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乡村生活垃圾处理对策

2015-12-25 11:08田强帅潇雨陈静静
南方农业·下旬 2015年11期
关键词:生活垃圾美丽乡村

田强 帅潇雨 陈静静

摘 要 美丽乡村建设是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山区农村地域面积广大,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生活垃圾处理殊为不易。从国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入手,重点揭示和分析长阳县乡村垃圾处理的状况,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实际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湖北省长阳县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33--03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13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建设好“美丽乡村”。之后,“美丽乡村”成为当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代名词。然而,我国地形面貌复杂多样,山区面积广大,加上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建设“美丽乡村”实属不易,尤其是随着山区农村经济社会生活水平的大幅攀升,乡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日渐凸显,又增添优美环境建设难题,因此,在山区农村建设“美丽乡村”任重道远。

1 国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速通道中,社会生活也处于转型之中。但是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垃圾处理也是最近几年才引起足够的重视。据相关资料统计,在我国农村每年的人均垃圾产量接近1 t,总垃圾排放量达到3亿t[1]。虽然我国农村所面临的自然环境、经济条件各不相同,但是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却大相径庭。大多数的生活垃圾被随意丢弃,只有20%的生活垃圾进行了统一清运处理。这些被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不仅危害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还增加了疾病和疫情传播的风险,也严重制约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1.1 农村垃圾处理现状

在少数经济发达农村地区,尤其城镇周边区域,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大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生活垃圾管控机制,有着完整的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村民有着较高的垃圾分类意识,在生活垃圾处理上有着较为完整的处理体系,且这种处理体系已经成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成功范本,即“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这种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其缺点在于资金投入量大,运输成本较高,仅适用于经济发达地区,在那些偏远和经济不发达的农村推广较难。

然而,我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垃圾处理现状普遍不尽人意。这些农村地区地理位置偏僻,经济严重落后,生活垃圾污染严重,没有相应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系;同时,农民环保意识非常薄弱,垃圾随意丢放,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置基本上属于粗放型简易处置或者不处理。这种处理方式导致的后果就是垃圾露天堆放,不仅破坏了村容整洁,还污染了水、土壤等一系列的生态环境,给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有填埋、焚烧、堆肥和综合利用可以选择,但我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起来后大多选择填埋方式。因为农村地区面积广大,选择一处合适的位置安放垃圾比较容易,经济成本低,但是也埋下了二次污染的种子。目前,简单付之一炬的焚烧方式已经遭到彻底摒弃,堆肥、综合利用其实是最为安全的长久之计,但由于技术、资金和效益等因素的影响,山区县市往往不得不放弃转而选择填埋方式,形成权宜之计。

1.2 原因分析

1.2.1 政府责任没有到位

县乡两级政府往往过度重视经济的发展,忽略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虽然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三令五申要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文件、措施等纷纷出台。但是鉴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成本与难度,简单的填埋方式既方便又经济,短期效果明显。而散居区的农户则是自行处理,随意堆放、丢弃和焚烧等,处于放任状态。

1.2.2 法律法规的缺失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体系和制度的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环境保护法》。但是,《环境保护法》仅仅只是一部存在于宏观层面的综合性的环保大法,一些法律条文更多的是偏向关于城市环境保护、中小企业环境治理方面,缺少针对农村环境治理的相关规定。有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问题,我国仅在《固废法》中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2],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地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大部分都偏向于农业污染方面,专门针对农村环境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基本处于缺失状态。近几年,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但是这些政策性文件或部门规章由于立法位阶较低,不足以成为执法部门执法的法律依据,且相关规定原则性过强、缺乏可操作性。

1.2.3 农民环保意思的缺乏

据调查,只有58.2%的村民知道“环境保护”,54.0%的村民认为我国环境问题“严重”,甚至有48.1%的村民完全没有听说过环保政策法规[3]。村民的自觉性和环保意识始终跟不上,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置观念依旧没有得到转变是农村垃圾处理的难题之一。

1.2.4 技术资金不到位

生活垃圾的利用需要技术、需要资金,加上成本高、效益低,依靠政府有限的补贴,社会力量一般不愿介入;同时,山区县乡两级财政大多捉襟见肘,很难拿出大量经费投入到长期持续投入、不见效益的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上,因而不经卫生处理的简单填埋成为普遍选择的经济方式。

1.2.5 考核管理机制不到位

各乡镇单位没有长效的保证制度和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县级政府相关环保部门职责分工模糊,乡级政府缺少环保机构,环境监管能力不足。一些单位只有监督权没有执法权,对于垃圾乱丢等现象只有口头警示,达不到效果。一些乡镇对于垃圾处理管理体制执行情况较差。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还没有进入政府和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2 长阳县乡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2.1 长阳县生活垃圾处理

长阳县位于鄂西南山区,是一个集老、少、山、穷、库于一体的特殊县份。总人口42万,其中乡镇集镇人口为11.5万人。按城镇、农村每人每天产生1.2、0.5 kg生活垃圾当量计算,全年可产生生活垃圾10.24万t。实际调查中,全县11个乡镇每天垃圾平均收处量为217.5t,全年为7.94万t,从理论当量来讲至少每年还有2.3万t生活垃圾没有收集处理[4]。

长阳县各个乡镇对于垃圾处理现状也是当今中西部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的缩影。首先,除县城龙舟坪外的各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不规范,无害化填埋处理不到位,都是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垃圾渗滤液对环境影响大;其次,部分乡镇垃圾处理场选址位于清江地表水体附近,不能满足现行环保要求;最后,农村垃圾随意丢弃现象仍较多,最终在各支流水流较缓处及入河口累积,垃圾的腐化分解造成水质污染。

2.2 两则案例

以长阳的工业重镇磨市镇为例,总人口33 386人,面积220 km2,日产垃圾10 t,而且是以1 t/d的数量在增长。磨市镇一共有垃圾集运房15个,垃圾桶50个清洁清扫人员8个,垃圾简易填埋场1个,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是垃圾简易填埋。磨市镇就目前而言存在的问题非常严重,首先,由于财政困难导致投入不足,垃圾清扫、清运难度大,工作任务大。其次,农户环保意识薄弱,垃圾随手乱丢情况较多,垃圾入河情况普遍。最后,垃圾填埋场已经基于饱和,且垃圾填埋没有无害化处理,在垃圾饱满之后直接还田于农民进行种植,不仅造成了土壤的二次污染,也使种植的作物受到了污染。

临近县城的郑家榜村是湖北省省第四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首批“宜居村庄”“生态村”,全村总人口2 265人,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比较健全。郑家榜村有垃圾回收池12个,焚烧池20个,清掃人员2个。郑家榜村主要采用的垃圾处理制度是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同时还对部分垃圾采用的是焚烧处理。郑家榜村的垃圾处理模式的亮点在于它是按照城镇化要求进行规划管理的,存在问题主要是垃圾没有分类,更没有回收利用。

3 长阳县乡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对策

根据目前的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结合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的成功经验与模式,处理好乡村生活垃圾迫在眉睫。

3.1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首先是政府的重视,全民参与是关键。山区农村地域范围面积大,垃圾处理只能覆盖重点区域和集镇,一些散居农户、偏远农户等基本无法控制。中高山区公路边虽建有垃圾收集池,但是由于居民分散,使用效率不高,形同虚设。政府应形成责任主体,从县乡到村,再到农户,划分具体职责,形成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处理体制与机制。乡村垃圾集中处理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和横幅等宣传工具,采取多样化、有针对性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对村民进行环境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卫生、环境和文明意识,切实增强群众的公共卫生观念和保洁的自觉性、主动性。

3.2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的体系和长效机制

目前,长阳县建立的农村环卫体系是县、镇(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即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所、乡镇建立环卫管理机构、村落实一名村干部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的管理体系[5]。运作模式大体为“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行政化手段。而广大村民没有积极主动参与进来,垃圾分类更谈不上。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自觉的把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能够利用的留下做生产资料,废弃物自主的投放到固定的垃圾池或垃圾箱是问题的关键。所以,农户是源头,形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是长阳农村垃圾处理模式的最好选择。

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态处置工作,并通过建立保洁制度、落实考核措施、加强保洁培训和强化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各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添购了垃圾清运车和人力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并保障保洁人员的工资;各乡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保洁员管理、考核等制度,严格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使保洁队伍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县委、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严格问责。加强对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领导,全县成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安排村委会成员担任垃圾处理工作的分管责任人。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年底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考核指标全部合格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3.3 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政府对于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应该进行适当的财政倾斜,加大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县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各乡镇也要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建设和管理资金的筹措,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各种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中来,充分调动全社会投入的积极性,釆取国家、集体和个人多元投资方式,实现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稳定的资金投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6]。可以对经济发达的乡镇采取垃圾收费制度,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方式,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进行收费并逐渐推广。

3.4 加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良好的运行管理模式

按照农村垃圾处置流程,结合农村特点,依据“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转运”的原则,加大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投入。按照方便群众、坚固耐用、5户以内修建一个垃圾池的原则,在院落出口、路边修建垃圾收集池,在高山半高山散居农户推行了一户一池。在乡镇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部分乡镇建设垃圾填埋场。以城区垃圾填埋场为中心,城区周边乡镇、村庄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区)处理”的方式,将垃圾运送至城区垃圾填埋场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离城区相对较远的乡镇,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填埋场,采取“户收集、村转运、乡镇填埋”的方式,集中运到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对于偏远、交通运输不便的村庄采取以户分类、村收集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分户收集送到垃圾收集点,由村按照无害化标准进行填埋,对无法处理的,由村集中收集后乡镇负责转运至县(市区)指定的垃圾处理中心处理。对于防护距离不够,不符合建设标准,管理跟不上的垃圾处理场要进行取缔和重新选址兴建。

3.5 提高处理技术,加强综合利用

科学合理的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前提。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是一种良好的习惯。应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引导农户进行垃圾分类收集,才能更好地实现垃圾回收、资源再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按照村庄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抓紧开展垃圾清运体系设施建设,及时做好农户门前垃圾桶配备、村组垃圾池兴建、垃圾清运车购置、垃圾填埋场建设等项工作,为全面持续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提供必要条件。

生活垃圾简易填埋是落后乡村的普遍处理方式。结合先进地区和发达国家的经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一般实行分类处理,资源回收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后的填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产量日渐上升,对环境的威胁越来越大,政府可以考虑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实现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发电、垃圾堆肥等价值化处理,既解决生活垃圾的二次处理难题,又带来部分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姚伟,曲晓光.我国农村垃圾产生量及垃圾收集处理现状[J].环卫科技网,2010(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笫三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S].2004.

[3]刘青松.农村环境保护[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47.

[4]长阳县环卫局.长阳县环卫局201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R].2013.

[5]刘波,李林森,廖小兵.广安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三级处理机制[J].广安日报,2012-10-11.

[6]吴丹.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及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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