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以用权树立清廉形象

2015-12-14 14:15:02○赵
党政干部论坛 2015年12期
关键词:用权规矩敬畏

○赵 黎

坚持严以用权树立清廉形象

○赵 黎

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和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这一专题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就县一级而言,县级领导干部可以说位高权重,在执权用权过程中,如果把权力用好用对用到点子上了,就会带动发展一方、稳定和谐一方,造福各族群众。如果把权力用反用错用不到点子上,不仅会使自己身败名裂,而且还大大影响分管领域和系统行业的工作,甚至会贻误党的事业发展。笔者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试就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拟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严以用权需把握一个前提——对权力必须知敬畏

领导干部对权力知敬畏,这是为官用权的基本前提,也是一种境界和自律。邓小平说过:“共产党员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所谓“怕”,从某种程度来讲,就是“敬畏”的意思。这说明领导干部只有有了敬畏之心,掌权才会认真负责、做事才有所顾忌、行动才不忘法纪。

一是敬畏权力就必须讲公正。秉公道、弃杂念、去私心,做到公而忘私、大公无私,是从政为官者的必备素质。事实也是如此,凡事出以公心,矛盾纠纷就少;凡事出以私心,麻烦问题就多。领导干部的权力姓公不姓私,如果把公权异化为私权,权力就会腐化变质,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使用权力时一定要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对待,这样就会公正律己、以公正服人。领导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来自组织的授予,不属于任何个人,而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绝不能视公权为私权、视公利为私利。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处理权与情、权与利、权与法、权与责的关系,既要公正用权、公平处事,又要公权公用、公利公享,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坚决防止以权谋私、公权私用、假公济私、滥用职权的不良行为,切实守住做人为官的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自觉做到不弄权、不揽权、不越权。

二是敬畏权力就必须敢担责。习总书记提出好干部的5条标准,其中一条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领导干部的职务就是服务,领导干部的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要时刻警醒自己“权力大、责任大、影响大”,在责任和风险面前,特别是在担当和原则面前,敢面对、不回避,有主见、有远见,讲原则、敢担责,真正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履行好该履行的使命,围绕当前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发展、改革、民生等各项工作,不断为各项事业发展做出努力。

三是敬畏权力就必须严自律。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说,一个人对良知、正义和天理有所畏惧,就会修养德性,如果对良知、正义和天理无所畏惧,反而任性纵欲,必定招致灾祸。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如果对党的事业、人民、岗位、权力和法纪缺少敬畏之心,就会贪权、贪钱、贪色,甚至什么话都敢说,什么好处都想捞,什么东西都敢要,什么事情都敢干,必定害党害国害人害己,最终的下场就是断送人生的路子,抹掉头上的帽子,抹黑亲人的面子,搭上自己的身子。因此,领导干部无论是对法度和规则,还是对世人和自我良心,不但要做到自警、自醒、自重、自励,更要对党和人民有敬畏之心。唯有常怀敬畏之心,才会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言语,才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

办事、清清白白为官。

二、领导干部严以用权需坚持一个原则——用权必须讲规矩

讲规矩是严以用权的基础。领导干部用权必须坚持好这一原则。“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闭门造车,出门难合辙,不守规矩,必有倾覆之虞,轻则走曲折弯路,重则损害党和国家的事业。领导干部作为执权用权者,如果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就要出问题,就会栽跟头。这就需要带头讲规矩,带头做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的表率,严以用权就会有保障。

一是用权先要懂规矩。领导干部要用规矩、守规矩,前提是要懂规矩。规矩是指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既包括党纪国法、法规法纪、规章制度,又包括个人修养、道德情操、礼仪规范、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到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而言,规矩就是对法律法规、政策原则、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遵循、履行和坚守。一方面要带头学习党章这一总规矩。通过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执政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切实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另一方面要带头学习党的法规法纪,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这样做、哪些事那样做,让规矩和制度入脑入心,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二是用权重在用规矩。把规矩定下来后,还需要很好地运用于实践。在运用过程中,首先要做到公私分明,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清楚,不能公权私用。尤其是行使权力时,必须执行程序不变通、依照规矩不走样,严格用规矩办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按政策法规办、按制度程序办,以制度管人管事,真正做到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

三是用权更要守规矩。规矩定得再好,如果不遵守还不如不定。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执权用权时,理应带头守规矩,只有带头守好规矩,才能带动形成凡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守规矩贵在自觉,难在自律。没有哪个干部天生就是贪官,贪官的坠落轨迹,始于私欲膨胀和观念跑偏。正是不该伸的手、不该开的口、不该动的心,将他们引向不该走的歧途。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以及廉洁从政等纪律,时刻保证自己走得正、行得端,切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领导干部严以用权需抓住一个底线——用权必须守法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每个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都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都不能搞法不责众、法外开恩,都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能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尤其是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律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

一是坚定法治信仰。一个公民、一个集体只有信仰法治,才能自觉遵从法律、依法行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问题。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信权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教不信法的错误思想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人甚至一旦掌握了权力就为所欲为,以至于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干预司法,这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更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在,不管是抓发展还是促和谐,都必须抛弃这些有悖于法治的观念和做法,真正让法治成为信仰,使法律成为全社会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

二是牢记法大于权。李克强总理讲:“法必须大于权,决不允许权大于法。”坚持“法大于权”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任何时候,权力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而绝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所有领导干部都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权与法的关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坚持“法大于权”,坚决纠正和解决“权大于法”问题,必须坚持权依法定、权依法使、权依法究。无论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权势多大,只要违法犯罪,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处罚和制裁。因此,要坚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更不能徇私枉法、贪赃枉法。

三是坚持依法用权。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就会损害人民利益,也会让用权者跌入犯罪的深渊。领导干部坚持依法用权,关键是要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现在,社会上对领导干部拉拢腐蚀的手段越来越多,形式也越来越隐蔽,目的就是要千方百计结交权力。

领导干部一旦放松了警惕,为权所迷、为名所累、为利所困、为情所惑,必将断送政治前途,走向犯罪深渊。权力的本质是责任,决不能擅自滥用、被家人利用、给朋友借用、搞交易使用,而要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执权用权必须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争做带头知法、守法、依法、用法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公民,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四、领导干部严以用权需树立一个理念——用权必须受监督

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将产生腐败。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等重要论述,明确了对权力监督的有效形式和方式方法。

一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接受监督的现实意义。在我们党内,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既是新形势下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也是依靠制度规范对领导干部的爱护和有效保护。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充分认识到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关心、一种爱护、一种净化,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时刻警惕官僚主义滋长蔓延,坚决抵御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始终做到立党为公、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二是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接受监督。监督制度建立以后,领导干部就应该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接受各种监督。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对监督抱有错误态度,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不配合、下级监督是不听话、群众监督是不服从,在思想上抵触监督,在行动上应付监督,结果导致滥用权力、渎职失职甚至违法犯罪。事实上,监督是防止权力变质最好的防腐剂,有效的监督可以随时纠正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中出现的偏差,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因此,领导干部只有主动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时刻将自己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做到正确用权、廉洁从政。

三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我约束管理的自觉性。严格自律、自我约束管理是最难但也是最有效的。“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连自己都管不好,还怎样去教育群众、带领群众?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人民公仆,不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责任多重,都必须对人民负责,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必须坚持正义,严格自律。要视党的政策为生命线,视国家法律为高压线,视组织纪律为警戒线,时刻用党纪国法严格要求约束自己,永不违反党纪国法。只有这样,党风才会从根本上好转,党群政群关系才会更加密切,社会风气才会越来越好。所以,纪律、制度、规定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关键取决于领导干部的自律和带头作用如何。领导干部要时刻不忘自我约束管理,只有真正把自己管住管好,并监督下属执行好制度、规定,才能带出一支风清气正的好队伍。

(作者系新疆温宿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 楚 朴)

猜你喜欢
用权规矩敬畏
“按规矩办”
当代陕西(2019年13期)2019-11-17 01:45:16
一些敬畏
海峡姐妹(2019年9期)2019-10-08 07:49:00
敬畏一粒米
文苑(2019年14期)2019-08-09 02:14:06
新来的主任“立规矩”
人大建设(2017年11期)2017-04-20 08:22:46
敬畏先烈
红土地(2016年12期)2017-01-15 13:46:59
粤人吃饭讲规矩
神州民俗(2016年5期)2016-11-10 06:07:24
立足岗位 严以用权
学习月刊(2016年4期)2016-07-11 02:54:14
严以律已筑防线 严以用权促发展
公民与法治(2016年8期)2016-05-17 04:11:57
用权先拧紧法治“发条”
公民与法治(2016年4期)2016-05-17 04:09:12
循乎规矩 本乎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