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婷婷 陈卉
【摘要】文学翻译中的“信”一直是各家争论的热点,主要集中在“信”的评判标准上。通过《傲慢与偏见》英译汉节译中部分译句的分析,探討文学翻译中的“信”与社会、文化及汉语自身特点的密切相关性。
【关键词】《傲慢与偏见》 文学翻译 “信”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2-0102-02
一、引言
严复(1984:7)在《天演论.译例言》中写道:“译事三难:信、达、雅”。“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信”确实,遵守。即把原文的意思原原本本翻译出来,不得随意增删。“达”通也,达到。译者要把原文的意思说得通顺易懂,不拘泥于形式,要经过自己的一番考究思考和转化。严复认为,如果为了照顾“信”而不“达”,即翻译出来的句子不通顺,也就不成其为翻译了。可见,“信”要以“达”为前提。“信达雅”已提出一个多世纪了,我国的翻译理论也日趋发展成熟,但不同时期的翻译原则均是以“信”作为最基本的要求。“信”的原则在中国翻译界的是非争论从未停息过。在坏“译本”充斥市场的今天,重新提倡“信”,并赋予其新的内涵,对现代翻译危机有警醒之效(彭珊珊,2011:?)。文学翻译中的“信”究竟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下文将通过分析《傲慢与偏见》英译汉节译中的十一个译例,阐述文学作品中“信”的相关准则。
二、译例分析
许多初学者认为文学翻译的“信”就是字面上的对等。他们在翻译的时候只是将英文的意思一一对应解释成汉语的意思,就像是一个个词组生硬地拼凑在一起;还有的译者因为不了解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理解不了某些特定的词汇或者场景,于是便利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来完成对原文的翻译与描述,由此造成对“信”的误解。本节将对《傲慢与偏见》英译汉节译中的部分译例进行分析。
例1
Its a truth well known to all the world that an unmarried man in possession of a large fortune must be in need of a wife.(韦斯特,1997: 2)
译文(1)
家产万贯而又尚未婚配的男人一定需要一个贤内助,这是一条世界上人尽皆知的真理。(李长栓译)
译文(2)
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真理,一个拥有庞大财产的未婚男士一定急需一位好妻子。(笔者自译)
原文中第一段第一句话中的“in need of a wife”,笔者直译为“急需一位好妻子”。比较李长栓的翻译后,认为“贤内助”更贴切。因为“妻子”给人一种迫不及待需要找个女人结婚而不管这个女人怎样的感觉;“贤内助”则简洁明了地说明了家缠万贯的年轻男子需要什么样的女子。此处笔者翻译得过于直白,完全直译,没有考虑到在汉语言文化在文学翻译中的作用。而“贤内助”虽与“wife”并非完全对应,但其实更“信”。译文(1)还将第一句“Its a truth well known to all the world”的翻译放到了整句话的后面,其实这样的语序更符合中国人的说话习惯。译文(1)因在社会及文化层面上更符合原文,且更贴近汉语的语言习惯,因此更“信”,是更好的译文。
例2
Even if nothing is known about his feelings or opinions (韦斯特,1997: 2)
译文(1)
他们哪怕对他的感情或意见一无所知(李长栓译)
译文(2)
即使他们根本不了解他的感受或者想法 (笔者自译)
这句话中笔者是将“feeling or opinions” 翻译成“感受或想法”;而李译文则为“感情或意见”。“ Feeling”这里不仅指男主人公的感受,更包含了他的婚姻状况。那些邻居们不管他是已婚还是未婚,都会把他想象成自己某个女儿的丈夫。笔者认为简单的直译并不能够满足在原文的语言环境下对于该短语所应体现的深层次含义的要求。因此译文(1)更好、更“信”。
例3
someone is going to rent Netherfield Park at last.(韦斯特,1997:2)
译文(1)
尼日斐庄园到底还是租出去了。(李长栓译)
译文(2)
尼日斐庄园被租出去了。(笔者自译)
这句话中的“at last”笔者是直接省略没有翻译了,因为按照句子本身来翻译,是可以不需要的。李译文则是尼日斐庄园到底还是租出去了,而书中的翻译是,尼日斐庄园到底还是被租出去了。多加了一个“还”字,可能给人感觉就是说话的人有点感情上的不可思议,可能是因为这个庄园一直没有人租,导致人们不敢相信被人租出去了。所以李译文比笔者自译要好一些。
例4
You want to tell me,and I dont mind listening. (韦斯特,1997: 2)
译文(1)
你要想告诉我,我也不妨听听。(李长栓译)
译文(2)
既然你想告诉我,我就听听好了。(笔者自译)
这句笔者的翻译是“既然你想告诉我,我就听听好了”。李译文则是“你要想告诉我,我也不妨听听”。此处笔者认为译文1出来的效果很好,因为经过笔者对原文语言环境的分析,做出了一个具有符合原文风格的翻译。能在细节上有所把握和情感体现。因此,从细节和语境来看,译文(1)比译文(2)好、更“信”。
例5
It is the finest house in the area, with the largest gardens. (韦斯特,1997:3)
译文(1)
连宅子的花园都那么大,那确实是这一片最好的庄园。(李长栓译)
译文(2)
那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房子了,连花园都是最大的。(笔者自译)
这句话里译文1是将花园的大放在前面的,而笔者将花园的大放在了最后,既然花园的都是最大的,那么很自然的这件屋子也是这里最大的,将庄园的豪华程度一下子提升了一个档次。很显然译文1要好一些。
例6
How wonderful for our girls. (韦斯特,1997:3)
译文(1)
对咱家姑娘们来说真是再好不过了。(李长栓译)
译文(2)
对我们女儿来说多好啊。(笔者自译)
这句话笔者将“our girls”译为“我们女儿”;李译文则为“咱家姑娘”。二者相比,后者更符合文中妻子的气质和修养,更亲近和贴切。“我们女儿”应该是很温柔的女性说出来的话。而后面的“多好”和“再好不过了”相比,后者体现了妻子那种激动与兴奋的心情,而前者的感情色彩则相对较淡。译文(1)很合时宜地结合了汉语言文化的特色。作为中国读者,自然觉得十分接地气,十分生动自然。在“达”的基础上更“信”。
例7
And I want him to see the girls as soon as possible, before our other neighbors introduce themselves. (韦斯特,1997:4)
译文(1)
我想今早让他见见姑娘们,要赶在其它邻居自我介绍前。(李长栓译)
译文(2)
我想让他早点看到我们的女儿,在其他邻居介绍他们自己之前。
此句中李译文的一个“赶在”将妻子迫不及待,很着急地想让他见到自己姑娘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译文(1)看似并未与原文的完全对应(有增译),实则更生动地表现了小说人物的性格特征。从这个角度来看,更“信”。
例8
Yes, that might be better. (韦斯特,1997:4)
译文(1)
对,还是让她们自己去好。(李长栓译)
译文(2)
这样是最好的。(笔者自译)
通过译文(2)的一个“对”字,我们似乎能想象出丈夫当时的神态:他是在讽刺妻子的,但是妻子却毫不知情,反倒当做是奉承话。丈夫的这个“对”字,一方面表明他对自己的这种讽刺感到很成功,同时也能让妻子对自己所说的深信不疑。这样的表达活灵活现,既对应了原文,又提升了译文的表现力,因此更“信”。
例9
But I think a woman with five adult daughters should stop thinking of her own beauty.(韦斯特,1997:4)
译文(1)
可是我觉得,一个女人家,五个女儿都已经长大成人了,不应该再老想着自己漂亮不漂亮。(李长栓译)
译文(2)
但是我认为一个有着5个成年女儿的女人应该停止想她自己的美丽了。(笔者自译)
这句话本来是丈夫讽刺妻子的话,但是妻子却当成了夸奖自己的话,所以她是有点不好意思的,话语中透露出高兴还有谦虚。笔者的翻译太过直白了,没能结合当时的语境,并想像妻子当时的心态。相反,李译文却用几个小句,通过中间适时的停顿,惟妙惟肖地表现出了妻子当时的心理状态。在字词上虽不一一对应,但更符合现代汉语的表现手法,因此是更好的译文,译文(1)比译文(2)更“信”。
例10
Gasped Mrs Bennet, horrified…(韦斯特,1997:5)
译文(1)
班纳特太太倒抽口气,吓坏了。(李长栓译)
译文(2)
班纳特太太倒吸一口凉气,吓坏了。(笔者自译)
这句话中,笔者认为用“倒吸一口凉气”来表示受到了惊吓,能很快让人想像出主人公当时的样子。因为妻子是将丈夫的玩笑话当成真的,所以她很担心丈夫那样做。“倒吸一口凉气”比“倒抽口气”更符合现代汉语的表达习惯,因此,译文(2)更“信”。
例11
Ive suffered with you for the last twenty-three years. (韦斯特,1997:6)
译文(1)
我跟着你难受了23年。(李长栓译)
译文(2)
过去的23年里,我一直在遭受痛苦。(笔者自译)
这句话中,笔者的翻译更多地强调了丈夫遭受痛苦,而李译文则强调了跟着妻子,所以才难受。这正好体现了丈夫讽刺妻子的语气,因为这正好就是丈夫所要表达的。所以译文(1)与原文更近,更“信”。
三、结语
翻译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是一门带有翻译者强烈的个人色彩的艺术,艺术本来就是有创造性的(张媛,2004 )。翻译时一定要遵守“信”的原则,要将原文想要表达的意思用地道的目的语表达出来。既不能随意篡改原文,也不能只考虑与原文字面上的一一对应。文学作品在翻译时,译者需要通过自身的思维加工。在这一过程中,译者要考虑到语境、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作品中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场景要求等诸多因素。只有这样,才能使文學作品更贴近原文,更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因此也更“信”。
参考文献:
[1]彭珊珊. “信达雅”对现代翻译的启示[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105-106.
[2]韦斯特(英). 李长栓译. 《傲慢与偏见—书虫牛津英汉对照读物》[Z]. 北京:外语教学研究出版社,1997.
[3]严复. 天演论·译例言 [A]. 中国译协《翻译通讯》编辑部(编). 翻译研究论文集 [C].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6-7.
[4]章媛. 从“信达雅”看翻译的真谛 [J]. 红河学院学报,2004(2):64-67.
课题项目:本文由重庆邮电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科技、文学及商务翻译实践与相关理论”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