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山东滕州原市委书记牛启忠因严重违纪违法,在山东东营市中院受审。他在悔过书中写道:“因为法律底线的失守,因为义利观的扭曲,因为自制力的失控。”据报道,他也曾坚持底线,多次拒绝“好处”,只是,他最终没能管住自己,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牟利;为满足个人“雅好”,向下级伸手……
曾经坚守底线,意志难抵销蚀——折射出的是心理失衡,是监管缺失,也是信念薄弱。“义”与“利”孰重孰轻,二者出现矛盾,应当如何调和,素来是人们乐于争论的议题;实际上,义利之辨,也是儒家的核心论题之一。儒家对于义利的认识,深刻影响了中国人处理道德与利益问题时的思维路线。
孔子在《论语·里仁》中,做出了为义利之辨奠定基本精神方向的论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为人当为坦荡光明、心有底线的君子,而不去做一心汲汲于私利的小人,正是儒家一以贯之的训诫。同时,孔子又肯定合理之利:“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富贵(利)是人的正常欲望,不宜人为地无视这一事实;但若违反道(义)才能取得,那就应该果断地舍弃。孟子有一段名言:“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归根到底是为了让人民“养生丧死无憾”“不饥不寒”,这正是重视民众物质利益的表现。但是,在二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不仅是“利”,甚至“生”,都是可以舍弃以成全“义”的——这就是孟子的“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论述。
儒家的义利大道理,看似离我们很远,实际上,每个人面临义利选择时,砝码加到哪一端,关系到个人的人格趋向与命运走向。逐渐加码的秤盘,会让人生天平永久失衡;出发时的毫厘之差,最后会导致人生之路远远偏离正常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