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AECT标准(2012版)》与我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的比较研究*

2015-11-27 11:24侯晓丹
中国电化教育 2015年5期
关键词:标准信息化信息技术

袁 磊,侯晓丹

(东北师范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美国《AECT标准(2012版)》与我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的比较研究*

袁 磊,侯晓丹

(东北师范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AECT标准(2012版)》是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简称AECT)在2012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试行)”)是2014年我国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而颁布的。尽管两个标准颁布的时间较为接近,但是由于两国的政治制度、文化观念和教育水平上的差异,两个标准在颁布背景、颁布机构及版本变化、适用对象、内容维度等方面必然存在着差异。本文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选取这两个一前一后颁布的文件进行对比,旨在通过对《AECT标准(2012版)》进行研究,发现我国《能力标准(试行)》中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为我国《能力标准(试行)》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提供可供参考的经验。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AECT标准;教育信息化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信息技术以不可思议的方式深深地变革了人们的生活,从经济、科技到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无不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然而其在教育领域的影响却远远滞后于其他领域,而教育是民族发展的基石,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众所周知,教师是教育发展的关键。在当前教育信息化的大背景下,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必然要大力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013年《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并且提出要建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其颁布有助于全面提升中国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撑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美国颁布的多个标准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比如美国国际教育技术协会在2002年和2008年颁布的《美国教师教育技术标准》(简称NETS*T)和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在1982年、1994年、2000年、2005年、2012年颁布的《AECT标准》。本文之所以选取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简称AECT)在2012年颁布的《AECT标准(2012版)》作为比较对象,主要源自两方面:一是由于该标准与中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颁布的时间背景较为接近,二者之间有比较好的承接关系;二是由于该协会是全美乃至全球教育技术领域较为有影响力的协会,其提出的教育技术94定义和05年定义大大推进了我国教育技术的发展进程,因此其制定的《AECT标准(2012版)》对推进我国教育信息化进程,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必然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由于中美两国的文化观念和教育水平各有不同,两个标准在颁布背景、颁布机构及版本变化、适用对象、内容维度四个方面必然存在着差异,笔者选取这两个标准作为对比,旨在利用美国《AECT标准(2012版)》来反思我国的《能力标准(试行)》,为该标准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提供思路,从而有助于推动我国的教育信息化进程。

二、颁布背景

21世纪以来信息技术正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信息技术不仅对我们的生产方式产生影响,也对我们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是就在教育方面,它的影响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因此,教育信息化的潜力巨大,如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一直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美国为促进本国的教育信息化,美国政府于1996-2010年先后制定了四个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教育变革的纲领性文件:1996年,美国政府颁布了第一个国家教育规划,题目是《帮助美国学生进入21世纪做准备》,主要内容是关于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推动美国的教育变革;2000年,美国又颁布第二个规划,题目是《数字化学习——为所有学生提供触手可得的世界课堂》;2005年,美国颁布了第三个规划,题目是《迎接美国教育的黄金时代》,主要讲因特网、法律等如何变革美国的教育;到2010年,美国出台第四个规划,题目是《变革美国教育——技术推动学习》[1]。这四个规划的实施促进了美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也为世界各国政府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本国教育教学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范例。

与美国颁布的四个教育规划类似,我国也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划纲要来促进教育变革,推动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2010年我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了推进落实关于教育信息化的总体部署,我国在2012年3月编制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2]。党的十八大提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而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中国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阶段,因此中国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教育信息化工作深入推进的关键在于教师。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好适应新形势下教育信息化进程对教师队伍提出的新要求,教育部在2013年印发了《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围绕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方式的现实需求,吸收借鉴国内外信息技术应用经验和最新成果,研究制订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等,建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3],从而揭开了中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的研制序幕。

对比中美两国标准的颁布背景,不难发现尽管两国都处于教育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但是与美国政府从1996年就颁布第一个教育规划来促进教育信息化不同,我国政府是近几年来才开始以政府规划纲要的形式明确提出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我国的教育现状、国情特点决定了我国的教育信息化进程只能稳步推进,不能一蹴而就。教育信息化的稳步推进关键在于教师,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大部分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偏低,且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评价标准,因此来说《能力标准(试行)》的制定和颁布是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重要举措,必定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从而加快我国的教育信息化进程。

三、颁布机构及版本变化

(一)颁布机构

《AECT标准(2012版)》是由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颁布的,其颁布的AECT标准对美国政府制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由于该协会并非政府机构,因此其颁布的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并不能在美国得到大范围的推广。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是我国教育部在中国教育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为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而确立的标准。该标准作为衡量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唯一标准,面向我国全部的中小学教师,并由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因此该标准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能够对我国的整个教育信息化进程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版本变化

《AECT标准(2012版)》是2012年由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在1982年标准的基础上经过了多次修订之后颁布的。2004年我国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这是中国颁布的有关教师的第一个能力标准,是指导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的基本依据。2014年5月,我国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进程,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而颁布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它规定了教师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所应具备的教师专业能力。中美两国标准的版本变化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中美两国标准版本变化

从表1可以看出,《AECT标准(2012版)》是在1982年版本的基础上,经历了多次修订完善才形成的,因此该标准的制定更加成熟,更加契合美国的教育现状;与美国《AECT标准(2012版)》相比,尽管我国在2004年颁布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但是由于该标准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相关度不大,二者之间也缺乏相应的承接关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有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标准,尽管该标准的编制成员涵盖了我国的教育技术专家、学科专家、培训专员、教研员、校长,采纳了众多一线教师的意见,但是由于缺乏历史经验,该标准必然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后续不断改进。

四、适用对象

《AECT标准(2012版)》主要面向全部职前教师,它规定职前教师若要取得教师资格,就必须在知识内容、教学法内容、学习环境、专业知识与技能、教学研究五方面达到该标准规定的能力要求,它更多的是具有教师资格认证的含义。

与美国《AECT标准(2012版)》不同,我国的《能力标准(试行)》主要关注中小学职后教师的培养。它规定了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它面向我国全部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强调这些教师通过职后培训提高自己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从而达到标准要求。

通过二者比较,笔者发现中美两国在教师培养上存在着显著差异。《AECT标准(2012版)》是以教育需求为导向,采用教师的准入策略,对职前教师进行严格筛选,达到相应标准才能成为合格的教师。我国的《能力标准(试行)》主要面向职后教师的再培养,采用的主要策略是提高补救策略,在现有教师的基本素质水平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再教育、再培训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以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教学。从更深层次考虑,由于美国采取的是教师准入策略,美国教师必然在入职前已经接受了系统的教师培训,因此美国《AECT标准(2012版)》可适用于美国有志于成为教师的高校学生。中国的《能力标准(试行)》面向职后教师,这主要是由于当前我国不同地区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极不均衡的国情所决定的,因此必须让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弱的职后教师通过职后再培训快速合格。但是从长远来看,提高补救毕竟不是好的策略,要想更好更快地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必须要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即必须加强对我国高校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基于此,笔者认为要想更加高效地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我国的《能力标准(试行)》除了作为衡量职后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的基本依据,也应该成为考核高校师范生是否具备教师资格的一个重要项目。

从上述可以看出,尽管中美两国标准的差异根源在于两国迥然不同的国情,但是相对于我国的《能力标准(试行)》来说,美国的《AECT标准(2012版)》从高等教育入手,从“源头”上严格把关,更为积极;考虑到当前我国不同地区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极不均衡的国情,我国的《能力标准(试行)》采用积极补救的策略,虽然能够提高当前职后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但是倘若借鉴美国《AECT标准(2012版)》的准入策略,从我国的高校免费师范生入手,笔者认为则能更为高效地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

五、内容维度

从内容维度层面来看,中美两国颁布的标准具有较大的差异。2012年7月16日通过的《AECT标准(2012版)》主要是从知识内容、教学法内容、学习环境、专业知识与技能、教学研究等五大维度来制定具体的能力标准。而在每一个维度之下,从纵向角度又细分为包括创造、使用、评价、管理、师德素养等在内的具体能力指标,如表2所示。

表2 AECT标准(2012版)维度

领导力★实践反思★理论基础★方法★

而我国最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在维度划分上则是选取一种与实践逻辑最有契合度的面向教学应用的划分方式,如表3所示。

表3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维度

依据学生能否接入互联网,教学过程首先被分为两大情境,即“应用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情境与“应用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情境。针对两大情境,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适应性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该标准总体来看划分为五大维度: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其中“学习与发展”这一维度的设置不再区分教学环境,它从教师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与方法促进自身专业发展、探索促进学生学习成效与能力发展的新方法及开展教学研究与反思等方面对教师提出的能力要求,具体指标体系的设置如表4所示。

表4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

从内容来看,中美两国由于地域、文化、教育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对于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我国《能力标准(试行)》的关注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不能接入互联网的技术条件下,关注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练习与反馈等教学活动所应具备的能力;二是在教学过程中师生可以接入互联网的技术条件下,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交流合作、探究建构、自主学习与个性化发展等学习活动所应具备的能力。因此在这两种不同的情境下,对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要求侧重点也不同。前者强调教师要具备在从教学准备到教学实施,最后到教学评估与诊断的整个教学过程中充分并合理利用多样化的优质多媒体教学资源与素材来解决教学问题,改善课堂教学实践。后者则强调教师在了解互联网、移动设备及其他新技术的教学支持作用后,应主动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变革学生的学习方式,探索使用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技术资源;应学会利用技术手段方便地连接课堂、学校、家庭与社会,多途径整合学习资源,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在当前网络学习空间日益普及的背景下,对于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自我学习和自身专业发展都做出了新的明确要求。

而AECT标准提出的指标则具有较大的指向性与侧重性,尤其强调教师对于教学材料的自主创造及对于学习环境的创新性建构,不再仅仅依赖于已有的多媒体教学资源或者网络教学资源,同时注重教师对于教学资源与教学设施的合理使用与管理及对于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的评价,并要求教师学会在评估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教学策略与方法。对于教师专业素养的要求贯穿于AECT标准的每一个内容维度,明确要求教师能够包容不同背景、特点和能力的学习者,尊重学习者的多样性。因此与我国相比,AECT标准对教师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品质要求更加鲜明与突出,而不只是对教师技术素养提出单方面的要求。在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方面,AECT标准明确要求教师需要掌握关于教育传播和技术的新旧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教学实践研究,这也是中美两国制定的能力标准的差异性体现。

六、启发与思考

尽管产生于相同的教育信息化大背景之下,但是美国《AECT标准(2012版)》与我国《能力标准(试行)》却存在着诸多差异,研究这些差异之处并借助美国《AECT标准(2012版)》反思我国《能力标准(试行)》,必定能够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能力标准(试行)》提供诸多启示。

与美国不同,我国的《能力标准(试行)》是面向职后教师中小学教师,通过职后的培训让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偏低的教师快速合格,这是当前中国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国情特点所决定的,但是从长远考虑,这样的补救政策稍显被动,若能借鉴美国《AECT(2012版)》从高校学生入手,从“源头”把关,将《能力标准(试行)》作为教师资格认证的依据,则能更为积极地提高我国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

除此之外,美国的《AECT标准(2012版)》更加注重教师对于教学材料的自主创造及对于学习环境的创新性建构,并且将教师的师德素养贯穿于标准的每一个内容维度,明确指出教师要以人为本,要能够尊重学生的多样性。我国的《能力标准(试行)》在学生的多样性、个性化以及对教师的创造性方面都没有特别强调,而学生才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的创造性也必须要得到重视,因此笔者认为若能够将这部分体现在我国的《能力标准(试行)》中,将更加有助于提高我国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

七、结束语

中美两国由于政治制度、文化观念、教育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美国的《AECT标准(2012版)》与中国《能力标准(试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不同,《AECT标准(2012版)》对于本标准的研制与实施具有较大可参考性,提供了诸多经验与启示。本标准的研制与颁布契合中国当代教育现状,符合中国的教育国情,对于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育公平,缩小东西部教育差距,推动教育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1] 杜占元.抓住机遇 夯实基础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在教师培训改革高级研修班上的报告[DB/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82/201311/159749.html,2013-11-08.

[2]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D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342/201203/133322.html,2012-03-13.

[3]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 [D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34/201311/159042.html,2013-10-25.

袁磊: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计算机教育应用、媒介素养教育(yuanlei@nenu.edu.cn)。

侯晓丹: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计算机教育应用、媒介素养教育。

2015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馨 赵云建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American AECT Standards (2012 Version) and Chinese Standard of Teachers’ Ability of Apply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Trial)

Yuan Lei, Hou Xiaodan
(Schoo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Jilin 130117)

AECT Standards(2012 version) was adopted by 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al Communication and Technology in 2012.The standard of teacher’s ability of apply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Trial) was promulgated by Chinese Ministry of Education in 2014, which helps to improve the Chinese teacher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ability and promote the depth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teaching integration. Though the promulgated time of the two standards is so close, the two standards are different in promulgated background, promulgation of agency, version, applicable people and content indicators because of the different political system, different culture and different educational standards in the two countries. In order to make The standard of teachers' ability of apply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Trial) to be better,we use comparative method in this paper to study AECT Standards(2012 version),which can help to fix up the drawbacks to Chinese stardard.

Ability of Apply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ECT Standards; Educational Informatization

G434

A

1006—9860(2015)05—0020—05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13年度国家青年课题“社交网络促进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胜任力发展的策略研究”(课题编号:CCA13013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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