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收入规划核算处
从税收视角看内蒙古电力行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收入规划核算处
2014年,内蒙古已建成的电力装机容量9235万千瓦,产能位居全国第1,全区风电发电量386.18亿千瓦时,火电发电量3412.56亿千瓦时,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3位。电力作为自治区支柱产业,为内蒙古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本文从国税税收视角入手,围绕电力行业(电力生产和供应)及其相关联的煤炭行业进行分析,尝试就电力行业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2010-2014年,内蒙古电力行业税收稳步增长,由2010年的79.9亿元逐步上升至2014年的91.4亿元,占全区国税总收入的比重基本维持在10%左右,其中,2011年比重最低为8.3%,2014年比重最高为10.7%,较全国电力行业占全国国税总收入比重(4.5%)高6.2个百分点。5年间全区电力行业国税税收年平均增速4.0%,较全区国税税收收入增速慢2.6个百分点 。2010-2014年电力行业国税税收累计入库471.0亿元,税收贡献率9.5%,其中电力生产入库352.2亿元,电力供应入库118.8亿元,电力生产和电力供应税收比重大约为0.75∶0.25。
分税种看,2010-2014年,电力行业增值税累计入库387.9亿元,其中电力生产入库270.6亿元,增值税税负率6.63%,电力供应入库117.3亿元,增值税税负率2.92%;电力行业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83.1亿元,其中电力生产入库81.6亿元,电力供应仅入库1.5亿元。电力供应企业所得税入库较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二是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连续3年亏损未实现所得税。
(二)绿色新能源发展迅猛,风电、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占比逐步提高
2014年,全区6000千瓦以上电厂完成发电量3857.81亿千万时,位居全国第2。其中,火电3412.56亿千瓦时,水电34.61亿千瓦时,风电386.18亿千瓦时,光伏发电24.46亿千瓦时。2010-2014年,火电、水电、风电发电量的年平均增速分别为9.9%、14.6%、31.4%。光伏从2012年才开始规模发电,2012-2014年发电量增长了15倍,在国家宏观政策大力鼓励下,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绿色新能源发展迅猛,装机容量占比显著提高,由2010年的15%提升至2014年的26%,截至2014年底,火电、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比分别为72%、2%、23%、3%。
(三)火电既是电力行业纳税主力军,同时对煤炭税收影响也较大
截至2014年底,全区电力行业在国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户数为1007户,其中供电199户(占比19.8%)、火电149户(占比14.8%),水电28户(占比2.8%),风电418户(占比41.5%),光伏发电213户(占比21.2%)。因新能源(风电、光伏)发电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使得新能源发电户籍户数占比虽然较大,但是其对应税收收入却较少,尤其是风电户籍户数占比高达41.5%,但实现税收仅为4.8亿元,税收收入占比仅5.3%。从税收绝对量上看,火电入库67.4亿元,占电力生产税收的92.5%,占电力行业税收的73.7%,传统的火电依然是电力行业纳税主力军。2014年全区火电企业的平均标准煤耗为314克/千瓦时,吨煤税负为22.3元/吨,以此类推,火电企业每增发1度电(千瓦时),可间接带来煤炭税收0.007元,2014年由火电燃煤带动煤炭就地转化贡献的税收约22.5亿元。
(四)火电企业税源集中度高,外送电企业税收贡献最大
2014年,火电企业纳税额上亿元企业总计有18户,累计入库49.9亿元,占火电税收74%,户数占比不足1.8%、纳税额占比却高达74%,税源集中度非常高。我区直送华北、东北电网的火电企业主要有大唐托电、上都电厂、岱海电厂、京隆电厂、华能伊敏煤电、国华呼伦贝尔发电厂、元宝山发电厂、赤峰热电厂、霍林河发电厂、通辽热电厂等13户电厂,2014年外送电量1460.26亿千瓦时,入库税款38.0亿元,外送电火电企业的税收贡献为0.026元/千瓦时,较区内送电火电企业的税收贡献(0.012元/千瓦时)高1倍还多,外送电火电企业为我区电力行业税收的持续增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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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全国、 全区工业用电量变化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五)区内用电量稳步增长,区外送电量增速有所放缓
近5年,全区工业用电量持续保持相对稳定的较高速增长,每年的增速均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2014年较全国增速快7.3个百分点,这与我区高耗能产业占比较高有关,也与2013年我区下调供电环节的部分电价,执行“城乡同网同价”优惠电量、自治区大工业用电临时扶持优惠电量、基本电费电价优惠电量等电力综合扶持政策有一定关系。就区外送电量来看,近5年来增速有放缓的趋势,除2010年外,近4年与全国用电量的增速变化方向基本一致,2014年增速均是近5年的最低点,体现了2014年以来全国经济下行凸现的态势。
(六)全区电力行业税收相对集中在呼和浩特、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等5个地区
2014年,全区电力行业税收较多(占比超10%)的盟市有:呼和浩特市(13.7亿元)、鄂尔多斯市(13.6亿元)、锡林郭勒盟(12.4亿元)、乌兰察布市(9.7亿元)、呼伦贝尔市(7.5亿元),以上5个地区累计入库56.9亿元,占电力行业总税收62.3%。其中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的电力行业税收占比高,是当地的主要财源。
(一)全区火电设备利用小时偏低
2014年,全区火电产能为6703.3万千瓦,火电发电量3422亿千瓦时,火电发电设备利用时间5099小时,比江苏(火电发电量全国第一)发电设备利用时间(5303小时)少204小时,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偏低。其主要原因一是经济下行,全国用电量和我区外送电量增速均明显放缓;二是相对于电力产能建设,外送通道建设明显滞后;三是国家重拳出击治理环境和防治大气污染,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挤占了部分火电发电份额。
(二)环保达标的火电企业未凸显竞争优势
当前,我区大部分火电企业已经按照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脱硝、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进行了巨额投入,企业经营成本明显增大。部分火电企业由于投入环保设施,使得平均标准煤耗增加了3-4克/千瓦时。今年一季度,全区火电上网电量明显过剩,部分环保达标的大型火电企业实际发电量仅是产能的50%左右。我区各大火电企业的环保达标程度参差不齐,有的环保达标的火电企业完成了近零排放改造,排放指标接近天然气排放标准,虽然环保达标电价进行了普遍性的补贴,但是环保达标后不同的标准却没有在电量分配中体现出来,投入与产出失衡,不利于鼓励火电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和改造,不利于大气污染治理和环保长远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风电发展速度相对过快,电力行业税收贡献率逐步降低
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治理环境和防治大气污染的政策和措施,火电企业的发展规模受到限制,但同时风电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2010-2014年,全区风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31.4%,远高于火电 9.9%的年平均增速。2014年,全区风电装机容量仍增长13.6%,而同时风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却下降5.3%,两者的增减背离显示了过度开发风电导致发电设备利用效率下滑的现状,这不仅浪费资源、分摊了现有风电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而且也挤压了一部分环保达标的火电企业份额,使得电力行业整体税收贡献率降低,影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实现。
(四)外送电电价下调和电量不足是近期我区电力行业税收减收的一个重要因素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区内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增减变化对区内增值税整体影响不大;但是,外送电电量或电价增减变化,对我区电力行业的税收影响较大。2014年,全区外送电量1460.26亿千瓦时,相较去年同期(1453.5亿千瓦时)微增,是近5年增量最小的一年。若今年下半年全国经济没有明显好转,2015年全年外送电电量预计将减少10%左右,粗略估算可能影响电力行业税收4亿元左右。今年4月自治区发改委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文件精神,下调了火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和供电企业电力销售价格。经测算,电价下调将造成今年后8个月我区电力行业税收减收5.4亿元,其中,因外送电电价下调造成税收减收3.8亿元,占总减收额的70%,2015年电力行业税收收入形势不容乐观。
(一)加快特高压送电通道建设进度,力促电力行业产能和外送通道建设有序同步发展
2014年5月,国家能源局下文批准建设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锡盟至山东和锡盟至江苏泰州等4条特高压送电通道,这对于解决我区电网输送能力不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当前工程进展看,锡盟至山东特高压输电工程已于5月6日开工,而另三条尚未正式开工。按配套电力装机4200万千瓦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测算,若外送电源全部发电项目最快在2016年建成投产,其固定资产投资中将发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约120亿元,抵扣消化期为3年,自2019年起,预计每年实现增值税约45亿元;假设发电企业不亏损,全部实现利润,同时在不考虑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最快从2017年起,预计每年可实现企业所得税约20亿元。因此,建议自治区政府协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外送通道建设进度,力促电力行业产能和外送通道建设有序同步发展。
根据项目设计规划,外送电力由发电企业直接通过送电通道输送至用电省市的国家电网,并按上网电价与国家电网所属供电企业结算,国家电网所属供电企业将供电环节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用电省市申报缴纳。同时,送电通道所在地区在解决失地农牧民就业、改善草原环境污染、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保障等方面存在较大的财政压力。因此,建议自治区政府提前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等部门协调沟通,在特高压送电通道地区设立特高压供电局,实现供电环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共享,增加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可用财力。
(二)按照环保达标程度分层次分配上网电量,促进火电企业有序竞争
为促进火电企业加大、加快环保设施的投入和改造,提高我区火电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建议由环保部门对环保达标指标进行系统量化,并引入上网电量分配机制,电力主管部门根据火电企业的环保达标程度分配上网电量,必要时可根据环保指标和风电企业进行同平台竞争,整体提高环保达标程度高的火电企业的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增加我区电力行业的国税税收。
(三)放缓项目审批,控制风电的无序扩张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看,在外送电通道不完全满足的情况下,减少风电企业数量提高风电上网量,能够有效避免风电空发和资源浪费。因此,根据当前风电企业发展状况和送电通道整体规划建设情况,建议适时调整风电企业各类鼓励政策和措施,放缓审批速度,控制风电无序扩张,进一步优化电力行业税收结构。
(四)增加外送电电量,促进电力行业税收增收
目前,我区部分央企的点对网外送电配额较充足,还在加大火电产能的建设和投入,而同时网对网的外送电配额相对紧张,一部分大型火电企业电力过剩明显。因此,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角度出发,建议自治区政府协调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争取进一步增加我区外送电电量、上调少数民族地区外送电电价,促进我区国税税收增收和地方可用财力增长。
责任编辑:杨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