关系。这种控制方式,对于女性的精神与身体的伤害都会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在当今世界还普遍存在这些控制方式,如强奸、性暴力、行割礼、殴打妻子、焚烧新娘等。

其三,进行柔性的控制,即米莉特所说的“内部殖民”,也就是通过文化和心理的认同,实现男性对于女性的控制。这是一种最为有效和长久的控制手段,至今之所以性别关系未能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就是这种心理控制的结果。通常,强制的控制会带来反抗,会形成两大阵营的相互敌视与仇恨。而柔性的控制则不会遭致反抗,因为受支配的一方并不认为是压迫,而是心甘情愿地认同这种压迫及其背后的文化。比如,“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本来是有利于男性占有更多的经济权来支配女性的,但更多的女性会认为,这是一种合理的性别分工,男人就要多挣钱,女人就要管好家。

承认社会性别是一种权力关系,并不意味着每一个男性都在控制女性,每一个女性都是受害者。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少量“妻管严”和“床头跪”的现象,比如,在家庭暴力中男性对于女性的暴力占到95%,女性对于男性的暴力占到5%。在这里,两性之间的权力关系,并不仅仅是男性支配女性,也有女性支配男性的现象。这就需要性别平等的立法,不单单强调保护女性的权利,也同时关注到保护男性的权利,将反性别歧视作为公共政策的目标。迄今为止尚未达到两性关系获得根本改变的临界量,社会性别文化的主流依然未摆脱控制与被控制的两性权力关系。

二、社会性别是一种社会建构

社会性别是一种社会建构,也可以说是一种文化建构。这是社会性别理论的第二个核心观点,它反对生理性别决定论,特别强调了社会文化的建构作用。

首先要回答的是建构什么?从根本上说,是建构性别规范和性别观念。至今,主流的性别规范的突出特点是将男女彼此对立起来,建构起一个不同于真实世界的、强制性的性别等级秩序。在真实的世界里,男女的角色时常是彼此重叠、交叉和多样的,绝对的男外女内几乎是不存在的,女性不仅要扮演女儿、母亲,还要扮演职业妇女,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男性不仅要参与经济、社会活动,还要分担一定的家务劳动。然而,在二元对立的性别分层世界中,女性只能扮演家庭角色,男性只能扮演社会角色,任何性别都被强制地限定在一种模式中,没有任何选择的空间和可能。

正如盖尔·卢宾所说的,男人和女人当然是不同的,但他们并不像昼夜、天地、阴阳、生死那么不同。事实上,从自然角度来看,男女相互间的接近程度远胜于他(她)们同其他任何东西的距离,譬如山脉、袋鼠和椰子树。男女之间的差异超过各自同其他任何东西的差异的想法一定不是从自然来的,而是被社会文化建构出来的[2]。

社会性别的建构永远离不开社会文化场所,与周围的性别文化规则与习俗紧密相关,犹如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所说的,存在着“惯习”和“规则”生长的“场域”。这种“场域”,首先是家庭或家族。这是性别观念建构的第一个场所,同时,又是婴幼儿赖以生存的环境。在这里,最初的性别观念渐渐形成,家庭的差别也使得性别观念可能截然不同。其次是社区即居住环境。这里的两性行为方式、婚丧嫁娶和生老病死的仪式都会潜移默化地建构着居民的性别观念与行为模式,并将之渐渐内化为人们的第二天性。要挖掘性别文化的特点,必须研究社区文化板块,而不是行政区域的划分。再次是学校。无论是必读的课本还是授课的教师,都会传达一定的性别观念,教师的性别观念对于学生的影响更加明显,甚至影响到其专业的选择与自我概念的确立。

社会性别的建构,离不开建构者与被建构者。建构者常常是不自觉地传递某种性别观念。比如,教师总是肯定男生聪明,否认女生的能力,让男生考理工科,让女生考文科,并未意识到这是一种性别建构。性别文化的建构与学习知识不同,后者一定是有意识的学习过程,而前者常常是无意识的濡化过程。被建构者受到的影响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潜移默化,在不知不觉中认可、接纳与模仿,不需要思考和分析;一种是抗拒与排斥,由于与个人的好恶发生冲突,而对于某种性别规范产生反感和排斥。通常,这种反抗会遭到父母的批评,迫使其步入主流性别规范,并逐渐内化为个体的性别观念。在社会建构过程中,男孩渐渐变成男人,女孩渐渐变成女人。

社会性别建构的观点,其最大的价值是,走出了生理决定论,承认了长期被忽视的社会性别文化的能动作用。懂得了这一点,就可以进一步研究社会性别文化的建构是怎样发生的,将大量的集体无意识转变为有意识的性别观念,重新进行分析解构,也就可以乐观地相信:社会性别观念是可以改变的,可以想方设法推动改变。

三、社会性别是一种制度安排

这一观点出自《女人交易》一文,是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人类学者盖尔·卢宾提出的,她指出,人类的两性生活将永远受到习俗与人的干预和制约,它决不会是完全自然的,只因为我们这个物种是社会的、文化的、有语言表达能力的。她将社会文化的干预概括为性/社会性别制度,即该社会将生物的性转化为人类活动的产品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因此,我们的认识不再停留于人的微观心理层面,而扩展到更广阔的制度与结构之中,从而探索长久以来一直受到忽视的性别制度因素。

第一是政治制度。政治制度的核心问题是掌握权力和运用权力。在农耕社会以前,政治权力一直是贵族男性的特权,平民和女性的权力受到极大的限制。这种限制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男性优先,在权力继承中儿子具有优先的特权,没有儿子的家庭女儿才能享有。英国在历史上就是遵循这种规则,由此出现了女王。另一种是男有女无,王位继承者只能是儿子,女儿是不可以继承王位的。所有的女性,无论贵族与否都被排斥在政治权力之外。亚洲地区尤其是中国在农耕社会恪守的都是这种性别制度。进入工业社会之后,女性争取到了选举权与参政权,进入到政治领域,但是,其比例大多在10%~20%之间。女性的权益难以通过权力得以充分体现。

第二是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本质是生产与获取物质资源,物质资源是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与性别相关的经济制度获取资源往往有两个特点,其一,女性从事的家务劳动大多有经济价值却无收入。其二,进入劳动市场之后,会出现大量的职业性别隔离,有的行业和职业以男性为主,有的以女性为主,常常固化了男女的分工与角色,而男女的分工与角色往往是男高女低、男强女弱的经济组织结构。所以女性尽管进入了经济领域,但并未真正获得经济独立,大多处于低收入的岗位,经济上对于男性的依附性比较强。

第三是教育制度。从性别视角审视教育,通常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哪个性别可以享受教育,可以进入哪个专业领域。对此,教育制度有着严格的限制,在工业社会之前,几乎绝大多数国家都限制女性受教育,只允许男性受教育。通过剥夺女性的教育权,巩固男性长期支配女性的权力关系。而今,教育的大门已经向两性打开,但是,某些专业仍然有着性别指向,军事、航海、采矿等等限制女性,而在舞蹈、语言、护士等专业方面,女性具有绝对优势。二是教育传播着性别观念。美国历史学家斯科特指出,性别作为社会关系的一个成分,具有文化象征含义,这些文化象征含义表现在宗教、教育、法律、科学和政治教义中,按部就班地描绘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含义。事实上,这些概念排斥了任何其他解释的可能性[3]。

第四是家庭制度。家庭担负着人类再生产和情感共同体的职能,在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一套完整的父权制规则。这一家庭父权制由三个支柱相互支撑,第一个支柱是性别分工和角色安排,男人主外,女人主内。第二个支柱是婚姻制度,男性结婚是娶妻,女性结婚是嫁人,从此,女性就成为男方家的人了,为男方家庭生儿育女,为男方父母养老送终。第三个支柱是家庭继承制度,无论是姓氏、技能还是财产都要传给儿子,女儿不能拥有上述继承权。这套家庭制度尚未随着农耕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化而自动消失,在我国正在转化为集体父权制,成为乡村社会确定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依据。

社会性别是一种制度安排,这是社会性别理论的第三个核心观点,社会性别制度的发现,是社会性别理论的一个重大成果。它渐渐从隐藏的经济制度背后显现出来,成为一个区别于经济制度的独立范畴,它意味深长地提醒社会和人们,在高度重视经济因素对性别发展的影响的同时,不要无视社会性别制度的存在和作用。任何政府仅仅通过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来推进性别平等,都不可能真正实现性别发展和持久的进步,必须重视和正视社会性别制度的建构与运作。

四、社会性别是一种文化观念

社会性别是一种文化观念,是社会性别理论的第四个核心观点。它的着力点侧重于心理与精神层面,强调的是性别价值观,即如何看待男人和女人。社会性别理论由此伸向了一个新的领域——文化,开始了文化的反思和解构,以至于触动了文化的深层结构。

社会性别观念至少表现在4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概括的性别观念。比如,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尼采的性别观、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学说等等,通常出现在各种学说和理论当中。

第二个层面是具体的性别观念。这种观念已经演化为性别分工与性别角色,比如,在日常生活中,男性应充当什么角色,女性应扮演什么角色。当抽象的性别观念转化为具体的性别角色时,这种观念就会深入人心,找到了赖以生存发展的载体。如果审视现实中的性别分工,就会发现男女角色的安排大多与男女不平等的观念是一致的。

第三个层面是性别价值判断。对于性别行为的价值判断——喜欢或排斥,推崇或贬斥往往不加思考,依靠直觉,比如,一旦女人参政出现问题,就会想到“女人祸水”论;一旦男人喜欢做家务,就认为不像个男人;一旦孩子随母姓,就认为女人霸道,等等。当一种性别观念到了不假思索就可以做出判断的程度,即标志着性别观念已经达到文化深层。

第四个层面,是性别文化进入无意识状态,即人们几乎意识不到某种性别观念的存在,而它却在潜移默化中发挥作用。比如,在广告中会出现大量定型化的男女形象,男人被照顾,而女性照顾人。当问到何以如此时,广告制造商会摇头:从来没有想过性别观念的问题。性别观念的集体无意识,可以说是内部殖民与文化塑造的最大成功。某种文化建构的时间越久,对日常风俗习惯影响越大,人们也越意识不到文化干预的力量,反而产生本来如此的错觉。

文化观念的变革,一定要触动文化的深层结构。性别文化观念的变革是由浅入深的过程,时常是表层文化已经改变了,而深层文化依然未动。

社会性别是一种文化观念,是社会性别理论的又一核心观点。文化观念变革的意义,并不亚于性别制度的建立。在重制度轻文化的社会环境中,文化观念的功能往往被低估,似乎一旦建立了性别制度,有了性别规则与规范,原有的文化观念就会自然而然发生改变。实际上,问题远远没有那么简单,1980年代的《婚姻法》首次提出姓氏革命,其第8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但是,30多年过去了,一切都没有改变,一切都依然如故。为什么?因为法律背后的男女权利平等的文化观念并没有得到人们的认同,父权制文化尚未进行清理。所以,在推进新的制度的同时,一定要进行观念变革。

五、社会性别理论的目标

社会性别理论不仅仅要解构还要建构,建构什么呢?盖尔·卢宾在《女人交易》一文曾经谈到她梦想的社会:消灭强制性的性别角色,建立一个雌雄一体、无社会性别限制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一个人的性生理构造同这个人是谁、是干什么的,都毫无关系。

建构多元化的、可以自主选择的性别观念。在性别分工上,倡导妇女和男子更平等地分担家庭责任,创造新男人和新女人。萨姆·基恩在《新男人》一书中描述了新男人的特征:新男人寻求平衡理智与情感的智慧,而非一味地寻找新知识,新男人有义愤的使命感,但没有暴力。新男人有友谊、有推心置腹的朋友,能破解企业结构与专业化作风产生的疏离。新男人不仅充满自信,而且不愿扮演指导者,特别愿意成为异性的朋友。新女人在保持美好丰富感情的同时,寻找培养精神的支点——自信,依靠自己创造生活,善于开发自己的聪明才智,面对生活的挑战不是怀疑:我行吗?而是说:我能行!

在性别气质上,男女可以有多样选择,让每一个人不是按照刻板的性别定型而是按照个人意愿自主选择个人气质,可以是男性气质,可以是女性气质,还可以是中性气质和双性气质。

建构权利平等的两性关系,性别平等实质上是对性别等级的颠覆,旨在建立新型的两性关系:人格对等,免除压迫,相互尊重。

建构健康的两性关系,男女之间无需藤缠树水环山,而是同时具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男性不能要求女性百依百顺,夫为妻纲,女性也不能号令天下,把自己的愿望强加于人。学会尊重对方的意愿、选择和自主性,学会沟通、协商与交流。

参考文献:

[1][美]凯特·米莉特.性的政治[M].钟良明,译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38.

[2]盖尔·卢宾.女人交易[A].王政.社会性别研究选译[C].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8.

[3]斯科特.性别:历史分析的有效范畴[A].妇女:最漫长的革命[C].北京:三联书店,1997.168.

The Study on the Key Viewpoints of Social Gender Theory

LI Hui-ying

(The Central Party School, Beijing 100091, China)

Abstract:Social gender theory has become famous for the characteristic of criticizing knowledge with a profusion of writings and masterpieces. There are four key viewpoints in this theory: the first viewpoint is that social gender is a power relation; the second is that social gender is a social construction; the third is that social gender is an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and the last is that social gender is a cultural concept. The goal of social gender theory li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various and equal gender relation.

Key words: social gender; social construction;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cultural 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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