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林++任秀芹++吴小彦
摘要:十八大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云南省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尤其需要从理论上思考来自生态的问题,以更好指导自己的现实实践。通过梳理学界有关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动态,分析说明文明转型需要合乎时代进展逻辑的生态文明理论支持,在该文明理论向度的指导下,“做强做实”云南绿色经济发展这篇文章,也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实践启示和理论价值的有效文本。
关键词:生态文明;绿色经济;理论归宿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IX(2015)08-0036-03
引言
人们普遍认为,20世纪是经济发展的狂飙时代。在21世纪的帷幕拉开的时候,有鉴于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其他要素的明显失衡,人们苦苦寻找承载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优方式。在我国,十八大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从而弘扬生态文明有了更加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生态文明是以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为宗旨,以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最终实现持续发展的高级文明形式。由此可见,生态文明不仅包含“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关联,而且也内含“人与人”之间的生态关联,展示了自然、人类、环境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生态文明的立论基础
1866年,德国学者E.H.Haeckel提出“生态学是研究有机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纵观生态学200年的发展史,是人与自然关系趋向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的历史,并逐渐由此进入生态学时代。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生态学范式中出现了新的生态学理论,使人对这个发展相对失衡的世界有了不同的新看法,因之,大自然表象背后的有机性、联系性、整体性等本质属性开始深入人心。新的生态学理论可归结如下。
1.盖娅假说理论。“盖娅”是希腊大地女神的名字,古希腊人用来代表大地和大地上所有的生命。盖娅假说认为,所有生命构成的整体具有一个活人所具有的全部特征,即整个地球至少地表系统是一个有生命的、能够自我调节的活的系统,包括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在内,整体地发挥着作用。该假说的核心想表达这样一个信仰——地球是一个整体的“生命有机体”,尽管自然界存在着“丛林法则”,但其最基本的规则是合作与共生。“盖娅”理论表明,有机物必须相互依赖以维持生存,人不再只是为资源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人们将自身视为在同一生物圈生活的地球公民,去共同保卫身处其中的地球生态系统,寻求共同发展的可持续性。
2.混沌理论。混沌研究始于“蝴蝶效应”理论,该理论可以比喻为:一只蝴蝶今天在中国扑打翅膀煽动了空气,可能会变成下个月在北美上空出现的风暴系统。其含义就是,投入中的细微差别可能很快就变成产出中的实质性巨大的差距。由此说明,大自然从本质上讲,其运行过程是非线性的,传统工业的发展造成空气污染,导致全球变暖等一系列的全球气候灾难。对生态学领域来说,“蝴蝶效应”的含义是深刻的,现在发生着的改变世界自然结构的,有可能是不起眼的变化发生着微妙作用。严格说来,混沌原理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事务中,混沌理论所依靠的数学把秩序与混沌当作基本决定论的两个明显形式。自然界虽然存在多种状态,但加以归类,无非两种:有的井然有序,有的混乱无序。秩序和混沌共同构成了一个连续的、交织的自然系列。
3.生态价值理论。“生态价值”理论认为,地球上任何生物个体,在生存竞争中不仅实现着自身的利益,而且也创造着其他物种和生命个体的生存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一个生物物种和个体,对其他物种和个体的生存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价值);同时,地球上的任何一个物种及其个体的存在,对于地球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都发挥着作用。由此延伸,自然系统的整体稳定和平衡是人类存在(生存)的必要条件,因而这一必要条件对人类生存具有“环境价值”。
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消费应该限制在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平衡所能容忍的限度内,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减少人类对自然的消费,以维护自然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关于这一点,十八大报告讲得已够清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为的是“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以推进绿色发展。
4.责任与公平理论。在环境伦理学看来,生态系统是所有地球人的生存环境,而不仅仅是某一个国家的生存环境,这就是环境价值的“公共性”。由环境价值的“公共性”所引出的第一个原则,就是公平原则。从反面说,任何企业、个人为了经济私利对环境的破坏,都是侵犯了他人享有环境价值的权力,这就是不公平。要解决这种不公平,就必须追问“不公平”责任问题:谁为了经济私利破坏了公共环境,谁就应该为此承担责任。解决公平问题,必须通过追问责任来实现。谁破坏了自然环境,谁就应该为他的行为承担经济责任,这才是公平的。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补偿与惩罚统一的原则,为了保护公共环境而牺牲了自己的经济利益的国家、地区、企业和个人,应该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因为他们为了保护全人类的公共环境牺牲了自己的经济利益。
二、生态文明理论指导下的云南省绿色经济实践
云南省在绿色发展的基调下,把生态立省思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生态是云南最大的省情,是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希望之所在,为此,我们要在理论上强调生态功能是有价值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生产力。绿色经济也是辩证的,既要保护好环境,又要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外部生态环境。正是基于这一理论判断,云南省多次提出,“良好的生态就是生产力”,“建设生态就是建设生产力”。多年来,云南省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的无私贡献。在中国今天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盘大棋中,云南省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唯有如此,云南省建设生态文明的步伐才能越走越宽。为此,生态文明理论指导下的云南绿色经济实践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1.依托生态文明理论支持的绿色新政实施。所谓绿色新政,就是体现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情,把建设资源型和环境友好型作为重要的着力点,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绿色新政是2008年联合国提出的口号,这个口号提出来以后,英国、美国等几十个国家都在做绿色新政,为的是抢占绿色产业的先机。中国是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和环境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绿色新政对我们制度性的改造非常重要。因此,从绿色发展人手,从阻力比较小,到条件成熟,大规模的绿色新政改革就成熟了。
具体在云南省,绿色新政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通过加快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制定不同区域的环境目标、政策和标准来实施绿色新政。又如,昆明市是云南的省会,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心。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实施绿色生态工程,强化节能减排,推行经济增长,为积极创建国家绿色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重要贡献。在2010年度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奖、绿色责任贡献奖、绿色贡献终身成就奖的评比中,云南昆明市、普洱市、江川县均上榜“2010年度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可以说,中国十佳绿色城市是对昆明市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发展绿色,实行绿色发展的一个肯定,同时,也更加坚定了我们继续沿着绿色发展的道路向前奋进。昆明市将以这次获奖为契机,更加扎实地推进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将在继续打造绿色交通、绿色城市、绿色生活、绿色出行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昆明市的气候优势、自然优势和生态优势,进一步把昆明市打造成为世界知名的高原绿色生态湖滨城市。与此同时,为了保护环境,我们建议,对禁止开发区地区领导不考核GDP,因为为了保护环境导致GDP下滑从绿色新政及未来考虑是值得的。中国十佳绿色城市的江川县看到两年前抚仙湖水质突然降到了二类,为了保证抚仙湖一类水质,他们铁下心肠关闭污染行业,虽然导致了GDP下滑、经济下降,但是环保上升了,所以这么做值得。在江川县,保持抚仙湖一类水质一代又一代传下去,使抚仙湖周围空气更清新、环境更美,让到抚仙湖来的人喝上一类的干净水,这就是绿色新政的一份担当。
2.云南省绿色贡献的理论与实践伸张。“绿色贡献”概念,或者叫绿色的外部贡献,它是指某一地区当年的GDP占全国同期GDP的比例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占全国同期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比例的比值。这一概念通过计算水资源消耗、能源消耗、S02和COD排放的资源环境基尼系数,提出了以绿色贡献系数作为判断不公平因子的依据。绿色贡献又叫绿色的外部贡献。2005年,国家环境规划院以万元GDP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S02排放、GOD排放等4个指标为基础,提出了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衡量地区经济发展的绿色距离和绿色贡献概念。
应该说,云南省在保护环境、建设绿色生态屏障方面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它的绿色发展程度较高,根据2012年云南省林业厅发布的首个《云南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报告,云南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为每年14838.91亿元,约相当于全省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GDP)的2倍。其中,年涵养水量518.17亿立方米,年涵养水源价值合计为4494.12亿元,年保育土壤价值合计为3361.33亿元,年积累营养物质价值合计为111.40亿元,年净化大气环境价值合计为1143.70亿元,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为4689.06亿元,在我们看来,对森林价值的定量评估只是一个开始,更全面、科学、准确和系统的绿色贡献评估,仍有待相关研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但是,这方面的绿色贡献在云南省的学术界还没有将其有效地转化为“理论主张”,由此,我们仅仅停留在“权利主张”的呼声应该改变。现在,中央和地方已经开始专门讲绿色财政、绿色金融,这些概念会发展起来的。因此,云南省希望从绿色贡献出发,在下一步的深化探讨中,拿出有实证研究的理论成果;更希望国家在云南省森林建设、江河湖泊保护与治理、节能减排、产业生态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资金和技术的支持。
3.打造云南特色的生态补偿理论体系和补偿机制体系。生态补偿是眼下的一个热门词汇,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生态补偿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生态补偿既包括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保护所获得效益的奖励或破坏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也包括对造成环境污染者的收费;狭义的生态补偿则主要是指前者。
生态补偿理论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一是对生态系统本身保护(恢复)或破坏的成本进行补偿;二是通过经济手段将经济效益的外部性内部化;三是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的经济补偿;四是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性投入。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以内化外部成本为原则,对保护行为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保护者为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所付出的额外的保护与相关建设成本和为此而牺牲的发展机会成本;对破坏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的成本和因破坏行为造成的被补偿者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
云南特色的生态补偿理论体系和补偿机制构想。就中国而言,国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就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专节论述,强调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近年来,云南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环境保护等领域探索实施了生态补偿机制,但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凸显的当下,建立完善、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迫在眉睫。我们在调研走访中看到,云南省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地方经济做出了巨大牺牲,却没有得到相应补偿或补偿很少,致使有些地方的生态保护工作很难开展。以德宏为例,我们曾经调查过若干个生态区,都涉及到有没有生态补偿的问题,目前德宏的森林覆盖面积达到了67%,但是国家给予的政策是每亩森林补5块钱,省里给予的政策是每亩补10块钱,这点补助还是太少,因此这些区域在发展经济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中矛盾十分突出,不少当地百姓说“现在是生态越好补得越少”。因为保护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保护的内在驱动力不强。怎样让生态好的地方人民富裕起来、搞生态建设的人富裕起来,使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能够更好,已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无论是就全国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还是就云南省绿色经济发展的持久性而言,都应将“生态补偿”纳入经济运行的要素中,以求得经济学上的必要补偿。作为绿色资源大省云南来说,更应保护好得天独厚的“绿色资源”,并将之转变为发展优势。如前所述,为云南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的评估,对于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推进绿色GDP核算,理论意义重大。
我们认为,云南省生态补偿理论体系的框架应是:第一,把生态补偿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形成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生态补偿区域都纳入补偿范围,通过征收环境税、争取中央加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试行征收排污费等方式,提高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第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吸引和鼓励企业、国际组织、民间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形成补偿主体多元化、补偿方式多样化的资金筹集和投人体系。第三,探索资源环境评价方法,确定区域、流域环境容量和污染控制总量。第四,制定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科技研发、引进、推广应用,最终形成云南特色的生态补偿理论体系。
在云南省生态补偿理论体系基本形成的基础上,我们还需加快推动云南省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一是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优先领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示范,以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小流域治理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为突破口,取得经验后,逐步拓展到矿产资源开发、自然保护区、江河流域和旅游开发等领域。二是在滇西北这一世界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在全省生态补偿的5个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走出一条保护与开发良性互动的新道路。三是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基本实现全省环境无净损失,因保护而利益受损人群得到合理补偿,全面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立足于生态文明理论支持的云南省绿色新政的实施、云南省绿色贡献的理论与实践伸张、云南省特色的生态补偿理论体系和补偿机制建立及发展,既能行之有效地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又能全面提升云南省生态文明的建设水平,为全国生态文明的理论及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