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铮
摘要:随着201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优先股正式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新兴金融工具。一直以来,国内外学者对优先股发行存在较大争议。一方面,优先股发行将给企业资本结构带来积极影响,特别是银行业发行优先股能够提高资本充足率,减轻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债务负担、扶持中小企业;另一方面,优先股发行和存续期间也存在潜在的监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文从优先股发行对银行业的影响出发,分析国内现有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关注点和易引发的风险问题,提出初步探讨性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优先股;银行业
在成熟的海外资本市场,优先股作为一种特殊的形式,一直作为普通股的有力补充。优先股最早起源于16世纪的英国,上世纪90年代在美国快速发展,根据标普统计,美国优先股市场规模从1990年的530亿美元增长到了2005年的1930亿美元,然而在金融危机前的美国资本市场中,股市市值为9.5万亿美元,而债券市场4万亿美元,优先股也只是发挥补充作用。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国政府通过优先股进行干预既保证了主要金融公司的资产安全同时也没有改变公司内部原有股权结构,至此优先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201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优先股这一在国外存在近百年的金融工具正式进入我国资本市场,事实证明,优先股发行已经在我国资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业掀起了一股热潮,特别是得到了银行业的追捧。当前,我们在肯定优先股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正视其潜在风险,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推进优先股发行在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对银行业的现实意义
优先股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相对普通股而言,优先股具有固定的股息率,但不参与股利分配;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可以优先享有公司剩余收益权,偿付顺序在普通股之前;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相对债券而言,优先股股息的偿付顺序在债券之后;在股息支付方面具有一定弹性,发行方可签订递延、非强制条款设定更为灵活的股息支付策略;在会计处理上,债券融资属于负债,具有偿还期限,而优先股属于权益,绝大多数品种没有固定期限。
目前,我国银行业面临资本压力、股价破净、各类风险不断释放等难题,发行优先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补充资本金。通过优先股吸附大量在市场中的流动货币,增加资本同时,也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国家可以通过银行发行优先股,间接地控制国内的通货膨胀情况,优化银行资产结构的,同时提高国家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优化资本结构。原本采用负债筹集资金的方式转变为通过优先股筹集,降低财务风险,提升资本充足率。资产结构的优化,一方面提高投资者信心,另一方面可以提升银行整体形象,为商业银行拓展业务产生正向促进作用。
第三,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国家对于银行资金监管极为严格,发行优先股直接改善银行资本充足率,减低监管压力,为银行提供了更为灵活使用资金的途径,从而提升银行收益水平。
第四,减低资本成本。一般来说,优先股资本成本介于债券和普通股之间,略高于债券资本成本,而远低于普通股资本成本。因此,发行优先股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第五,不会产生控制权转移。发行优先股,既解决银行融资问题,又规避控制权转移带来的国有资本决策影响下降问题。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对银行业带来的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存在市场机制不完善、投资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因此在发挥优先股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高度关注优先股在实际应用当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
第一,流动性风险。优先股股利的固定性所产生的杠杆效应是把“双刃剑”,在金融危机时期优先股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摆脱困境,但随着经济逐步好转、股价上升,固定支付股利便成为沉重的财务负担,引发资金大量外流,阻碍了商业银行再生产的能力。这也是优先股拥有百年历史,但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中始终没有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融资手段的重要原因。
第二,财务舞弊风险。优先股种类不同,其使用条件和使用方式也不同。比如,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优先股允许转换成为债券或者普通股,这种转换却增加了企業进行财务舞弊的机会,通过优先股性质转移,虚报净资产或者提高负债来降低纳税额度,美化企业财务报表欺骗投资者进而获得股价收益等。
第三,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优先股具有高股息回报率且会在未来获得高额溢价,所以当我国金融行业开放优先股政策后,可能会面临国外金融机构资本涌入,通过收购我国商业银行的优先股获得收益,这可能会带来我国银行业国有资产的部分流失。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对银行业风险防范的建议
当前,我国优先股工作的开展已经一年多,市场前景良好,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同样需要受到重视并及时采用相应措施,以降低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第一,严格控制优先股准入要求和发行数量。由于优先股灵活性大,必须要从规章制度层面明确优先股发行要求、严格控制发行数量。以可转换优先股为例,发行资格上,发行银行应该在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不低于规定盈利能力前提下才具备发行资格;转换条件上,应明确界定或说明要达到何种转换条件才达到转换要求;发行数量上,由于优先股在经济下行时会给商业银行带来短期的融资效益,但从长远看,优先股股利支付的固定性和持有期限的固定性,最终将会给发行优先股的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在这种矛盾下,控制优先股的发行数量是不可或缺的手段,这关系到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二,严格审核优先股持有机构和持有个人。优先股的高额投资回报,会驱使国外金融机构或者海外资本进入。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时美国金融机构发行的优先股帮助巴菲特大赚一笔。当前,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在发行优先股时要重点防范因国外资本大量涌入带来国有资产流失以及持有机构或个人通过操纵优先股进行非法牟利的风险。
第三,持续优化中国金融行业改革和制度设计。优先股是我国金融大环境下的一种融资手段,随着我国整体金融行业不断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必然会为优先股存在问题的解决创造新的方法和方式。从国家政策设计层面上推动金融行业的全面进步是推动优先股规范发行的重要方面。现阶段可以考虑用债券思维发展优先股,加强优先股发行的制度设计。
综上,发行优先股对于当前我国银行业带来很多利好,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优化资本结构;有助于拓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减轻A股市场压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们仍要警惕优先股发行可能造成的实际问题。发行时充分考虑固定股息带来的财务压力,科学选择发行规模和种类、严格发行准入;转换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防范因优先股转换引发的财务舞弊风险,推动优先股工作在我国银行业稳步进行。
(作者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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