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耀怀 刘志峰
摘要:为了解决以往教学中的常见问题,我们设计了《应用伦理学研究》课程的板块式教学模式,将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分解为相互联系的四大板块:基础理论板块、中西比较板块、论文分析板块和提纲实训板块。在这种板块式教学模式进行过程中,从第一板块到第四板块,循序渐进,后一板块以前一板块为基础,每一板块各有其独立功能而又相互联系、步步推进,从而形成使学生从知识学习到能力提升的动态过程。本课程的改革力求将知识传授和科研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以基本知识为基础,通过文化差异比较、专题论文分析及实际拟题训练,促使学生实现从应用伦理学知识向应用伦理学领域科研能力的转化。本课程的改革,对于其他类似课程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课程改革;教学模式;研究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5)03-0052-06
收稿日期:2015-02-28
基金项目:江苏省2013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应用伦理学研究》课程改革探讨”(JGLX13_089)。
作者简介:吕耀怀(1956-),男,湖北武汉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科技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
一、《应用伦理学研究》课程教学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应用伦理学最初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国家高校也最早开出应用伦理学方面的课程。就西方国家这方面课程的教学而言,大体上存在着美国与德国等不同文化的差异。在美国高校中,应用伦理学方面的课程注重案例分析,应用领域中各种实际伦理问题的探讨及其处理占有很高的比重。而在德国,应用伦理学方面的课程注重理论思维的基础训练,应用伦理学之原理方面的知识在教学中占有较高的比重。
我国应用伦理学的兴起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故在各高等院校中,有关应用伦理学的课程也开设较晚,但现在已形成遍地开花的喜人景象。就研究生教育来说,《应用伦理学研究》①一般是伦理学专业研究生的重要课程之一,在我国设立伦理学硕士学位点的高校中,这门课程通常也被定为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除此之外,在一些没有设立伦理学硕士学位点的高校中,通常也对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开设有属于应用伦理学这一学科的分支课程,如计算机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商务伦理学、企业伦理学、教师伦理学、生态伦理学或环境伦理学等等。这些分支课程与《应用伦理学研究》之间,是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与一般的《应用伦理学研究》课程相比较,这些分支课程主要讲授应用伦理学在特定领域中的具体观点和具体方法,而《应用伦理学研究》则主要讲授应用伦理学的原理和方法论意义上的一般方法,并对一些主要的分支课程作初步的介绍。
在我国高校的应用伦理学方面的课程教学中,普遍的做法是以应用伦理学方面的教科书为主,辅以对于实际案例的分析。这种状况,不仅指的是一般的《应用伦理学研究》课程,也是应用伦理学各分支课程教学的一般情形。
应当承认,我国高校的这种普遍做法,对于应用伦理学知识的普及来说,确实起到了不可否定的作用。通过如此进行的应用伦理学课程教学,学生应该对应用伦理学的基本内容有比较具体的了解,应该能比较轻松地掌握应用伦理学的一般性知识。“以应用伦理学方面的教科书为主,辅以对于实际案例的分析”的模式,也似乎符合所谓“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有可能避免空谈理论,又有助于将现实中的实际情况提升到理论高度进行较为深入的认知。然而,我国高校中的这种《应用伦理学研究》教学模式,又存在着一些明显且不容忽视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应当引起人们的注意。这样的弱点或不足之处主要有:
其一,在吸取應用伦理学研究相对发达国家之相关教学经验方面,存在着取舍不当或不顾国情等问题。如前所述,美国的应用伦理学以案例分析见长,而德国的应用伦理学则偏重于理论思维的训练。在这两个应用伦理学相对发达的国家中,其应用伦理学的学科特色与其文化背景有着密切关系。可以这样认为,美国的实用主义影响了其应用伦理学的风格,故其偏重于案例分析;而德国的应用伦理学之所以重视理论思维训练,则是与其世所公认的思辨传统分不开的。而在我国的应用伦理学教学中,大多数教材借鉴的是美国模式,以讲案例为主;侧重于理论思维训练的教材比较少见。并且,我国以案例为主展开的应用伦理学教学,大多数不是从本国实际出发,去努力收集和挖掘我国社会中体现国情的相关事例,而是取用或照搬现成的西方既有案例;而另有少数重视理论思维训练的教师,则在课堂上完全沉浸在形而上的思考中,不屑于关注现实,不喜欢从现实生活中提炼案例并以此将理论下沉到地面,形成与现实的有机融合。
其二,学生往往仅满足于对《应用伦理学研究》之学科知识的吸收,而很难形成必要且更为重要的批判精神和批判能力。作为哲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专业之一,伦理学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精神并提升其批判能力,但在不少大学的《应用伦理学研究》教学中,往往最为缺乏的就是这样的精神和能力。这种状况的存在,首先是因为任课教师自身没有足够的批判精神和批判能力,故自己也不会有意在课堂上重视培养这种精神和能力;其次是因为学生普遍只对知识的接受感兴趣或仅仅重视知识的被动吸取,在培养批判精神和批判能力方面通常不会有多大的压力或动力。中国的应试教育体制已经形成弥漫性的影响,不仅决定了中小学教育的基本模式,而且对大学教育甚至研究生阶段的教育也产生了明显的后果。在这种应试教育的惯性作用下,即使是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也缺乏足够的质疑和独立思考,对既有的结论没有批判性思考或没有能力进行这样的思考,只是习惯于吸取现成的结论,以顺利通过考试为最大的目标。
其三,因偏重于知识传授而忽略了学生在应用伦理学领域中的实际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之前各个阶段的学习相比较,其最大特点就是以研究为学习的目标,为了进行研究而学习。即使是《应用伦理学研究》这样的课程,从名称上看,似乎给人以应用是学习这门课程的目的的印象,但其实这门课程的学习,也应以研究为指向: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培养进行相关应用领域的伦理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领域中发现并解决现实中的伦理问题。如果学习这门课程的研究生,仅仅只是掌握了书本上涵盖的知识范围,只是懂得应用伦理学的原理或道理,而不会独立地进行相关研究,那么,这种学习的价值就会大大衰减,甚至可以说,这样的学习对于研究生来说基本上是失败的。然而,在不少高校中,《应用伦理学研究》这门课程的开设和学习,并没有起到真正形成和提升学生进行应用伦理问题研究所需能力的作用,大多数学生仅仅关心这门课程是否能通过、成绩处于什么档次等等,而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的考核,通常也只是限定在这门课程之基本知识方面,不注重或不知道如何考核学生的实际科研能力。
二、《应用伦理学研究》课程改革的目的及其板块式教学模式
既有之《应用伦理学研究》课程教学模式的上述不足或缺陷,影响了该门课程的实际效果,使得学生在这门课程的学习中应该最受重视且最有价值的方面反而往往被搁置或忽视。这种情况决定了对这门课程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如果不进行改革,不改变旧的教学模式,这门课程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学生的学习就会永远在低级层面上徘徊。而如果能够以合理且有效的新教学模式替代旧模式,设法在突破应试教育的传统做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那么,受益的就不只是该门课程,还可能惠及那些同样采用传统模式且存在类似不足的其他课程的教学,因为在我国高校的研究生教育中,有上述问题的课程除了这里专论的《应用伦理学研究》课程之外,其实还包括一些其他课程。这就意味着,《应用伦理学研究》课程的改革,不仅对于该门课程来说十分重要,而且对于其他研究生课程也可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针对《应用伦理学研究》课程教学中的上述问题,其课程改革的目的应为:通过本课题的研究,为《应用伦理学研究》这门伦理学专业的研究生课程提供新的教学模式,以超越单纯注重知识传授或仅满足于事例分析的原有教学模式,且为研究生阶段的其他课程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理念和方法。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将知识传授和科研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以基本知识为基础,通过文化差异比较、专题论文分析及实际拟题训练,来实现应用伦理学知识向应用伦理学领域之科研能力的转化。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并满足总体要求,我们设计了《应用伦理学研究》的板块式教学模式,将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分解为相互联系的四大板块。
第一板块:基础理论板块。这一板块的任务是向学生讲述、阐释作为总体的应用伦理学的一般理论,主要解决关于应用伦理学的学科归属、基本概念及“应用什么”、“应用于什么”、“为什么应用”、“如何应用”等关乎应用伦理学的性质、对象与方法等方面的问题。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之所以有必要,是因为如果这些方面的问题未能得到清楚的阐释,那么,学生就不可能对应用伦理学这门学科有准确的定位,并因而可能产生概念模糊、思路混乱等问题。虽然在应用伦理学兴起的早期,对应用伦理学各分支领域的具体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先于对其一般理论的探讨[1],但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发展之后,我们现在完全有条件在教学中先为学生做好应用伦理学之基础理论方面的准备。
第二板块:中西比较板块。本板块的设置,是为了让学生了解中西应用伦理学研究的各自特点,并获得应用伦理学研究之背景框架及对其文化差异的初步体认。应用伦理学起源于西方,但即使在西方,不同国家或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应用伦理学也有着不同的特点。通过对西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应用伦理学的解析,突出文化背景因素对于应用伦理学研究的影响与作用,在此基础上,审视当代中国学界对应用伦理学的研究,总结其得失,强调这种研究之针对中国国情的重要性。通过这一板块的教学,力图避免以往在应用伦理学课程中照搬照抄或简单改编西方发达国家之相关教材或案例的倾向,确立应用伦理学研究的国情意识和本土文化背景,为学生在这方面的研究提供必不可少而又正确合理的框架知识。
第三板块:论文分析板块。这一板块主要是通过解构若干篇较为典型的应用伦理学论文,让学生掌握分析应用伦理学论文的基本技巧,并且使得学生通过这种分析,逐步形成独立研究的严谨逻辑性,并了解应用伦理学领域之学术创新的基本要求与可能方向。在进行这样的应用伦理学论文分析时,要求学生:①找出文中的主要创新点、理论成就;②把握作者论证的基本逻辑;③归纳论文在观点、逻辑甚至语法方面的主要不足。在這个板块中,教师的任务是引导学生按这些要求进行论文分析,学生则必须在教师提问时给出符合这些要求的回答。因为有这样的要求,学生一般会集中注意力自主地进行论文分析,即使学习自觉性不高的学生,也因为有这些要求的压力而不得不在分析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第四板块:提纲实训板块。这一板块进入科研能力实训,通过查文献、列提纲及最后的答辩,培养学生的科研思路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功。首先由教师提供若干应用伦理学方面的研究题目,根据学生多少,给出的研究题目可多可少,学生则各自围绕所选定的题目收集相关资料,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认真研读,逐步提炼思路,为所选定的研究题目设计初步的研究提纲,然后由教师组织提纲答辩。在提纲答辩时,每个学生就自己的提纲即研究思路进行说明,其他学生和教师分别给出自己的评论。如此进行的提纲答辩,不仅使得答辩者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提纲的不足从而明确改进的方向和措施,而且也使得参与评论的其他学生受到启发。这种参与式的主动学习比被动式的听课效果明显要好。
在这种板块式教学模式的进行过程中,从第一板块到第四板块,循序渐进,后一板块以前一板块为基础,每一板块各有其独立功能而又相互联系、步步推进,从而形成使学生从知识学习到能力提升的动态过程。就这种教学模式所使用的方法来看,前两个板块主要是教师为主的课堂讲授;第三板块则采取课堂师生互动的形式,教师与学生相互问答;第四板块由教师提供研究题目,学生自主进行研究,然后在答辩时由学生主讲,教师组织讲评。
三、课程改革的实施
基于《应用伦理学研究》这门课程改革的目的及按照板块式课程设计的要求,我们在实施该门课程的改革时主要采取了下述具体措施:
在第一板块的教学中,我们没有局限于某一本或某几本既有的应用伦理学一般概论性质的教材,而是采撷了既有诸种教材中符合本板块要求的内容,再从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中吸取有助于学生认识、明了、分辨应用伦理学之学科性质、研究特点、发展趋势等方面的论述,在课堂上对这些材料分别给以批判性的分析和介绍,引导学生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达到对于应用伦理学这门学科的总体把握。其中,应用伦理学教材中的相关知识,仅作一般性介绍,教学中的重点放在中外学者对于这方面知识的研究性文献方面。例如,我们主要参考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余涌主编的《中国应用伦理学(2001)》和奥特弗利德·赫费著的《作为现代化之代价的道德——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邓安庆、朱更生译)[2]。其中,前者所录廖申白的《应用伦理学的一些重要性质及其“应用”伦理学理论的方式》和唐凯麟、彭定光的《论应用伦理学研究的重要使命》,以及后者的中译本序《应用伦理学的概念与方法》,讨论了若干重要的应用伦理学的一般性问题,而这些问题在诸种应用伦理学教材中通常未有充分讨论。第一板块的教学,我们安排了8学时的课堂教学时间。
在第二板块的教学中,我们首先将比较的主题限定在应用伦理学的某个专门领域,然后再根据这个主题选择西方和中国的学者在这个专门领域中的相关著作进行比较分析。之所以要将比较的主题限定在应用伦理学的某个专门领域,主要是为了比较的方便,因为如果不对比较的主题有所限定,那么,比较的进行就可能变得十分困难。只有对同一主题的不同研究进行比较,才能找出不同研究的各自特点,而试图对不同主题的不同研究进行比较则往往导致不得要领甚至无法比较。我们具体限定的主题是经济伦理学研究,为此而选择了美国、德国和中国的学者在这方面的三种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著作,用12个学时对这些著作中的主要部分进行分析和比较。
在第三板块的教学中,我们选用曾钊新、吕耀怀等著的《伦理社会学》[3]一书中的几篇论文作为分析的对象。之所以选用这本书中的论文,主要是因为本文作者参与了该书的写作过程和全书的统改,故对该书的各个篇章比较熟悉,了解其中每篇论文的由来、思路、价值和不足。本板块教学的进行,是先由任课教师带领学生认真阅读选定的某篇文章的一部分,然后再组织学生对这一部分的内容进行讨论和分析,在讨论和分析中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和独立思考能力及批判精神,如此逐步完成对该篇文章各个部分的研读,最后由任课教师作总结和归纳。在这个过程中,任课教师要特别注重主要由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而且,学生自己发现问题的环节甚至比解决问题的环节更有价值。这是因为,在我们看来,研究生阶段与本科生阶段的一个重大区别,就在于本科生阶段主要是培养学生解决教师提出的问题的能力,而研究生阶段则更需要提升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并确立研究课题的能力。在研究生培养阶段,不少硕士点存在的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研究生不善于自己发现问题,甚至自己的学位论文的选题都往往指望自己的导师给出。如此培养出来的研究生,毕业之后离开导师通常就不知道自己要去研究什么,不知道有些什么课题可以进行研究,从而难以独立地、自主地开展科研。这一板块的教学,安排了20学时。
在第四板块的教学中,由于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还难以自己提出研究课题,故先由任课教师给出可供选择的应用伦理学方面的题目,并向学生介绍查找文献的基本途径和方法,然后再由学生根据所选题目自己去查找并研读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形成较为完整的研究思路,并拟出初步的研究提纲。任课教师给出的研究题目,最好是本身就具有创新性的题目,即有待研究但尚未有专门研究的题目。如果给出的题目已经有人进行过研究,那么,之前未有研究经历的学生要想超越前人研究,可能难度过大,故往往就会沿用已有研究的思路,不愿或不能寻求新的研究取向。而如果任课教师给出的是全新的研究题目,则学生最多只能借鉴他人的类似或相关研究,以此为基础来设计对这种全新题目的研究思路,这就避免了学生走捷径、照抄照搬现成思路的可能性。学生设计的研究提纲,不应过细,也不应过于简单。我们的做法,是要求学生就给定的题目拟出三级提纲。二级提纲过于简单,学生在拟定这种二级提纲的过程中所受到的思维训练不充分,而四级提纲则过于复杂,在本课程的有限时间内难以完成。提纲完成后,在由任课教师组织的提纲答辩过程中,学生一个一个地陈述自己所拟提纲的基本思路和根据,在每个学生陈述完毕后由其他学生和任课教师就提纲的问题进行提问,提纲作者当场回答这些提问,要么对自己的提纲作进一步的解释,要么接受任课教师和其他同学提出的意见。这一板块的教学,先由任课教师在课堂上用4学时布置课题、讲解方法,再由学生利用一个星期的课余时间查找文献、设计提纲,最后用4学时进行提纲答辩。
以上四大板块的教学共安排48学时,按每周4学时进行,延续12周。
四、成效与不足
本课程的改革历时数年,从学生的反映及学生在专业素养、论文选题及其研究等方面情况的前后对比来看,主要的成效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不仅倾向于批判性地对待既有相关文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批判性地审视自己所写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哲学思维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其批判性。尽管不能否定之前也有一些具备批判性思维的学生,但通过本课程的板块式教学尤其是第三板块的论文分析,这些学生的批判性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而另有一些学生则从盲目认同、简单照抄照搬逐渐转向批判性地学习和研究。
第二,学生自主选题的视野更为开阔,选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而且新颖、精巧、不落俗套。认真对待本课程的学生,通过四大板块的训练,在选题方面视野更为开阔,往往能提出一些让人耳目一新的好题目,例如:《潜规则的伦理批判》、《“面子”問题的伦理分析》、《逼仄空间的道德镜像——小说〈蜗居〉的伦理解读》、《“卡奴”问题的伦理审视》,等等。这些题目在选题当时都是未有专门研究的课题,具有不可否认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且题目的表达别致、精巧。
第三,学生的研究思路有了明显改进,开题时思路混乱、逻辑不清的问题有所减少。在入学时资质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学过本课程的学生一般比未学过本课程的学生在研究思路上有明显优势。这种优势的获得,主要得益于本课程之第三板块的论文分析及第四板块的提纲实训。在第三板块的教学中,学生不仅搞清了所分析之文章的基本观点、创新之处,而且对文章创新的思路及存在的问题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这为他们构思自己的论文结构、把握论证的逻辑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第四板块的提纲实训,相当于硕士论文开题的预演,在硕士论文开题之前就有这么一次要素齐全、配置合理的预演,能够暴露通常会出现在硕士论文开题中的一些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减轻了首次开题的压力和难度,有助于提升开题的质量。
本课程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多种原因,仍然存在着下述有待改进的不足之处:
第一,在吸取应用伦理学研究相对发达国家之相关教学经验方面,虽然力图克服先前存在的取舍不当或不顾国情等问题,尽量将理论思维的训练与实际案例的分析结合起来,但迄今为止,尚未形成本课程所需要的一套体现我国特殊国情的案例体系。在本课程的进行过程中,很多时候由于缺乏合适的本土案例,故不得不沿用西方国家比较成熟的案例。在国内学者撰写的应用伦理学方面的著作或教材中,国产案例不多且显得过于简单,分析的空间或容量远远不够。我们试图收集、提炼一些能够反映我国当代社会特点的应用伦理学方面的案例,但限于人力、物力方面的条件,这方面的工作远未完成。
第二,在第三板块的论文分析教学中,由于所选文章都属于伦理社会学方面,故学生在分析过程中容易产生单一、单调的印象,在分析对象上有待丰富。之所以选择伦理社会学方面的文章,主要是因为本课程的主讲教师对该方面的文章最为熟悉因而也最方便用来分析,但这种方便所导致的这种单一、单调的负面印象应当引起注意,因为这种单一、单调的负面印象往往会造成审美疲劳,在某种程度上是时间、精力的浪费,而且或多或少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三,课时偏紧,以致各板块的教学不能从容展开,尤其是第四板块的提纲实训,在学生超过十人的情况下,课时安排更是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学生数为10人或不足10人时,提纲答辩安排4个学时还勉强可以对付,但学生数超过10人,则4个学时不足以安排全部学生参与答辩。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让部分学生就自己的提纲进行现场答辩,其他学生则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前面三大板块的教学也有课时偏紧的问题,只不过一般与学生多少无关,而是偏紧的学时安排难以满足教学内容的需要。
本课程的改革探讨,虽然与本课程的主题和内容密切相关,带有本课程自身的特殊性,但这种改革的一些观点和方法,应当对其他课程的改革也有启示的意义。例如,在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中,最为重要的不是知识的传授,而是科研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这样的观点,似乎应成为所有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共识。此外,本课程引入的提纲实训板块,对于训练学生的科研思路、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有实际作用,也可为其他课程所参考[4]。
本课程改革的进行,也可能受到其他课程教学的制约,因为如果其他研究生课程始终以知识灌输为主,仍然不注重研究生之科研意识和能力的培养,仍然不想方设法调动研究生在课堂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那么,修习本课程的研究生在本课程的进行中多少就会受到其他课程之教学模式的影响,多少有些不习惯于本课程的这種注重科研意识和能力培养及学生自主参与的教学模式。因此,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可能需要一个统筹考虑的系统工程。
参考文献
[1] 余涌.中国应用伦理学(2001)[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6.
[2] [德]奥特弗利德·赫费.作为现代化之代价的道德——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M].邓安庆,朱更生,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1-281.
[3] 曾钊新,吕耀怀,等.伦理社会学[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8-189.
[4] 季卫东.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行业需求[J].学习与探索,2014(9):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