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黎标(杭州农业大学畜牧兽医系,浙江 杭州310004)
原奶作为乳制品供应链体系的源头,对乳制品质量的影响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原奶安全的规制研究,分析规制失灵的原因,探究原奶安全规制的相关对策和建议,意图从源头保障乳制品的质量安全。
1.1 规制机构现状 为了保证乳制品质量的安全,我国采取分段式多部门管理的方式来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个中央管理机构,并且在省、市、县都分别设有相应的延伸机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也参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部门等都在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1.2 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实施了《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原乳收购的设备、技术、人员、工艺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原乳在收购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1.3 质量检测标准现状 目前主要在两个环节对原奶进行质量检测:一是对收购的原奶进行检测;二是对生产企业的检测。在检测方面,国家有明确的标准,为了使产品质量达到要求,各个企业都要依照标准进行生产。
2.1 政府监管缺位 在乳制品生产的各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然而在奶牛的饲养、奶源的获取、原奶的收购过程中,却缺乏监管机构,造成了监管的空白。
2.2 相关法律不完善 当前,相关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乳制品进行安全规制。然而,在乳制品产业链长、市场复杂的情况下,可以参照的法律很多,这些法律对乳制品规制而言不具专业性,在一些特殊问题上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当前我国并没有一部完整的、针对性极强的法律体系。
2.3 质量标准低、检测设备落后 现在仍采用人工方法对抗生素和重金属进行检测,导致耗时长、成本高,结果不准确。
2.4 执法力度不严 当前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现有处罚力度并不能警示违法者,致使有些违法者敢于冒险,继续造假。
3.1 机构设置不合理 目前各个规制机构的状况是各司其职,工作独立,这些机构的监管范围基本包括了乳制品加工的各个环节。然而,监管部门的相对独立,使得其很难对监管活动进行协调。
3.2 地方保护主义 经济效益与GDP增长是目前地方政府关心的主要问题,所以在对乳制品进行安全规制的同时,地方政府要兼顾经济利益,这样便容易造成对本地企业的偏袒。
3.3 信息不对称 乳制品企业和奶农、奶站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与乳制品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政府规制部门与各利益集团的信息不对称,这些都会影响原奶的质量和规制部门的决策。
4.1 加大对各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力度 作为政府而言,通过对乳品产业的扶持、监管,可以达到使奶农、奶站、企业协调发展的目的。政府应该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奶进行质量检测,同时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加强奶站的监管工作,建立相应的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整顿,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2 提升乳品企业管理与检测水平 首先,企业自身要加强管理并坚持行业操守。企业应制定合理的价格,使企业和奶站更好地履约,如果奶站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违约,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违约金来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4.3 大力扶持奶业发展 政府要加大力度扶持奶业发展,使奶业安全的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要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社会化服务功能,提高奶农生产生鲜乳的质量水平。
4.4 成立第三方检测机构 应成立第三方检测机构,使原奶检测环节独立出来,这对乳制品加工企业和奶牛养殖户都公平,有利于提高奶牛养殖户提供优质奶源的积极性,也有助于提高我国乳制品检测水平和检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