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权 陈云峰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等。通知一出,舆论哗然。
广电总局颁布禁令,首先是广播电视传媒的特性决定的。电视节目和广告不是单纯的宣传和娱乐,还担负着宣传教化的特殊功能。这个功能,不仅仅表现在宣传弘扬主流价值观,还在潜移默化中传承祖国文化精髓。如何保持祖国语言的干净纯粹,引导全社会规范使用语言,不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文化主管部门的责任。其次是语言的本质所决定的。语言作为民族文化根基,就像刻在血脉中的遗传密码,必须保证稳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能在传承中产生“基因突变”,导致走样变形。如果在电视或者广告中生造成语或者通过谐音、同音滥用、乱改经典成语,这是对祖国语言瑰宝的轻佻和戕害。尤其出现在文化传播者嘴里,更容易误导公众。
基于语言文字的工具属性和 “约定俗成”的固有特点,对网络语言进行规范完全有必要。然而,在对待网络新词时不应草木皆兵,而应因势利导、去伪存真。比如多举办一些诸如《汉字英雄》之类的节目,适度引导加上语言文化本身的净化能力,去芜存菁,才是语言文化的发展之道。又如在教育部2010年11月25日发布的年度新词调查报告中,包括“蚁族”、“钓鱼执法”“秒杀”“躲猫猫”等在内的396个词语成为2009年的新词条。这种直面现实、顺势而为的态度或为可取。
面对来势如潮的网络语言,我们既要乐见网民的文化创新,又要认真研究其生成规律和合理含义。对纷繁杂乱的网络新词,要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审读和研讨,通过疏堵并举、扬弃兼顾的科学筛选,由权威部门对词语“黑户”漂白,以为民众交流和媒体宣传提供“规范”后的新鲜词汇。只有将通用语言与网络词语的关系由“对立”转为“融合”,才能不断为汉语言发展和媒体宣传注入新鲜话语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