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承志 邱建庆
用疏导思维治理“三非”,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文|宋承志 邱建庆
近年来,随着新疆维稳防恐形势的日趋严峻,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也更加复杂艰巨。治理“三非”,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已成为全疆各族干部群众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新疆各地基层干部在践行这项艰巨的政治任务时,遇到一些具体问题,通过问题查原因,寻求探索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工作思路,为治理“三非”,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长效机制献计献策。
一些基层干部(包括民族干部)参与“三非”治理、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时,不同程度的暴露了“不想管”、“不会管”的问题,影响了工作开展的进度,甚至还激化了矛盾。其原因,是这些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业务水平还欠缺。
打铁还需自身硬。以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四个认同”为内容的理论与实践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特别是民族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把基层各族干部主动学习,上级部门邀请有关专家、领导开展专题培训讲座结合起来,是取得成效的保障。各族干部只有自己做到思想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在这场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中,出色的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任务。
新疆一些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在开展治理“三非”、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中,有一项与各族群众签订抵制“三非”承诺书措施。但极个别民族群众拒绝签订承诺书,认为签订承诺书是限制他的权利。究其原因,是部分民族群众分不清权利和义务,对承诺书中禁止的行为,如中青年男子留大胡须,穿戴吉里巴甫、里切克等服饰的本质缺乏认识。
权利义务是一对法律概念。根据当前以致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治理“三非”,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艰巨任务,基层干部在进行有关公民权利义务的普法宣教时,可以把党和国家赋予新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具体化,使之看得见、摸得着。比如,中小学义务教育、大学教育学费减免、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成倍增长、内地发达地区为新疆少数民族中学生办的新疆班、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古尔邦节、肉孜节获得的福利补助、国家拨款修建了许多清真寺,为信教群众提供了祭祀场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新疆电视台民语频道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等等事实。
同时,从义务对等的角度,基层干部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国家禁止“三非”,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就是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百姓安全这一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本权利出发,规定新疆各族群众必须遵守的一项法定义务。深刻阐释这项强制义务的根本原因在于,吉里巴甫、里切克等服饰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百姓的穿着打扮、时尚追求,年轻人留大胡须也不是简单的男人的生理特征,这种现象在一些中东穆斯林国家完全是一种宗教符号,具有浓厚的宗教政治色彩。境内外“三股势力”在中国新疆,利用宗教信仰,极力渲染这些服饰和打扮,试图扩大他们的阵营,控制新疆少数民族的思想和行为,最终达到他们破坏新疆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分裂新疆的目的。
通过权利义务的具体化、案例化宣传教育,增强新疆各族群众的守法意识、感恩意识。
绝大多数民族群众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党和政府关于治理“三非”,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决定,但极个别民族群众因各方面原因,在宗教极端思想上有倾向,在“三非”行动上有表现。对他们的教育转化,虽然短期内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些教育转化的对象毕竟年轻,人生阅历少,思想波动大,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认识还停留在感性上,没有上升到理智上的坚决拒绝和抵制。
新疆各族人民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广大基层干部进行的极个别民族群众的教育转化工作没有终点。对已被教育转化的极个别民族群众,要坚持重点跟踪,长线关注原则,结合他们各自不同的成长历程、文化程度、兴趣爱好、工作环境等特点,指定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基层干部,定期了解、关心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生活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用一次次的情感培植和融合方式,帮助他们确立“三非”是非观、宗教极端思想的是非观,最终使他们成为捍卫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的好公民。
治理“三非”及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是党和政府依法治疆各项工作开展的一个侧面,基层干部在开展这项工作时,了解到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缺少信任,对社会公平正义缺乏信心。极个别人带着这种情绪对治理“三非”及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有抵触情绪,甚至一意孤行。
近些年来,社会多个领域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买官卖官、滥用职权、侵害百姓权益等现象愈演愈烈,严重损害了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在各族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共产党在国家事务上的执政能力,严重阻碍了党和政府大政方针(特别是新疆区域)的实施。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认识上的思想包袱不解决,就会影响治理“三非”和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成效。
腐败问题,公平正义问题是所有国家、政党乃至不同民族都会遇到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惩治腐败,代表各族人民实现公平正义的决心和行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出重拳严惩腐败,在新疆暴恐问题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分子,确立了公平正义的强大声势。基层干部应当将党和政府惩恶扬善的具体事实不断宣传给各族群众,特别要选择影响面广,体现各民族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案例事实,利用图片资料、警示片教育形式展示给各族群众,增强各族群众对共产党的信任和忠诚,使各族群众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充满信心。
然而,新疆一些地区尤其是南疆,个别少数民族群众穿起了吉里巴甫、里切克等异常服饰,个别少数民族中青年男子留起了大胡须。这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向开展治理“三非”,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基层干部提出,我们都是穆斯林,都信仰伊斯兰教,为什么不能穿这些服装?为什么不能留大胡须?这些问题的背后,反映了这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对极端宗教表现、盛行这种服饰的中东地区的男尊女卑的观念以及国外反华势力以宗教为名煽动鼓惑信教群众认识不清。
基层干部应当坚持“问题导向”, 积极贯彻落实我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在文化建设事业上,更多融入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利用节庆特别是古尔邦节、肉孜节,编排、演出以反映少数民族服饰、音乐、舞蹈、礼仪等优秀传统文化的文体娱乐节目;利用图书室、宣传栏,单位网页,展示、传播新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利用多媒体介绍和演示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演变历程。通过坚持不懈地进行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阵地的建设,增强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对自己先辈留下的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度和骄傲感,筑牢他们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思想防线。
一些基层干部在落实上级下达的治理“三非”及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任务时,急于求成,向群众解释的少,命令的多,影响了工作开展的长期效果。对待极个别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转化,不顾及他们的情感需要,不了解他们的想法原由,采用填鸭式、行政手段威慑式的方式方法,偏离了教育转化的宗旨,影响了教育转化的长期效果。
对路的方式方法,可以使“三非”治理、抵御宗教思想渗透工作事半功倍。在具体实践中,基层干部可以“一对一”的平民化交流,消除“多对一”教育转化方式给对方产生的压迫感,消除由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引起的防备心理;交流及教育转化,要强调公民意识,淡化民族本位意识,向对方表明,双方之间的交流不仅仅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流,更是是两个中国公民之间的交流。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强,业务水平高的少数民族干部的影响力,通过他们向少数民族群众及教育转化对象解读文件及法律规定,解答思想疑问,进行教育转化。使用这些“面对面”、“草根化”的方式,才能使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工作入脑入心。
基层干部,在治理“三非”及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中,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行者,最直接的实践者。他们和各族群众生活工作在一起,最先感知各族群众的思想需要、情感需要、利益需要,最先了解他们反映的问题。在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治理“三非”、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决定时,基层干部要在“疏”上下功夫,善于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能够预防问题,最终使新疆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长治久安得到巩固。
师为留守儿童开展网络安全课程,让他们知道什么样的信息可以暴露,什么样的信息是坚决不能暴露的,让留守儿童知道网络的不安全因素无处不在,让她们了解网络诈骗,网络犯罪等等,让她们学会在网络的世界里辨析真善假恶,看到危险并学会保护自己。
班主任要有意识地培养留守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因为生活自理能力是学生走向独立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帮助那些在校住宿的留守儿童,帮助他们整理书本、帮助他们整理内务。班主任可以组织叠被子、洗衣服、整理课桌等比赛,让班级里做的比较好的同学去教不会做的同学,这样也给留守儿童一个接触同学,与同学合作交流的机会,促进学生自理能力的形成。第二就要培养留守儿童的心理调节能力。在培养留守儿童心理自我调节能力的过程中为他们寻找一些励志的电影或是综艺节目,让他们在电影中看到自己的影子,发现自己的脆弱之处,从而学会调解自己的苦闷和伤感,学着去理解他人,关爱他人。第三是行为自律能力的培养。班主任要让留守儿童学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心中自有一杆秤,让留守儿童自觉衡量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学校的规定,做自己行为的负责人;同时班主任要强化行为规范的自我监督。班主任要为不遵守学校纪律的个别留守儿童设定行为规范的阶段目标,让留守儿童自我评价,自我建议,自我总结、自我惩戒,让他们逐步养成自己管理自己的习惯,培养自理能力。
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其特殊性是显而易见的,班主任老师不能用简单地管理非留守儿童的办法就管理他们,希望农村班主任老师能提高教育与管理留守儿童的意识,主动肩负起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任务,让留守儿童的身边多一些爱,多一份情,让他们能全面健康地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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