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
首都城市社区治理始于1986年,至今已经先后制定和组织实施了两个三年规划和四个五年规划,经历了一个由逐步探索到加快发展的过程,并初步构建了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的发展模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与国家治理理念一脉相承,在新形势下创新首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不仅是北京城市管理目标、北京城市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构建和谐社区与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首都城市社区治理始于1986年,至今已经先后制定和组织实施了两个三年规划和四个五年规划,经历了一个由逐步探索到加快发展的过程,并初步构建了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的发展模式。不过,在外来人口不断融入、新兴职业不断出现的宏观背景下,首都城市社区治理难度不断增加,现有社区治理面临着许多瓶颈性问题,首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势在必行。
社区治理体制行政化严重,适应新形势的城市社区治理理念尚未形成。北京现在的城市社区主要是从原来街道摘牌换名的,适应新形式下的现代城市社区治理理念尚未完全形成,社区和街道的职能划分不清,导致社区基层管理机构的行政色彩十分严重。
各级政府对社区治理放权明显不够,限制了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从首都现实来看,计划经济下传统的管理方式与思想观念影响和制约着社区治理的发展,使得城市基层政府组织包揽一切管理工作的局面尚未有很大程度的改变,街道办事处政社不分、统包统揽的情况依旧比较严重,城市社区居委会由于承担了大量的行政性事务而难以实现自治。
社区居民与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参与度不高,多元主体的城市社区治理体系亟待构建。当前,许多街道、居委会依旧是社区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多元主体的社区治理能量还未被有效组织和发动起来,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主体积极性与普遍性不够,社区民间组织发育迟缓,难以有效地参与到城市社区治理活动中去,承接起政府和企业转移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和服务职能。
社区治理人才队伍与资金保障机制方面亟待完善。由于缺乏对城市社区工作者有效健全的教育培训机制与激励机制,导致社区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薄弱。同时,由于缺乏城市社区治理专项资金与资金投入渠道单一,导致社区治理资金投入不足,这都直接影响着社区治理工作的落实。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创新首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确保城市社区治理目标的完成。我们认为,应当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委、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首都城市社区治理中长期规划的论证,就城市社区治理的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主要思路、重点任务、治理路径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的规划,科学建立和健全城市社区治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从社区建制、社区设施建设、人才队伍、资金保障等方面加以规范,确保首都城市社区治理目标的顺利完成。
兢兢业业的社区治安巡查员
二是实现“政社分设”,调整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组织架构,构建社区自治体系。要按照“政社分离”的理念构想,尽可能使城市社区成为公民自治的空间。同时理顺基层政府与居委会的关系,努力去除居委会的行政化,恢复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一方面可积极推动城市社区居委会直选,另一方面要强化城市社区居民对居委会的考评。
三是实现“共建共享”,整合社区组织资源与社会资源,构建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要充分整合区域化的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源,让各组织、各阶层主体进入治理队伍,形成社区内更广泛的联系纽带,促进社区文化凝聚。同时,加快发展社区公共服务,科学合理规划空间布局。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动员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兴办社区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的需要。
四是大力支持社区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发挥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作用。非营利性组织的良好发展可以更好地为社区的公共服务发挥作用,而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是非营利性组织发展壮大的保证。首先,应尽快实现社区中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组织的分离,让其发展回归市场;同时降低行政准入门槛,给予法律保障,让更多的非营利性组织进入社区层面,使其发展保持持续性。
五是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人才保障机制。既要加强有关的理论研究,又要加强对社区治理服务的一线工作队伍建设,把社区治理先进理论运用到实践中。要加强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居民监督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六是加大城市社区治理资金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我们认为,既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又要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鼓励民间组织、慈善基金、企事业单位捐赠和投入社区建设,并建立有关社会力量捐助的社区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和长效机制。此外,要规范经费管理,逐步实行社区事务公开化,促进社区居民和第三部门的监督反馈作用,保证公开、透明和合理地使用社区经费,使社区经费真正落实到社区服务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