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外包”:商机?懒政?

2015-12-14 08:01严辉文
清风 2015年8期
关键词:城管局服务公司商机

文_严辉文

“城管外包”:商机?懒政?

文_严辉文

云南马龙县一城管妻子开公司执法车,随意罚款还拖走医院救护车的新闻引发关注。

日前,云南马龙县一城管妻子开公司执法车,随意罚款还拖走医院救护车的新闻引发关注。当地有关部门曾称,成立私人运营的交通服务公司,组建隶属于城管局但又纯属私人性质的“执法队伍”,是“为缓解日趋严重的车辆违停现象”。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存在着严重的私自罚款、随意罚款现象。当地知情人士称,该交通服务公司拖车收取的费用,与城管局按8:2比例分成。

恕笔者鲁钝,就以上人员的作为,任何人从中压根看不到“为缓解日趋严重的车辆违停现象”所产生的良好效果,我的那个小小的心眼从中只看出了浑水摸鱼来捞钱。至于执法纠纷不断,连事关生命安全的医院救护车也可以随意拖走,似乎也与“为缓解日趋严重的车辆违停现象”难得搭界,倒有点像是“为增加日趋严重的执法纠纷现象”之标配。

当地官方虽然有回应,但相关处罚连治标也算不上,更没有涉及城管外包的合法性问题。城管外包首先都难逃脱懒政嫌疑,更是让我们再次闻到了以为多年前就解决了的“二政府”的霉味。而作为长期以来饱受争议的城管执法猫腻,更是比较集中地暴露了一些地方执法的乱象。比如执法主体的合法性问题、似乎永远剪不断理还乱的执法收费问题、城管执法是否可以避免冲突性的问题以及执法何以沦为生意经的问题等等。

在当代城管学中,马龙城管外包现象可能会被大书特书一笔,学识浅陋如我者,一时间难以窥其全豹。不过,从相关新闻调查所显现的因果性来说,似乎不难拎出“一懒政,商机就来了” 的奇怪逻辑链条。

诚然,在汽车普及的时代,随便一个县城都是可能出现日趋严重的车辆违停现象的。这类问题到底应该由交警管还是由城管部门管,似乎不是一个特别难以回答的问题。好吧,就算执法主体可以转换为城管部门。但城管部门又是不是因“人手不足”而管不了呢?到底是这个县的城管执法人员十分勤奋地在街头巡管,却防不胜防,还是城管部门坐在舒适的办公室里发指令,直接把执法权让渡给“二政府”了呢?

那家明目张胆地开着“行政执法”车招摇过市,且不无僭越之嫌的交通服务公司,仅依靠几个人巡查拖车就能轻松运转,以至于一举缓解了“日趋严重的车辆违停现象”,笔者高度怀疑城管执法人员不是管不了,而是乐于在让渡权力之后,躲进办公室当发号施令的老爷。

城管部门设立之初衷,本来应该是侧重于在一线执法,即使数字化技术,也是为了强化这种一线功能。这正如运动员必然要驰骋在运动场一样,如果到体委当官,那还算哪门子的运动员呢?但如今这样的部门常常大量招募临聘人员应付一线,城管内部相当多的人员却纷纷告别街头,进入二线做着关在办公室写汇报材料或者整天忙于搞宣传之类的文案工作或内部管理工作,相当多的人与其说是城管执法者,不如说是城管管理者。我们不禁要问,这种工作流程设置是否合理?这种权力让渡合不合法?城管局自己有没有权力变卖权力?

这个时代也许不乏勤政带来商机的故事。比如,推进某片土地开发,推进某项工程建设,就像梅西在对方禁区前沿跑动一样,这一推进,捞收入的机会就来了。不过,或许要让你感到汗颜的是,这次的马龙城管现象,则分明是一个“懒政致富”的典型。城管外包的做派无非是变卖权力,而城管局与交通服务公司果然进行了罚没收入的分成足资佐证。假定违停属于城管局管,他们更主要的工作应该是盯住街头,劝止违停,一般是不好直接转变成生意经的,不好意思直接收费,更没有道理私自罚款。而让渡给交通服务公司之后,自己竟然可以大大方方地躲在办公室里数钱,这不是懒政懒出来的商机么?更何况,那家由私人运营的交通服务公司,法人代表竟然是该县城管局一名中队长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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