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小文
【摘要】英语学习对于中国学生的重要性日趋明显,使得对英语学习方法的研究不可或缺,英语教程层出不穷,相应的,也出现了不同的英语学习方法。当然,有人接受了较为速成的“疯狂”英语学习法,有人较推崇扎稳打的“逆向法”学习;一些研究者用记忆的规律辅助英语的学习,一些教育者用语言本身的规律来记忆。本次研究尚不分辨学习方法的好与坏,仅通过对如今较为流行和常用的英语学习方法的分析,力求为学习者找到适合自己的英语学习方法。
【关键词】英语 方法 分析 使用
新概念英语(New Concept English)作为风靡全球的英语学习经典教材,从出版发行至今,以其全新的教学理念,有趣的课文内容和全面的技能训练,深受广大英语学习者的欢迎和喜爱。因此,本次研究,我们利用本书较全的涵盖面,及其经典的教学内容,从英语学习者的切身体会入手,对英语学习方法和方法的使用进行归纳整理,并做出分析。
一、“疯狂”英语学习法
优势:疯狂英语是李阳发明的一套独特的英语学习方法,包括“三最”和“一口气”法。根据调查,疯狂英语对中高级学习者的吸引力并不大,但在学习初期,他们中大部分受过此学习方法或多或少的影响。于此分析,李阳“疯狂”英语对初学者和浅层次学习者的影响更深。主要表现在对英语兴趣的培养和学习习惯的养成方面。
深析其方法的优势,“疯狂”英语学习方法还蕴藏了英语口语的学习秘籍。北大外籍教授David Jeffery说,“If you can speak as slowly as you can, then you will speak as well as you will.”“三最”“一口气”法中,对口语而言最大的帮助应该是正音。也就是利用“三最法”中的“最清晰”,力求将每一个音在练习之前先要发的准确地道,然后再将其反复练习。关键还是在于准确,在于慢,而不见得要多疯狂。这也是很多学习者可以从中获益的一大原因。
弊端:在接受调查的初学者中,相当一部分认为,疯狂英语最大的优势在于速成。而英语有一定基础,对英语成绩有一定要求的学习者则认为,其最大的问题是太慢,而且学习效果并不显著。一种方法为什么会对不同的学习者产生如此对立的效果呢?在我们所调查的新概念英语的学习中,疯狂英语的“最快速”和“一口气”法几乎派不上用场。原因在于,新概念第三、四册文章较长,即使是文章篇幅适中的一、二册课文,也不适用这两个方法。毕竟一口气读一个小短文,或读一个对话,对一个有一定基础的学习者,意义不大。
而且据练习者反映,“最快速”和“一口气”这样的训练方法,非但对新概念的学习不适用,对很多常见的学习资料都不太实用,他们认为,这种特殊的训练方法似乎需要方法发明者本身提供的材料。而训练材料的局限正限制了学习者的学习效果。这也就造成了对于学习材料要求高的学习者,使用效率低;而那些对于学习内容要求没那么高的初学者,产生了速成的错觉。
使用方法:综上所述,研究者认为,对“疯狂”英语学习法的使用应当适当取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能盲目的全盘使用。初学者通过这个方法,养成操练英语的兴趣和大声朗读英语的习惯;对英语有较高要求的有基础的学习者,可以通过这个方法,对口语的语音和流畅性进行针对性练习。
二、“逆向”英语学习法
优势:这一套方法,原本很多同学的英语学习中都在使用。但当被问及“逆向法”时,都会提问:什么是“逆向法”呢?钟道隆先生自己给出的解释是:不少英语学习者往往在基础英语知识不扎实的情况下去“提高”和“强化”,结果效果不理想。而“逆向法”则反过来强调先扎扎实实地学好最基础英语,包括字母、音标、语法等,然后才有可能进行"提高"和"强化"。这种思想何尝不是经常影响着英语学习者呢。谈到“逆向学习法”,研究者认为最恰当的解释就是“逆袭”。他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提供给学习者,不畏难的信心,不需要再担心“底子差”。其次就是给很多自以为学习有捷径或者努力无用的学习者以警醒,“听”和“写”,“背”与“说”,“想”和分析,是必不可少的学习“逆途径”。
弊端:对“逆向法”的最大质疑莫过于“过时了吗”。方法的发明者钟先生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学习者,是“复读机”这种现在已经很难再听到见到的“神器”的发明人。既然“复读机”已经过时了,那“逆向法”是不是也有过时的风险呢?
过不过时我们不能妄下定论,但是在现代的学习环境下,学习者还是反映了此方法的缺陷。第一,当前学习者对英语应用的需求已经远远高于从前。包括我们兄辈,俗称八零后的大部分人在内,对外语的交流要求并不高,尚不谈外文网站和外文书刊,与外国人面对面交流打招呼的机会也不多。他们学习外语时对语言本身的研究胜过文化交流的期待。异于当今,我们有更多的机会使用英语,其实是对英语提高了要求。这就导致了两个改变,一是对语言学习内容的增多,势必要削减一部分之前对听说读写和语法学习的精力;二是与语言更多的接触,也扩大了学习语言的途径,不必再局限于“跟磁带学发音”这样简单的方式。语言输入输出环境的变化,导致原有的学习方法必须随之改变。第二,稳扎稳打的学习方法着实好,但坚持下来是不容易的,一个优质的方法却使大多数使用者无法坚持下来,不一定是学习者的问题,也许方法本身也存在问题。“逆向法”中的问题在几次学习实践中不难发现,从“听”“写”“背”“说”的角度分析,“听”不懂接着听,“写”不下来要接着往下写,这对一些基础较弱的学习者来讲,无异于受伤的马拉松选手,身上流着血,咬牙也要跑下来。所以就有一部分学习者“失血过多身亡”了。如果先进行局部的完善,弥补一些基础上的不足,再回来跑,是不是更快呢?
使用方法:保留方法的基本思想,进行局部改进。首先是保留基本思想,“踏踏实实”,在任何一个时代,对任何一门学科而言,都是学好学成的捷径。其次,虽然当今社会学习方法万千,但是好的学习方法也着实大同小异。像听写,跟读,录音,听力的反复练习,背诵,学习反思,这些都是英语学习中常用的方法,只是执行的方式略有不同。
适用人群分析:此方法不建议初学者使用,需要有一定语言学习经历,在方法使用的过程中,不能盲从,对材料的选择和训练的定量都要有一定的判断。因为耗时长,见效慢,需要长时间使用,建议英语专业学习者采用。
三、艾宾浩斯记忆法及其衍生的一系列方法
方法分析:准确的说,艾宾浩斯记忆法是一种记忆法,并不只是学习法。他的优势就在于此,无论学什么,学多少,记忆都是基石。艾宾浩斯的记忆方法一度风靡全球,在中国,大部分英语学习者推崇他用于语言学习中最艰难的一环——单词记忆。此方法暂且不谈优势劣势,但在对“新概念英语”学习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了他用途的扩展。
使用方法:“文章+艾宾浩斯=更大量的单词记忆”
总的来说,我们发现的规律就是文章加艾宾浩斯记忆法,得到了更多的单词记忆。研究连续一周,研究者每天阅读新概念课本第三册前十课课文,第一天读书速度较慢,大量生词和陌生短语用法使被研究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查询。第二天则省去了一部分时间,一些很容易记忆的单词已经被记住。之后每天花费跟少的时间,只需大体略读过。但一周之后,文中的生词却在不知不觉中记住,并掌握了文中的使用方法。
以此类推,我们可以用这种方法记忆其他大部头的背诵材料。利用生活学习中的碎片时间,经常拿出来把知识粗略的过一遍,只要保证一次多看,常常记忆,在不经意间完成记忆的美好愿望还是可以达成的。我们暂且称之为“碎片化学习方法”。
适用人群分析:适用于备考,单词记忆等英语学习,适用面较广泛。利用碎片化时间记忆,并到达记忆效果。强烈推荐给时间紧缺,而又需要大量记忆的学习者和应试者。
四、词根词缀记忆法及其衍生的一系列方法
方法分析:词根词缀记忆法,听起来像是单纯的单词记忆法,其实词根词缀法和艾宾浩斯法相同,都是记忆的钥匙。
词根词缀法经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发明并发展,如今已成为一套广为英语学习者推崇的方法。与疯狂英语形成比较,更受中高级英语学习者推崇。但经调查,这种学习方法仅被局限于单词背诵,特别是单词应试目标冲刺期。更有部分词根词缀记忆法的学习者,根本不记忆词根词缀,或者对词根词缀到底为何物并不熟悉。如此一来,造成了方法的“大材小用”。
使用方法:其实词根词缀记忆法提供给我们一种记忆理念,即化整为零。我们把单词拆成前缀(prefix),词根(stem)及后缀(suffix),通过前缀后缀的规律加之不同的词根记忆单词的意义和词性。得出的理论是,刨去词缀,词根称为记忆关键,记住一个词根,就可以“造词”。以此类推,也可以把文章抽出关键词进行记忆,记住关键词,也就可以“作文”了。这样只记忆关键部分而节省一大部分记忆空间的方法,我们暂称之为“Find the key”。
“Find the key”的最大优势就是方便“Use the key”,也就是怎么背就可以怎么用,不需要中间的转化过程。有效的解决了学习者“会背而不会用”的困境。
适用人群分析:对单词和短语有使用需求的学习者。准备演讲,写作,口语考试等的应试者。
综上所述,方法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只是每一个人对于每一种方法都有不同的理解,而产生了不同的运用方式。我们希望本次研究的成果,可以为更多的英语学习者,在英语学习方法的方面,找到更多的“出路”,找到适合自己的最佳方法,甚至利用现有的方法,和对当前学习方法的认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专属方法。
参考文献:
[1]李阳.李阳疯狂英语-口语宝典.
[2]钟道隆.踏踏实实学英语——英语学习逆向法.
[3](德)艾宾浩斯著,曹日昌译.记忆[M].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