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离与契合: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再构建

2015-11-03 01:25聂应德王敏
当代经济管理 2015年10期
关键词:利益集团

聂应德+王敏

摘 要?演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有赖于健全的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的建立,而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的建立,需要理论创新。公共选择理论直接民主制中的“用手投票”、“用脚投票”理论以及代议制民主中的利益集团理论等恰巧为农民表达公共产品需求个人偏好和集体偏好提供了理论支撑,然而,这些理论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文本与现实的悖离。现对这种冲突做较为深入的分析,并在借鉴其理论基础上,尝试建立以“农民参与,非政府组织协助,政府主导”的三维一体的、与我国本土相契合的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

关键词?演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用手投票”;“用脚投票”;利益集团

[中图分类号]F320;D6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5)10-0043-07

一、引 言

(一) 问题的提出

农村公共产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其有效供给依赖于健全的表达机制的建立。在以往以政府财力投入为主导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数量有了明显增加,质量有了大幅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落后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是也暴露出来很多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方面农村公共产品供不应求、使用效率不高,存在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公共产品维护不当等问题;另一方面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与现实的基层政府(或基层组织)的供给相脱节。仔细追溯其因,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农村居民不能通过有效的、健全的渠道来表达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致使公共产品在供给的过程中出现了与现实需求不相吻合的情况。此外,要积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1]的要求。必须加快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与完善,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求体系,这自然就提上了我国各基层政府的议事日程,而这些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的充分、有效的供给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农村居民在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偏好表达机制的形成。

(二)研究文献追溯

近年来,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背景下,国内众多学者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探讨,从研究的现状来看,已有的研究更多是围绕效率和公平两大视角展开的,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问题为依据,重点从宏观的维度,探讨了农村公共产品供求制度安排、制度变化与供求平衡之间的关系,而对农村居民在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需求偏好的表达机制的研究则相对不足,而运用公共选择理论探讨需求偏好表达则极少。现在就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与此相关的、存在的问题进行延伸展开分析。

对于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与供给结构失衡关系的研究。王卫星(2014年)认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结构性失衡和和产品投入—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不仅仅是因为农村公共产品(服务)标准化的缺失,还因为缺乏完善的表达沟通机制[2]。邸焕双(2014)在文中也指出,我国长期以来的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农民需求表达机制的不完善等,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不应求与供不合求并存的情况,既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也大大影响了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推进[3]。

对于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的现状的研究。李义波(2004)以湖北省荆州市J镇为研究个案,发现农民对基本性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主要集中于像社区秩序、农基设施、社区道路交通等方面,而对非基本性公共产品需求则相对较低;在促进社区发展方面, 与基本性公共产品的重要性开始下降相比,居民对非基本性公共产品的偏好程度却有所提高[4]。匡远配、汪三贵(2005)在对西北贫困地区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结构研究的基础上,得出在全国范围内(贫困地区也不例外),生产性公共产品需求与服务性公共产品需求相比,有种前者正在朝后者过渡的趋势的结论[5]。夏玉珍,杨永伟(2014)对湖北省 12 个城乡区域 1 126 户的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表达上存在供给不足、供给偏差;需求表达上存在需求淡漠[6]。

关于公共产品需求偏好机制的建构。于建嵘(2002)提出对于农村性事务,则在国家的法律权威下,实现以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地方自治。主张充实和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中介组织;开放农会等农民利益代表组织等具体措施,激发基层社会的活力,使村民更有效地表达对公共产品需求[7]。刘卫,谭宁(2008)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需求表达机制框架设想——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需求表达机制[8]。

综合现有研究,发现既往的研究大多属于实证研究,这些研究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现实问题的认识,拓宽我们再研究的思路。但是,相对于一个完善的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而言,现有的理论不仅处于“碎片化”状态,而且理论有待创新。故此,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创新理论,以便更好地指导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实践活动。基于此,本文采用公共选择理论中表达公共产品需求偏好的经典理论,即表达个体利益的维克塞尔—林达尔的“用手投票”理论、蒂伯特的“用脚投票”理论以及表达群体性利益的利益集团理论等来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存在的问题、成因并提出对策。

二、公共选择理论中的需求偏好表达机制

(一)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中的个体表达——“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

西方公共经济学家在民主制的基础上积极探求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效率问题,并构建了各种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投票模型,其中典型的有“用手投票”的林达尔均衡模型[1]和“用脚投票”的蒂伯特模型,这两种模型都显示了居民对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中的偏好。

1. 以“用手投票”来表达公共产品需求偏好的维克赛尔—林达尔均衡模型

1919年瑞典经济学家埃里克·罗伯特·林达尔在《课税的公正》中将运用于私人竞争性市场均衡分析的理论框架,引入到对公共产品配置的效率与均衡分析中。在这种分析框架中,林达尔认为公共产品价格并非简单的取决于政治选择机制或税收[9],而是个人根据需要对其供给水平和成本分配进行反复议价,最终实现公共产品供给均衡,在这种均衡下分摊的成本与边际收益成比例。endprint

林达尔均衡模型是建立在三个基本假定的基础上来探讨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表露的:①是社区有分别代表各自相同的偏好及收入水平的两组选民(假设为A和B);②是为防止出现因决策的先后顺序所带来的投机行为,假定公共产品作为一个备选方案是由产出水平与每个成员负担的成本额同时决定; ③是每个人都能准确说出自己的偏好。假定社区中有两个成员A和B,他们分别是参加选举的两个政党的代表,每个政党的内部人们的偏好是一致的。社区当事人A和B经过协商决定各自应负担公共产品成本的比例情况,公共产品的成本就是税价。其决策过程,通过“用手投票”的方式使个人偏好在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即分摊的成本—收益的表达上得到持续表露,最终达成一致。因此,林达尔模型既是公共产品配置效率与均衡分析的经典模型也是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露的一种机制。

2. 以“用脚投票”来表达公共产品需求偏好的蒂伯特均衡模型

美国经济学家蒂伯特(Charles 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提出地方政府的竞争能促进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人们根据各个地区公共产品和税负的不同来自由的选择自己的居住地。

蒂伯特的“用脚投票”机制存在以下假设:①所有市民具有完全的流动性;②社区(俱乐部)的可选择性范围涵盖了市民希望的公共物品可能性的全部范围;③所有社区(俱乐部)具有完整知识的特征;④公共物品生产不存在规模经济,相对社会需求群体而言,生产的最优规模偏小;⑤社区(俱乐部)中没有溢出效应;⑥关于个人收入没有区域限制。

由此可以得出,由于居民在不同的居住地拥有相对自由的迁徙权,可以显示自己对公共产品的偏好,进而促使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提供居民使用的各种不同的公共产品。这种把自由市场经济中的交易行为灵活引用到公共选择领域,有力的影响着政府的绩效,尤其是经济绩效。在选择能满足其偏好的公共产品与税负的组合时,居民们通过“用脚投票”,展现了其偏好并作出了选择哪个政府的决定。因此,蒂伯特模型与林达尔模型一样,是一种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显露机制,但同时也是迫使各地方政府之间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公共管理的“倒逼”机制。

(二)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中的集体表达:利益集团

若是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去理解利益集团,利益集团是一个中性词。利益集团被定义为具有同样嗜好的个人群体。通过对西方政治过程的考查发现,大量的利益集团活跃在各个国家的政治舞台上。利益集团具有分摊信息成本、相对稳定、提高交易效率的优势。

在公共选择的过程中,利益集团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发挥作用:一是与立法机关建立关系。利益集团根据立法机关立法议程或特点,经常充当说客,鼓励议员将利益集团的立法草案早日提上立法议程,或者在“一读”或“二读”的过程中要求议员投赞成票或反对票[10]。二是与政府机关建立关系。将自己打扮成广泛民意的代表,对政府决定施加压力,争取获得有利于本集团的利益。

尽管林达尔均衡模型和蒂伯特模型都为其理论成立设定了近乎完美的假设。譬如“用手投票”的林达尔均衡假定每个人都能准确说出自己的偏好,蒂伯特模型中假定所有居民具有完全的流动性、各社区之间没有利益上的溢出效应。这些假设或要求在我国的现实中很多都是难以实现的。此外,利益集团在公共选择中的地位、作用在我国的实际生活当中力量还比较弱小。但是这些公共选择理论为我国公共产品配置的效率与均衡分析、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的再建构提供了一个新视角,拓宽了分析问题的思路。

三、理论与现实冲突: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困境

在西方公共选择的供给分析理论中,民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可以通过林达尔的“用手投票”、蒂伯特的“用脚投票”、利益集团等来表达自己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然而其理论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表达实践运用中,出现了文本与现实相悖的情况。

(一)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中的“用手投票”理论及利益集团理论在我国所面临的现实冲突

毫无疑问,农民是公共产品的需求主体和需求表达主体,政府是公共产品的主要供应者。在向政府表达自身对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真实需求信息传递的过程中,农民通常可以凭借自身或村民委员会、农民协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中间组织来实现。因此,下文就以偏好表达涉及的主体农民、中间组织和政府为视角来分别探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在供给过程中,采用“用手投票”机制、利益集团来表达需求面临现实困惑。

1. 在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选择上,农民自主表达自身需求意识淡薄、合作一致行动理念缺乏

一方面,农民受社会化小农思想的影响和自身局限性的存在,我国农民在参与与自身关系不大的农村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利益表达的过程中,出现了心理卷入程度低即所谓的“政治冷漠”的情况。同时加上基层各部门在处理公共事务或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更多采取的是体现政府意志的非市场决策方式。经常出现的相互推诿致使农民的想法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反馈,而自上而下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产品决策模式淹没了农民的话语权,长此以往就形成了所谓的“说和没说一个样”这样的消极思想,对于公共产品供给多少、如何供给、供给质量如何等并不是很关心。

另一方面,即便部分农民根据现实需要有了合作的想法和意愿,但让他们参与其中时却容易出现了“经济人”的判断,最终合作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11]。根据林达尔的均衡实现的前提条件,只有在人数非常少的群体中才能实现,然而,在一个人数众多的社会中,没有任何人能够做到对所有的成员的情况无所不知,人们可能隐瞒从公产品获得的边际收益,从而通过偏向低呈报边际收益而减少其对公共产品的出资份额。但由于公共产品的消费不具有排他性,人们也不会因为出资份额的减少而失掉公共产品的任何受益。于是便出现了“搭便车”的现象,如果“搭便车”的情况大量存在,将会出现大卫·休谟所说的“公地的悲剧”。这样不仅不能很好的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也会导致村民在公共产品的消费中获得的效用下降。endprint

2. 社会组织沟通桥梁功能错位以及涉农组织缺乏,致使农民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渠道不畅通

毋庸置疑,在畅通民意表达的过程中,中间组织——连接农民需求与政府供给的桥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农民阶级人数巨多,但是却缺乏一个强有力的、能够传递和放大自己呼声的代言人或是代理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农民仅能通过像村民委员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这样的组织来反映自己的诉求。就法律规定而言,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2]。然而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却出了与文本的悖离,在现行的压力性体制下,村委会成了基层政府在农村中政策的推行者、命令的实施者、工作的落实者。加之,农村税费改革及财权的上移,村委会的运作受制于乡镇政府,变成了乡镇政府名副其实的在村组一级的代理人,限于财力有限和农村事务繁杂,导致无力顾及也无暇顾及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表达。再加上,上级政府部门的偏袒和基层有效监督主体的缺乏,村委会权力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出现了偏离,至于农民提出的问题或政策建议往往被认为是破坏农村社会稳定、有损自身形象等行为而进行打压,甚至粗暴对待,农民的各种权益诉求无法通过村委会得到畅通的表达。对于大众传媒,理应成为民众表达心声的喉舌,但在现实的运作过程却成了政府的附属物,而对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表达却表现出兴趣淡漠,甚至有些出现了隐瞒或瞒报实情的情况,与新闻传媒本身所追求的“获取与传递信息、舆论监督”等价值功能相悖离。在这样的情况下,本应当充当中间沟通桥梁作用的组织却因为体制机制不顺、独立性缺乏、组织主体单一,在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过程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更无法有效的为民服务,有的甚至成了政府部门的附属工具。

3. 以强势政府主导的决策供给方式与弱势农民的真实需求偏好相悖离

一方面,尽管公共产品的供给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落后面貌,但是供给也存在较大问题,突出表现为:现有的供给模式大多延续了过去人民公社时期的政府单一决策供给方式。在现行的政治市场中,政治领导人从组织公共产品供给的集体行动中得到的回报是其权力基础加强的重要方式之一,获得的效用增量超过他的成本,是组织集体行动的重要动力。现以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建立公共产品供给的政治市场模型(见图1),MR表示政治领导人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时所获得的边际收入,随着公共品增加,边际社会生产率趋于下降,并导致从受益者中获得的边际收益下降。MC表示组织集体行动时所投入的时间和努力的边际负效用,随着组织人数增加而成本上升。MR与MC之间垂直距离表示政治领导人的边际净效用(边际收益)或边际利润,MR与MC相交表示利润最大化,由于其只能获得一部分社会利益,所以一般公共产品供给可能会低于社会最优水平。当政治领导人的边际收益和成本处于初始期MC0 与MR0时,0Q0是最优供给数量。到了下个时期,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和技术可能性发生了变化,当新技术为政治领导人所采用时,领导人的边际收益曲线从MR0上升到MR1。技术和制度的诱致性创新机制将通过这种“政治市场”上公共产品供给的诱致机制起作用:一方面取决于公共产品的社会效益与生产者(领导人)收益的博弈。当领导人觉得个人收益大大低于社会收益时,便缺乏动力进行供给。另一方面是边际成本MC曲线的斜率,现由MR0移动到MR1,在边际成本曲线相对平缓(如MC0)的情形下,公共产品供给的增加要比边际成本曲线陡峭(如MC0′)的情形下更多一些。而其中人们的价值体系将对边际成本曲线位置与形状起重要决定作用。此外,社会中各集团间的利益冲突也会加大MC曲线的斜率。

另一方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的政策,突破了传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强调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政府责任与合作,减轻了农民负担[13]。然而在实际推行中,由于需要相应的资金做配套和实体项目做支撑,地方政府大多愿意供给实体性的、生产性的显性公共产品,而与现阶段大部分农民希望提供多样化的、高质量的服务性公共产品的真实诉求相悖离。

(二)“用脚投票”机制下公共产品的需求表露的现实困境

已知蒂伯特模型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居民可以在社区之间实现自由的迁移,且居民的就业收入不受影响。然在,在我国目前这样的大背景下,却存在流动性困难,户籍制度改革完成后相应的配套制度不健全、二元经济结构依然存在、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导致了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或服务方面的不同,因为公共产品供给的非均等化而造就了两种不同的群体,农村居民无法与城市居民在公共产品提供福利的享受上实现同等待遇。因此,这种不配套的社会管理制度,一方面,限制了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来表达对公共产品诉求的权利,也减轻了地方政府在向农村地区提供公共产品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与城市相比,日益产生的资本排斥、政策排斥、信息排斥等,导致农民平等地享受就业、教育、医疗、消费等其他公共产品的权利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四、理论回归: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再建构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蒂伯特的“用脚投票”模型、林达尔均衡的“用手投票”机制,还是表达集体利益的利益集团,都很难与我国现阶段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农民的需求表达实际情况相契合,僵化套用必然会出现理论与现实相冲突。然而,它们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农民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的再建构提供了较强的理论指导、拓宽了分析问题的维度。现以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涉及的农民、非政府组织、基层政府三个主体及其关系为视角来进行理论再建构(见图2)。

(一)以人为本,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逐步提高村民政治素养,激发村民需求表达的有效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已有研究表明:村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重要性的评价与合作行为正相关;村民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安排的认知与合作行为正相关[14]。尽管“原子化”的村民的思维模式在短期内是难以改变的,但是可以通过电大、夜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平台进行长期的系统化的理论学习和培训来提高村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重要性、供给制度安排、政府责任等的认知水平。畅通表达渠道,积极引导村民通过合法、简洁、高效的方式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以此从公共产品提供中获得更大效益。同时,要改变村民消极思想、冷漠的态度,激发其需求主体的作用,在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的制定、实施与反馈过程中,将村民积极的吸纳进去,并广泛的征求意见来表达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真实需求。此外,公共产品的维护也是一个难点,还要加强管护,提高利用效益。譬如对其管理和维护时,可将村民纳入到管护体系中,采取奖励和惩处并重机制,增强村民的责任意识。endprint

(二) 积极培育和完善社会组织资本,增强其在需求偏好表达中的桥梁沟通作用

政府具有强力,强力能够界定权利,中央与地方、地方与村民间的博弈过程为典型的强权博弈[15]。已有研究表明:村民的组织化程度越高,在政府与村民双方为公共产品供给而进行博弈的过程中,其表达的意见转化为政策或决策的可能性越高。

第一,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改革村两委,使其真正成为村民利益的代表。改革村两委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发挥村两委在偏好表达过程中的桥梁作用,这是解决此问题的突破口,在这里不妨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如下优势:其一形成了公平、公正、合法、透明的候选人选拔机制,干部提名质量提高。推动候选人提名从封闭走向开放,使更大范围的民众和干部享有提名权。其二构建了闭合的权力运行回路,明确了公共权力的责任指向。提高了选举的竞争性,明确了公共权力的责任指向。其三构建了权力监督与回收机制,保障了选举人民主权利的完整性,为解决干部 “能上不能下”的难题提供了新思路[16]。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领导人,可以改变过去由上级党委或政府干预、控制选举的方式,进而实现从“对上”负责到“对上对下”同时负责的转变,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第二,积极培育农村其他的村民组织团体。作为公共产品需求主体的村民,利益具有多元化、决策具有分散性, 若是想有力的影响供给主体的决策及行动,就必须把村民需求的、零散的个体决策转化为集体意志。农村基层社会活力的激发,必须依靠组织化的力量带动,使村民从个体“原子化”走向集体“网络化”。要提高村民的表达能力,除了依托村委会之外,还必须积极的培育与当前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化组织团体,通过他们来更好地完成公共利益的表达。正如罗伯特·D·帕特南所说:“公民社团有助于民主政府的效率和稳定。从内部效应看,社团培养了其成员合作和团结的习惯,培养了公共精神。从外部效应上看,大量的二级社团所组成的密集网络既体现又增进了有效的社会合作。” [17]这些组织还可以在某些程度上分担原本由基层政府、村委会完成的工作,进而减轻基层政府的民主政治压力,有利于维护农村经济、政治、社会的稳定。

第三,大力推广自媒体传播工具,有效改善大众传媒的社会效力。大众传媒作为文化传播的主要手段,在信息传递发展过程中,确实提高了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开放度,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信息表达的排斥、传递失真,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村民对公共产品真实需求偏好的表达。由此看来,发展多元化的自媒体意义重大,可以通过微博、博客、微信、QQ群、社区网站、村组简报等众多自媒体手段表达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此外,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公平对待时,积极利用这些自媒体寻求外援也不失为一种良策。总之,借助多元化的自媒体手段,村民不仅可以放大自己对公共产品供给偏好的声音,而且众多的传播途经也为政府积极改进公共产品服务质量提供了约束性机制。

(三)建立基层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机制,使需求表达机制和供给决策机制实现有机衔接

需求表达渠道建立起来后,并不意味着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就是正确的,要作出可靠的决策,还必须进一步把有效需求的表达机制与供给的决策机制有效地连接起来。因此,就必须改变以往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供不合求”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实施机制,应该加快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政府主导下的多方参与的市场化供给的相机决策机制。因此,要根据不同公共产品类型、受益范围、需求数量、质量等采取多元化的供给决策和民意表达方式。

基于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殊性,现以准公共物品即具有利益外溢性的产品为例说明政府供给时的效率损失及收取费用时要考虑村民的承受能力和需求偏好的必要性。按照资源配置的效率原则,要求外部收益内部化。如图3,社会边际收益曲线为D,准公共产品需求曲线即购买者的边际效用曲线为D1,其之间垂直距离为该产品边际外部收益(为讨论方便,假定它为常数),S为供给曲线(边际成本)。D线和S线的交叉点E0所决定的Q0 为该产品符合效率准则的产出水平。但是在市场机制下,理性的人们决定购买量的大小取决于产品带来的效用,而又由于公共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搭便车行为,此时,导致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仅能达到S线和D1线的交叉点E1所决定的数量Q1,于是形成较大效率损失(图中三角形E1AE0为损失面积)[10]。若是完全免费提供,必然会因为过度消费而带来福利损失(图中三角形CFE0的面积)。为了提高经济效率,达到有效率的消费量,政府可以以较低的价格鼓励人们增加消费,来直接提供准公共产品。又由于村民是直接的受益群体,提供的过程中应本着成本—收益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适当的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如图3,为了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曲线应下移至S1,应向受益人收取的价格为P0。

对于那些能够基本实现“自我供给”的农村社区性的公共产品,如乡村道路、村组电网、小型水利灌溉设施等设施,与村民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可以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制度安排,畅通需求表达通道,建立相应的具体化决策、表达程序。在需求决策表达中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要求。在疑难性公共产品决策上,引入专家制度,建立一套与农民需求表达即表决成本与外部成本相一致的机制,提高投票决策的实效性[18]。

(四) 继续深化户籍配套制度改革,努力扫除农民在公共产品偏好表达方面的流动性障碍

用“用脚投票”来解决公共选择的问题是存在前提条件的,譬如居民存在完全的流动性,可以有众多的社区(俱乐部)可供选择,社区(俱乐部)没有溢出效应等等。就我国实际而言,要使蒂伯特的“用脚投票”的需求偏好表达机制在我国得以实行,就必须在目前城乡户籍制度统一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相应配套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分割的藩篱,建立起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社会管理制度,并逐步缩小地区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福利待遇上的差距。这样,农民不仅可以根据个人的生活需要,通过在地区间自由迁徙来自主选择自己的居住地,而且也将促进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促使其加快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同时,基层政府也要积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竭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向农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产品。最终为“用脚投票”的蒂伯特机制的作用发挥创造条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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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adiction and Correspondence: 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Demand Preference Expression Mechanism for Rural Public Products

Nie Yingde,Wang Min

(Graduat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 637002, China)

Abstract: The effective supply of rural public product depend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 perfect demand preference expression mechanism, while the latter requires theoretical innovation. The "vote-by-hand" and "vote-with-their-feet" theories, which belong to the direct democracy system of the public choice theory, as well as the interest group theory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system, has provided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farmers expressing their personal preference and collective preferences on public goods demand.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applying these theories to illustrate the demand preference of rural public goods, a divergence appears between the text and the reality. The article made an in-depth analysis on this conflict, and in reference to its theoretical basis, it also established a rural public goods preference expression mechanism with three dimensions, as "farmers participating, government leading an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ssisting ", which would be better corresponding with China's real condition.

Key words : rural public products; demand expression preference mechanism; "vote-by-hand"; "vote-with-their-feet"; interest group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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