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校院(企)合作问卷调查研究与思考

2015-11-11 02:33赖晓琴王建新赖地长生
卫生职业教育 2015年23期
关键词:校院卫生学校江西省

赖晓琴,王建新,赖地长生

(1.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361005;2.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江西赣州341000)

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校院(企)合作问卷调查研究与思考

赖晓琴1,2,王建新2,赖地长生2

(1.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361005;2.江西省赣州卫生学校,江西赣州341000)

近年来,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在原有传统合作模式基础上开展了校院(企)合作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通过问卷调查研究,反映了合作医院、企业对校院(企)合作的态度、利益诉求、参与原因,分析合作现状,并据此提出在学校本位情况下中等卫生学校推进校院(企)合作的策略。

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校院(企)合作;卫生职业教育集团

校院(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关键特征,卫生职业教育尤其具有与行业合作办学的悠久传统。近几年,江西省医药学校、赣州卫生学校等利用建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这一契机,在原有传统合作模式基础上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校院(企)合作新模式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呈现出较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

1 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校院(企)合作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医院、企业是校院(企)合作的重要主体,为了解其对合作的诉求、动因,探索推进校院(企)合作的策略,笔者针对部分医院、企业领导就合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1.1调查地域范围

为了使样本尽可能全面反映办学实况,本研究将调查地域确定为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学生实习、就业较为集中的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浙江省6个省市。

1.2调查对象

选择省内外部分实习、就业医院及企业的领导。采用分层随机的抽样方法按所在区域、单位性质、等级抽取62家医院、企业,其中江西省内41家,省外21家。

1.3问卷发放情况及样本分布

学校于2014年7—11月向62家实习单位发出问卷,离开实习单位时立即回收。调查表共发出97份,回收97份,回收率为100.0%;回收有效调查表96份,有效率为99.0%。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个)

1.4调查问卷设计说明

根据调查目的,在参考相关文献、借鉴他人问卷的基础上设计问卷中变量问项,并广泛征询专家意见,对各问项进行适当调整,自行设计问卷初稿。选择离学校较近、较有代表性的XX市人民医院进行试测。为确保问卷信度和效度,问卷在正式调查前专门进行问卷效度与信度预测,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检验,进而根据检测结果筛选问卷题项,调整问卷整体结构,从而提高问卷的信度和效度。

1.5调查问卷数据统计处理

采用SPSS 17.0进行数据统计,从结果中提炼出符合本次研究目的的材料,将其按照一定顺序归类,采用类属分析法将这些共性部分归纳生成研究结果。

2 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校院(企)合作问卷调查结果

2.1校院(企)合作的必要性

绝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医院、企业与中等卫生学校合作非常必要(28.9%)或有必要(60.9%),仅少数调查对象(10.2%)认为无所谓。

2.2校院(企)合作愿意采取的方式

多数调查对象校院(企)合作愿意采取的主要方式为接受临床实习生(75.0%)和毕业生(36.5%);有部分调查对象选择了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订(19.8%),校企双向参与、分段共同培养(16.7%),委托学校“订单式”培养(15.6%),师资互派互补(13.5%);少数调查对象愿意接受教师到企业实践和学习(7.3%),合作开展科研(5.2%),共建实验场地设施(4.2%)。其中省内调查对象对各种合作方式均有选择;而省外调查对象主要选择接受临床实习生(92.9%)和毕业生(39.3%),及委托学校“订单式”培养(25.0%);少数选择了校企双向参与、分段共同培养(7.1%)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订(10.7%),均未选择师资互派互补、接受教师到企业实践和学习、合作开展科研、共建实验场地设施等合作方式。说明校企合作依然以传统模式为主,尤其是外省单位基于距离较远的客观实际,难以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

2.3校院(企)合作的原因

近1/3的调查对象认为参与校院(企)合作的主要原因是为卫生事业培养人才(63.5%),锻炼单位带教能力、提高业务水平(53.1%),为单位选拔储备员工(52.1%);还有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获得人力、缓解人力不足(39.6%),宣传单位、树立形象(19.8%)或其他(3.1%)等原因参与合作。其中省外调查对象选择为卫生事业培养人才(75.0%),为单位选拔储备员工(71.4%),获得人力、缓解人力不足(46.4%)等原因的人数,高出省内调查对象十多个百分点,说明这些单位多因为人力资源紧缺而参与学校合作。中等医药卫生学校开设了医学、护理、药剂等相关专业,学生就业岗位涉及医疗卫生公益性服务机构、医药生物制品类制造与流通企业,以及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机构,因此开展合作的对象具有多元性,其原因和诉求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可以归纳为培养事业后来者、传承医疗卫生事业,获取专业医药卫生技术技能人才,提升医院、企业的业务能力和竞争能力,获取额外的经济效益和人力补充等。

2.4推进校院(企)合作的建议

多数调查对象(62.5%)建议学校应更加重视该项工作,其中包括54.4%的省内调查对象和82.1%的省外调查对象,说明外省单位对学校该项工作的满意度更低。此外,还有调查对象建议学校设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此事(53.1%),吸纳合作单位更深入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44.8%),拓展合作领域(27.1%),加大该项工作经费投入(21.9%)。

3 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校院(企)合作现状

目前,合作呈现以下特点:医院、企业总体参与热情不足,但已有部分医院、企业认识到其重要性而主动参与;医院、企业参与校院(企)合作的热情程度有差别,除传统临床实习外,企业参与的合作项目远远多于医院;开展多方式合作的省外单位略多于省内单位;不同学校对开展校院(企)合作意义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一,导致开展进度参差不齐;参与了校院(企)合作的学生普遍对该培养模式较为认可。

这些特点的产生有其主客观原因,如江西省经济欠发达及劳动力大省的基本省情,导致医院、学校对参与合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用工学历标准和员工聘用制度致使医院参与合作的意愿不强;发展规模和层次影响了江西省医药健康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医药卫生类中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优势不明显;中等医药卫生学校校院(企)合作管理制度和动力机制尚未完善。

4 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推进校院(企)合作的思考

合作现状表明,学校、医院及企业参与合作的诉求与现实情况存在矛盾。潘懋元先生曾指出,解决产学研矛盾可以遵循3个原则:互利性原则(双赢原则),即关心对方利益,尽量使对方利益最大化,使对方困难或损失最小化,力求做到平等、自愿、互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调性原则,即找到最佳结合点,做到目标统一、内容明确、责权分明,各方受益;教育性原则。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学会知识技能,又能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特别是职业道德[1]。这3个原则对促进校院(企)合作同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校院(企)合作有着多方面的利益相关者,但在我国职业教育占主体地位的依然是学校本位。作为校院(企)合作的主要推动者,在立足自身发展、遵循3个原则的基础上,中等卫生学校可从以下方面推进合作纵深开展。

(1)立足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点,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大会提出的《上海共识》,建议要增强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适切性,开发恰当的激励机制,以促进雇主在规划、管理、课程、资格开发和评估及校企合作方面的积极参与[2]。当医院、企业面临低成本、高收益时激励效果就好,参与度就高,反之则低。而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是学校和合作医院、企业的共同利益诉求和动因。为此,学校要根据不同合作对象的自身条件和意向制定个性化合作方案,认真分析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人力、技术优势,分工合作,如学校侧重于基础理论传授、核心能力培养、就业观念教育,为学生顺利走向医院、企业学习、实习打下扎实基础;医院、企业侧重于技能培训提高和职业态度引导,促使学生技能结合理论,成为合格的医药卫生类技能技术型人才,最终实现资源共享和双赢。

(2)坚持校院(企)合作、工学结合理念,重新设计和实施培养方案,突显人才合作培养特色。要改变封闭单一的办学模式,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对接合作医院、企业的个性化需求,重新设计培养方案,既要保证培养质量,又有体现出合作医院、企业的特色,有针对性地培养符合医院、企业需要的医药卫生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医院、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3]。要改革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包括招生与招工结合制度、动态教学管理制度、多元主体评价制度,做到适应医院和企业需求,改变人才培养规格,结合行业、企业项目与案例开展教学实训,融入医院、企业文化来建设校园文化,参照医院、企业管理教学运行,比照行业标准考核培养质量,突显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特色。

(3)保障医院、企业更多的参与权,充分发挥医院、企业主体作用。在选择确定合作医院、企业的过程中,学校通常基于自身需要及利益考虑,但确定合作对象后,学校应设身处地地考虑医院、企业需求,保障其作为合作主体的参与权。调查表明,多数调查对象希望学校能吸纳合作单位更深入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为了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宜度,应吸纳合作医院、企业共定培养方案、共同开发专业、共建课程体系、共组教学团队、共研科技项目、共商教学内容、共建实训基地、共定考核标准。如对学生的考核不仅包含学校对知识和技能掌握的评价,还要有医院、企业对学生工作行为、态度改变、绩效改善、能力提高和为医院、企业带来效益的评价[3]。医院、企业拥有的参与权越多,其主体作用的发挥也将越加充分。

(4)组建区域性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形成校院(企)利益共同体。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形式,其目的是实现成员间的纵向沟通、横向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达到校企育人的长期有效合作[4]。组建职教集团为校企深度合作、共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构建了新型平台。目前,江西省中等卫生学校开展的校院(企)合作基本为一校一专业对应一至几家医院或企业,合作面较窄,不利于学生拓展职业空间及多渠道就业;而且长期以往,学校将形成对合作单位的依赖,一旦这家单位因主客观条件变化而取消合作,学校校院(企)工作将受到很大冲击,因此学校不应该也不可能长期依赖于某一家医院或企业。从医院、企业角度而言,受人员需求、自身条件限制,不少单位无力单独与学校开展合作,需要抱团形成规模效应,以减少投入成本。组建卫生职教集团能够促进学校与多家医院、企业以及医院、企业之间资源共享,形成相对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因此,学校应争取主管部门和行业的更多支持,积极吸收区域内医院、医药卫生健康行业和企业参与集团,改变传统合作路径,充分发挥集团群体优势、组合优势和规模效应,尽可能满足集团内不同层次、性质、等级、类型合作单位对人才的需求。

(5)坚持教育性原则,保障学生在合作中的利益。目前有部分校院(企)合作已变质为廉价劳动力输送,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重复简单劳动,学习收获微乎其微,流失比例特别高。因此,学校要从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角度出发,选择确定合作对象,保证其合作办学的基本条件;在协商合作内容时要坚持教育性原则,着眼于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满足学生参与校院(企)合作的利益诉求;要全程参与督促,保障学生正当利益,维护学生群体参与校院(企)合作的积极性。

(6)与中高职衔接结合,统筹开展校校合作、校院(企)合作。制约医院参与中等卫生学校合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职层次的毕业生无法满足其用人学历要求。中高职衔接政策的出台将缓解这一矛盾。通过衔接,中职学生将获取继续升学的机会,达到医院、企业用人学历标准。因此,学校可以将校院(企)合作与中高职衔接相结合,在中高职衔接内容中增加合作部分,通过院校与医院、行业共建卫生职教集团方式,使高职、中职学校共同与医院、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根据不同阶段的培养目标确定不同合作内容和形式,统筹开展校校合作与校院(企)合作,中职、高职学校及医院、企业共同完成医药卫生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一体化培养,提高培养效率和质量。

(7)由点到面、由浅至深,循序渐进地推进校院(企)合作。调查表明,不同用人单位领导对各种合作方式认同度不一,这也反映出不同单位对校院(企)合作的意义认识程度不同。因此学校要由点到面,在单个单位、专业精心试点基础上,完善总结合作经验,形成合作模式,并在行业内推广,吸引同行业更多单位参与,实现从面向一个企业向面向一个行业的转变。合作层次也要由浅入深,前期可从较低层次的组建冠名班、顶岗实习等方式入手,浅层次合作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都较少,因此医院、企业较容易接受;当合作取得一定成效,医院、企业合作意愿加强后,再向全方位、深层次合作发展,实现学校与医院、企业专业共建、教学融入、文化植入、校院(企)分段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多种模式的合作。

(8)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激发学校内在动力。调查表明,多数调查对象(62.5%)建议学校应更加重视校院(企)合作工作,超过半数调查对象(53.1%)建议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说明医院、企业认为学校该项工作还需要加强。为此,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院(企)合作相关管理制度,保障校院(企)合作高效运行。例如天津职业大学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推进校企合作工作的若干意见》,从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素质教育、实训基地、科学研究、人事分配、后勤管理7个方面出发,明确校、院两级开展校企合作的任务分工、工作目标和奖励政策,建立健全了46项校企合作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有力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此外,要引导教师转变对卫生职业教育的理解,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队伍对校院(企)合作意义的认识。要建立内部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保障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的合理利益需求;充分利用合作平台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促进教师更新专业领域前沿知识,掌握行业新技能新本领;当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校院(企)合作中有突出贡献时,要及时给予薪资待遇的奖励和职称晋升的倾斜照顾,调动各部门及教师参与校院(企)合作的积极性,形成推进校院(企)合作的内在合力。

[1]潘懋元.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几个理论问题[J].中国大学教学,2008(3):15-17.

[2]上海共识: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转型:培养工作和生活技能”[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16):56-60.

[3]虞璐,楼世洲.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机制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3):10-12.

[4]谢露静.职教集团模式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2(20):11-13.

G526.5

A

1671-1246(2015)23-0130-03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2—2013年度科研规划课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视域下江西省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研究”(79093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013年度立项重点课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视域下中高等卫生职业教育衔接研究”(JXZJJG-13-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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