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田
摘要:案例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备受教师青睐和学生欢迎的一种教学形式。教师对案例的选取是否恰当,很大程度上会决定教学的成败和成效。因此案例选取应注意以今为主、以内为主、以正面为主和以真实为主。
关键词:案例教学;案例选取;思想政治理论课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8-0051-02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意涵
2005年,我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明确提出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要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探索专题讲授、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所谓案例教学,就是通过向学生提供纪录实际发生的情况或事例,引导学生参与讨论和剖析,并提出各自的见解进而得出结论或解决问题的方案,深化对相关原理的认知和对科学知识的系统掌握,进而使学生对积极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并付诸实践。思政课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与实践性于一体,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思政课的特点和大学生学习心理及学习状态,特别是当前大学生思想产生的许多新特点,使高校思政课面临诸多新的问题。问题之一便是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对所选择的教学方法进行优化组合和综合运用,使师生间的教与学有效互动,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知识灌输与能力培养相统一,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笔者认为,实施案例教学能使教学模式由“授受型”向“研讨型”转变。[1]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如果能正确地选取案例,可以更清晰地树立榜样,塑造典型,将抽象的理论客观化、具体化,易于让学生理解和共鸣,使其真正走入学生头脑,让学生真心接受,从而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功能,切实增强教育实效。可见,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能否娴熟使用案例教学的选策略,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教学的成败和成效。
二、思政课案例教学的原则
在思政课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以下四个“兼顾”的原则。
1.古今兼顾,以今为主。案例的取舍要恰当,就是说要有思想性、典型性、时代性,要能说明问题并具有感染力。追朔源远流长的历史,洞察日新月异的今天,思政课具有异常丰富的“案”源,然而,在有限的课时里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要求教师在案例的取舍上务必力求以今天,即当代发生的典型案例为主;同时,深入挖掘其思想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其一,思想性。所选案例要有一定的内涵和深度,给学生以回味和思考的余地。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学生能理解其中所蕴含的理论知识和人生道理,开阔视野,拓宽知识,更能从思想上行为上反思、反省,活跃思维,引起共鸣。其二,典型性。选取的案例要有代表性,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给学生榜样的力量。教师对案例内容的准确概括、情节的生动描述、结果的深度追踪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动力,澄清理论热点难点,排除学生思想中的困惑与迷惘,使学生在榜样力量的感召下极大关注我国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为其今后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其三,时代性。选取的案例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富有时代气息。思政课的案例较之其他学科案例有其特殊性,它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性与开放性两大基本特征,因此,案例的选择也要“与时俱进”。让学生在那些能反映时代的发展特征、当今社会的背景的案例中,学会历史地全面地认识和看待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理性客观地审视自身,并由此树立正确的奋斗目标,明确前进的方向。例如,在讲到“爱国主义”时,“钱学森的中国情结”案例生动地诠释了“无私奉献的爱国情怀,拳拳的赤子之心”。这样的案例能深深地激发学生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
2.内外兼顾,以内为主。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文化相互激荡,各种新思潮层出不穷,特别是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的冲击,使我们十几年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严峻挑战。这种挑战表现在部分大学生在一些问题上常常表现出矛盾或多变性,对社会主导价值和信仰抱有更多的“游离”态度。[2]因此,肩负培养“两拥护”(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两服务”(服务祖国、服务人民)大学生使命的思政课教师更应充分发挥思政课课堂教学主阵地的优势,[3]在思政课教学中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始终,这是思政课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决定的。所以,教师选取教学所需要的案例时,要内外兼顾,以内为主。内外兼顾,能通过横向对比说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阐明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以内为主,能通过大量生动鲜活的案例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帮助学生自觉以马克思主义及健康、积极的思想指导自身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实现思政课的教学目的。如果,教学中没能处理好“内外”两者的关系,往往会给学生一种“社会主义被冷落,资本主义受追捧”的错觉。例如,在讲到“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时,要引导学生认识到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并非如某些西方国家所讲到的那样“虚无”。“赵作海案”就是一个例子。运用这样的实例就是要让学生看到并坚信事物总是向前发展的,哪怕过程比较漫长曲折。实际上,就是要教给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一步坚定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正反兼顾,以正为主。思政课教师在讲授时,应注重对学生的正面引导和教育。特别是涉及一些社会实际问题而学生对此又存在认识不足、消极情绪较多的热点难点时,更要注意把握分寸及方法。如果教师在讲授这些问题时,只讲“正面”例子,只宣传社会“阳光”的一面,积极、进步的内容,往往会适得其反,被学生认为“睁眼说瞎话”,“很假”,可能因此产生抵触情绪,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的。但如果教师一味迎合“学生的口味”,大谈特谈“反面”例子,直击社会“阴暗面”和消极、不足的内容,又会进一步加剧学生固有的某些片面的认识,乃至偏激错误的判断,这都与思政课教育教学目标渐行渐远乃至背道而驰。所以,本人认为,课堂上“正面”、“反面”的例子都要讲,但以“正面”内容为主。首先,教师要从性质上准确把握所选的例子是否兼具“正面”和“反面”性。这是防止教师因“以偏概全”可能给学生造成的不良印象,最终弱化教育效果的前提。其次,教师要从数量上平衡“正面”例子与“反面”例子在一堂课中的比重,即设计好“正面”例子该讲多少,“反面”例子讲几个,这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认识到哪一面才是社会的主流,这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本人认为,教师所选的“正面”例子应略多于“反面”例子,至少不能少于“反面”的例子。如果教师从“反面”例子讲起的,也要落实到“正面”教育。[4]最后,教师还须从程度上把握,“正面”例子所能达到的教育程度(影响力、说服力)能否让学生重新审视“反面”例子,愉快地接受教师的“正面”教育,从而变得更为客观理性。例如,在讲到“社会公德”时,教师可举出不少例子证明“不文明行为的存在”,如,新华社播发《在这里岂能乱丢废弃物——天安门广场清洁工的心声》,展现了我国社会公德方面的不文明行为,如此案例多了,学生会误认为“国人素质差”的印象。因此,教师在案例设计中,需再三斟酌、权衡利弊,以期实现教师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统一,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4.虚实兼顾,以实为主。案例的虚实是指是社会中实际发生的事件,是客观存在的,还是教师杜撰虚构的。“实”的案例有事实依据,是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事件的内容、情节、过程和处理方法进行客观描述;“虚”的案例是那些教师为讲解特定理论内容且无法在生活中寻找到更适合的“实例”佐证时而杜撰虚构的情景。实例的运用可以强化学习动机,激发学生学习思政课的兴趣。由于实例源于实践,能够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及人们的思想状况,这些案例大都生动活泼,有矛盾冲突及化解过程,不仅能吸引学生注意,而且能引发他们对社会现实问题的思考和对自我命运的关心和追问。学生通过实例教学结合自身经验,再通过消化、内化成理论知识,因此,学生会感觉到学有所用、学即能用。而“虚”的案例要达到以上效果,往往需要教师倾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编写,且需达到与实际生活的情境严丝合缝的程度时才能“瞒天过海”,然而这无疑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也加剧了教师教学时的心理紧张度,这些因素都不利于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笔者认为,除非万不得已,思政课教师不要轻易使用“虚”的案例,而应在日积月累中建立起一个丰富而真实的案例库,由此达到对案例的运用信手拈来、游刃有余,也使学生能将所学的思政理论延伸、深化、升华于现实生活之中。
参考文献:
[1]王培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体现的教学原则及功能[J].教育与职业,2009,(3):150.
[2]曾汉君.当代西方文化思潮对大学生文化自觉的影响[J].2008,(7):183.
[3]华启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立体分层、诊所互动”教学模式的探索[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7,(1).
[4]严肃.在党建和思政教育研究会第十四次年会上的讲话[EB/OL].201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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