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峰
摘要:当下的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状态有十大趋势,分别为:大平台的优势发展;互联网的大融合;集团化、舰队化的企业聚集形态;大范围、多领域的线上线下整合;视频产业的大发展;植入现象的常态化;大市值的互联网文化企业的出现;研发现象在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的兴起;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创新趋势;蓬勃兴起的创业热潮。当前的中国经济正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改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当下以及未来中国产业的关键问题。而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兴起、壮大恰恰应运了中国经济转型的时代要求,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移动互联网的良好市场环境中,依靠政府的扶持政策,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将拥有无限美好的未来。上述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会越来越明显,更多优秀的互联网文化企业会不断诞生,同时也孕育着中国发展的创新力量。
关键词:当代中国;文化建设;文化产业;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中国经济转型;创新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104(2015)04-0046-04
文化产业在互联网平台上正获得蓬勃发展,预计到2015年年底,互联网平台上的文化产业公司的市场价值大概会占到中国文化产业的70%,也就是说,互联网文化产业颠覆了传统的传媒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现在有两个大趋势:一是互联网文化产业,二是文化旅游。事实上,互联网文化产业基本上能涵盖文化旅游,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产业结构与传统形态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只有把握了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在趋势的视野下才能更好地对商业模式进行思考。
首先要思考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互联网+”的意涵,精通互联网首先应该像互联网人一样思考互联网需要什么样的文化消费。
例如在阅读方面,“互联网+”不是把报纸放在互联网上就可以了,而是要把报纸抛在一边,重新思考如何在互联网上进行全新的新闻出版。
第二个问题关于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维不是一般而言的极致、口碑、专注等等,这些仍然属于传统的企业文化。我认为互联网思维最大特点就是无边界,可以把互联网比喻成太平洋,我们可以在互联网这片海洋上做任何想做的商业规模,可以在太平洋上成为鲸鱼,也可以成为舰队,互联网的太平洋有时候风平浪静,有时候又巨浪翻天,这是我们需要把握的互联网思维。
第三个问题关于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性质,互联网文化产业是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文化产业,是以互联网作为平台或者在这个平台上发生的关于文化产业的交易。
第四个问题关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园,互联网文化创业可以集聚,我们以前称其为高新技术园,今后可以形成互联网文化产业园。在互联网文化产业园里,可以进行创业、创投和创投辅导,它可以把创客、创业融合、创业投资全部融合在一起。
在理解上述关于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基本问题后,我认为当下互联网文化产业有十大发展趋势。
第一个发展趋势是大平台的优势发展。
互联网是无边界的平台,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包括移动互联网在内的互联网有一个非常宽广的宽度和一种程式化的高度,互联网上可以做任何我们平时想做的事情,除了现场体验之外,电商、技术、娱乐、传播、金融、教育、营销、社交都可以,传统的商业项固都可以搬到互联网上开展。在这个平台上,企业经营的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商家大多采用多样化经营,企业在互联网平台上往往呈现为舰队式的企业集团;比如阿里巴巴是一个航空母舰,旁边有好多护卫舰、驱逐舰等各种舰艇;对于互联网文化企业而言,单独的一艘航空母舰是不敢出海的,因此大型互联网企业会收购其他企业形成一种舰队式的结构,比如腾讯就与京东形成一种舰队结构。互联网上有文化产业的要素,也有非文化产业的要素,各种各样的行业都能整合在一起,比如淘宝原本主要销售非文化产品,但现在也开始涉足电影票的销售,淘宝说不定将来会成为最大的电影集团。需要澄清人们的一个错误认识,新媒体不是互联网,新媒体只是互联网的一种功能,所以,互联网远远比新媒体大很多很多。如果我们把互联网比作十万层的高楼的话,那么每一层都卖一种产品,有新闻,有鞋子,有口红,有报纸,在互联网上绝对不能只卖一种东西,而必须卖尽可能多的产品。
换句话说,如果在互联网上只做新闻的话,那这个企业就违背了互联网的规律,因为互联网的规律是适合卖各种东西,只卖一种新闻的企业是无法与淘宝这些多样经营的互联网平台相竞争的,因为只要某一天淘宝也卖新闻那就可以排挤掉其他竞争者。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如果要在互联网上只卖一种产品,那这种产品就必须是独家的。归根结底,互联网上只能卖大众化的商品,这是非常重要的特征。所以,我们要把互联网平台当成一个包罗万象的大卖场,然后通过卖场掌握消费者的大数据,从而进行更精准的销售,所销售的产品要么是多样化的,要么是独家的,这是瓦联网平台的产品特点。
第二个发展趋势是互联网的大融合。
在瓦联网上所有东西都是融合的,比如技术和金融必须融合在一起,硬件终端、入口、内容也需要融合在一起。与瓦联网有关的项目必须融合,不融合就会被互联网排斥出去。所以,围绕着互联网首先有新硬件,新硬件进一步促进了其他产业的融合,比如当我们拥有了穿戴设备之后,远程医疗、物联网、汽车产业、云技术、视频产业都会融合在一起。所以,文化企业在互联网领域需要上、下游相互协商,上游的电影生产必须要与下游的衍生产品开发进行融合,下游的衍生品企业必须清楚电影生产的内容才能更好地开发衍生产品。不同的平台在互联网领域可以组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组合平台。
第三个发展趋势是集团化、舰队化的企业聚集形态。
在互联网上发展的企业大多情况下没办法写商业计划书,因为他很难预测自己的潜在竞争对手是谁,比如某人投资了电影,投资的时候他的竞争对手并不包括阿里巴巴,但是阿里巴巴发现这个电影很赚钱的时候,阿里巴巴马上就可以进人电影领域成为那些传统电影公司的竞争对手,阿里巴巴、腾讯、FaceBook在互联网领域都是潜在的竞争对手。所以,瓦联网企业没有商业计划书,只有商业模式,互联网企业不能预测竞争对手是谁,只能预测自己的商业模式能不能成功。但是在互联网上,企业商业模式能不能成功取决于企业有没有合作伙伴,单独一艘航空母舰是无法在太平洋上生存的。因此,企业在互联网上必须形成企业联盟才能生存下去,互联网用合作替代了竞争,包括“BAT”在内的互联网企业都越来越重视合作了,大企业都抱在一起,阿里与华谊兄弟合作,大企业对小企业也不是采取竞争压倒的方法,而是通过投资、并购、收购来进行全面的合作。所以说,企业集团化、舰队化成为互联网领域的基本企业聚集形态。
第四个发展趋势是大范围、多领域的线上线下整合。
参与资源整合的互联网的企业作为一个产业整合者一般会有两种身份,一种是自我整合,另一种是被整合对象。我认为O2O有4句经典的语言:第一,想做O2O的人都是想骗人的人;第二,线上线下可以形成商业模式;第三,在拥有线上线下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自己骗自己,企业有独家的产品,那么企业可以同时在线上线下进行营销,但是线上线下的产品不能是大众的,并且如果只做线上不做线下,那么企业的成本就会加倍;第四,如果企业只有线下,并且线下商场的规模很大,那么企业想要进入线上是十分困难的,不管骗别人还是想被别人骗都没有办法进入互联网领域。线上整合线下的资源发生在营销、金融等多个方面。线上整合线下,意味着企业要成为主动的资源整合者,不然企业就会被其他企业所整合,被整合的命运就是被削足适履,元气大伤了。从上游做到下游,从线上做到线下,如果没粉丝的话就作为一个平台运作者把其他企业整合在一起,目前中国互联网还是平台为王。在这个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很多人觉得重点不是“互联网+”,而是“+互联网”,我认为这是错的,行业加不了互联网,我们必须先懂互联网,然后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寻求传统行业的发展空间,而不能简单地在传统行业基础上叠加互联网。很多传统行业的人无法进入互联网,这是因为传统行业的人一定要以硬件等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为准,他们只愿意为硬件投资,一个商业模式无法让这些传统行业的人掏钱,这种思维惯性是与互联网相冲突的。
第五个发展趋势是视频产业的大发展。
互联网正在由文字时代转为视频时代,内容为王的特征越来越明显,所以,互联网文化产业需要非常多的内容,这催生了“IP热”,即知识产权热。现在所谓的“IP热”其实就是改编热潮,很多网络文学或网络游戏被改编成网络剧,也有把网络剧改成网络游戏的情况。现在IP改编很流行,但是其改编的内容都是利用现成的IP资源,然而现成的IP资源是很有限的。中国的影视公司都在抢夺几个有限的IP,做得不错的动画片大多利用了传统的IP资源,近期十分成功的国产动画电影《大圣归来》也是改编了传统的IP,因此,如何开拓新的IP资源是我们现在面临的很大问题。当然,今后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会有很多视频营销,现在的很多微电影、网络剧等视频都会涉及到商品营销,观看者可能会一边看视频一边购物。我认为对于视频网站而言,最好的商业模式类似于湖南卫视的芒果TV“平台+部分自己制作的内容”,这是未来视频网站最好的商业模式。在互联网的视频时代,视频网站不能仅仅做一个大而全的门户网站,而是要在平台上拥有一部分属于自己的内容,“平台+部分自制的内容”是最好的商业模式。
第六个发展趋势是植入现象的常态化。
游戏、视频在互联网上都可以植入广告,可以说互联网是无处不植入的。比如社交应用微信最近也开始不断地插入广告,通过朋友圈推销产品。从植入方式的角度看,有自主的植入,也有合作的植入,有的网络营销是以植入为主的,几乎所有的电商都是以植入为主,然后再卖产品,比如把鞋子变成范冰冰等影视明星的衍生产品,消费者就会愿意去购买明星的衍生产品。今后的电商很可能都会先植入广告,然后再进行销售,如此可以实现中国销售行业的产业升级,只有拥有自己的品牌,才会拥有独家的定价权,产品的价格也会高很多。
第七个发展趋势是大市值的互联网文化企业的出现。
在互联网领域,产业集中度是较高的,“BAT”每年都增长百分之几十,部分领域增长百分之几百。今后互联网企业将把文化产业作为主要的利润增长点,例如,在文化产业方面,腾讯的优势是游戏,百度的优势是广告,阿里巴巴的优势是大娱乐,互联网公司可以涉及几乎所有的文化产业的门类。对于互联网文化企业而言,利润可能不再是一个问题了,企业不一定赚钱越多市值才越高,我们关注的是企业的发展前景和市场定位。换句话说,企业哪怕现在不赚钱,但只要拥有好的商业模式或新型商业模式,那么企业在新的商业模式中不一定要现在赚钱,但人们相信会它在未来收益,那么它同样会拥有很高的市值。例如京东已经亏了十年了,但京东的发展越来越好,市值也越来越高,京东可以利用市值出让一部分股份或者抵押贷款或者发行债券等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融资,这就是新的商业模式。
第八个发展趋势是研发现象在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的兴起。
包括网络剧、游戏、网络文学在内的各种IP都需要我们进行研发,今后的自主产品和自主的IP将会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研发,第一是要卖大众的产品,第二是要卖独家的产品。此外,企业要通过研发不断地创新自己的产品。所以,对于互联网文化企业而言,研发投入和设计投入将会增加很多,所有互联网产品的营销模式都需要进行研发设计。整个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结构都是由企业自己来设计开发的,进而形成一种“设计+内容播出+明星经济+粉丝+衍生品”的消费的研发链条。所以,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的研发不是一个简单的产品研发,其研发必须面向消费者,面向衍生产品来做前端的设计,这需要整个研发环节贯穿各种创意,这样做出来的东西才能吸引粉丝。
第九个发展趋势是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创新趋势。
在研发的前提下,互联网文化产业会呈现出很多创新趋势,包括大公司的创新、小微企业的创新,还有各种商业模式创新。比如直播商业模式,明星通过网络演唱歌曲,他的粉丝交十块钱,如果全国有一千万粉丝,一人十块钱就会有一亿的收入。再比如大数据带动的模式创新可以实现精准营销,还有创业辅导模式,我认为对创业、创投的辅导能够让创业有更大的成功概率。所以说,最重要的创新就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所拥有的自主竞争力,只要拥有好的商业模式,企业可以很长时间以后再盈利。
第十个发展趋势是蓬勃兴起的创业热潮。
创新建立在创业的基础上,现在创业的成功率不太高。大家有没有看到全国很多百货业比较发达的城市现在都面临很大的压力,因为百货业现在没有税收,新增的电商的税收都交到杭州、北京、深圳的电子商务总部了,各个地方公司没钱交税,税收都转移到互联网很发达的地方,结果地方政府一着急就打算赶快发展电商,但地方政府越着急,这个地方的电商对大企业的依赖就越强,这就陷入了恶性循环。所以,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后果是很严重,我认为做电商必须有四个步骤:第一步是要有人进入互联网,成立互联网公司;第二步是要有人去做平台;第三步是依靠平台再开始做专门的电商平台;第四步才是电商交易。所以,发展电商必须把这四个步骤的问题都解决好,如果仅仅做电商,那么最后还是会依赖阿里巴巴、京东这些大的电商平台,这是无法拥有自主生存能力的。所以,今后各地应该围绕互联网来支持创业活动,传统的文化企业要进行跨界,第一要进行创业,第二要成立互联网公司,第三要打造平台,第四可以考虑电商平台,最后才能着手做电商,如此创业能够支撑地方政府的未来发展。
中国经济正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改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当下以及未来中国产业的关键问题。而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兴起、壮大恰恰应运了中国经济转型的时代要求,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移动互联网的良好市场环境中,依靠政府的扶持政策,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将拥有无限美好的未来。上述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会越来越明显,更多优秀的互联网文化企业会诞生,也孕育着中国发展的创新力量。
(责任编辑:楚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