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有金 周红丽 胡瞬 吴卫国 曹熙
摘要:分析实验教学的各个关键环节,制定符合各专业学术培养目标的质量要求,使实验教学目标明确,实验教学过程规范,实验教学质量可控,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的培养,提高本科实验教学质量。
关键词:食品科学;示范中心;教学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0-0218-02
湖南農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是湖南农业大学乃至湖南省相关高校的食品类专业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平台。以提高农学院校食品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学生的实践技能、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为宗旨,实现有限教学资源的高效利用,2006年将食品化学和微生物实验室、食品工程工艺实验室合并组建为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构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科学类专业实验教学体系。2008年6月本中心通过了国家财政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列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点”;同年,食品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成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2006至2008年中心建设了3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实习教学基地”。
中心实验用房使用面积4624m2,仪器设备1571台(件),仪器设备总值1123万元;中心现有教师52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23人,博士17人,硕士9人,国家农业部高级专家2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人,学校教学名师1人,学校优秀教师1人;专职实验教学人员22人,正高级职称教师3人,副高级职称教师5人,博士4人,硕士11人。
中心下设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学及其应用技术、食品工程原理与机械、食品工艺实验、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五个模块实验室。中心承担全校11个学院、20个专业24门课程的实验,年实验学生人数2362,年实验人时数119572。实验开出率为100%。并接受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实验。
一、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措施
采取实验教学改革立项、综合性实验单独设课、教师科研成果引入教学等措施,鼓励教师开展实验教学内容改革,通过增加综合性、设计性性、创新性实验比例,设立独立实验课程与实验教学学生评教评学指标体系,各级领导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深入实验教学各环节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实验教学质量,使教学内容符合不断发展的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符合社会对食品类专业人才的需求。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手册》,形成了科学的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教师实验课程规范、实验室专职、兼职教师守则、实验室学生守则、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入室教育制度、预习检查制度、阶段辅导制度、实验验收制度、期中检查制度、期末考核等系统的开放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保证体系。实验教学质量控制手段主要有:(1)领导听课与检查;(2)学校和学院督导团听课与指导;(3)学生对实验课的意见反馈;(4)同行教师听课与评议;(5)教学文件检查。
二、专业实验成绩评定办法
采用多元化实验课程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学生知识点及实践技能掌握情况,考核采取平时成绩与期终考试成绩结合、笔试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实验课程学期末总评成绩按100分计算,由考查成绩(占70%)和考试成绩(占30%)组成。
三、实验项目考查成绩记分办法
1.验证性实验:课前预习分(20%)、课内实验状况分(40%)、课后实验报告分(40%)。
2.综合性实验:实验设计与操作(占50%)、实验结果(占30%)、实验报告(占20%)。
3.(设计)创新性实验:设计方案(占40%)、实验过程(占30%)、撰写的科研论文或报告(占30%)。
4.研究性实验,考核综合能力,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量化。从基本的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撰写科研论文的水平等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后给予1~2个学分。
如果平时成绩或期末考核成绩低于及格,或期末考核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则总评成绩为不及格。
实验课如不及格,必须补考,补考不及格,则需重修。
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一学期无故缺课两次以上者,则不得参加本实验课程的考核,需重修。
四、实习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1.教学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实习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实际内容,上交实习报告、实习记录日记,方可参加实习考核。
2.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价等进行实习考核综合评分,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给予评定
3.实习考核等级为不及格的学生,要求下一年重修该项实习。
4.考核成绩各等级评定标准:
优:完成实习教学大纲全部要求,实习报告内容详细真实反映实习过程与收获,并对实习进行全面的总结,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刻的分析,动手能力强,整个实习过程表现优秀。
良:完成实习教学大纲全部要求,实习报告内容详细真实反映实习过程与收获,并对实习进行全面的总结,动手能力较强,实习教学中表现良好。
中:完成实习教学大纲全部要求,实习报告内容详细真实反映实习过程与收获,并对实习进行全面的总结,动手能力一般,实习教学中无违纪现象。
及格:完成实习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实习报告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动手能力有待加强,实习过程中有轻微违纪表现,经教育后能改正。
不及格:不能成实习教学大纲中基本要求,实习期间在岗时间不足实习总时间2/3者,实习报告内容有明显错误,动手能力较差不能完成考核,实习中有严重违纪现象,学习态度不端正且教而不改。
五、毕业论文
鼓励学生个性与兴趣相结合的研究,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每学年的选题应力求创新;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科研实践经验、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或实习单位中的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及成绩评定
1.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在各阶段指定的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审查。答辩前由指导教师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属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有明显错误;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提出修改而未修改者;论文(设计)格式不符合学校统一要求;抄袭或由他人代做。
2.经过答辩资格审查的毕业论文(设计),由答辩小组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前,答辩专家须详细审阅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了解论文(设计)的内容和水平,提前为答辩作好准备。答辩中,学生报告自己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10分钟左右),认真回答答辩小组专家提问(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为每个学生20分钟左右。
3.答辩过程中,由答辩小组秘书认真做好答辩记录,答辩记录应包括答辩的时间、地点、答辩专家成员、专家提问及学生回答等。
4.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专家组按统一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成绩评定,并给出相应等级,按照以下五个等级评定: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具体办法参照《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5.答辩委员会审查畢业论文(设计)最终答辩成绩,对其中评定等级为优秀、不及格及成绩评定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重点审核,有争议时可组织第二次院级答辩,最终给予成绩及等级评定,并向学生公开公布。
6.最终统计时,所有专业学生的成绩应近似于正态分布。其中成绩优秀的比例应小于15%,良好、中等、及格比例控制在75%左右,不及格比例小于10%。
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获及格及以上等级学生,方可获毕业论文(设计)学分。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或被取消答辩资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按照要求同下届毕业生再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及答辩,答辩合格方可取得毕业论文(设计)学分。
8.对抄袭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按照课程舞弊进行处理。学校与实验教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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