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和鉴赏中的错位现象对比分析
李雪娇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市,157011)
摘要:马丁和怀特所建立的评价理论是当前学界最前沿的理论之一,然而在运用该理论进行语言实例分析时,由于语言使用本身的复杂性,对某些评价现象的界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本文拟从判断和鉴赏这两个评价子系统的界定标准出发,通过实例分析与论证,指出在对判断和鉴赏的界定中存在一种错位现象:即根据定义,原本应该是判断的,实际上却是鉴赏;而原本应该是鉴赏的,实际上却是判断。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分析这种错位现象的成因,并尝试提出一种新的判断、鉴赏界定标准,从而为判断和鉴赏提供一个更为精细的划分。
关键词:评价,判断,鉴赏,错位现象
[中图分类号]H0-06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4-8921.2015.01.004
作者简介:李雪娇,牡丹江师范学院应用英语学院讲师、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在读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系统功能语言学。电子邮箱:xuejiaolibnu@163.com
*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青年专项)“从评价系统分析教师教学用语的建构及其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影响”(编号GJD1214080)、牡丹江师范学院校级项目“以《高级英语》为依托分析及物性在英汉构句中所产生的变化”(编号2013JGZX0121)的阶段性成果。
1. 引言
由马丁(Martin)和怀特(White)所创建的评价(appraisal)理论包含三个子系统:态度(ATTITUDE)、介入(ENGAGEMENT)和级差(GRADUATION);其中态度子系统又分成情感(AFFECT)、判断(JUDGEMENT)和鉴赏(APPRECIATION)三个次系统(Martin & White 2008)。然而,由于语言使用本身的复杂性,在对判断和鉴赏进行界定时,总是存在一些特殊的评价现象,使得对判断和鉴赏的界定存在模糊性。本文拟从判断和鉴赏这两个评价子系统的界定标准出发,通过分析其界定标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例研究,指出在判断和鉴赏的界定中存在一种错位现象:即根据马丁和怀特的定义,原本应该被界定为判断的,实际上却是鉴赏;而原本应该界定为鉴赏的,实际上却是判断。在此基础之上,本文试图分析这种错位现象何以可能的成因,并尝试提出一种新的判断、鉴赏界定标准,从而为判断和鉴赏提供一个更为精细的划分。
2. 态度子系统的划分标准
在对态度子系统中的判断和鉴赏进行对比分析之前,首先要了解态度子系统三个次系统的划分标准和依据。
2.1态度子系统简述
马丁和怀特(2008)对态度的三个次系统的定义如下:
“情感所涉及的是对肯定和否定感觉的表达:即,我们是开心还是悲伤,自信还是焦虑,感兴趣还是厌烦?”所以,情感描述的是“人”这个感知主体的感觉。凡是描述人的感觉的评价现象,都可归为情感。如,“他很悲伤”,“悲伤”是对“他”的感觉的一种描述,故这一评价现象可以归为情感。
“通过判断,我们进入到如下意义领域:即,识解我们对人及人的行为方式的态度。”所以,判断主要是对人及人的行为方式的评价。如,“他很幽默”,“幽默”是对“他”及“他”的行为方式的评价,故应属于判断。
“通过鉴赏,我们转向以下意义:即,识解我们对‘物’的评估。”所以,鉴赏主要是对物进行评估。如,“一本好书”,“好”是对“书”这个物的评估,故应属于鉴赏。
2.2情感、判断和鉴赏之间的关系
根据马丁和怀特(2008),情感和判断之间有相互重叠的部分,而情感和鉴赏之间也有相互重叠的部分。在实例分析中,的确存在同一评价现象既是情感又是判断或既是情感又是鉴赏的例子,如下例所示:
I felt disgusted with them for provoking him. [affect/judgement]
I felt disgusted with/by the smell. [affect/appreciation] (Martin & White 2008)
对于某一评价现象而言,判断和情感可以共存,而鉴赏和情感也可以共存,但是,唯独判断和鉴赏这两者是不可以并存的(就此一点,马丁教授曾在上海交通大学的适用语言学培训班上说过,到目前为止他并没有发现判断和鉴赏可以共存的例子)。因此,我们可以大胆地得出一个结论,即判断和鉴赏之间必然存在某种本质区别,这一本质区别使得它们彼此之间绝对没有重叠的可能。那么这个本质区别是什么?如果这种本质可以被找出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对判断和鉴赏进行界定时所出现的模糊性就会有所减弱。下文将尝试找出这种本质区别。
2.3判断和鉴赏的界定标准
我们知道评价通常涉及三个要素:评价者(appraiser)、评价成分(appraising items)和评价对象(appraised)。根据上文所列出的定义,无论是在判断中,还是在鉴赏中,评价者都是“we”,即作出评价的人。并且,相对于评价成分和评价对象而言,评价者并不是构成评价现象的必要条件。在很多情况下,评价者是可以省略的,但评价成分是必须出现的;而评价对象在个别情况下虽可省略,但也是可以通过语境获知的。因此,评价者并不是判断和鉴赏的本质区别。也就是说,要么是评价成分,要么是评价对象构成了判断和鉴赏的本质区别。我们先来分析评价成分。在判断中,评价成分识解的是我们的“态度”;而在鉴赏中,评价成分识解的是我们的“评估”。对于“评估”,如在“一本好书”中,“好”是一种“评估”,但从某个角度来说,它也是一种态度,识解我们对书的“态度”;而对于“态度”,如在“他很幽默”中,“幽默”是一种态度,但从某个角度来说,它也是一种评估,识解我们对“他”这个人的评估。所以,在评价成分这一部分,判断和鉴赏的差别也不是特别明显。因此,评价成分也不是判断和鉴赏的本质区别。因此我们可以大胆假设,评价与判断的本质区别在于其评价对象——即“人及人的行为方式”和“物”——的区别。这一点也可由上文所列举的马丁和怀特给出的两个例子来进一步证明,即当评价成分相同时(都是disgusted),当评价对象是“smell”(物)时,该评价现象是鉴赏;当评价对象是“them”(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时,该评价现象是判断。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判断与鉴赏的本质区别在于其评价对象,判断的评价对象是人及人的行为方式,而鉴赏的评价对象是物(参见图1)。
不同种类的态度(kindsofattitude)评价对象(appraised)判断(judgement)→人及人的行为方式(peopleandthewaytheybehave)鉴赏(appreciation)→物(things)
图1判断和鉴赏的界定标准
2.4界定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在上文,我们已经指出,判断和鉴赏之间必然存在某种本质区别,这一本质区别使得它们彼此之间绝对没有重叠的可能。那么,人及人的行为方式和物这两个界定标准,是否符合这一要求呢?表面上看,人及人的行为方式和物似乎有一条清晰的界限,但经过仔细分析,其结果却不尽然。
第一,人及人的行为方式并不是完全与物相脱离的,事实上,它既有精神的属性,又有物的属性。因为人是精神和物(肉体)的统一体,而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物理现象,所以,无论是人还是人的行为方式都必然包含物的属性,只是凸显与否的问题;
第二,由于语言的使用这种人为因素,物是可以被赋予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精神属性的。这类现象在现实世界当然是不可能的,但在想象世界就完全可能。人类不仅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同时也拥有想象中的世界。所以,物被人为地赋予精神属性是完全可能的。
因此,人及人的行为方式和物的对立并不是评价和鉴赏的本质区别。那么,其真正的本质区别究竟是什么?这一点将在下文给予揭示。
那么,再回到评价对象上来,当鉴赏的对象物被赋予了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精神属性时,这一评价现象应归为鉴赏还是判断?而当人及人的行为方式被更加强调的是其物的属性时,这一评价现象应该归为判断还是鉴赏?下文将通过实例来分析这两种特殊的评价现象。
3. 判断和鉴赏中的错位现象
3.1人及人的行为方式凸显物的属性
上文提到,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既包含精神的属性,又包含“物”的属性。那么当人及人的行为方式被更加强调的是其物的属性时,这一评价现象应该归为判断还是鉴赏?在具体分析之前,我们看一个非常经典的例子:
(1) Beautiful Girls(美丽的女孩)
例(1)出自一部小说的标题:MoralityforBeautifulGirls。“Beautiful Girls”中的评价对象是“Girls”,属于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根据2.3节的界定标准,这一评价现象应该属于判断。但上文已经指出,人及人的行为方式也具有物的属性,人以“身体”这种物的状态存在,行为以“现象”(phenomenon)或“事件”(event)这种物的状态存在,人及人的行为方式只不过是在物的基础上多了精神这一属性而已。所以,在例(1)中,“Girls”既具有精神的属性,又具有物的属性,而根据常人对整个小说标题的理解,这个“Beautiful Girls”明显是在对女孩的外貌(物的属性)而非对其心灵(精神属性)进行评价。所以,“Girls”在这里实际上凸显的是其物的属性。因此,对于“Beautiful Girls”这一评价现象,虽然它的评价对象是人及人的行为方式,但就其评价本质而言,它实际上却是一种鉴赏。
为了进一步验证这一结论,我们还可以从鉴赏的三个次系统来进行分析。根据马丁和怀特的划分,鉴赏可进一步被划分为三个次范畴:反应(reaction)、构成(composition)和估值(valuation)(Martin & White 2008)。而根据马丁和怀特的定义,反应指“did I like it?”(我喜欢它吗?)或“did it grab me?”(它吸引我吗?)。构成指“did it hang together?”(它是否连贯和谐?)或“was it hard to follow?”(它是否复杂难懂?)。而估值指“was it worthwhile?”(它是有价值的吗?)。那么“Beautiful Girls”具体来说属于鉴赏中的反应。
那么对于构成和估值,是否也存在类似的例子?答案是肯定的。比如,“这个人长得真别扭”,按照前面的说法,物的属性是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固有的,把人看做一个“身体”(物),那么“这个人长得真别扭”就是评价这个人的五官或身材比例是否连贯和谐,属于鉴赏中的构成。而,“有价值的人”是评价人是否是有价值的,可以看作鉴赏中的估值。
再如,“a penetrating analysis”在马丁和怀特(2008)中被归为鉴赏中的估值。这里的“analysis”即人的行为方式,同样也是在强调这一行为方式的物的属性,即这一分析是有价值的。因此,当评价对象是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时,如果强调的是其物的属性,那么这种评价现象应该归为鉴赏。
3.2物被赋予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精神属性
上述例子分析了人及人的行为方式凸显物的属性的情况,那么物是否也会带有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精神属性呢?答案是肯定的。在人们具体的语言应用中,有些物由于人为的因素(大都是因为修辞的使用)而带有了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精神属性。这一特质因为人想象中的世界而具有可能。请看以下例子:
(2) a merciless winter(无情的冬天)
在“a merciless winter”中,其评价对象是“winter”,属于物。根据前面的界定标准,这一评价现象应该属于鉴赏,鉴赏又可进一步被划分为三个次范畴:反应、构成和估值。“a merciless winter”不可能是构成和估值,所以,它只能是反应。而反应指“我喜欢它吗?”或“它吸引我吗?”。评价者用“merciless”来评价“winter”,即暗示了评价者不喜欢这种无情的冬天。所以,一般认为“a merciless winter”这样的评价现象属于鉴赏中的反应。
然而,笔者并不认同这种划分。为了更好地进行解释,需要先分析一下常规例子“a merciless person”(一个无情的人)。毫无疑问,“a merciless person”应该被界定为判断。根据马丁和怀特(Martin & White 2008)的观点,判断可再分为规范(normality)、才干(capacity)、韧性(tenacity)、诚实(veracity)和妥当(propriety)五个次范畴。规范是指“how special”(有多特别);才干是指“how capable”(有多能干);韧性是指“how dependable”(有多可靠);诚实是指“how honest”(有多诚实)。妥当是指“how far beyond reproach(有多得体)”。前三个属于社会评判(social esteem);后两个属于社会约束(social sanction)。而社会约束是有关伦理道德方面的评价。显然,这里的“a merciless person”属于判断中的妥当,偏重对此人的社会伦理道德进行评价。
将两个例子相对比,笔者认为,将“a merciless winter”视为鉴赏有些牵强,因为“merciless”这个词本身所体现的社会伦理道德不能在鉴赏的次范畴中得到体现。鉴赏的三个次范畴反应、构成和估值均不涉及社会伦理道德。而“merciless”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反应。所以,把“a merciless winter”划分到鉴赏中也是可以的,只是这种划分不能穷尽“merciless”这一评价成分其本身的评价意义,至少在道德伦理这方面,该评价成分的评价意义没有得到很好的诠释。
此外,正如上文所说,物可以被人为地赋予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精神属性。“winter”,由于修辞的使用,使得原本被用来评价人及人的行为方式的评价成分“merciless”被用来评价“winter”这个物了。通过这一修辞手段,“winter”被隐喻成了人,隐喻下的“winter”跟单纯的“winter”相比多了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精神属性,这是隐喻赋予“winter”的新的属性,使得“winter”似乎具有了某种自发的“精神”。因此,在想象中的世界里,“winter”不再是没有“精神”的物了,如果还是分析成鉴赏,就忽视了修辞手段赋予“winter”的新属性,因为,构成和估值都不能反映出评价对象的精神属性。而“merciless”,明显是一种自发的“精神驱动”的属性。所以,把“a merciless winter”中的“merciless”划分为鉴赏,其“精神驱动”的特点就没有表现出来。因此,“a merciless winter”应该是一种判断,并且,评价者这样评价,其目的是在想象中的世界将“winter”拟人化并表达自己对“winter”的不满,所以具体应划分为判断下的“妥当”(propriety)这个次范畴。
因此,在进行评价分析时,应该考虑修辞对评价对象的影响,充分把修辞后的效果和新增的属性考虑进去。简而言之,物可以通过修辞在想象中的世界里被人为地赋予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精神属性,如上述例子虽然普遍都被归为鉴赏,但是,笔者更倾向于将它们归为判断。
3.3错位现象
综上所述,根据2.3节的界定标准,判断的评价对象是人及人的行为方式,而鉴赏的评价对象是物。但在本文第三部分的前两节所出现的例子中,判断的评价对象反而是物,而鉴赏的评价对象反而是人及人的行为方式。因此,笔者把判断和鉴赏中的这一特殊现象称为错位现象(如图2)。
不同种类的态度(kindsofattitude)评价对象(appraised)判断(judgement)鉴赏(appreciation)人及人的行为方式(peopleandthewaytheybehave)物(things)
图2判断和鉴赏中的错位现象
4. 界定判断、鉴赏的新标准
虽然上述例子似乎跳出了马丁和怀特所提供的界定标准,但笔者认为,这一界定标准本身并没有问题,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原因如下:
4.1能指和所指对界定标准的影响
“Beautiful Girls”的评价对象是“Girls”,但是我们知道“Girls”只是个能指(signifier),其真实所指(signified)是什么呢?这只能依据具体的语境来判断。在说“wash a car”时,我们都知道,所清洗的是汽车的表面而不是汽车内部的座椅、引擎等。所以,这里的所指是“汽车的表面”,而不是汽车的内部。因此,能指的所指具体是什么,我们要根据语境来判断。在“Beautiful Girls”中,“Girls”的所指具体指的是“Girls”的外貌而不是其他属性,而外貌就是物,所以此处“Girls”的所指就是物,“Beautiful”就是对物的评价,是一种鉴赏。可见,马丁和怀特的定义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进行判断的着眼点是在能指上还是所指上。
4.2现实世界和想象中的世界对界定标准的影响
就“a merciless winter”而言,“winter”作为一个无生命的“物”不可能带有类似“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精神属性,这在现实生活中是毫无疑问的。人们对于一个无生命的东西的评价,也就仅限于喜欢与否(即反应),它的机构组织如何(即构成),它是否有价值(即估值)。试想,对于一个无生命的东西,似乎我们也就只能对其作出这三类评价,断不可能认为某个无生命的物是有才干的、有韧性的、诚实的,或妥当的,因为这些范畴都和人及人的行为方式的特质有关,这个特质即精神,只有具有精神(意识)的人才能说是有才干的、有韧性的、诚实的、妥当的。由于在现实世界,“winter”绝不可能具有精神这一属性,所以,根据马丁和怀特的界定标准,“a merciless winter”就是鉴赏中的反应。对此,马丁教授本人非常肯定地强调“a merciless winter”就是鉴赏而不是判断(私下交流)。如果从现实的角度来考虑,这绝对没有问题,然而若从想象中的世界这一视角来进行分析,就会发现物完全可以被赋予某种精神属性,“a merciless winter”中的“winter”通过修辞手段具备了精神属性,因此就可以把这一评价现象归为判断中的妥当。言外之意,“winter”的冷是不应该的。这不仅仅是表达对“winter”的喜欢抑或讨厌,而且还指明了“winter”这样做是不道德的、不应该的、不近人情的。
4.3新的界定标准
在判断和鉴赏中,虽然出现了一种错位现象,但这其中还是有规律可循、有原则可依的。这一原则即“精神驱动”和“非精神驱动”的原则。
在判断中,其评价对象通常是人及人的行为方式。一般来说,人及人的行为方式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精神驱动性”,即人的行为都在精神意识的驱动下完成的。虽然,“人及人的行为方式”也存在物的属性,但当评价落在人及人的行为方式的物的属性上时,这就是一种鉴赏。所以,当评价的是人及人的行为方式的精神属性时,这种评价现象就是判断。而当物因为人为的因素而在想象中的世界具有精神驱动性时,这种评价现象便也成了判断。
相反,当评价落在人及人的行为方式的物的属性上时,即不具备精神驱动性的属性时,这种评价现象就是鉴赏。判断是对某种精神驱动性属性的评价,而鉴赏是对非精神驱动性属性的评价。因此,本文在此提出一个新的界定标准:是对评价对象的精神驱动属性进行评价还是对非精神驱动属性进行评价。基于这一新的评价标准,笔者亦在此尝试提供一个新的有关判断和鉴赏的分类模型,将判断中的特殊现象——评价对象为被赋予精神驱动的物——视为有标记的判断,将鉴赏中的特殊现象——评价对象为凸显其非精神驱动性的人及人的行为方式——视为有标记的鉴赏,从而将这些错位现象也合理地囊括进去(见图3)①。
图3 判断和鉴赏的新模型
图3对判断和鉴赏的类型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并列出了相关评价对象的相应特质。在该图中,每一评价成分其实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在无标记的判断中,除了其评价对象需要是凸显其精神驱动性的人及人的行为,其评价成分也要具备可以用来评价精神属性的潜势,如果仅能对物的属性进行评价就不行。(2)在有标记的判断中,其评价成分必须能赋予评价对象某种精神驱动性属性。(3)在无标记的鉴赏中,其评价成分要具备可以用来评价物的属性的潜势。(4)在有标记的鉴赏中,其评价成分要能够凸显其评价对象的非精神驱动的属性。
4.4语境对评价意义的影响
以上分析中还存在一个问题,即语境对评价的影响。比如社会上近来频繁出现的“最美女教师”这一评价现象。显然这里的评价对象“女教师”既有精神属性又有物的属性,而“最美”也既有评价精神属性的特质也有评价物的属性的特质。而“最美女教师”这一评价现象是判断还是鉴赏?它是对女教师的精神驱动属性进行的评价还是对女教师的物的属性进行的评价?笔者认为,对这类评价现象的界定只能借助于语境。如像报道中主人公那样的故事,这个美更多地是强调其精神性的美。那么“最美女教师”这一评价现象就属于判断中的妥当。而像“她是他们班最美的女孩”这样的例子,如果没有其他特殊说明的话,就是鉴赏。
5. 总结
本文从马丁和怀特态度子系统的界定标准出发,分析了判断和鉴赏这两个次范畴的界定标准,并指出了这一界定标准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即人及人的行为方式也同时具有物的属性,而物也可以因为某些人为的因素而被赋予人及人的行为方式所特有的精神属性。正是由于这些问题引发了判断和鉴赏中的错位现象。通过具体的实例分析,本研究分析了这种错位现象何以可能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有关判断和鉴赏界定的一个新标准,即依据精神驱动属与非精神驱动属性来区分,从而为判断和鉴赏提供一个更为精细的划分。
附注
① 本图借用马丁在《系统功能语法:理论之再探——轴关系》一书中的符号表达方式,但因为所描述的内容不一样,所以,符号的使用也不同于马丁教授的,其中“箭头”表示由某种成分体现,“加号”表示包含某种成分,“冒号”表示具有某种属性。
参考文献
Halliday, M. A. K. 2000.AnIntroductiontoFunctionalGrammar(2nd ed.) [M]. London: Arnold.
Martin, J. & P. White. 2008.TheLanguageofEvaluation:AppraisalinEnglish[M]. London: Macmillan.
Martin, J. R.1992.EnglishTextSystemandStructure[M]. Amsterdam: John Benjamins.
韩礼德.2010.功能语法导论(彭宣维、赵秀凤、张征译)[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胡壮麟、朱永生、张德禄、李占子.2005.系统功能语言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彭宣维、程晓棠.2013.理论之于应用的非自足性——评价文体学建构中的理论问题与解决方案[J].中国外语10(1):27-35.
王振华、马玉蕾.2007.评价理论:魅力与困惑[J].外语教学(6):19-23.
王振华.2001.评价系统及其运作——系统功能语言学的新发展[J].外国语(6):13-20.
张德禄、刘世铸.2006.形式与意义的范畴化——兼评《评价语言——英语的评价系统》[J].外语教学与研究(6):423-27.
(责任编辑甄凤超)
第九届全国认知语言学学术研讨会征文通知
经中国认知语言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第九届全国认知语言学学术研讨会将于2015年9月25日—27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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