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磊
在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14年11月27日正式颁布,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地方性法律文件,具有首创意义。随后,湖北省和深圳市也分别出台了《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由此,我国全民阅读运动正式步入法制时代。上述各地方政府相继颁布并实施促进全民阅读的法律文件,不仅给他省市及中央层面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做出重要探索、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也给图书馆事业和阅读推广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世界各国的阅读立法情况来看,关于未成年人阅读的条例往往是法律文本中的重要内容;从各国阅读推广活动的开展情况来看,儿童和青少年是阅读推广的重点服务人群[1]8-9。如美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案和项目来提升青少年的阅读率,政府将1987年确定为美国“读书年”,向中学生推荐了若干种优秀读物;从1995年以来先后推出了诸如“美国阅读挑战”“卓越阅读方案”等项目;为了吸引青少年参与图书馆活动,鼓励他们从阅读中寻找乐趣,自1998年开始,美国图书馆学会在每年10月的第三个星期特别设计了全国性的“青少年阅读周”活动,利用不同的主题吸引青少年参与,从而营造全美青少年阅读的风气[2]。因此,美国青少年的阅读量是相当惊人的。
北京大学教授、著名作家曹文轩曾经透露过这样一个数据:一个普通的美国高中生一年要阅读15个剧本、36部小说,还要在课堂上学习和讨论各种文学流派。又如我国的近邻韩国,政府不但先后颁布并实施了《图书馆》(1963年)、《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1994年)、《阅读文化推广条例》(2006年)、《读书文化振兴法》(2009年)等法律条文,而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创建读书社会的国民运动”等多项青少年阅读推广活动,对提升青少年的阅读素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3]。据2010年韩国文化体育旅游部公布的全国阅读统计表明,2002年至2009年学生拥有藏书从人均5.5本上升到15.4本;2009年韩国学生的阅读率由2008年的12.6%大幅提升至65%,这是自1993年以来的最高水平[4]。其他一些阅读发达国家针对青少年人群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如德国的“阅读起跑线”活动、日本的“夏日100册”活动、新加坡的“读吧!新加坡”活动等等,同样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不难看出,世界各国不但较早依据本国国情对阅读进行立法,而且后期通过开展活动项目,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青少年人群的阅读权利。反观国内,目前江苏、湖北、深圳等省市的阅读法律条文已相继颁布并实施,其中关于青少年阅读的内容充分、详实,覆盖家庭、学校、图书馆、书店等各个社会主体。由此可见,各国、各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人群阅读能力和习惯的培养。作为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希望,青少年人群必然成为阅读立法环境下的最大受益者。
江苏、湖北、深圳三地分别颁布了促进全民阅读的法律条文,其中关于未成年人的内容都很详尽,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阅读权利。如江苏通过立法形式全力编织未成年人阅读服务保障网,在《决定》中强调“重视培养未成年人的阅读能力和习惯,建立家庭、学校与社会相结合的促进全民阅读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阅读服务场所。鼓励创作、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5]。湖北省政府则在《办法》中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制定未成年人阅读促进工作方案和阅读分类指导目录。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全民阅读公共服务场所应当定期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阅读指导和服务,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阅读资源,满足其阅读方面的需求。”[6]深圳市则在《条例》中针对未成年人阅读进行了专章规定,要求“公共图书馆、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机构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推进未成年人阅读的措施;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立未成年人阅读服务部门,并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开设阅读能力培养方面的指导课程。”[7]各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的法律条文有利于破除目前约束我国青少年阅读的体制障碍,今后,在法律的督促下,在经费的支持下,青少年的阅读权利将得到充分保障。
相比较欧美、港台等地区,我国推广青少年阅读的阻碍因素众多,其中包括“全民阅读意识薄弱”“学校的应试教育”“家长的教育误区”[8]。因此,青少年阅读氛围的营造需要全社会共同去努力。在阅读立法的大环境下,政府会加强对阅读的宣传,开展自上而下的各类大型阅读活动,引领全社会关注阅读、热爱阅读,通过打造“书香社会”来推动青少年阅读运动的蓬勃发展;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营造“书香校园”的良好氛围,包括让学校开展阅读指导和教学,组织学生参与阅读活动,让教师履行职责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提高学生的读书效果,让更多的青少年因读书而成才;同时各地法律条文也对“书香家庭”的建设提出了鼓励机制,要求家长重视家庭阅读,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提升家庭阅读的良好氛围。由此可见,阅读立法将有效改善青少年阅读的整体氛围。
笔者认为,加强青少年阅读行为,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充分诱发青少年的阅读兴趣,进而培养青少年的阅读习惯、提高青少年的阅读能力。青少年阅读不一定要局限于书本,通过参与各种阅读活动、体验不同阅读模式或许能更有效地培养其阅读兴趣。如香港公共图书馆自2002年起,每年暑假期间均举办大型阅读活动“阅读缤纷月”,其中包含各种专题展览、观影活动以及手工制作等多样化的综艺阅读活动,参与人数年年攀升,带动越来越多的儿童和青少年加入暑期阅读[9]。从此次三地颁布的立法条文来看,各地政府均鼓励公共图书馆、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组织开展与未成年人相适应的各类阅读活动。在全民阅读立法环境下,青少年阅读工作自然会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相关机构和人员也必将加强研究和实践,借鉴各国、各地区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创新融合,拓展和延伸新颖的阅读模式,让阅读更具层次和内涵。
在美国等一些阅读发达国家,学校给学生专门开设了“阅读课”,学生不仅需要在课堂上阅读大量的书籍,而且还需要与老师、同学讨论各种文学流派,交流思想。在阅读立法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学校在未来很有可能也将配备导读教师,开设阅读指导课程,并且合理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开展不同主题的阅读推广活动,如针对低年级开展童话表演,针对高年级开展读书报告会等。学校通过开展“立体阅读”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全方位、多角度地引领、指导他们开展阅读活动,有助于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更有助于提升他们的文学修养[10]。
在家庭阅读环境构建方面,父母自然是孩子阅读的最佳同行者。父母和孩子可以共同阅读,通过提问、回答的交流方式进行阅读分享,帮助孩子理解所阅读的内容。甚至在看电影、旅游等日常生活中,父母也可以向孩子进行诱导式提问,让他们通过阅读去寻找正确答案,帮助孩子拓展知识面和提升认知力。建立良好的家庭阅读环境,有助于让孩子“在阅读中生活,在生活中阅读”,使阅读不再成为一种负担,而成为一种日常习惯。图书馆作为保障和实现公民阅读权、捍卫公众阅读自由的重要一环,自然有责任为青少年提供阅读服务,并且要创新阅读的形式、丰富阅读的内容,促进青少年阅读素养的提升。与此同时,图书馆作为一个阅读专业机构,还有责任为学校和家庭开展专业的阅读指导服务。对于图书馆而言,可以从社会、学校、家庭三个视角搭建和完善三位一体的立体阅读环境[11]。
未来的图书馆要广泛推进合作。首先是图书馆与图书馆之间的合作,其次是图书馆与其他利益者之间的合作,把图书馆服务与其他知识机构的服务汇聚并整合起来,寻求更大范围的发展空间[12]。单个图书馆开展阅读项目可能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同地域图书馆之间进行合作可以商议选题、整合资源、统一规划以及协调分工,不仅能有效摊薄各馆举办项目的经费成本,同时也能有效防止选题“撞车”,更为重要的是以联盟的形式协同举办筹划项目,可以扩大活动的服务范围和服务人群。在开展阅读项目的过程中,不同的合作主体也有各自的优势。如学校最了解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阅读活动;媒体的宣传优势是提升社会传播力和影响力,吸引尽可能多的青少年参与到阅读活动当中,可以争取到效益最大化;专业教育机构则可以有效丰富阅读的形式,让青少年人群接触到不同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除此之外,图书馆还应该争取多与政府部门合作,如文化宣传部门、教育部门、团市委、志愿者协会、社科联等。
总之,在阅读立法环境下,社会各界都会重视阅读推广工作,图书馆与之合作的障碍不但会逐渐消失,而且合作层面和合作内容将会变得更加多元化。只要找准拟合作方的需求以及彼此之间的共同点,加上独特的创意、开放的心态和共赢的思想,就能以最少的资源博取最大的效益,从而提高青少年阅读推广的整体效益[13]。
抓住青少年的天性,突破固定形式的界限,把融合众多优势的新型活动以拼盘形式呈现给他们,不仅是青少年阅读的发展理念,更是青少年阅读推广活动的发展方向。因此,除了开展“书籍推荐”“讲座”“展览”等传统形式的阅读活动外,图书馆、学校以及书店还应该考虑服务对象的年龄段、主题活动的特殊性等综合因素,创新并探索新颖的活动形式,进而吸引青少年读者的注意力,充分调动他们的阅读积极性。
如香港公共图书馆在2014年举办了以“地球与我·生生不息”为主题的阅读项目,除了上述的传统活动外,还包含了“综艺表演”“互动故事工作坊”“演绎比赛”等多样化的综艺阅读活动,为相关主题的书目推荐起到了促进的作用[14]。又如美国青少年图书馆服务协会在2012年开展的“青少年阅读周”项目中,以“读出乐趣”为主旨举办了包括“重新设计书籍封面”“电台脱口秀节目采访”“为医院里的孩子读书”“图书馆员面临的挑战”(孩子拿东西与馆员换书的一种游戏)等51个小活动,“青少年阅读周”也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而逐渐深入人心[1]186-189。
除此之外,辩论赛、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为载体的组赛活动也是开展青少年阅读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以辩论赛为例,该活动能有效调动青少年对阅读活动的积极性与参与性,促进他们对阅读主题进行认识思考,同时在辩论的过程中还能锻炼他们的口才、培养缜密思维,思想的碰撞还有利于促进他们在赛后对所阅读主题有更广泛和深入的理解。笔者认为,以组赛活动为载体的阅读推广活动可以促进青少年深度阅读、深度思考,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目前青少年“浅阅读”的状况。
国外一些阅读发达国家十分注重阅读品牌的建设,比如提及“读遍美国”,人们马上会想到“戴帽子的猫”,以及一群孩子带着红白相间的高帽子围坐在一起宣誓、听故事,这些元素就形成了该活动的品牌。树立一个好的品牌对于阅读推广活动尤为重要,此举可以让青少年清晰识别并记住,进而认同并参与整个活动。从此次阅读立法的条文来看,我国各地方政府也非常支持阅读品牌的建立与推广,如湖北省政府在《办法》中就明确要求各社会组织应当开展“书香校园”“青年书香号”等活动,打造阅读品牌。图书馆作为阅读推广领域的领头羊,在阅读立法环境下不仅要大力开展青少年阅读活动,同时也要对活动进行品牌推广,将阅读品牌推送进学校、社区、家庭、网络等,此举能极大程度地提高青少年阅读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对于阅读品牌的建设,笔者认为有必要为活动设计统一的标志、统一的宣传单、统一的证书等等,这样才有利于青少年了解该项活动。其次,对于阅读品牌的宣传推广,除了利用传统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之外,还应当合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这恰好可以迎合当代青少年人群获取信息的习惯。当然,阅读品牌的推广形式还需多元化和立体化,如建立“青少年阅读推广人”宣传机制,一方面,图书馆可以与学校联手将学生作为培养对象,在班级和校园内对活动进行正面宣传和推广,积极分享阅读心得和体会;另一方面,图书馆可以邀请当地的知名作家、中小学教师等阅读推广热心人士,走进图书馆、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让他们为青少年读者推介图书、介绍阅读方法、介绍阅读活动;再者,图书馆还可以邀请歌手、演员、电视主持人等明星担任阅读推广人,如2010年的“读吧!新加坡”阅读推广活动就是由著名歌手孙燕姿来带动青少年阅读,最终让更多的青少年人群知晓并参与到活动当中。实践证明,利用名人效应对阅读活动进行宣传造势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在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促进全民阅读的法律条文,这给图书馆事业和阅读推广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尤其给青少年的阅读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阅读立法的大好形势下,以图书馆为首的各个阅读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工作的开拓性和创新性,极力帮助青少年营造阅读氛围、诱发阅读兴趣、培养阅读习惯,进而提高他们的阅读能力和阅读水平,以培养“梦之队”为战略定位,让更多的青少年在阅读中获益,真正使他们成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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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N].新华日报,2014-12-01(5).
[6] 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 [EB/OL].[2014-12-30].http://gkml.hubei.gov.cn/auto5472/auto5473/201412/t20141224_603523.html.
[7]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EB/OL].[2014-12-30].http://www.shenchuang.com/sznews/20141202/1333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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