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基于“命运共同体”环境下的视角

2015-12-23 04:30刘瑞娜
现代经济探讨 2015年1期
关键词:命运共同体经济体长三角

刘瑞娜 王 勇

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基于“命运共同体”环境下的视角

刘瑞娜 王 勇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作为帕累托最优选择的必然结果,能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但其推进过程也存在很多隐忧。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先行者的泛长三角区域具有值得借鉴的经验。应该把各参与区域发展的城市或地区视为互惠互利的“命运共同体”,强调地区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性,维护政治文化的多样性、环境保护的协力性和尊重差别化发展,同时加强地区间经济贸易、能源资源、人文的各种交流,以形成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更大合力,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纵深发展。

区域 经济一体化 命运共同体 可持续发展动力

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中国大地上如火如荼地展开。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正在奋力推进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京津冀一体化、中原经济区等都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推进的表现。先前还有泛长三角、珠三角、长株潭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成渝经济带、兰新经济区等等。纵观这些区域,既有省内经济一体化区域,也有省际经济一体化区域;既有自愿联结形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也有政府推动形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际上,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一体化,毋庸置疑,都显示出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典型特征。因此,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演进逻辑,找出其发展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探讨进一步推进一体化向纵深发展的路径是十分必要的。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演进的历史逻辑

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有边界、有空间的市场”向“克服地理空间的、统一的市场”转变的过程(薛领,2014)。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并不是偶然的,而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结果。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详细系统地论述了分工理论。斯密认为,在他的那个时代,分工主要有工厂手工业内部分工、社会分工和国际分工3种,3种分工是不同层次的分工形式,工厂手工业内部分工属于低级层次,社会分工属于较高层次,国际分工是工厂手工业分工在国际范围的扩大,是最高层次的分工形式。总之,分工涉及到社会经济的各个层次,各地区乃至世界都是一个个分工发达的社会大工场。

图1 经济一体化发展阶段

如今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一定意义上象征着各区域内不同城市或地区之间分工与协作的日渐加深,而分工与协作的加深能够极大地提升发展效率,能够实现区域中各经济体的共赢,提高区域经济整体发展潜力,进而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增长极。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历史演变的规律,是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然需要。如图1所示,在经济发展初级阶段,A点之前,一般都是各经济体独立发展,较少融合;随着经济发展,各地区间、城市间开始逐渐寻求合作,即A到B之间的过程;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与深化,地区间逐步转变为互相结合、互惠共赢的一体化发展阶段2;最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和融合,整个世界地区经济发展出现大融合,实现世界经济共同发展繁荣阶段3。

就我国而言,应该顺应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潮流,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地、主动地开展区际多边和双边合作,加强彼此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往来,享受经济一体化发展带来的好处,拓展共同发展的时空范围。当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过程是一个符合历史的自然过程,作为联结纽带的政府可以通过规划和政策做一些适当引导,但是一定要适度干预,切记要尊重历史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这样才能更大限度地享受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益处。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帕累托最优选择

帕累托最优是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从世界范围看,很多国家正在积极谋求、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我国也在积极、主动地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这是因为,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带来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益处。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推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帕累托最优选择。

1.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可能带动区域经济新一轮的可持续增长。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可以使得城际贸易来往障碍减轻或消除,市场容量提升,生产要素的流动更加顺畅,资源使用率得到更大幅度地提升,推进处于同一个 “命运共同体”内资源共享机制,最终实现优化配置区域资源的目的,进而可以推动区域内市场一体化。

2.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各城市间的经济互补。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全国各个区域经济体之间都有着不同的资源要素禀赋优势,有的是矿产资源丰富,有的是地缘位置优越,有的是金融服务发展领先,等等,这些都是配套于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基础和物资保障。处于一个“命运共同体”下之后,为了共同促进本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各经济体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会更加密切,资源优势互补也会愈加明显,能够使得本区域的资源得到更合理、更有效地配置。

3.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有利于吸引更多国内外、区域内外资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使得区域经济有了规模发展的效应,会对该区域产生正向投资激励,区域经济发展合力更容易吸引国内外、区域内外投资者的眼球,促进国内外、区域内外把更多的资金、产业注入到该地区。比如,中原经济区把河南、河北、山西、安徽、山东5省圈入到同一个“命运共同体”下,盘子做大了,很多产业、投资都应声而来。

4.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有利于各“命运共同体”内政府联手共同治理环境。2013年全国雾霾天气已是52年来之最,平均雾霾天数已达29.9天①资料来源: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guoqing/2013-12/30/content_31037578.htm.。雾霾发生频率之高、波及面之广、污染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已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然而环境保护靠单个省份或显势单力薄,迫切需要各政府联合治理。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最主要的目标是发展区域经济,但随之而来的也会有其他很多收益。比如,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各经济体处于同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可以齐心协力治理环境,让本区域环境得到一定改善。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隐忧

虽然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路径是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帕累托最优选择,但毕竟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很多方面没有现成的道路可循,需要摸索前进,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隐忧。

1.政府能否转变职能,市场能否起第一性作用。

纵观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政府主导型模式在发展初期确实具有很大的优势,可以在短时间内调动一切力量,制定方案并运用行政手段来强制推行。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模式也有自己明显的缺陷。第一,政府作为主导者,设计的政策、方案未必一定是最科学合理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比如,政策制定的单一化和趋同化、信息不对称、制度偏好等等,这些都有可能导致政策与现实发生偏差甚至完全背离。第二,政府的能力与意愿并不一定能反映市场需求。政府体系相对来说还是等级性观念更重一些,政府主导模式更大程度上是“自上而下”指导的模式,受制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政府的决策判断并不一定能符合市场需求,进而会对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影响。第三,政府主导模式的监督机制有可能不健全。目前运行的政治体制和决策体制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政府主体约束效力还不够高,政府在这个过程中缺乏约束,极有可能会“寻租”、“设租”或“抽租”,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区域整体经济发展实效。

2.城际经济贸易往来能否顺畅。市场能否起第一性作用,决定着各经济体之间经济贸易往来能否畅通无阻。一定程度上说,区域经济合作能否成功,起决定性因素的是能否合理分配利益和资源。从目前情况来看,区域内城市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既得利益严重制约了从更深、更广的层面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尽管不少处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经济体都意识到参与经济一体化符合本地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但是在当前背景下,各个城市还是很难脱离自身的利益。另外,各区域内市场配置资源能力也不高,区域内市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使得很多市场行为被政府行为代替,各城市间缺乏合作的内在动力机制。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壁垒。可见,城际经济贸易往来能否顺畅,成为推进或制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因素。

3.城际协调机制能否建立。虽然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但鉴于之前各经济体之间都是相对独立的个体,现在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亟需搭建共同发展沟通的桥梁,建立相互间的协调机制。目前,各经济体间还存在不少的问题,诸如,在交通通信方面,区域交通设施、布局有待进一步改善,公路、铁路、航空等衔接度还不够高,区域间交通通信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合作化水平低,难以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加速过程中客运、货运快速发展的需要;在产业结构方面,各城市间经济发展类似,同等级城市、同层次行业之间还存在恶性竞争,这就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竞争;区域间产业结构趋同、城市间差别化发展弱化,这不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

4.区域间共同治理的法规体系是否健全。区域经济有序、协调、融合发展,离不开统一的政策法规体系。统一、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能有效规避各地方政府之间的无序竞争和各自为政的发展。如果缺乏这种法规体系,有可能对各种决策或规划的实施缺乏约束机制,而对违规行为的约束和制裁不够,有可能会导致很多合作政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所以,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要重新审视这个问题,为本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

虽然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存在以上诸多隐忧,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但是前期我国也有一大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典型案例,其中也存在很多可以借鉴的经验,这些经验对后来其他区域推进一体化进程无疑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表1 长三角地区主要产业的相似系数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改革的先行者——以泛长三角为例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长江三角洲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增长最快、投资环境最热的区域之一。2008年国务院将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201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被国务院批准实施,规划指出,要把泛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泛长三角地区作为最具有活力的区域经济,引领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其近年来的发展战略、发展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对其他蓄势待发的区域经济体都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1.错位发展模式。在泛长三角内部,上海与江苏及浙江形成了服务业与制造业分工协作的格局,江苏在产业发展上也主动与上海错位。如表1所示,浙江-上海、浙江-江苏主要产业的相似系数存在一定差异,这意味着长三角区域内部经济发展注重不同的产业层次与分工。虽然各地区相似系数也不算太低,但这主要是因为几个地区间经济发展程度很接近、资源禀赋也相似、经济联系也非常紧密,这些因素叠加使得几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交叉。

2.内向型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相结合。在长三角区域内部,内向型和外向型经济交相辉映,共同发展。作为长三角龙头的上海,发挥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吸引众多国际资金,属于典型的外向型经济。江苏则紧随上海,在乡镇企业突飞猛进的同时,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吸引国内外资金,尤其是以苏南的苏州最为典型。浙江特别是温州是全国民营经济的标杆,其经济发展大多依靠“土生土长”的家族企业。可以看出,各经济体利用自身优势,在整个区域内采用内向型和外向型经济共同发展模式成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3.拥有方便快捷的物流和商流网络。方便快捷的现代物流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利润源泉和不可或缺的纽带,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的内在要求和动力保障。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今天,区域物流的效率及服务水平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长三角地处我国海岸线中端,长江黄金水道贯穿其中,铁路公路交通便捷,拥有国内无可比拟的物流。2009年3月12日《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物流)一体化规划纲要》出台,明确要建立以物流供应网为主干、区域加工配送网为分支、物流信息网为纽带,打造“三网”叠加的区域物流网络体系。快捷的物流和商流网络体系,极大地提升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作为后加入长三角的安徽,在很多方面也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为泛长三角区域是经济区域,而不是行政区域,经济联系走到哪,泛长三角区域就会随之延伸到哪。随着经济发展进程的演进,安徽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分工合作的作用会越来越明显,具体表现在很多方面。例如,在资源环境等硬约束方面,长三角经过20多年高速发展,集聚了强大的经济与社会功能,但其功能的发挥、释放与进一步提升,却遇到土地、人力、资源、环境等多方面的制约。安徽在这方面具有融入长三角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农产品、物流、旅游资源等方面可以作为长三角地区发展后备基础,打造长三角农产品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产业集聚基地、物流基地、旅游休闲基地等。另外,长三角与安徽的经济联系也日益密切,在资本输出、劳务派遣、旅游资源等很多方面的融合度都在不断提高,彼此都将会利用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新起点,优势互补,更大程度上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五、进一步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各参与区域发展的城市或地区间是互惠互利的“命运共同体”,并且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由各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组织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协同规划部署,打造符合本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的制度机制,最终是为了更进一步地发展本区域经济。如果没有合作,区域经济发展将是一纸空谈。之所以说是“命运共同体”,只是为了强调地区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性,维护政治文化的多样性、环境保护的协力性和尊重差别化发展的重要性等等;同时,也是要加强城市间或地区间经济贸易、能源资源、人文的各种交流。只有这样,才能在推进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把一个个有差别的地区统揽在一个“命运共同体”内,才能形成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更大合力。

1.确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各区域在确定发展方向时应充分考虑地理位置、自然环境、资源优势以及劳动地域分工等多种因素,制订合理分工、相互协作、大小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以更进一步优化配置本区域资源为导向,发挥区域优势,合理规划布局区域产业发展,不重复建设,不盲目建设,最终实现提升区域整体经济实力的目标;设计出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包含区域经济发展总目标和阶段定位在内的总体规划与适合本区域经济发展的发展方向。

2.明确区域经济发展的利益共赢原则,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相互间合理分工,有序合作。区域内每个经济体的社会历史文化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不同,资源禀赋特征和产业结构差异等多种因素都影响着各经济体自己的利益需求,各经济体之间存在矛盾和分歧不可避免。但是各经济体共同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发展自身经济的诉求是不变的,所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文化相近、体制相同、水平类似的城市间建立区域经济贸易合作组织还是普遍受到赞誉和支持的。互利共赢势必是区域内各经济体之间深入开展经贸合作的持续性原则,只有以此为原则和基础,各城市间可以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相互借鉴、相互学习、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进而带动我国经济走向新一轮增长。

3.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持、协调与服务作用。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努力提高政府调控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让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更能发挥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协调各经济体之间发展问题以及服务的功能。这些都需要政府转变职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推进一体化进程中微观事务的管理,尽量少参与或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确定政府作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引导者、协调者与服务者的定位,废除一些阻碍区域发展的路障,协调各方之间的冲突,成为推进本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服务者。在立法方面,由于各经济体被重新置身在同一个“命运共同体”中,目前的区域经济一体发展势必会需要一些符合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各级政府及立法机关应前瞻性地制定与完善相关有利于区域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协调各经济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4.完善体制,发挥市场机制第一性作用。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推进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也要重视政府在规范市场行为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市场机制建设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相互融通、发育完善、运作规范。因此,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推进过程中,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要在生产要素流动、企业间资产调整等多方面做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利益协调、利益均衡和利益约束机制。区域中各经济体既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又是一个个独立的经济体,要最大限度提升各经济体的活力和动力,建立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均衡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必不可少。利益协调机制方面,可考虑从事前协调的利益分享机制和事后协调的利益补偿机制等入手。利益均衡机制方面,通过建立利益表达和沟通渠道,引导各方以理性的、中肯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使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理想化和合理化,最终实现利益均衡。利益约束机制方面,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各经济体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一致,这时单纯依靠自觉可能难以达成统一,可考虑建立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对每个经济体进行规范和限制。

6.建立和完善区域共同治理的政策法规体系。

区域一体化发展离不开法治合作,只有这样才可能避免地方政府之间的无序竞争。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在土地批租、人才流动和招商引资等方面制定统一、可行的规则,以此为依据对各区域内不合规则的政策制度依法进行修改或废止,以谋求各经济体协调发展。第二,在制定区域发展纲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时,要通盘考虑、综合部署,避免重复建设、不规范建设。第三,摸索创新有利于本地区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并通过设立地方性法规和规划赋予应有的法律地位,设立常设机构对各项规则制度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对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避免各项合作政策流于形式。

7.通盘考虑国内外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目前我国正处于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同一个维度,因此,需要通盘考虑、统一布局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国内外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降低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协调成本。我国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过程的特点是,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很快;既有大区域层次、区域层次、双边层次①大区域层次指涉及两个或多个区域经济组织和多个独立国民经济体之间的经济一体化,且横跨两个及两个以上地理上可以独立称谓的区域;区域层次指一个区域经济组织内各个国民经济体之间的经济一体化,且基本覆盖或者局限于一个地理上可以独立称谓的区域;双边层次指两个独立的国民经济体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这两个独立国民经济体可以是地理上相邻的,也可能是不相邻的,甚至可能是跨越地理上两个大区域的。,也有次区域国际经济合作组织②次区域国际经济合作是指一种处于国际经济一体化边缘状态的形态,指两个或多个国民经济体的几个相近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比如,中国早在1991年就加入了亚太经合组织(APEC),APEC也是目前我国参与的比较典型的大区域层次的国际一体化组织。未来发展中,我国应该把握机遇,顺应历史潮流,通盘考虑国内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模式与路径。比如中国-东盟合作开发地缘经济区的“黄金四角”,经济合作开发区就是国内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典范,我们需要不断总结其经验教训,将其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发扬光大。

1.罗荣、罗雪中:《论区域经济一体化演进机制及城市主导作用》,《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9期。

2.王勇:《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国稳定增长战略支撑》,《上海证券报》2014年5月20日。

3.吴克明:《安徽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的若干思考》,《江淮论坛》2009年第1期。

4.薛领:《长三角区域创新与一体化战略的回顾与前瞻》,《区域经济评论》2014年第3期。

5.张颢瀚:《转型与融合: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第9期。

6.周立群、夏良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测度与比较:来自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证据》,《江海学刊》2010年第4期。

[责任编辑:侯祥鹏]

F061.5

A

1009-2382(2015)01-0083-05

刘瑞娜,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博士;王勇,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博士(郑州 4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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