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军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杭州 310058;2.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新疆阿拉尔 843300)
塔里木河流域维吾尔族生态移民婚姻家庭的变迁——基于轮台县的经验分析
张建军1,2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杭州310058;2.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新疆阿拉尔843300)
民族地区的生态移民工程伴随而来的是移民社会文化的转型和适应,研究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的婚姻家庭变迁也能够更好地了解移民的社会生活适应状况。本文以塔里木河流域的轮台县草湖移民为个案,探讨维吾尔族生态移民的婚姻礼仪、择偶标准、结婚年龄、家庭结构和关系等方面的变迁,并从社会转型的角度对移民婚姻家庭变迁原因做出相应的分析。
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移民;婚姻;家庭结构;变迁
生态移民是因为生态环境恶化或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所发生的迁移活动,以及由此活动而产生的迁移人口[1]。移民从原有居住地搬迁进入新的安置区,随着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变化,生态移民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都会发生急剧的变迁。当前生态移民的研究,从原先主要关注生态移民的经验、意义和模式,逐步转向了从微观层面上对移民群体的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社会适应的研究,不过,从生态移民婚姻家庭的变迁视角来考察移民社会文化转型与适应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基于塔里木河下游流域生态移民社区的个案考察,对维吾尔族生态移民的婚姻家庭变革进行探究,描述了维吾尔族生态移民婚姻家庭变迁状况,尝试从婚姻家庭视角来展现出塔里木河流域维吾尔族生态移民社会适应的渐变图像。
(一)塔河流域生态移民概况
塔里木河流域总面积达105万平方公里,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其中维吾尔族是主体民族,流域总人口达1016万。塔里木河流域作为生态脆弱区,加之水资源分布的不合理,实施生态移民的区县较多,在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和静县巴音布鲁克、和硕县、柯坪县、乌什县、塔什库尔干县等地都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从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移民的实施状况来看,多是政府主导整体迁移、就地安置的生态移民类型,间或有插花式的移民。生态移民的目的,是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解决当地民众生活贫困的问题,走出“要生态还是要生活”的两难困境。政府组织实施移民工程,投入建设资金,将原居住地人口整体迁移到新的安置区,但大多选择在本乡、本县范围内。
(二)轮台县草湖移民
为了减少人们的开发性生产活动对塔里木河下游流域生态环境的破坏,自2002年起,塔里木河下游流域开始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希望通过此举达到减少开发条件恶劣的土地和节约水源的生态目标。轮台县草湖地区生态移民搬迁工程主要是对草湖地区1.02万亩耕地实行退耕封育,进而减少塔里木河的引水量,同时希望通过移民搬迁来提高维吾尔族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草湖地区的一乡二场,草湖乡、草湖牧场、卡尔恰其牧场共需要搬迁农牧民552户2549人。
轮台县草湖乡位于塔里木河的北岸边、轮台县直东南方向102公里处,总面积1912平方公里。该乡辖5个行政村,全乡共373户、1167人,有维、回、汉三个民族,维吾尔族占总人口的89%。多年以来,畜牧业一直是草湖乡的主导产业,当地维吾尔族利用塔里木河充沛的水源和宽广的荒漠性草原从事牧业生产,农业上主要种植小麦、棉花、甜瓜等农作物。新草湖乡整体异地搬迁至轮台县以南约14公里的拉帕地区。2002年搬迁第一期移民100户,到目前共搬迁348户、1518人。户均分配80平方米房屋一套,庭院地3亩,耕地人均5亩,安置区已建设完成水、电、道路等配套工程。安置区有村委会、卫生院、学校等机构,随着搬迁工程的深入实施,乡政府也整体搬到安置区。
随着塔里木河流域维吾尔族生态移民生产方式从农牧兼营型完全转向农耕型,生计方式的改变对于移民社会生活都产生了诸多影响。轮台县草湖乡维吾尔族生态移民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移民婚姻文化也发生了变迁,在婚嫁礼仪、择偶观念、婚嫁年龄和择偶范围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一)婚嫁礼仪的变化
婚礼仪式是男女结为夫妻关系的礼仪庆典,是反映一个民族社会生活、文化、经济发展、民族意识等各方面状况的最典型,最有意思的风俗现象[2]。维吾尔族基本在本民族内通婚,仪式过程也较复杂,婚姻的缔结要经过一系列仪式(说媒、定亲、婚礼等等),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在近十多年里,轮台维吾尔族生态移民的婚礼体现出更多的现代元素,在新娘服饰、婚礼拍摄、婚宴地点等方面都渐渐与城市婚礼趋同。当然,维吾尔族生态移民婚嫁礼仪中最为显著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聘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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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礼作为缔结婚姻关系过程中的一种重要礼物,不仅具有经济方面的交换功能,而且还是反映特定社会结构的象征符号[3]。传统塔河流域维吾尔族的聘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新娘本人的物品,主要有服饰和首饰等等。二是男方向女方家庭馈赠的彩礼,传统时期以实物为主,大都是牲畜、衣料等物品,如今,聘礼已经由实物形式转向货币形式,现金聘礼在总份额中占据重要比例。塔河维吾尔族生态移民搬迁后,随着游牧业生计方式的转变,加之现代市场经济观念的影响,彩礼的形式也必然会发生变化,从实物形式开始转向现金形式,移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让婚嫁消费明显增加了许多。
(二)择偶观念的变化
1.择偶方式的变化
费孝通认为:“婚姻是用社会力量造成的,婚姻对象的选择非但受到社会的干涉,而且从缔结婚约起一直到婚后夫妻关系的维持,多多少少,在当事人之外,总有别人来干预”[4]。轮台县移民传统择偶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家人推介(包办婚)、二是媒人介绍(媒人婚)、三是自由恋爱(自主婚)。我们在访谈中了解到包办婚已经完全不存在,在改革开放前有相当部分的婚姻是由父母决定,随着社会发展父母婚的比例减少,当然包办婚中父母也逐渐重视孩子的意愿。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婚姻的缔结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自由恋爱婚姻已成为主流,在我们对40岁-50岁年龄段的10户婚姻调查中显示,60%的是自由恋爱,朋友介绍和父母包办各占20%。由于青年群体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活动空间的日益扩展,外出务工的机会较多,这些都拓宽了当下男女青年择偶的渠道,自主选择的范围也扩大了。虽然婚姻最终缔结还是需征得父母的同意,但是最后的决定权利还是在当事人的手中,媒人说亲的也只是婚姻程序中的象征意义。从社会转型的视角来看,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个人的权利,个体的权力和空间都逐步在扩张,“个人的独立自主日益增强、个人的情感与夫妻间的亲密关系所占据的地位日益重要,个人欲望日益强烈”[5]。随着生态移民社会生活的转型,维吾尔族青年群体移民的个体自我意识的崛起,就婚姻选择而言,自主婚恋是其发展的必然方向。
2.择偶标准的变化
择偶标准是男女选择结婚对象的期待条件或要求,择偶标准所反映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婚姻观念,同时也反映一个民族或社会的婚姻观念。婚姻作为一种社会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择偶标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维吾尔族择偶而言,首要考虑的是民族成分和宗教信仰,其次是其他具体择偶条件和标准。通过草湖乡移民择偶标准的调查来看,总的来说不同时期婚姻的择偶条件发生了不同变化,年龄群体在50岁以上的移民群体,能够自主选择的很有限,大多是以父母意愿来确定婚姻的,有的甚至对配偶情况不是很了解,多数情况是自己的父母觉得对方比较合适,婚姻中的“家本位”观念比较强。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条件落后的轮台县草湖乡,农民家庭经济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经济因素无法成为择偶标准的首要标准,在传统社会里人们更多注重道德价值,人品被视为选择配偶的核心标准。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草湖乡经济逐步发展,村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择偶标准上也开始关注更多因素。我们的问卷显示,草湖移民在对择偶标准的选择上,38%的人在择偶中看重人品,经济条件和家庭背景也已成为重要的选择标准,当然外表和社会地位也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当前,草湖移民青年群体在配偶选择上更注重双方当事人彼此的感情、文化水平,注重本人的自身条件。
表1 草湖乡移民择偶标准情况表
3.通婚范围
通婚距离是测量人们通婚范围的重要指标。通婚距离又称择偶距离或通婚半径,指最终择偶的空间范围,常用双方先前长期居住地之间的直线地理距离来标志[6]。从传统婚姻来看,维吾尔族通婚范围大多是本乡本土之内,婚姻中非常注重地缘因素,这也和其生活的环境紧密相关。维吾尔族从事农业生产,各自生活区域距离遥远,在交通落后、缺少迁移流动的传统社会,婚姻圈比较狭小。
轮台草湖乡维吾尔族移民在搬迁前,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很多外地女子不愿意嫁入到塔河边的草湖乡,所以当地维吾尔族大都在本乡内选择自己的配偶,从对不同年龄段的调查来看,40-60岁年龄段移民普遍在本乡范围选择配偶,占到70%左右。杜赞奇曾对20世纪上半叶华北农村的婚姻习俗进行了探讨,他认为在当时华北村落的婚姻圈“其辐射半径可能以一定时间内步行可到达的距离为准,亦可以原有联婚范围为准”[7]。草湖乡移民传统婚姻圈基本符合杜赞奇的观点,婚姻择偶范围总体是在传统的联婚范围之内的,且婚姻圈的主流形式是在亲缘圈基础上形成的。在30-40岁年龄段,本乡通婚的比例有所下降,最为明显的是20-30岁年龄段,本县、本地区通婚的比例有所提高,通婚圈的范围在逐渐扩大。究其原因有多种因素,首先搬迁后移民生活的地域不同,和周边的乡镇距离较近;其次,教育的发展使得青年男女的交往范围扩大;另外,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外出务工的移民不断增多,这些都使得移民的择偶范围不断扩大。最为明显的就是外出务工的影响,有的移民女子到库尔勒、乌鲁木齐等地打工后,嫁到库尔勒、乌鲁木齐。择偶距离的远近可以反映一个社区的开放程度,择偶距离越远,其社区的开放程度就越高[8]。从择偶距离来看,移民已经打破了本乡、本土的范围,择偶的范围扩大到本县、本地区,这也说明了移民社区的开放程度在逐步提高。但我们依旧可以看出,塔河流域维吾尔族移民依旧保持着“就近”的传统择偶观,相信随着移民社区的不断发展,这种择偶观会逐步改变,移民村落的社会活力和开放程度会不断增加。
表2 草湖乡移民择偶范围情况表
初婚年龄是结婚事件中最重要的社会人口学特征之一,是缔结婚姻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婚姻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结合的最好体现[9]。初婚年龄也是反映人口婚姻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婚姻和生育关系紧密,早婚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早育,早婚对基础教育入学率、农牧业生产、经济收入和婚姻满意度等方面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夫妻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提升。
当前新疆少数民族公民的法定婚龄为男性满20岁、女性达到18周岁。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当前草湖乡维吾尔族生态移民已无早婚现象,当然晚婚现象非常少,一般男女青年都在25岁之前成婚。笔者对各个年龄段的婚姻进行了抽样调查,通过抽样显示,20岁以内结婚的占24%,但多分布于50岁以上群体,该群体的平均结婚年龄较早受当时社会环境以及婚姻法规等多种因素影响。40-50岁移民群体的初婚年龄逐步上升,男性结婚年龄普通在20-22岁之间,大多女性初婚年龄18-20岁之间,整体来看,初婚年龄在20-24岁年龄段比例最大。近年来,婚龄也出现了变化,25岁以上结婚的占8%,男性大龄婚的比例有所提高。
表3 草湖乡移民结婚年龄情况
(一)生态移民家庭结构的变化
所谓家庭结构是指家庭中成员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于家庭成员的不同配合和组织的关系而形成的联系模式[10]。不同家庭模式取决于不同社会,是与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一般说来,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家庭结构变迁的趋势是核心家庭逐渐增多,进而占据主导位置。维吾尔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家庭规模普遍较小。按照家庭结构来看,现代农村维吾尔族核心式家庭比例最高,接下来依次是主干式家庭、扩大式家庭、单身家庭和单亲家庭[11]。塔河流域移民家庭结构的变迁基本上符合这一规律,核心家庭比例较高。
维吾尔族移民在塔河畔生活时期,儿女成婚后均另立门户,只有幼子婚后与父母同住,但是分家的初期,子辈在生产劳作上还是和自己的父母紧密关联的,两个家庭共同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自己的羊群还是交由父母家庭中的人放养,子辈家庭对父辈家庭的依赖性还是较强。虽然父母和儿子在形式上都组成了独立家庭,在经济上也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在农牧业生产中合作是非常紧密的,在简单粗放型的农牧业生产中,依然需要大量劳动力来维持生计需要,分家不分工现象普遍存在。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及一系列农村改革后,家庭重新成为一个生产单位,一些成年子女多、劳动力强的家庭凭借相对优势的人力、物力及合理的分工,率先富裕起来,并尽力维持联合家庭或扩大家庭的合作形式,以保证足够的劳动力和聚集资本扩大生产[12]。在这一阶段,主干家庭和扩大式家庭在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诚如有的学者所说“传统中国家庭是一个合作社组织,其特点是统一预算、共享财产和汇聚个体成员收入的家庭经济。这种合作单位的特色是机动性和能够充分利用家庭资源(如资金和劳动力)以及外部机会的创业能力。因此家庭结构的差异说到底是由家庭这个合作社的经济利益所决定的。”[13]
从草湖乡维吾尔族生态移民家庭结构来看,移民家庭规模偏小,在3-4人之间,大多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小家庭,成员主要是父母和子女。总体来说,草湖乡移民安置区核心家庭依然是主要家庭类型,在家庭类型中的比重较大,家庭人口规模趋向于小型化。同时新建立的核心家庭和其主干家庭的关系上没有以前那样紧密了,这是和移民耕作土地的减少、饲养牲畜的变少、劳作方式等因素有着重要的关系。移民家庭为了适应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化,也会发生相应的变革,由结构复杂、规模庞大的家庭向结构简单、规模较小的核心家庭转变,当前地方政府提倡少生优育的新型生育观,也影响了家庭结构和人口规模的变化。如同贝克尔所说“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和核心家庭是从传统社会中扩展家庭和血缘型家族发展演变而来的,个人主义之所以取代家庭主义,是因为传统家庭功能已被现代社会中市场和其他组织所取代了,而后者则具有更高的效率”[14]。当然从经济视角可能并不能有效地解释塔河流域移民家庭结构的变迁,我们也了解到,一些主干家庭在搬迁过程中就分化成若干个核心家庭,家庭的分化需要房屋、耕地等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生态移民搬迁工程无疑是一个绝好的契机。另外,从夫妻自身角度来看,或许年轻夫妇对夫妻生活独立性的渴望情感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二)家庭关系的转变
家庭结构的变化体现了家庭成员间关系变化,同样也反映着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家庭关系主要表现为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行为,其中最为核心的是夫妻关系。在维吾尔族传统社会中,男性在家庭生活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生活中的各项事务都由丈夫决定,妻子的话语权较小。究其原因,可能“受宗教信仰、传统文化、生产与生活环境的影响,在绝大部分家庭中,丈夫是绝对家长,有决定权,地位最高。丈夫的这种权力和地位具体体现在家庭内部分工、继承权和处理家庭与社会的关系方面。”[15]当然随着社会发展,维吾尔族家庭关系也会有新的变化,“丈夫决定家庭事务的权力有所下降和家庭权力由父亲(或丈夫)独占逐渐趋向分散,在子女已经基本成人的家庭里,子女参与决定家庭事务的权力有所提高,家庭权力出现了分散状况”[16]。
“男主女从”是塔河流域维吾尔移民传统家庭关系的重要特点,她们既要哺育子女,又要操持繁重的家务,在家庭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上,并未有太多权力。移民搬迁后,随着社会生活环境的改变、现代文化传播等因素的影响,夫妻关系逐渐受到重视,平等的价值观已逐步融入家庭生活中并改变着家庭中权力关系,这种转变在青年夫妻家庭中尤为明显。在草湖乡的家庭关系调查中发现,对于“家庭中谁说了算问题”的选择上42%的家庭是由丈夫决定的,7%的家庭由妻子决定的,共同决定的家庭占28%,可见家庭关系上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妻子在家庭中的权力比重逐步增大。维吾尔族生态移民家庭分工也从传统的“男外女内”转变为妇女更多地走出家门参与生产劳动。家庭的权力已未完全集中于男性手中,妇女开始逐步参与到家庭的经济管理和决策之中。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总的经济支出、子女成亲、包括家庭中的大件物品购买和使用都要与妻子商量,虽然家庭生活中丈夫的决定权很大,但是妻子的意见在决断中也占据重要地位。
表4 草湖乡50户家庭关系情况调查表
当前促使草湖乡移民家庭关系转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由于宪法和婚姻法的颁布和实行,保护了维吾尔族妇女的合法权益,从婚姻家庭关系上对妇女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对于促进男女平等,巩固家庭关系有着重要作用。其次,维吾尔族妇女文化素质在不断提高,塔河流域维吾尔家庭中丈夫不再是家庭经济收入的唯一来源,家庭中妻子也跟丈夫一样外出打工、劳动,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明显地提高了。最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塔河流域维吾尔族移民安置社区多在县城附近,交通便利,移民群体与外界群体的接触的不断增多,传统观念和文化必然会受到现代文化的冲击和影响,这都促使维吾尔族移民家庭关系不断发生转变。
现代化理论认为,婚姻家庭的发展和变迁与生产方式的发展变迁紧密相关,少数民族在社会文化转型的过程中,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必然对传统的婚姻观念、家庭模式、家庭结构与关系等方面发生诸多的影响。塔里木河流域维吾尔族生态移民婚姻家庭文化的变迁是其生活环境、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变迁带来的结果。婚姻家庭文化基于一定的社会背景而产生,搬迁前塔河流域维吾尔族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受自然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传统的婚姻家庭文化的转型整体较为缓慢。随着移民搬迁后,移民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的改变,维吾尔族生态移民婚姻形式、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都逐步发生了变化。我们相信,随着塔里木河流域维吾尔族生态移民社会经济发展的提高和社区开放程度的增加,维吾尔族生态移民婚姻家庭文化内涵会发生新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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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issitudes of Uygur Ecological Immigrants’Marriage and Family in Tarim River Basin:Based on the Fieldwork of the Ecological Migration of the Luntai County
ZHANG Jian-jun1,2
(1.School of Public Affairs,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 310058;2.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Arts,Tarim University,Alar,Xinjiang 843300)
Ecological immigrant project in ethnic regions is accompanied by the immigration social cultural transformation and adaptation.Researching the ethnic ecological immigrant's marriage and family changing can enhance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immigrants'adaptation.The article,taking Caohu's immigration of Luntai County in Tarim River Basin as a case,investigates the vicissitudes of Uygur ecological immigration from the rites of marriage,standard of spouse selection,marriage age,family structure and relationship,etc.and analyzes the vicissitude reas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Tarim River Basin ecological immigration;marriage;family structure;vicissitudes
C922
A
1007-0672(2015)05-0124-05
2015-01-29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塔里木河流域维吾尔族生态移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研究”(09CMZ014);新疆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南疆牧民定居与牧区文化建设研究(项目编号:090112C03)的阶段性成果。
张建军,男,新疆伊宁人,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民族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