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唐艳
(安阳市市政建设维护管理处,河南 安阳 455000)
[摘 要]在建筑行业招投标活动中,电子招投标表现出了便捷、高效、公平、公正的特点,在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显露出一些问题,阻碍了电子招投标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应用。本文阐述了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应用的现状、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电子招投标;建筑工程;问题;对策
[收稿日期]2015-04-11
[作者简介]唐艳(1972—),女,河南安阳人,主要从事建筑经济研究。
[中图分类号]F425
一、引言
电子招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它是以互联网为平台,实现招投标活动过程中项目备案、发布招标公告、制作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和接收投标文件、专家评审以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的整个招投标过程。近年来,电子招投标逐步被应用到我国的建筑领域,提高了建筑行业招投标活动的效率、节约了资源,使招投标活动更加公平公正,促进了建筑行业招投标活动的发展[1]。
但是,电子招投标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影响了电子招投标优越性的发挥。下面就建筑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的对策。
二、 建筑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的现状
1.国外现状
电子招投标在国外实行较早,在很多国家已经得到了普遍应用,并且实行效果良好。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应用时间最早,而且很快适应了这些国家的发展环境。电子招投标已被普遍应用到政府采购和建筑工程行业中,它不仅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效率,也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公正进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在降低招投标活动的成本、节约资源、促使招投标流程规范化方面都比传统招投标方式有更大的优越性。
电子招投标在韩国、日本等这些国家也被大量应用,并根据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强化了法律制度建设,使之更加符合自己国家的发展现状。电子招投标活动在韩国、日本的应用,逐步从国家的重点工程领域发展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电子招投标进一步得到推广运用,规范化运作不断得以强化。
2.国内现状
电子招投标在我国使用的时间较晚,推行的时间也比较短,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最早的电子招投标活动是在进行国际招投标活动时使用的,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在国家的倡导和鼓励下,电子招投标开始在我国几个大城市进行试点使用,进展还比较顺利。随后向更多的地市推广,而且从货物的采购活动发展到建筑工程领域,使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招投标活动的效率得到了提高,招投标过程也更加公开透明,制度更加规范,促进了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招投标活动的良性发展。
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是从国外引进的,需要一个消化吸收的过程,我国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国情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子招投标活动的进行。
三、建筑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的确为我国建筑行业的招投标带来了好处,它不仅有利于建筑行业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化、透明化,而且程序也更加规范、公平,使我国建筑行业招投标活动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是,由于我国在建筑行业实行电子招投标的时间不长,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在实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1.电子招投标的安全性、稳定性问题没有解决
电子招投标是利用互联网系统来完成整个招投标活动的,但是互联网本身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的安全性、稳定性存在不少隐患。在招投标过程中基本上所有的文件都是通过互联网来进行传送和存档的,而且这些文件都是利用明文传送的,这样就容易被黑客盗取[2]。同时现在互联网上的病毒、木马等这些程序的存在很容易导致计算机损坏,使招投标的信息文件被破坏或丢失,更重要的是我国在这方面的保护措施还不完善,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解决电子招投标安全性、稳定性问题。
2.信息资源不能沟通共享
由于招标投标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不同行业和地方的招标投标流程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且信息技术没有统一标准,信息数据没有规范接口和交互共享的服务平台,造成目前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功能运用和信息相互隔离、断裂,既不完整配套,也不全面统一,无法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为一些弄虚作假的投标单位创造了条件,扰乱招投标活动公平进行,也无法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整体的优势[3]。
3. 电子招投标活动缺乏法律法规保障
由于电子招投标活动在我国建筑行业实行的时间不长,所以电子招投标方面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健全,这样就造成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时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解决。而且电子招投标借助于互联网,它的安全隐患和漏洞会使文件丢失、损坏,当这种情况出现后,也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利于责任的追究以及文件的追寻。所以,没有完整的、成体系的法律保障,电子招投标活动出现的纠纷就无法合理解决,这样就会阻碍电子招投标活动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4.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目前许多城市都在开发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全国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造成不同城市已开发的系统之间不兼容,导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在不同的城市之间进行招投标时必须重复进行对接、了解各个地市的电子招投标标准,反倒使电子招投标的效率降低。另外,对于招投标电子化后可能产生的问题,如平台的招投标流程是否合法,是否能够有效保证招投标活动达到公平、公开、公正的目的,是否可以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等,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从而造成现有的一些电子招投标系统存在“拆迁重建”的潜在风险。
5.在线监督力度不够
相比于传统的招投标活动,电子招投标的监督方式采用的是利用远程在线监督,这样可以很好地避免业主、监督人员和评标专家的接触,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串标情况的出现,使招投标活动做到公平、公正。但是我国建筑行业电子招投标活动的远程在线监督力度还不够,有些地方的设备安装不到位,使用还不熟练,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导致远程在线监督不能很好发挥作用,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给一些不安分的投标者留下了漏洞,妨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电子招投标活动健康发展。
四、建筑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的发展对策
1.实行数字认证制度,确保电子招投标的安全性、稳定性
(1) 为了避免因为互联网的不安全性、不稳定性导致招投标资料的丢失或损坏,工作人员应当提前做好信息的备份工作。将招投标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到系统安全、稳定的存储空间,以防信息的丢失和损坏。
(2) 为了保证招投标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应当做好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权限限制。国家可以通过全面推行数字认证的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这样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想要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便需要进行身份认证,需要进行注册、获取密码钥匙,然后才可以进行登录,完成招投标的一些活动,通过这种方法就能起到对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权限限制、加强文件保密管理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安全性,保证电子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
(3) 为了保证招投标中标底不被泄露,工作人员可以利用秘密共享技术,通过对秘密信息的实时把控,使信息的安全性得到保护。也可以利用密文的方式进行文件的传送,通过这些方式避免标底和其他重要信息的泄露,从而达到招投标活动在安全环境中运行的目的。
2.建立统一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建立统一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可以使各个地市的招投标信息得到连接,使各个地市的招投标信息达到资源共享;可以将一些招标代理、投标单位的企业信誉、企业财务状况、企业人员在平台里公开,避免一些招标代理、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使用不正当手段蒙混过关,损害招标人的利益,使我国建筑行业的招投标市场更加公正、公平;建立统一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可以将所有的信息融汇到一起,可以将整个国家的招投标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大的交易平台,使各个地市的信息相互交流,从而从中发现最优的方案,在不断的融汇中使电子招投标系统得到提升,使招投标活动更加便于管理。
3.加强电子招投标法律法规建设,确保招投标活动规范有序
法律法规建设对于规范行业行为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电子招投标活动在我国实行的时间不长,行业的法律法规制度很不健全。近几年国家相继制定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等电子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为促进我国招投标活动顺利的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更为详细的规定还严重不足,对一些具体行为还缺乏约束和规范。例如,制定行政监督平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制定电子交易(商务)法,系统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制定电子认证及电子认证安全指南等,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4.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电子招投标活动效率
标准化是推行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工作,如果标准不同,必然会形成新的市场封锁和技术壁垒。目前由于我国各行业、地区间推行的时间、进度不同,实行的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标准也不一致,导致招标管理政策差异较大,电子招标发展缺乏统一、协调的制度环境,包括我们现在用的产品标准、安全标准、电子签名等技术标准等都不统一。国家应该在建立健全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同时,对各个地市的招投标活动的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使我国建筑行业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可以紧密结合起来,使各个地市的招投标信息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也使一些不合法的投标者不能够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我国建筑行业电子招投标的市场。
5.强化远程在线监督,促进电子招投标健康发展
监督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促使招投标活动更加公平、公正,使我们的招投标活动合法、规范、有序。电子招投标新技术、新方式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的招投标监管方式,使政府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办公效率,能为政府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供招投标活动的实时同步信息、定期统计信息、分类统计信息等。政府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电子化、网络化的组织领导机制,适时修改有关政策、法规,对电子招投标的应用范围、规则流程、安全保障、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政府应当健全诚信体系,监督和指导平台运营商的服务行为,促进电子招投标健康发展[5]。
[参考文献]
[1]罗亚琪.电子化招投标实施现状和前景[J].中国招标,2014,(6).
[2]杜艳君.关于电子招投标相关问题的思考[J].科技与企业,2014,(7).
[3]王丹.论电子招投标的科学发展及建议[J].招标与投标,2014,(11).
[4]余家沥.建设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建材,2014,(8).
[5]尹德军.浅谈对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认识[J].科技信息,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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