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 瑛 教授(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学院 甘肃天水 741025)
随着我国旅游产业开始不断升级转型,文化与旅游产业趋向深度融合发展,文化遗产资源向旅游产品的开发转化已成为一种重要趋势(梁学成,2010);与此同时,旅游开发也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选择(孙九霞,2010)。
非物质文化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体现一定区域内,一定群体共同创造、共同享用的生活方式、民族风貌特征、精神价值趋向等的非物质载体,是具有内涵的文化成品,历经了各个时代的过滤,积淀了各时代的精粹,保留了最浓缩的地域文化特色;是能够被不断开发利用的活态文化。旅游作为一种天然的体验活动,其体验的核心在于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或吸引物,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极强的可参与性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转型为旅游产品的潜力好,进行旅游开发的空间大。因此,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前提,通过旅游开发能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价值,进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创新和旅游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双赢局面。
遗产的原真性是评价遗产价值的基础,对于文化遗产而言,原真性价值是其它各种价值的基础且无可取代的。这可以从人们对于“原物(古物)”的特殊偏好角度分析。究其原因,各种原物至少有着两个方面的功能:首先,它们标志着其诞生的历史时刻,原物的变化记录了时间的变化,这时候,原物成为一个时间标志;其次,原物代表的是创造性,人们偏好原物的本质,是对真理和美的不懈追求。人们偏好原物,表达的是对创造的崇尚,是对创造者的个性和以个体生命为基础的特殊创造过程的尊重。所以,原真性概念,概括了各种“原物”对于人而言的一个价值共性(曹娟,2005)。
旅游研究领域吸收了遗产保护理论中的“原真性”理念,经历了从重视旅游客体的原真性到强调旅游主体原真体验的演进历程,形成了四种观点,即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张朝枝,2008)。其中,建构主义原真性是对客观主义原真性的修正,既关注旅游客体的原真性,也重视旅游主体的个体差异会带来不同的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刘魁立,2007),它集中体现了文化生态系统中的活态部分。建构主义原真性理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提供了一个新价值观基点、视角和平台。
1.真实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张朝枝,2008),不存在绝对的原真。建构主义原真性理论认为:不存在一个独立于人的思想行为和符号语言之外的先验的“真实的”世界。绝对客观的、静态的起源是不存在的。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确实在寻找原真性,但他们寻找的不是客观的原真性,而是社会建构的原真性。旅游目的或其他事物作为原真性被体验不是因为他们是原物或真实的,而是因为他们作为标志或原真性的象征被认识到。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过程中,无需一味地保持其原始风貌,适当的抽象、凝练、创造性文化表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中是可取的。可以说,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2.真实是主观认知的产物,以多元化的形态呈现。建构主义原真性理论认为:真实或不真实是一种人们看待、解释事物的主观结果,即真实性是“一种被认知的真实性”,是一个构建和赢得旅游者认可的动态过程,而旅游者旅游经历的真实与否重要的是“整体的游客体验”以及这种体验之于个体旅游者的意义(谢彦君,2006)。由于,不同的旅游者具有不同的知识背景、旅游经历和期望,文化体验取决于旅游者个人的心理标准,完善的旅游产品体系以及全面的原真性社会建构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中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有必要从建构的角度丰富真实性概念的涵义,体现出多元化。
文化旅游是人们旅游追求的更高层次。旅游者更注重精神上的需求,追求“返璞归真”,回归传统文化的怀抱。文化旅游的主要目的是为扩大知识面,了解异地的风土人情,体验不同文化。因此它实际上就是亲自去接触异地文化,获得一种实实在在的真实。而参与者的“真我”又让这种真实具有无可置疑性。显然,这样一种体验“差异”的文化旅游对真实性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应该更加注重体验型产品的开发。南岳衡山针对游客对宗教的神秘心理而推出的宗教文化体验游,通过给游客营造一个庄重的宗教氛围,开展多样的宗教文化体验和交流模式,使游客在此旅游时,获得一种心灵的松弛与精神的超脱,该项目吸引大量游客前去体验宗教文化生活。该文化体验程序分为:礼佛、过堂用斋、听经坐禅、拜塔颂经、祭祀祝融、品尝斋席、坐禅开示等。设计了让游人体验佛教“一日不做,则一日不食”的僧人生活,此项活动受到宗教信徒和游客的好评。
原真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基,但它并不是文化传统与生俱来的内在秉性,而应该被看作是“社会进程中代表不同利益的社会群体斗争的暂时性结果”,因此,真实只能是相对而言的(罗茜,2008)。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财富是动态的,可以被不断发展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则主要是特殊的具有能动性的人。它是通过传承人的口述、身体示范、表演等传承下来的传统文化,是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活态”文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利用开发,首先就是在承认其原真性并非“绝对客观真实”的前提下,为其培育新的依存文化空间而做出的选择,这一点是与建构主义原真性理论相契合的。
追求事物的原真性是旅游活动的天性,是旅游者的基本和共同的偏好(徐嵩龄,2008)。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体验是旅游主体追求的目标之一。在旅游活动的初期,游客体验的核心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原真性的追求。随着游览经历的丰富和认知水平的提高,游客会更多地从自身出发去重构,每一代人都会按自己对史实的理解去诠释和续写历史,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历史并不是一个我们可以重新获得的事实领域,而不过是阐释者所进行的一系列修辞和想象的产物,是对历史的重构。
当地居民是当地文化的传承人和诠释者,他们所处的一种自然的生活状态就代表着本真的遗产地文化。在旅游尚未开发或开发初期,这种本真的目的地文化可以继续保持。这一时期,居民通常会对陌生的旅游者表现出传统的好客情感和行为,向旅游者展示原真的目的地文化,而旅游者可以通过旅游活动与东道主接触、互动、交流而体验到传统的、地道的、真实的目的地文化(王宁,2007)。然而,随着旅游目的地商业化程度加深,当地居民的好客行为就会逐渐染上商业化色彩,本能的逐利心理使当地居民向游客展示目的地文化的行为具有了表演意义,其目的是通过发展旅游业为自己带来经济收益。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这种表演性会逐渐增强,最终成为旅游经营者制造和生产“原真性效果”的一部分。
基于以上对建构主义原真性视角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解读,可以建立如图1所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开发的模型。
对伏羲的祭祀始自秦人(闻一多,1982),秦文公十年,设,即祭祀伏羲的祠堂。天水地区作为伏羲的诞生地,于金明昌年间(1190-1196年)在秦州卦台山建伏羲庙以太牢祭祀;明代秦州伏羲庙沿袭用太牢;清代陈设祭器祭品较前简略,祭祀不再由官府主办,转由伏羲城士绅组织的上元会主办;民国期间,祭祀简略,1946年正月十六日,抗战胜利后的第一个正祭日,民众认为胜利与伏羲保佑相关,祭奠异常隆重;1949年上元会解散,不再祭祀伏羲;1988年天水市第一届伏羲公祭大会举行,正月十六的民间祭祀随之恢复;1989年后,五月十三日的公祭活动发展为伏羲文化旅游节,使祭典和文化交流、旅游观光活动融为一体。2006年“太昊伏羲祭典”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太昊伏羲祭典”是人们世代相承的一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民俗活动,是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背景下,对“太昊伏羲祭典”传统礼仪“原真性”开展抢救性挖掘和保护时,对其的认识和发掘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固定的程序和仪式的表象上,而应该透过仪式表层的作为现实的某种表现形态,深入分析古老民俗这一文化现象背后的文化内涵、民族精神和现实价值,用发展的、创新的眼光去审视和挖掘其旅游价值,让游客在参与祭祀活动,体验和理解祭祀文化内涵的过程中不断重构其原真性。
根据上述原真性建构模型,太昊伏羲祭祀的旅游开发需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如前所述,原真性体验是旅游活动的本质,因此旅游产品的开发设计的核心就应该是遗产的“原真性”。伏羲祭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定区域内群体创造、享用、传承的古老文化,它一方面是中国传统文化“礼”的化身,另一方面又体现了大众文化的“世俗性”、“巫术性”。在传统伏羲祭祀的整个过程中,全体参与者无论是官绅还是平民,态度和心情都是忠诚虔敬的,仪式程序按部就班,没有丝毫懈怠,充分表现出“祭祀主敬”的“礼”的原则。
在天水伏羲庙的祭祀活动中,人们用纸人灸病祈福,用随身携带的物品蘸祭品的鲜血等体现巫术观念的行为,不仅反证了祭俗悠远的历史,而且它还极大可能地保持着祭祀行为最原始、最质朴的模样。伏羲庙祭祀仪式作为古老的文化遗存,其意义在于:这种保留下来较古的状态,成为人们探求已经变为不可解的习俗和观点的载体,成为映射历史时期区域聚落人群的世界观、自然观的活态证据,它们见证着时代的变迁,承载着民族文化的基因,传承着民俗文化的精髓,这正是其最具价值的“原真性”。1988年,天水市政府举办第一届伏羲公祭大会,与前代相比,虽然祭祀的是同一主体,但祭祀的内涵已发生了改变,祭祀的关注点已不再是对神灵的敬仰及希其福被先民、泽流万世的祈祷,而是更偏重于接受其文化传承的贡献。现代公祭最初的表现形式是“伏羲文化旅游节开幕式”,旅游规划者是希望通过对伏羲信仰和伏羲文化的推介、宣传,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天水,他们构建和展示了“舞台化”的原真场景,这与传统祭祀严谨的祭祀程序和丰富的精神内涵是有较大差距的。
图1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开发的模型
“伏羲祭祀”旅游产品的设计开发,必须以传统祭祀活动为线索,而不是现代祭祀“舞台化”的活动场景。否则,构建的祭祀原真就会成为“伪原真”,这种旅游产品很难真正满足游客对“原物”的特殊偏好和体验需求,其生命周期是十分有限的。因此,现代公祭大典重点在对祭祀精神的传承;民间祭祀则要强调其传承的原真性,尽量减少外界因素的干扰,让其以活态文化遗存的形式真实地展现。无论是祭品、祭器、乐器、乐舞还是繁琐的祭祀礼仪、严格的祭祀程序以及纸人灸病的祭祀民俗,都以当地民间祭祀组织“上元会”为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让古代的祭祀习俗保留下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原住民真实的生活状态和祭祀行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原动力,如果在开发过程中只强调形式上的原真,就会导致原住民出现表演行为,降低对祭祀活动原真性的理解。因此,旅游者只有怀着谦虚和尊重的态度,才有可能观察到原真的古代文化遗留,促进原住民对自己文化的认同和自豪感,进而认知到原住民的文化精神世界,获得高质量的旅游体验。
参与是加深游客体验的重要途径和措施,产品开发中重视对游客参与环节的设计,能加深游客对文化遗产价值和意义的深入理解。更重要的是游客不同的知识背景、经历体验会产生对遗产地精神的不同理解,而这些都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融合、吸收、创新”产生不同的影响。祭祀是具有一定文化意识的人类创造和实践活动,是历史时空中群体生活的积累与再造,是一种被传统所规范的象征性的,约定俗成的行为过程(方李莉,2010)。伏羲祭祀的旅游产品开发设计要强调游客对祭祀过程的参与。首先,可以从时空两个维度开发祭祀参与型活动。其次,开发与祭祀相关的参与性活动,如,建造八卦迷宫,通过走迷宫体验八卦的神秘深奥;设计祭祀乐舞体验环节等。在特定的文化空间和时间范围内,让游客通过观察原住民的祭祀活动,参与祭祀仪式以及相关的活动,获得原真性体验,可以增强其对传统文化的认同,体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验与价值观。
根据文化动机及对遗产原真性要求的不同,遗产旅游者可以分为求知型和观光型两类。观光型游客关注的是旅游过程中的观感和表层文化,易于接受旅游业创造的非原真的或舞台化的表演(如参与公祭活动)。求知型旅客对遗产旅游原真性的认知和理解是以体验本真文化为动机,实现其扩大知识面、追述历史、体验不同文化所带来的“文化震撼”为目的(高科,2010)。针对这类游客,应该开发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旅游产品。让其深入了解伏羲文化所蕴含的精神实质,即厚德载物、力行实践、兼容并蓄、自强不息、民为邦本、开拓创新的中华民族的“原创”精神。第一,对天水伏羲城整体规划设计,建设伏羲祭祀旅游区。以伏羲庙及祭祀广场为核心祭祀区,规划设计集文化体验、民俗展演、旅游购物以及居民游憩为一体的旅游综合体,但要注意对旅游区内原住民住宅、社会活动空间以及历史街区复原性的保护。第二,创建伏羲祭祀文化博物馆,以纸质文献实物展示、绘画雕塑摄影作品、3D模拟技术再现传统祭祀场景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再现伏羲祭祀的源起、传承和发展历史,让旅游者更深层次地了解和认识伏羲祭祀活动深厚的文化内涵。第三,依托每年公祭大典及民间祭祀活动,开展游客参与祭祀前的文化洗礼(礼仪、礼容的准备)、祭祀过程中的文化冲击(对祭祀过程庄严神圣的体验)、祭祀后的文化回味(对民族文化的认同)等系列活动。
总之,伏羲旅游祭祀产品的开发设计要突出一个明确的主题定位,强调为游客提供一个真实的物质与精神环境,提高游客的原真性体验。通过对伏羲祭祀文化遗产元真性的社会构建,搭建一个基于传承和发展的物质与精神环境平台,让旅游者经由文化观光、文化学习、文化认知、文化娱乐、文化参与去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心灵冲击,最终实现文化遗产的保护和遗产地精神的永恒传承。
基于建构主义原真性理论的视角来看,旅游开发作为现代语境下文化遗产原真性保护的新途径,我们必须从互动和动态的角度来理解原真性概念(邓小艳,2010)。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开发设计是一个不断发现、挖掘、扩充文化遗产及其内涵的过程。通过合理的开发形式有效保护旅游客体(包括显性资源和隐性资源)的原真性,同时以多维、多层次的文化展示方式来满足旅游主体的原真性体验,最终达到对文化遗产的传播、延续、融合和创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对物质载体原真性的建构,更要关注遗产传承人的生活状态及其精神世界,这是非物质遗产真正的魅力所在,也是提升游客文化体验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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