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 方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教育学院院长
首都功能定位为“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清晰明确,成为共识。然而,具体到“文化中心”的建设,建哪些与建在哪儿,怎么建与谁来建?尚需认真规划,分层分步组织实施。特别是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当务之急,更要拿捏好“疏”和“复”的关系,改变“重经轻文”、“重建轻复”、“重扩轻退”、“重新轻遗”、“重显轻隐”的偏差。
建设好“全国的四个中心”要遵循“四个必须”的原则,即“科学确定京津冀区域整体定位,必须有利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必须立足京津冀区位特点和发展基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必须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长远发展需要与可能;必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体要求,体现其在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独特作用。”
要深刻认识“全国文化中心”与国家政治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其他三个中心的关系,即围绕文化软实力的整体性与特殊性、彰显影响力与浸润渗透力等特殊属性与功能,将国家意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流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民族团结、人民意愿等全国文化中心所负载的核心内容凸显出来,要对文化中心建设在“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独特作用”加以研究、预设与超前规划。例如,制度、法治、国家安全等深层次的文化认同与自信自觉。
要突出和强化首都作为“全国文化中心”战略定位的区位比较优势,体现出北京的历史积淀、古都风貌、民族传统以及对于人类文明的吸纳、包容与贡献。在规划思路上视野要更开阔、底蕴要更丰厚、立意要更高远。要敢于强化北京的区位优势、地域品牌与特色风貌,着眼“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既是地域的更是全国的”,浓墨重彩绘制文化蓝图,在规划中体现北京历史人文风貌与国家首都“首善品质”的有机结合。
要注重继承与发展、积淀与创造的区域聚合,营造孕育创新意识的人文环境。“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释放文化内核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巨大潜力,有效发挥引领、辐射、拉动、创造、衍生、转化等作用,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国际影响力,通过文化软实力的聚合,探索建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新路。例如,总结中关村成功经验,规划建设高新科技研发基地、社科智库研究基地、人文与艺术创作基地。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关于建设“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的要求,北京应抓住“建设文化中心”的契机,规划好、设计好、实施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古都修复”的系统工程。
做好这项“前无古人经验、近少国外借鉴,难在当下、功在千秋、福及人类文明”的文化事业,先要系统梳理北京文化的元素,包括文脉、文史、文建、文物、文品、文风与文化基因;科学把握显性文化与隐性文化的关系,包括国学、宗教文化、多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乃至礼仪习俗;提炼精华,去其陈腐,推陈出新,复其应复,建有所值。整体设计“建哪些与建在哪儿”即重点建设与修复工程,防止“零敲碎打”或“今建明改”的问题。
要调动各方积极性,汇集中央、部队、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海内外公益捐助力量,设计好“怎么建与谁来建”的开放协同共建的实施系统。
实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补齐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环境治理两个短板”的要求,“文化中心建设”要从文化生态的修复与重建切入,从营造和谐宜居城市文化风尚着手,从提升世界城市内涵与形象、品质与品位着力,还要从京津冀建设“区域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的大局着眼。
最重要最艰巨的一点,便是要下大力量、用真功夫,建设并形成与“全国文化中心”相匹配的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心理品质、精神修养、行为规范、文明礼仪等,以体现首善之区的区位基础优势,进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作为国际大都市,公民文化素养与文明程度,是其无形品牌与无所不在的名片,绝非一蹴而就也非自然形成。“十三五”规划重要的调整之一,应当体现在市民文化教育与城市公共治理的加大投入与有效结合上。北京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也有近年来成功实践的经验,应在未来五年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完善,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例如:普及与提升法治意识,通过“禁烟条例”的颁布与执行,带来的是健康生活方式与个人文明行为的整体改变;强化公民意识,通过首都志愿者文化的养成与升华;和谐宜居城市治理,通过协商民主文化建设而凝聚共识;保护自然生态与社会环境,通过人文关怀、和谐包容的民风习俗与艺术审美的文化浸润等等;都有很大的创新空间,应当也必须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