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木马
从黑格尔之“黑”说起
那天看书愣神儿,突发奇想:认为黑格尔的“黑”与墨迹之黑有关,黑与白的辩证关系无以穷尽……于是牵强附会,“牵”出这篇小文。
黑格尔是辩证法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书法之黑白关系,在高度上与哲学是共通的。在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次把辩证法看作是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是一切真正科学知识的灵魂。而在书法理论领域,先人们也在很早时候就表现出了辩证思维的色彩。千年以降,辩证思维在书法理论和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成为树木一样蓬勃、葳蕤、极富生命力的艺术图腾。
由于象形是汉字构造的基础,在早期的书法理论中,是以形象思维占主体地位的,东汉蔡邕《篆势》中称篆书特点是“或象龟文,或比龙鳞,纾体放尾,长翅短身,颓若黍稷之垂颖,蕴若虫蛇之棼缊”。书写应“似水露缘丝,凝垂下端,纵者台悬,衡者如编,杳杪斜趋,不方不圆,若行若飞……”。崔瑗在《草书势》中论及草书的书写特点时写道:“抑左扬右,兀若竦峙,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西晋辞赋家成公绥在《隶书体》一文赞扬隶书“烂若天文之布曜,蔚若锦绣之有章……或若虬龙盘游,蜿蜒轩翥,鸾凤翱翔,矫翼欲去,或若鸷鸟将出,并体抑怒,良马腾骧,奔放向路……”形象之极又动感十足。这些精彩纷呈的文字,显示出了古人专注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唐代大文学家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中以雄健而形象的文字,在高度评价了张旭草书艺术的同时,深入探究了他的艺术来源,“往日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于山水崖岩,鸟兽虫鱼,草杉花实、日月星列,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以形象思维论书,窃以为莫过于孙过庭《书谱》:“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姿,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这段神采飞动、自由恣肆又准确精当的文字,成为书法史上的绝唱。
我们注意到,作为线条造形艺术的汉字,其象征性与抽象性在演变过程中逐渐成为它的基本品质,既然是具有建筑感的空间造型艺术,它的属性中,就离不开“结构”和“逻辑”,当然也离不开涵盖万物的“辩证”。东汉崔瑗在《草书势》中论及草书的书写特点时写道“方不中矩,圆不副规”,较早地流露出书家的辩证思维。
这种可贵的辩证当属逻辑思维的范畴。在习字和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随着汉字逐渐脱离象形而走向高度概括的抽象,在书法家和书法理论的思维中,“辩证”的色彩浓厚起来了。只是这种“辩证”如同老子《道德经》中的辩证,还是一种朴素的、下意识的理论,更多的是一种感觉和直觉的成分,尚未上升到较完备的理论层面。
崔瑗之后,书论中这样的论述多起来了。“为点必收,贵紧而重;为画必勒,贵涩而迟;为撇必掠,贵险而劲;为竖必努,贵战而雄”(李世民《笔法诀》)。“横毫侧管则钝慢而肉多,竖管直锋则乾枯而露骨”“笔长不过六寸,捉管不过三寸,真一、行二、草三,指实掌虚”(虞世南《笔髓论》)。北宋大文学家、书法家苏轼也在《论书》中写道:“书法备于正书,溢而为行草。未能正书,而能行草,犹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无是道也”“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大字出难于洁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
接下来我们有必要重点提到两位书法理论家,是他们将书法中的辩证思维推向了新的高度。头一个还是前面说过的孙过庭。还是在那篇名垂青史的《书谱》中,孙过庭冷静而深有体会地写道:“初学分布,但示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这段精妙入理之语,道出了从平到险、由险复平的三个阶段。他还提出“违而不犯,和而不同”,道出了和谐与变化、法则与创新的关系。又如“凛之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枯劲,和之以闲雅”,主张刚柔并济、枯润相兼的效果。更令人钦敬的是,孙过庭不仅从写字的结构、用笔等方面提出自己独到的辩证思想,他在《书谱》之中,对书家的年龄还有过曼妙的一说:“若思通楷则,少不如老;学成规矩,老不如少;思则老愈妙,学乃少而可勉。”逻辑和理性的气息弥散于字里行间。
另一位辩证书法理论家是清代的笪重光。他的书法论著有一个诗意的名字——《书筏》,浩浩荡荡的墨海,一叶书筏,溯流而上!《书筏》一卷,载论书札记凡二十八则,言简意赅,充溢着形而上的逻辑辩证思维,是一篇难得的精粹之作,摘录如下:“论用笔。横画之发笔抑,竖画之发笔俯,撇之发笔重,捺之发笔轻,折之发笔顿,裹之发笔圆,点之发笔挫,钩之发笔利,一呼之发笔露,一应之发笔藏,分布之发笔宽,结构之发笔紧”“横之住锋或收或出,竖之住锋或缩或垂,撇之出锋或掣或卷,捺之出锋或回或放”。更精彩的是下面一段:“将欲顺之,必故逆之;将欲落之,必故起之;将欲转之,必故折之;将欲掣之,必故顿之;将欲伸之,必故屈之;将欲拔之,必故厂之;将欲束之,必故拓之;将欲行之,必故停之。”最后他提炼总结:“书亦逆数焉。”论布白。笪氏精于画理,故以黑白虚实论书,如“匡郭之白,手布均齐;散乱之白,眼布匀称”;如“黑圆而白方”“黑之星度为分,白之虚静为布”。论呼应和变化。如“起笔为呼,承笔为应。或呼急而应迟,或呼缓而应速”;如“真行,大小、离合,正侧、章法之变,格方而棱圆。栋直而纲曲,佳构也”;如“活泼不呆者其致豁,流通不滞者其机圆,相致相生,变化乃出”。所以,王文治在书后跋“此卷为笪书中无上妙品,其论书深入三昧处,直与孙虔礼并传。
除此二人,还应该一提的是清朝写出《艺概》一书的刘熙载,他写道:“……惟笔方欲行,如有物以拒之。竭力而与之争,期不期涩而自涩矣”“画山必有上峰,为诸峰所拱向;作字必有主笔,为余笔所拱向。主笔有差,则余笔皆败,故善书者必争此一笔”“结字疏密须彼此互相乘除,故疏不嫌疏,密不嫌密也”“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
而说到以丑为美,又不得不说到一个叫傅山的人。明亡后,这个誓死不食清禄的晚明孤臣,特殊的时代和特殊的人生际遇,使这个半僧半俗的奇人成了书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巨擘。他以特立独行的叛逆性格在书法创作中将明清积习一扫而空,在理论上又乾坤力扭,改变了沿袭日久的审美定势,他提出“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的书法审美观,指引了清朝三百年书法发展的基本方向。
整个书法史,假如说有一根主线贯穿始终,那就是辩证法。从王羲之到颜真卿,从赵孟頫到傅山,书法大家的书风变化均能证此理;疏密、俯仰、向背、迎让、参差、呼应、疾徐、轻重、欹正……书法之技亦能证此理。
小到具体点画,大到审美定式,扭住辩证法的牛鼻子,一切都会迎刃而解。
艺术的版图在于具象和抽象之间,它的目的在于抵达意识和直觉。孙过庭说:“艺之至,未始不与精神通。”所以,书法最高追求不在于它的形式之美,而在于它所表达的内在理念之美,黑格尔在《美学》中写道:“遇到一件艺术品,我们首先见到的是它直接呈现给我们的东西,然后再追求它的意蕴或内容。前一个因素——即外在的因素——对于我们之所以有价值,并非由于它所直接呈现的;我们假定它里面还有一种内在的东西——即一种意蕴,一种灌注生气于外在形状的意蕴。”用极度简洁又抽象的线条组合体传达一种深刻和有趣的东西──这样,技法中的“小辩证”就上升到了审美的宏观辩证思维了。
比例失调的古人
晚上擦地时,把墩布想象成一只大毛笔,擦地就当是练字呢,这样就不觉得累啦!
想到古往今来众多书法家书风之变,暗想,当数颜真卿为最。虽然都是楷书,可他壮年所书的《多宝塔》与晚年所书的《大麻姑仙坛记》《自书告身》简直判若两人。前者可以说是雅俗共赏,包容了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而后者呢,刚一接触觉得字体傻呆呆、胖墩墩,怎么也看不出好来。然而十几年过去了,原来瞧不上眼的大字竟越看越妙,越临越不能罢手。仔细分析它的字体特点:重心下降——准确地说是往右下侧偏移,字形扁方,外紧内松,整字的合抱之力如站桩之武士、坐禅之高僧,抱朴守真,元气十足。字里行间,无一丝剑拔弩张的火气和杀气,骨气和内力都隐于笔画之内。
有段时间总也想不通,颜真卿为什么偏爱写这种上部夸张、下部内敛的字呢?今天在“擦地为书”时忽然有点开窍儿:他的这种字体让我想到了古画中的人物——从吴道子到任伯年,古人画的人物大都是头重脚轻,甚至传统年画以及《三侠五义》《三国演义》《杨家将》《说岳全传》的插图绣像也不例外。无论是穆桂英还是花木兰,关云长抑或秦叔宝,都是如此。上中学时美术老师就教我们:人体比例在美术中是西方人的专利,大意是中国古人没画过裸体素描,没研究过人身解剖学,弄不清人身结构和比例云云。从那时起就一直让这个问题缠着,那么多聪慧的古代画家难道真的连人体的基本比例都拿不准画不来?怎么想也不至于啊,但那么多画中人都在那儿呢,真都如大头娃娃一般呵……
感谢晚上擦地板的劳动,感谢临习多次才渐解其味的老颜体。它让我解开了一道多年的难题。颜真卿的字和古人画的人物多么相似呵:头大身子小,上身长下身短,刚开始用常眼看怎么瞧也不舒服,后来沉浸其中就越来越觉得有意思了。让我们假设一下,画中比例适当的人物会给你什么感觉?真是真了,像是像了,但总觉得有点俗,画中之人是眼前身边之人的克隆与翻板,总觉得意犹未尽。若把人画成大身子小脑袋呢?既小气又难看。我们每天都在谈论着抽象派、立体派、荒诞派,可以承认毕加索的三个眼睛的两面人是艺术,可以承认米罗的抽象线条是艺术,为什么就看不懂因为比例失调而偷偷具备了品咂味道的古画中人呢?画中之人似世上之人,又非世上之人,画家想着重表现人的智慧,人的胸襟气度,人的情怀。所以头大一些,胸膛挺阔一些,这是多么正常的事情呵!想到这里,不禁为自己是一个现代文明中的文人而感到羞愧。但这个物质化的喧嚣时代,真是很难让人静下心思发现美,感觉美。
进而想,为什么人们大都喜欢孩子?肯定跟他们身体的比例有关,这不完全是牵强附会。有人说美是抽象的,我说这具象中不易察觉的抽象之美,更是别具味道。试想一下,比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画家的人体解剖、精确计算早数百年的中国画家,就敢于打破匀称的比例,创造出画中的阴柔含蓄之美,这不是值得我们自豪的事情吗?
这又不由地让我们想到昭陵六骏,马踏飞燕,马的头部拉长,鼻孔外翻(取龙首之形),让马胸宽背阔,有一股气吞山河的大气。哦,原来在艺术微妙而不易察觉的变形之中,隐藏着睿智的审美。
对液体的态度
书法是什么?是墨留在纸上的痕迹。墨是什么?是一种黑色的液体。书法的本质是什么?试图随心所欲地指挥液体。液体和人类劳动中摆弄的固体(像砖石、木头、钢铁等)不一样。平面的液体运动可以说是可视物体运动中最难的。它仅次于声音和空气的运动,是人不易掌控的。中国书画是指挥液体的艺术,液体运动的随意性和不可预见性,为这种行为提供难度的同时也贡献了神奇与魅力。人要指挥液体,要让站不起来的液体在纸上体现出具有建筑属性的立体神态的线条,必须借助一种介乎于二者之间的媒介物——笔毫。为了自如地操纵笔毫,上面才安了笔杆。
我们在写字时对自己应该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提醒:你的这种劳动和别的面对固体的劳动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写字和搬砖扛木头凿石头是不一样的,你要指挥的是立不起个儿来的“软”东西(甚至还要让这软东西体现出“硬”的属性),必须和液体达成一种默契的合作关系,光硬来是行不通的。你要指挥液体,必须知己知彼,必须深谙和顺应液体的脾气、秉性、习惯。古人说“抽刀断水水更流”,和液体打交道,强硬和强权是不行的。首先是要有如水之心。当然不尽是静如止水,如行书、狂草的书写,也是需要激情与亢奋的。但不管你怎么激动,必须是“水”性的激动,你的心中可以掀起狂澜巨浪,但不能擎起巨石和燃起烈火——简单说,无论写什么,如何写,你干的是液体的活计,你指挥的是液体,必须找到和液体相默契的感觉(乃至灵感)。再者是要尊重液体。大禹治水的时候人类就懂得了,和水不能来硬的,堵不如导,让它按照我们的意愿流淌。既然不能硬来,怎么办?就要得体地“哄”、“劝”、做工作、疏导。和液体打交道与和固体打交道最明显的区别在哪里?是时间性。同样的一张纸上,一方镇纸放在那里和一笔墨迹写在那里是不一样的,镇纸放在那里,你轻一点、重一点、早一点、晚一点,都是没有关系的;而一笔墨就大不一样了,你下笔、行笔、收笔,快了不行,慢了不行,须臾之间可能就是天壤之别。时间在这里变得非常关键。为什么?时间和液体中有着一部分共同属性——它们都是流动的。指挥液体,最关键的就是找到恰倒好处的速度和节奏。
当我们隐约把握到了液体的脉搏,它才会比较听话地跟着你的感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