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荣
(中共中央党校 科社部,北京100091)
“以农立国”还是“工商立国”,曾是20世纪前后困扰中国经济转型的根本难题之一,这与当时世界的整体格局密切相连。19世纪以来尤其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埠通商后,中国从以天朝为自居的“帝国时代”猝然进入诸国竞技的“列国时代”,中华文明遭遇一场“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它不同于以往的“一治一乱”的因循之变,而是一场大病变、一种总体性危机。因此,如何在世界新秩序中重新确立自己的位置以“保国保种”成为当时中国社会各界亟须解决的时代任务。反映在经济建设上,便是“以何立国”之争。
当时主张社会改良与社会建设的学者大致有两种取向:要么“从传统的要素中去重塑中国”,要么“从国际资本主义的扩张中去寻找中国”[1]。总体而论,费孝通在这一问题上是两种取向兼而有之,“强调传统力量与新的动力具有同等重要性是必要的,因为中国经济生活变迁的真正过程,既不是从西方社会制度直接转渡的过程,也不仅是传统的平衡受到了干扰而已。目前形势中所发生的问题是这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2]2。据此而言,中国的转型并非全盘的西化,也不是传统的复旧,而应是“开出新道路,救活老民族”[3]614。
1938年,费先生利用对家乡的调查材料写成博士毕业论文《江村经济》,该论文是费先生从社会学角度研究中国问题的一部重要作品,它主要探讨了中国传统生产的组织化及秩序问题,且论文的主题十分鲜明,即受西方现代工商业侵入剧烈的中国农村,手工业破产,土地权外流,传统的农副经济制度无法继续支撑;而发展现代工商业成为重建农村经济体系以致推动中国社会转型的必由之路。
费先生认为,以往争论“以何立国”的“分歧之处是由于对事实的误述或歪曲”,但“这不是一个哲学问题,更不应该是各学派思想争论的问题。真正需要的是一种以可靠的情况为依据的常识性判断”[2]4。因此,有别于以往的口舌之论与思辨之争,在《江村经济》中,费先生勇于抛弃一切学院式的装腔作势,将研究“社会事实”放在首位,用回归事实本身的方式,科学地解释了中国衰败的经济原因。
按钱穆的说法,乡村作为人心秩序与社会体统的发源地,一直是传统中国社会组织(包括城市、乡镇、山林和江湖四部分)的重心[4];梁漱溟进一步指出,“中国文化有形的根就是乡村,无形的根就是老道理”[3]613。因此,要科学分析中国的事情,真正解决实际困难,就应将乡村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识老中国”,才能“建设新中国”,而“大抵社会组织,首在经济上表著出来”[5],费先生首先考察了传统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在“江村”,物的所有权划分为“无专属的财产”“村产”“扩大的亲属群体的财产”和“家产”四类,“个人所有权”并没有被列出,它总是包括在家的所有权名义之下的。其中,最为关键的“家产所有权”,“实际表示的是这个群体以各种不同等级共有的财产和每个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说,中国传统的物权关系是一种以“集体共意”为基础的、能够反映人伦关系的“家族共产”。
土地这一传统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作为“家”的一种特殊所有物,它的形态也受此规范的制约。在使用权方面,土地要围绕家族来进行,收益亦要依据家族成员来进行分配;涉及土地转让时,主要依照“差序格局”的原则进行,首先在族内转让,其次则可在征得家族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族外转让;在代际分配过程中,基本按照“父系传嗣、单系继承”的原则,土地被一代代地划分到接替“香火”的男性财产继承人手中。
中国这种以家族为载体、以伦理为原则的产权组织形式,一方面降低了社会风险,增加了个人抵御社会危机的能力,进而形成了以家族为主要载体的社会照顾支持网络。而这与西方以个人本位为基础的产权形态大相径庭。另一方面,尽管有人口控制的手段存在,但长此以往,个人土地的拥有量也渐渐趋向平均化,小农遍地就成为必然的结果。根据调查,“江村”极少有面积在6亩以上的地带,绝大多数田地都在1~2亩。“狭窄的地带和分散的地块妨碍了畜力的使用,也妨碍了采用其他集体耕作方式。这是中国农业技术落后的首要原因”[2]141,同时也表明农业产出在“江村”已经极大化了,再在农业方面企图增加收入已无可能。
我们再来算一笔“经济账”。在“江村”,职业分化程度很低,全村有2/3以上(约76%)的农业人口,而在正常情况下,单个家庭每年正常生活的最低开支中,土地收入仅占34%[2]98,145,所以,只靠农业收入不足以维持庞大的人口。在此种“匮乏经济”情形下,一方面需要人们节省开支,养成知足常乐的节制精神,发挥文化对于消费的控制;另一方面还需要从农业之外去开源,寻求副业的支持。
尽管“自给自足”是对我国传统小农经济基本属性的一般概括,但并不意味着农村社区与外界的完全隔离,而是说明乡土社会经济体系内部具有一定的完整性,能使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得到良性运行以达到收支平衡,唯有如此,一项社会制度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而获得认可。
既然“江村”的农业收入有限,那么满足当地社区正常生计的任务就要放到副业上面。除农业这一基本职业外,蚕丝业是“江村”的主要副业。据费先生统计,平均四口之家,单靠农业每年亏空约为131.6元;而当缫丝工业兴旺时,除去成本一般农户每年可盈余250元,这样就足以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可见,“中国乡村中工业的发达并不是偶然的。在农村经济中工业是必要的部分,原因是在中国农业并不能单独养活乡村中的人口”;加之农业生产的季候性特点,使得农业与蚕丝业错时而立成为可能,富余劳动力也得到消化。于是“中国的传统工业,就是这样分散在乡村中。我们不能说中国没有工业。中国原有工业普遍的和广大的农民发生密切的关系”[6]4-5。这就是在传统中国历时弥久的农副生产相配合的经济制度。
自19世纪开始,中国社会便由于西方列强的进入而发生变化。正如梁漱溟先生所言,“最初的破坏,还没有到乡村——无论是变法维新,或者是辛亥革命……等,都是先从上层中央政府改变起,再浅浅地间接地影响到乡村;先从沿江沿海通都大邑破坏起,才渐渐地延及到内地农村”[3]613。这种形势到20世纪20年代发生了变化,乡村的破坏也愈演愈烈,其间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入侵最为显著,整个乡村秩序经历前所未有的恶劣遭遇。“驱逐农村工业的力量是有力和深入的。在它后面有军舰和大炮的支持,‘帝国主义’是被很好地组织起来的工业国家。传统的手工业工人是一些住在分散村庄里的农民,没有组织归属感,没有现代科学力量的帮助”[7]。这就造成“外国工业的侵入废除了农村手工业,打乱了传统机制”[2]79的局面。
传统工业的收入急剧下降,借贷成为农民继续维持生计的无奈选择。尽管农村社区原有的借贷体系仍在发挥帮扶作用,但它“只能对付这个社区内部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不能解决普遍无力偿付债务问题”[2]188,并且近年“经济萧条使拖欠人数增加,从而威胁着当地的信贷组织。这对现存的亲属联系起着破坏的作用”[2]190。在这种农村金融竭蹶的情况下,城镇资本流入农村也就成为必然。不过,由于传统社会差序格局主导下的人际关系模式没有改变,富于地方性的乡土社会无力与城镇建构起互补性的金融体系,高利贷也就成为一种无奈的选择。而无力还贷的农民只能出卖土地所有权,最终导致农村土地权外流,农民离地;沿海地区“80%以上的农民已经是佃农了”,“许多农民离开土地,变为没有土地的劳动者。他们拥挤在通商口岸里,或者做工,或者当歹徒。那些留在乡下的人挣扎着,他们面临着高压之下的苛刻的税收、租息和利息。他们已到了穷途末路”[2]130;并且“是一直下去不回头的一种乡村破坏,乡村纯落于被破坏地位,破坏的程度日渐加深加重加速”[3]606。“农村地区工业的迅速衰退打乱了城镇和农村之间的经济平衡。广义地说,农村问题的根源是手工业的衰落,具体地表现在经济破产并最后集中到土地占有问题上来”[2]198。
“19世纪的中国既受到西方经济帝国主义的影响又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8],在二者的裹挟下,中国经济秩序首当其冲受到破坏,传统的农副产业破产,紧跟着是君主政治的瓦解、家族治理的失序、伦理礼教的式微。费先生《江村经济》的研究,某种程度上为我们提供了传统中国的一些面相,揭示了传统中国的生产组织及秩序在西方工业强势入侵后遭受破坏的现实,同时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面临的总体性危机。
总体危机需要总体改革,但“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2]199,目前,中国广大乡村面临着“国内工业的衰落,高额地租的负担使村民面临着空前的经济不景气。村民难以取得贷款,或成为高利贷者牺牲品,他们的处境是进退维谷”[2]84。在没有替代职业的情况下放弃传统收入来源则将导致家庭收入的继续减少。所以,“最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办法不在于紧缩农民的开支而应该增加农民的收入。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措施”[2]201,“应当把工业引进农村,使农民能在农余时间从事工业生产”[9]。
中国传统农副经济的破产起于传统工业(家庭手工业)的崩溃,但更根本的原因则是“乡村工业和世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2]200,这源于中西双方所用“力”的不同,简言之,可以归结为机器动力对人力的胜利。“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还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10]
资本作为一种欲望体系、一种“异化”力量,发展到19世纪中叶,已经成为一种世界体系。它将世界各国,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落后民族,都卷入世界市场之中。在这种大潮之下,世界的经济秩序已经被资本主导,中国继续坚持田园牧歌般的古朴生活已经不再可能;古老中华文明想在“世界列国时代”独善其身也只能是一种幻想。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后起中国若想在世界新秩序中挣得一席之地,势必要迎头赶上,发展工业则成为中国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农业现代化既是抗衡西方工业强国的手段,亦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内生动力所在。正是认识到这一点,费先生才着重提出从工业入手,“重组”生产秩序的方案。
但在“工商立国”的既定方针下,中国是走西方式的工业化扩张道路,还是“重组”传统农副经济?这是摆在社会改革者面前的一道难题。费先生给出的答案是,中国应依据传统,生成一种新式的“乡村工业”。
一方面,西方工业为主、都市本位的社会体制与中国农业为主、乡村本位的文明路径存在抵牾之处。中国都市是在外力胁迫下,首先以通商口岸的形式发展起来的,并不同于西方经济力量在本国内部积聚-扩散的形成模式,它不是中国内部经济力量集聚的结果。在费先生看来,“都市不只是一套建筑和街道,而是一套生活的习惯和做人的态度,有了都市的习惯和态度,这套建筑和街道才能利用来增进我们生活的幸福,不然,就会变成一个可怕的陷阱,成为人间罪恶的渊薮”[6]103-104。这从反面说明了中国工业的布局应放在乡村。
另一方面,“新的得在旧的上边改出来。历史的绵续性确是急求改革的企图的累赘,可是事实上却并不能避免这些拖住文化的旧东西、旧习惯”[11]424。“我的另一信念是,蚕丝工业曾经是而且应该继续是一种乡村工业。我的理由是,如果我们把工业从农村引向别的地方,像很多工业家所做的那样,也是非常容易做到的,农民实际上就会挨饿。另一方面,我也很了解,工人们在城市里是如何生活的。农村姑娘被吸引到城市工厂去工作,挣微薄的工资,几乎不能养活自己,她们离开了自己的家。这种过程既损害了城市工人又破坏了农村的家庭。如果中国工业只能以牺牲穷苦农民为代价而发展的话,我个人认为这个代价未免太大了。”[2]149
退一步而言,费先生也注意到机器文明的流弊。一方面它造成了人的“异化”,使人依附于机器,容易导致个人的人格失调以及社会的波动与不安;另一方面也使人与人之间原本契洽的关系发生偏离,社区生活的完整性遭到破坏,社会生活也发生了解体的现象。当然,这固然是机器文明的弊端,但并不意味着机器作为技术本身无法被利用,因为“利用机器时可以有不同的社会方式,并不是一定要西洋朋友所走过的旧路而一成不变”[6]397。换言之,技术本身可以嵌入社会结构之中,为人所用。
相较之下,中国传统分散的手工业尽管在与机器工业竞争中式微了,但它迁就了人性,其精神应予以保存。“我们主张在旧的传统工业的社会机构中去吸收西洋机器生产,目的就在创造一个非但切实,而且合乎理想的社会方式”[2]393。即将西方新式技术与中国传统技艺精神融合,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式工业。
用技术下乡改造传统工业。“我们主张把机器逐渐吸收到传统工业的社会机构中去,一方面使农村经济得到新的活力,另一方面使农村工业因机器及动力的应用而逐渐变质”。这样一来,既顾及到了我国原有的工业形式,又引进了现代工业的技术动力,二者的结合一方面能恢复已然式微的“乡村工业”,对增加农民收入、安定社会秩序、以至积累发展现代工业的资本都有益处,另一方面则会使旧有的“乡村工业”逐渐变质为现代的新式工业。
以“合作”原则组织新式工业,有别于西方资本占有的工厂形式。费先生强调“江村”合作工厂的基本原则是:合作工厂的所有权属于合作社的社员;合作工厂成员身份的认定依据是自愿入股,成为股民便享有工厂的收益权;工厂的原料由社员供应,劳动力也来自社员。“这显然是不同于资本主义大工业性质的工业形态,它并不是靠国家的法律强制来实现它的合法性,而是在乡村社会靠农民的普遍承认来获得自身的合法性;它不是掠夺农民的资源与劳动力,而是尽量从资源的最佳利用和劳动力的最佳安排来考虑;它不是要在草创阶段就要千方百计地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而是要即刻挽救农村凋敝的“经济生活。”这就是费先生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中国经济转型的初步设想,即以“合作工厂”的形式融合现代产业与传统伦理于一体,改革传统的物权关系,构建新型的社区共同体。
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现代化是大势所趋,中国作为后起国家,若要在世界体系中挣得一席之地,主动参与现代化并完成自身的文明转型是一种必然选择。
传统中国作为典型的农业国,经济转型的实质是实现农业的产业化,“以工立国”。正如费先生所言,“现代文明来自工业,不是来自农业”,“我们必须抛弃农民思想。我的看法是除非80%在小农经营中的农民改变他们的职业,并离开在土地上劳作的老路,否则,中国将继续颠簸难行。”因此,“我们必须走的第一步是把农民变成一个能离开土地的生产者。那意味着我们必须改变产业的结构。那时人们的思想和生活条件才会改变”[12]。
费先生以“科学地认识中国社会”为己任,一生“志在富民”,他认为中国的现代化要走且可以走一条与西方不同的发展路径,力倡将中国工业化道路建立在传统要素与现代技术之上,生成一种以“乡村工业”为过渡产业形式,以及以农业产业化为目标的以农建工、以工补农的经济转型模式。
从当时乡村建设“实验”的立意与效果来看,费先生“乡村工业”之于当代的学术与社会价值更显著。费先生以合作为原则的新工厂有别于西式的资本工厂,其意图是让生产从家庭之中得到解放,避免“伦理”的牵扯,同时保留乡土的伦理情感,让经济生产与社会生活相互契合。用现代社会学的术语说,引导工厂的经济活动深度嵌入村落共同体的社会生活,既提升工厂的团结与活力,增强抵御经济危机的弹性,又避免资本的剥削、人伦的衰退与人情关系的干扰,为传统与现代的衔接奠定基础。一言以蔽之,“乡村工业”草创了“私人产权”与“集体共有”于一体的新型产权制度。
从历史视野看,费先生“乡村工业”是近代经济转型的一次突破,是传统“家族共产主义”向“产业共产主义”转型的重要尝试,其意义重大不言而喻。然而,因战乱与政权更替的缘故,没能成型为真正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与产业模式。
此后,在相继经历人民公社、社队工业后,中国农村又衍生出新的经济组织方式,即“乡镇企业”。本质上来看,乡镇企业与“乡村工业”同样是农民集体经济实体,是农村社区共同体为破解经济困局,在文明转型内生动力促动下自我创造的产物。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国基层乡村的收入,也为工业化建设积累了资金。当然,由于脱胎于农村社区的社队工业,乡镇企业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与政府色彩,产权形态也复杂多样。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进行大规模产权改制,在催生新的产权形式的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国家推行大城市战略后也转入低迷状态。
2012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明确了将城镇化而非城市化作为今后的发展战略,突出了将围绕“人”来推进新型城镇化,这或许能避免新一轮的“造城运动”,亦可能成为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另一个拐点。
继此之后,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发展取向上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在农业经营体系上要“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农村合作社成为新一阶段农村建设的核心载体。
“秩序”与“进步”一直是社会学的中心议题,中西概莫能外。近代以来,中国努力追寻的是重建安定的社会秩序,达至国家进步,并在世界民族之林争得一席之地。而中国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原有的组织机制在各种内外部因素的角力下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因此,重建社会秩序就成为中国完成社会转型的关键一步。在社会秩序的众多面向中,费先生最为关注的是经济秩序的重建,毕竟生产的组织化及秩序问题,才是关乎民生的根本。就这点来看,费先生的社会学思想既抓住了时代的主题,又充满了人文关怀。
当然,费先生也认识到,近代中国面临的危机是一种总体性的,政治方面,帝制终结,士绅失势,传统的君主政治走向穷途末路;社会组织方面,传统家族的影响力式微;文化方面,伦理礼教遭遇西方文明的强烈冲击;经济方面则如费先生分析得那样,家庭手工业在西方现代工业的入侵下已然破产。就这些方面来说,中国仅仅改进技术,提高生产,只是进行经济转型是不够的,中国社会需要再组织,更需要一种总体转型。
文明转型一方面需要社会结构的重构,另一方面需要个人人格的改变,以此消解社会与个人的罅隙,既能避免“社会”的缺席,又能防止二者之间产生断裂。“当一种制度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时,甚至可能还没有替代它的其他制度。困难在于社会制度是由人际关系构成的,只有通过一致行动才能改变它,而一致行动不是一下子就组织得起来的”[2]2-3。正如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所言,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并不是现代化过程结束后的副产品,而是现代化制度与经济赖以长期发展并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13]8。尽管中国的城镇人口比重于2011年已达到51.27%[14],但“半城市化”现象仍很突出。每一类型的社会若想获得安定的秩序与持续的进步,必定要奠基于人格系统与社会结构的完整上,而我们坚信“生活经验促使人们转向现代化”[13]9。所以,就此点来看,费先生提出中国要建设新式“乡村工业”,走“工商立国”的道路,是企图运用“工作经验”促使中国传统人格向现代人格转变的一次尝试,是将中西文化的各自优点进行综合利用的一个尝试;一方面着眼世界的现代化大势,另一方面又顾及了中国文化的个性。因此,新式“乡村工业”的建立不只涉及生产的组织化与秩序问题,亦有推动中国进行人格系统与社会结构转型的涵义。
中国近代以来所遭遇到的危机,从经济体系破坏始,后又蔓延到政治秩序、社会秩序等方面,但它并非瞬时的崩溃而是一种逐步的瘫痪,这固然是西方强势入侵的结果,但也可就此看出中国传统制度的坚韧。传统中国虽然在中西文明的碰撞下暂时式微了,但若以此完全否定中国传统文化,抹杀传统文化的优点未免有失公允。传统中国所孕育出的各种制度,是中华民族长期“位育”的结果,它与西方文化一起,构成人类文明的不同面相,因此并无优劣高低之分,只有文化个性之别。费先生晚年正是从这点生发出“文化自觉”概念,同时亦蕴涵了一种对我国传统文化的“温情与敬意”。
讨论文化要注意国别性,经济制度也是如此。一方面,中国传统农副生产的经济制度,是与传统中国所具有的伦理礼教、君主政治、家族治理相嵌而生的,历经两千余年而不衰。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此种经济制度在传统中国具有很强的惯性,也表明它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尤其是经济观中的节制资本与制约精神相契合的。诚然,并不是说它就无缺点,制度运行久了难免存有流弊,技术应用的限制就是突出的一点,这也是它与西方工商业竞争失利的关键原因。但另一方面,西方的经济制度虽与技术高度结合,极大激发了生产力的发展,物资丰盈的同时却造成了欲望的无限增长,人性扭曲的同时社会也处于无序状态。因此,中西文明互有利弊,不可简单相较,而如何综合二者的优点,也成为人类文明必须面对的问题。从这点来看,“中国社会变迁,是世界的文化问题”[11]312,社会转型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也是人类文明无所遁逃的课题。正是从这点出发,费先生晚年提出了“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处世原则,寄托了费先生对世界人类文明发展前景的美好祝福。
试看今日中国工业化现状,贯彻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模式,无疑又走上了西方的老路,这点是费先生一辈学者竭力避免的。从更大的视野看,中华文明转型的困局正在于在西方国家主导的世界秩序中亦步亦趋,丧失了文明发展的自主性。而中国若诉求在西方国家构建的世界体系中找寻自己的位置,本身便是一个不可为的伪命题,在西方文化话语权下的中国现代化之路,其结果无疑是经济上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附庸,文化上沦为小国,社会的整体转型必然陷入茫然无序的混乱状态之中。
“温故而知新”,中国老一辈社会学人的智识,对当今快速转型期的中国仍具启发意义。中国文明乃至世界文明的转型之路,既不能固步自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各自的文化圈中独自打转,亦不能盲目抄袭,生搬硬套,而应反思中西文明的利弊,综合二者的优点,生发出一种新文化,引领人类文明走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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