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西新农村公益文化事业发展初探——以广东湛江吴川市为例

2015-12-27 09:36李发武康华梅谢碧婷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粤西公益村民

李发武,康华梅,谢碧婷

李发武/岭南师范学院讲师,硕士,规划与法规处副处长(广东湛江524048);康华梅/岭南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学生(广东湛江524048);谢碧婷/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学生(广东湛江524048)。

农村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日渐成为热门的话题。尽管党和国家已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强调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但由于社会风气的影响、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以及自身文化水平的制约,农村公益文化事业尚未得到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为深入了解社会,关注粤西农村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我们对粤西新农村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粤西农村公益文化事业的历史沉淀

粤西农村公益文化事业有丰厚的历史沉淀和文化资源。从吴川市来看,其享有“千年古镇一状元,百年外交两部长,戎马爱国四将军,乾隆赐匾王者师”的称号。有粤西地区唯一的状元—林召棠、中国首任驻美大使—陈兰彬、吴川慈善事业先驱—彭玉,是无与伦比的全国性的独特文化品牌。吴川市有超亿元身家的企业家五百多个,超100亿元身家的近十个,许多老板致富后回馈社会,在自己的家乡纷纷参与修缮学校、建设道路等慈善活动,乐善成风。但是,社会对这些公益文化之善举缺乏深度的追踪报道及对其精神本质的挖掘。

二、粤西农村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现状

经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采访村民及新农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发现当前粤西农村公益文化事业不尽如人意。

(一)调查数据

1.村民对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认知度。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村民的经济重心放在生计上,幸福指数仍然侧重于增加收入,对精神文化层面的追求并不讲究,对公益文化事业缺乏认识和了解。

图1 村民对公益文化事业的了解程度柱状图

图1显示,48.40%的村民对本村的公益文化事业并不了解,20.10%的村民听说过,28.30%的村民了解一点点,而对本村公益文化事业了解的仅占2.20%。可见,村民对公益文化事业认知度相对较低,而且肤浅片面。为了进一步确切了解“村民对公益文化事业发展认知度”,课题组又做了相应调查。

图2 农村公益文化事业发展比例图

内涵丰富的公益文化事业有五方面内容:一是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所需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二是社会福利性文化事业,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等;三是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娱乐需求的群众文化活动等;四是专业性强、艺术水准高的高雅文化或精英文化;五是应予以保护的优秀传统文化及遗产、地方特色文化、民间艺术等。但由图2可见,吴川村民对公益文化事业的认识大多停留在修路等公共设施(占69.90%)上。吴川村民的公益文化精神匮乏,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态度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2.村民对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度。村民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缺乏群众基础,直接影响到村民对公益文化事业的参与和支持程度。

图3 村民参加农村公益文化事业积极性柱状图

如图3所示,43.50%的村民以“自身兴趣”为参加标准,34.80%的村民以“对自己有好处”为参与尺度。这说明村民对参与公益文化事业的态度并不积极,涉及自身利益的,参与人数就相对较多,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与村民的利益或兴趣挂钩。

3.政府对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视度。以吴川市某村1998-2011年间公益文化事业发展资金支出汇总表为例。

下表显示,该村公益性文化建设只涵盖教育经费(2.83%)福利费(2.73%)和文体费(0.05%)三个方面,而三个指标均在支出项目中排名垫底。可见,政府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比较少,重视度不够。

(二)问题分析

当前,粤西农村公益文化事业存在诸多不足,发展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生活质量影响关注力。农村公益文化事业建设与村民生活质量是相辅相成的,他们普遍受教育水平不高,普通话普及率偏低,改革发展对农村经济没有直接的影响,村民与外界接触不多,只停留在本村民之间的沟通交流上,生活重物质轻精神,健康高雅的公益文化事业更是难以引起共鸣,尽管有些体育性的公益文化事业,也只是逢年过节时的热闹罢了。

吴川市某村1998-2011年间收入支出结余汇总表

2.认知程度降低支持力。村民对公益文化建设的认知程度比较低。村委会认为公益事业就是宗庙活动,考虑最多的是修灯筑路等基本民用设施,对教育、文化方面的支持相对偏少。农村的富商则以扶贫和物质资助为主,或是投资建设亭台、戏台等有形的建筑物,对精神文化方面的资助相对偏少。村民以自身利益为先,有钱就建房盖屋,解决下一代的后顾之忧。公益文化建设的整体支持力明显偏低。

3.重政绩形象轻内涵发展。公益文化建设是一个短期难见成效的事业。主观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不重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农村富商的资助更多体现在有形可见的表面政绩上。如有些老板好胜争强,注重实物的比较,忽视精神的动力。这种资助不过是面子工程,只是当地有钱人的“一场戏”。

4.宣传不力导致意识淡薄。“衣食足而知荣辱”,由于经济建设还未达到理想水平,政府缺乏宣传公益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导致一些贫困的乡村难以发展公益文化事业。先富商人投身公益文化事业意识淡薄,对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如公共文化馆、福利院等的投资少之又少,难以营造重视文化建设、强化文化服务的氛围。

5.维保不利导致两败俱伤。公益文化设施需要良好的维修和保护。尽管农村设置了如戏台、亭子、健身器材等,但大部分都在露天场地,长年风吹日晒,风雨侵袭,缺乏后期管理维修,加之使用率不高和人为破坏等因素,器材设施未能得到及时维修或更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村民享受公益文化的需求。

三、发展粤西农村公益文化事业的建议

1.增强自豪感,促进自信心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是把农村建设成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社区,确保村民物质经济满足和精神文化追求同步发展。因此,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已成为当今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农村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民比城市居民享有居住面积、空气等更多更好的条件,这是农民最大的自豪感和幸福感。在农村公益文化的传播和建设过程中,村民应不断增强自我认同感和自信心。

2.强化法制性,动员自觉性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法制意识薄弱,法制观念尚未形成。对将文化场馆和设施挪作他用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公益文化建设经费被减少或挪用,也没有相应的监管制度。当务之急应尽快为公益文化事业立法,不仅要有总的法规,还应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乃至公园等的单项法规,以法的形式确定这些单位的性质、地位、作用、服务方向、行为规范、经费保证及法律责任等,切实把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只有强化法制性,才能动员各方人员民主有序、主动自觉地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有效地巩固和维护建设成果,促进农村新面貌的形成。

3.提高积极性,推动内涵式发展。如果村民缺乏充分认识,处于等要靠的状态,茶余饭后仍然停留在聚集打牌、赌博或者求神拜佛等低俗爱好上,单凭政府加大建设力度和富商提高投资热情,也只能是事倍功半。只有提高村民对文化建设的认识,焕发他们投身公益文化事业的满腔热情,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变一时凭兴趣参与为有长期有需求参与,才能让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并肩而行。村民从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新思想、新观念,提升对精神文化的追求和向往,从而多角度地推动农村公益文化事业的内涵式发展。

[1]闫平.核心价值体系、公益文化事业与公民道德建设[J].理论学刊,2011,12:67.

[2]彭本旺.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推进新农村建设[J].科技咨询导报,2007,11:190.

[3]蔺光.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探索与思考[J].理论界,20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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