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 曦 博士 柳思维 教授 张 闻 汤春玲(、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长沙 40004、湖南商学院 长沙 4005)
城镇化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互相联动,产业发展需要城镇化建设搭平台、做基础,而城镇化推进则需要以产业为支撑,从而吸引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缺少产业支撑的城镇化容易导致“空城”、“鬼城”,因而,如何做好产城互动、融合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商贸流通产业是国家公认的先导产业,2012年国务院39号文件(《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已将流通产业定位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它具有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等特点。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产业这一特性,推动新型城镇化,走产城融合、绿色发展之路,无疑是一项很有意义的课题。因而,种种理论与实践表明,一些省(区、市)正在致力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然而,各省(区、市)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程度如何,有哪些因素在制约或者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的融合发展,现有的研究着重探讨了两者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互动关系,如国外的Nicholas Apergis等学者(2001),国内的丁才斌等学者(1984),但是真正就影响两者融合发展的相关因素研究还十分欠缺,对于推动区域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缺乏理论指导,亟需相关深入的研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笔者试图构建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影响因素的变量体系,并利用科学的方法测度中国各省(区、市)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通过回归分析方法检验影响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的相关因素,为推进各省(区、市)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提供具体可操作的政策建议。
在构建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变量之前,先对现有的文献展开回顾,以日本为代表的流通专家系统探讨了商贸流通对城镇化的影响吉利,如加藤司(2004)分析了商贸流通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战略地位。近年来,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战略框架下,中国的城镇化和流通产业发展更加紧密相连。也引起了国内学者对相关研究的关注,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的研究集中在研究某个具体区域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关系,如程涛,王德章和李佳俐(2014)分别研究了黑龙江与浙江商贸流通业与城镇化的关系,柳思维,熊曦和刘玲(2011)、丛颖睿(2014)研究了我国整体商贸流通业与城镇化的关系情况。另一方面的研究集中在研究流通业与城镇化的单向影响机理上,如晏维龙(2004)、王水平(2012)研究了城镇化对流通产业发展的影响;陈阿兴和李希刚(2007)研究了流通产业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张建民,陈梅(2014)研究了新型城镇化对流通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表1 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变量体系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相关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仍存在如下不足:一是研究对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衡量的相关研究还比较缺乏,亟需相关研究补充;二是研究对影响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的因素研究还十分缺乏,搞不清到底哪些因素在影响两者融合发展,因而在推进产城融合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因此,本研究认为应站在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的高度,选取一些密切关联、可比性强的变量,通过实际数据科学评判两者融合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就这些变量对两者融合发展的机理展开分析,从而得出哪些因素影响两者融合发展水平,并深入分析其内在机理。综合已有研究,构建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变量体系,如表1所示。
本研究主要对中国大陆30个省(区、市)(西藏部分数据缺失,不好比较,故只取30个省区)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分析。所有的数据均来自《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并借鉴了部分省(区、市)的统计年鉴,确保数据的合理性。
1.测度两者融合发展水平的方法与步骤。利用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变量体系,采用熵权法来确定变量权重,再运用综合评价法对各省(区、市)的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发展分别计算综合得分,紧接着利用两者得分构建其融合发展水平测度计算的一般模型并进行计算,得出各省(区、市)两者融合发展的水平得分,鉴于篇幅,具体的测度步骤不再详叙,可以参考熊曦等(2015)提出的测度方法与步骤。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综合得分,构建两者的融合发展水平测度模型。融合发展水平计算公式为:
其中,D即两者融合发展水平综合得分,TS代表新型城镇化得分,TC代表商贸流通业发展得分。
2.两者融合发展水平的具体计算。首先,通过熵权法与综合评价法相结合,可得到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综合得分,并通过两者融合发展水平计算公式,可以得到各省(区、市)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两者融合发展水平测度结果,如表2所示。
从各省(区、市)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结果来看,可以得到三个主要的结论:一是各省(区、市)之间的融合发展水平差异比较明显,东部地区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普遍高于西部地区。二是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发展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体现在两者的得分与融合发展水平计算结果上,如融合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也一直呈现上升趋势,与之相反的是,城镇化率较低的省份,其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也较低。三是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的不融合发展可能延滞两者的融合发展。从研究结论看,部分中东部省份的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也比较低,如天津、河北、山西、辽宁等省份,尽管其城镇化发展水平并不低,但是其商贸流通业的先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两者的融合发展。
表2 各省(区、市)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测度结果
表3 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回归分析结果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的省际差异比较明显,本部分利用回归分析方法,就影响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的因素做一个具体分析。以两者融合发展水平得分作为因变量,以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的相关变量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的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R2为0.91,说明回归效果比较好。从回归的情况看,所选变量对于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都构成显著影响(Prob值小于0.05),其中,居民消费指数、人均城市道路面积、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利润增长率三项因素对两者融合发展水平构成负向影响,其他六项因素对两者融合发展水平构成正向影响,在这些因素当中,相关联性最大的几个影响因素为批发和零售业占GDP的比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人口城镇化率等,这三大因素的相关系数都超过了0.1,显示出对两者融合发展水平的强关联性,这是因为:一是批发和零售业占GDP的比重对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构成强有力的正向影响,回归结果显示,批发和零售业占GDP的比重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也上升或者下降0.142944个百分点。这是因为,批发和零售业占GDP的比重既是反映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关键性变量,同时,也与其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密切挂钩,如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于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功能等居多方面考虑不全,可以批发和零售业占GDP的比重,进而影响到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最后导致两者的融合发展水平较低。二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对两者融合发展水平也构成强有力的正向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也上升或下降0.139812个百分点。这是因为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离不开消费支撑,而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是影响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根本因素,消费活跃,说明居民聚集的效应越明显,城镇也越兴旺,居民消费水平在影响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同时,也反映了当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水平,因此,是形成对两者融合发展水平的关键性因素。三是人口城镇化率对两者融合发展水平也构成强有力的正向影响。回归结果显示,人口城镇化率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也上升或下降0.162811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是人口的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率的提高对于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配套需求也要求增长,在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同时,也促进了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此外,在负向影响的因素当中,虽然其影响效应比较少,但是也不可忽视,如人均城市道路面积等因素,这反映了在发展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应该从提高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水平的高度,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稳步推进各城市大流通网络的建设,以此促进各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通过实证分析,我们发现新型城镇化的集聚效应、市场效应和增长极效应必然会给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积极影响,城镇化水平对我国流通产业增加值的影响比较明显,与此同时,商贸流通产业的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等特点,对吸引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巩固城镇化率具有显著效果,可以说,两者融合发展是十分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因此,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力推进两者融合发展。
一是各省、市、县各级编制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要和新型城镇化规划紧密衔接,要将商贸流通产业配套理念融入城镇化设计,让合理的商贸流通产业布局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支撑。对此,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的过程中,应对商贸流通领域进行统筹谋划,使得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相适应,尤其是要将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要积极发展与商贸流通业关联密切的产业,提高商贸流通产业支撑能力,带动城镇可持续发展,努力推动商贸流通业与一、二、三产业有序衔接,协调发展,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深度融合,促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内在品质的不断提升。
一是要根据城镇市场需求,稳步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科学调整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推动商品流通产业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要坚定市场信心,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消费提档升级等机遇,积极调整结构,创新商业模式,加大市场开拓,努力增强自身竞争力。二是要积极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物流产业项目建设和商贸物流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各类新型商业业态,做好区域商圈、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布局和业态分布,服务城市人群和当地居民,同时,积极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的繁荣。三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商业投入。要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以城市便民菜市场(菜店)、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
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可以实现两者良性互动,这是一个新的课题。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而商贸流通业可以带动新型城镇化发展,还可以有力促进城乡居民的就业再就业,巩固城镇化率的成果。随着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战略的实施,特别是“绿色化”发展的政策取向,商贸流通产业作为绿色低碳的生态产业、先导产业,其与新型城镇化的融合发展必将迎来新一轮发展的春天。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商贸流通产业融合发展,对促进新常态下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不失为一条更有意义的可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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