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先锋
(南陵县家发镇林业工作站,安徽 芜湖 241300)
南陵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管先锋
(南陵县家发镇林业工作站,安徽 芜湖 241300)
本文从南陵县生态公益林管护现状入手,剖析了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当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从创新保护机制、科学利用机制、监测动态机制等方面促进生态公益林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公益林;保护;问题;建议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奠定新型的林业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的基础。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生态环境的需求,尤其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初步建立,目前仅执行管护补助资金的情况下,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护模式如何适应当前不同的经营体制,是目前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工作急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南陵县自2001年开始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以来,笔者一直在基层林业站参与管理实践,根据多年从事公益林管护的工作实践,对南陵县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1.1南陵县林业资源状况
南陵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介于117°57′~118°30′E,3 0°38′~31°10′N之间。总面积为126 300 hm2。其中林地面积 44 033.6 hm2,占总面积的34.9%;有林地面积37 309.5 hm2,占林地面积的84.73%;森林覆盖率30.18%,林木绿化率37.49%,活立木总蓄积190.9234万m3。
1.2南陵县生态区位状况
南陵县地处长江沿江江南,雨量充沛,境内有长江一级支流青弋江、漳河、七星河、青通河,二级支流孤峰河、后港河、峨岭河,生态区位属长江一、二级支流的源头汇水区和一、二级支流两岸,也是安徽省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畴。
1.3公益林现状
南陵县2001年开始实施森林分类经营,2006年实施了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和2010年进一步完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现有公益林面积11 226.4 hm2,占林地面积的25.50%(其中国家公益林7 328.3 hm2,占公益林面积的65.29%;省级公益林3 898.1 hm2,占公益林面积的34.71%),分布在何湾镇3 882.1 hm2、烟墩镇2 922.6 hm2、三里镇1 613.5 hm2、工山镇515.2 hm2、家发镇491.9 hm2、国有丫山林场960.1 hm2、国有戴公山林场841 hm2。蓄积量45.0470万m3,占森林蓄积量的26.62%,主要以水源涵养林为主。
从起源分:天然林面积4 975.6 hm2、蓄积量18.9242万m3,分别占公益林面积、蓄积量的48.02%和42.01%;人工林面积5 385.8 hm2、蓄积量26.1228万m3,分别占公益林面积、蓄积量的51.98%和57.99%。可见人工林比例大,从全县范围来看,外松、杉木等针叶纯林多,阔叶林少;混交林基本没有。
从类型分:乔木林面积8 036.1 hm2,占77.60%;竹林面积1 435.0 hm2,占13.85%;灌木林面积34.9 hm2,占 0.34%;其他灌木林面积 851.4 hm2,占8.22%。
从龄组分:幼龄林面积3 215.5 hm2、蓄积量9.2961万m3,分别占公益林面积、蓄积量的39.96% 和20.72%;中龄林面积3 399.0 hm2、蓄积量22.1913 万m3,分别占公益林面积、蓄积量的42.31%和49.17%;近熟林面积1 056.9 hm2、蓄积量9.6337万m3,分别占公益林面积、蓄积量的 13.18%和21.39%;成熟林面积344.2 hm2、蓄积量3.6373万m3,分别占公益林面积、蓄积量的4.29%和8.07%;过熟林面积20.5 hm2、蓄积量0.2886万m3,分别占公益林面积、蓄积量的0.26%和0.64%。中幼龄林比例占82.27%,蓄积量仅占70.56%,近成过熟林仅占17.73%,蓄积量却占了29.44%,可见中幼林多而蓄积量少。
总体上,南陵县生态公益林的现状特点是面积小、分布散,多分布于交通不便的何湾镇、烟墩镇和三里镇;人工林多、天然林少,针叶纯林多、混交林少,中幼林多而蓄积量少,近成熟林少,极大地影响了生态公益林尤其是防护林防护效益的发挥。林分结构单一,立地条件普遍较差,林分质量低下,难以发挥生态林应有的效益。
2.1建设主体单一,补助标准低
目前,南陵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仅靠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拔的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地方财政没有安排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现在补偿实施标准虽然提高到每年15元/667m2,但仍偏低。由于生态公益林不能进行商业采伐,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商品林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林农收益大幅提升,仅林地使用费一项就已提高到每年80~100 元/667m2。公益林与商品林利益相比有较大差距,无法调动林农经营管理公益林的积极性。
2.2现行管护机制不健全,管理上存在缺位
林权制度改革后,南陵县除了两个国有林场外,林权基本上都划到林农头上,现主要靠镇林业站和部分护林员进行管护。自1995年以来,南陵县林业站极少录用人员,人员自然减少且呈老龄化状态,每个林业站仅2~3人;2010年南陵县强镇扩权后,林业站人、财、物“三权”归乡镇管理,林业站人员大多数时间要从事或参与乡镇其他中心工作,从事林业资源管理的人力和时间难以得到保证。加上公益林大部分处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之地,对出现的乱砍滥伐、乱挖乱采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做不到及时处罚,导致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
2.3合理利用机制不完善
根据生态公益林的有关规定,除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极为脆弱的敏感地区外,生态公益林可以抚育采伐、更新采伐、补植补造,但在实际操作中实施抚育间伐时,林木采伐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往往采大留小、采好留差,超采伐强度采伐林木,因此林业站不敢做生态公益林的采伐作业设计,县林业局也不敢审批生态公益林的抚育采伐手续;另外2001年实施分类经营时,生态公益林区划的政策把握不够深,造成部分生态公益林区划不合理,虽然2010年对部分公益林进行完善调整但部分镇村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不够深入,部分林农对区划生态公益林没有深刻的认识,区划成果不完善,而已区划的公益林又难以进行调整,因此局部矛盾较大。
2.4动态监测机制有待建立
目前,全县生态公益林的动态监测机制没有建立,不能及时更新公益林资源数据库,因而不能及时掌握生态公益林的变化动态,也就不能科学评价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效果,为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绩效考评及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
3.1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以及编印宣传册、建立宣传碑、加固保护标牌、在通往山区主要路口书写永久性标语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广泛宣传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调动全社会认识林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的积极性,为发展生态公益林及其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3.2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保护机制
3.2.1多方筹措,提高补偿标准
国家提高补偿标准,切实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地方政府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目前国家建立的补偿资金,其实质是对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劳务支出,真正的损失补偿问题还未解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采取向森林资源受益的行业收取一定比例基金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生态公益林建设基金,在林地所有者、承包经营者、管护责任承担者等利益主体之间公平合理地进行划分,形成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3.2.2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
南陵县除了两个国有林场外,大部分生态公益林的林地使用权已经划分到农户,各户林地面积较小、地点分散,基本没有管护;再加上农户对公益林管护意识与水平的不统一,造成了同一生态林区管护参差不齐。应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明晰的产权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将经营权中的管护责任分离出来,由政府或集体承担,进行统一的管护,而林地的经营使用权仍然归属于承包农户,这样可以克服家庭管护的种种不足。
3.2.3加大防火和防病虫害工作的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护林防火方针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针,提高防火意识,购置防火和通讯设施,组建专业森林灭火队伍;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投入,加强森林病虫害的检测检疫,减少病虫害发生和传入。
3.2.4合理调整,科学经营
南陵县公益林中,天然林资源比例较少,树木种类单一,龄组结构也不合理。应该进一步调整公益林林种、树种结构,改变公益林树种单一现状。首先,应提高阔叶树比例,营造针阔混交林;其次,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依靠科技,采取抚育、补植、封育、保护相结合的措施,把生态公益林建设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最大程度发挥生态公益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等森林的防护效益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2.5强化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治理
加强林业站队伍正常有序建设,理顺“三权”关系,确保林业站专职林业工作。对乱砍滥伐、乱挖滥采、乱捕乱猎、毁林开垦、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非法经营木材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对典型案件从快从严处罚,并在电视等媒体公开曝光,形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浓厚氛围,确保林区生态安全,和谐稳定。
3.3建立合理利用的经营机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强省建设观为指导,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做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紧密结合,使“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落到实处。允许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开发林下种养业,扶持鼓励林区群众发展森林蔬菜、花卉、药材、野生食用菌、野生动物养殖、特色经济林等林副产品;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农家乐等。
3.3.1严格执法
从严控制各种建设项目征占用公益林林地。因重点工程建设确需征占用公益林的,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按照等量置换、占补平衡原则,实施异地造林,确保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减少。同时,适时对部分区划不合理,矛盾较大的公益林,建议每3~5年调整一次,对公益林中生态功能不明显,林权所有者强烈要求调整的,尤其是立地条件好又是人工营造的林地可调整为商品林。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的林地,或难以按采伐规程进行利用,同时又符合公益林条件的林地,征得林权所有者同意后可调整为生态公益林。
3.3.2分级采伐
根据不同区位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分级管理。对于生态区位重要、采伐后难以更新的重点公益林禁止采伐利用;对于一般保护公益林中的林木允许采取择伐、小块状皆伐,采伐后及时更新,让林农从经营公益林中增加收入,得到实惠,调动他们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4建立公益林动态监测机制
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建立公益林资源数据库,为数字林业建设奠定基础。同时,根据公益林资源结构、分布特点、经营管理现状和发展要求,通过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典型区位定点监测、重点地区遥感监测、资源档案适时更新相结合的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体系。通过监测,定期获取重点公益林资源数量、质量等生态状况信息,及时掌握变化动态,科学评价资源保护和管理效果,为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绩效考评,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
随着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问题的凸显,解决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出现的问题亦是刻不容缓。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合理完善的补偿机制,组织专业护林队伍,探索管护模式,科学经营,实现生态公益林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杨婷婷)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Public Welfare Forest Protection in Nanling County and Coping Strategies
GUAN Xianfeng
(Jiafa Township Forest Station of Nanling County,Wuhu 241300,Anhui,China)
In this paper the public welfare forest management actualities in Nanling County were introduced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its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were analyzed.Some coping strategies for it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ere put forward including innovating protection mechanism,Scientific utilization mechanism and dynamic monitoring mechanism.
Public welfare forest;Conservation;Problems;Suggestions
S759
A
2095-0152(2015)06-0064-03
2015-10-19
2015-12-07
管先锋(1971-),男,林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基层林业技术服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E-mail:12974428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