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非法买卖枪支案庭审
文图/涂浩高志海
5月20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宋某、王某非法买卖枪支上诉案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月及5月,宋某先后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分别以600元和1400元购买了两支枪状物及BB弹等物,经鉴定,两支枪状物被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后宋某先后在本市大兴区某地以730元和1000元的价格将两枪支及BB弹等物出售给王某并进行试射。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判处宋某三年有期徒刑、判处王某二年有期徒刑。判决后宋某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控辩各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上诉人宋某及原审被告人王某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