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农村构建家校合作教育模式

2015-10-13 05:07韩渊
都市家教·上半月 2015年10期
关键词:独生子女家校家长

韩渊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孩子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关注的焦点。立足高效课堂,提高学生素质,也成了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共同的心声。学校不是一个孤立的机构,家庭、社会对学生具有无可替代的影响力。教育也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家庭、社会等其他社会机构同样具有教育的义务和职责。因此,家校合作教育模式的形成,是家长和学校共同构建学生精神家园的需求和趋势。

一、农村家校合作教育现状呈现如下不足

(1)农村大部分家长不够重视家庭教育,农村生活环境不佳。农村生活环境仍然处于贫困和落后阶段,生产与交通的长期滞后影响着家校合作教育。虽然近年国家减免了农业税,并且对农村基础教育实行“两免一补”,但是现在农村经济的主体依然是传统的小农经济,效益差;对于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受自身素质约束,也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而这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因此:太忙成为家长不能参与家校合作教育的首位因素。此外,大部分农村家长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他们把孩子送到学校之后,常常给任课老师说:“孩子交给您了,打、骂随您,请您多费心,我们不懂教育,您怎么管教我们都没意见……”完全忽视家庭教育的作用。

(2)当今农村学校家校沟通,学校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家长会常常放在期中、期末考试之后召开,家长会上常常把学生的成绩公布于众,使得许多成绩不好的家长不愿开家长会;学生犯错了,教师才去家访,因此家访又被学生误看成了老师的“告状”直接导致这一部分学生产生抵触情绪,怨恨老师;部分教师讲话欠艺术性,不利于家校合作。

(3)教育评价机制单一僵化。现今农村中小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并不完善。教育评价多以教师对学生学业成就进行一种量性的、结果性的评价,学生并没有参与对自己的评价。而随着以学生考试分数的量化评价方法被广泛应用,家长同样只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忽视了其他方面。

(4)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保障。基于家校合作的重要性,有必要使其成为学校和社会的一项常规性的工作,一种制度。而要成为制度,相应的政策法规保障是必不可少的。家校合作关联到社会系统中学校和家庭两个方面,它们的合作需要来自各方面的组织协调,尤其是教育主管单位的管理。可惜这些目前都缺位,因此农村家校合作的组织机构松散、机制不完善,多数学校没有统一、正规的家校合作组织以及有效的评价机制,而农村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家校合作活动也没有明确的、完善的规定和政策制度的保障,从而使家校合作的现状不容乐观。

我校实行小班化教育模式后,在人数骤减的背景下,许多掩盖在传统大班总体优势下的问题更加清晰:

1.学生个性的凸现

“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不尽相同的成长、生活环境形成学生个性,学校人数缩小,使学生的个性表现更为明显。学校学生多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由于生活环境和地位的特殊,其心理状态和行为必然有其独特性,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娇气和任性。由于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家长也有精力去疼爱孩子,怕孩子不高兴,怕孩子受委屈。结果,对孩子百依百顺,什么事都由着孩子性子去做,时间一久,孩子就变得娇气和任性了。

(2)独尊心态。由于独生子女受众人的疼爱和服务,易产生惟我独尊心理状态。

(3)自私行为。多数独生子女缺少和同龄人共同生活的经历,也就缺少友爱谦让的精神,其多数有自私自利的行为。

(4)忌妒心理。独尊和自私的心理状态的延伸,就是独生子女的忌妒心理表现特别突出。

(5)依赖心强。由于独生子女受到过度的呵护,必然产生很强的依赖心理。

(6)逆反心理。娇宠惯了的孩子难以接受家长说“不”,会很容易形成有意违反家长意愿的逆反心理。家长应根据自己孩子心理行为特点,给予正确的调适,使孩子身心都得到健康发展。

学校中,独生子女不同个性之间的冲突更为明显,独生子女的特点使他们团队意识较为缺乏,家校合作教育对他们而言尤为重要。

2.家长教育意识的发展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传统教育中有的家长缺乏教育意识,或对孩子完全放任不管,家庭只是生活的地方,不是孩子受教育的场所,将学生“全身心托付”学校和老师,把学校当作了“托儿所”;也有的家长有一定的教育意识,但观念滞后、方式不当;有的片面追随所谓的教育观念潮流,把素质教育盲目等同于全能教育,形式各样的补习班、音乐班、书画班弄得孩子成天疲于奔命,苦不堪言。总的来说,家长——学生的主要教育者之一,他们的教育素养参差不齐,教育效果不甚理想。但随着时代的前进,家长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学校家长中文化素养高,教育意识先进的越来越多,已初步具备广泛地平等合作的条件。但家长教育资历的提升并不完全意味着他们在教育子女方面水平的飞跃,而我们学校开办的家长学校,当前仍然主要是由学校向家长单向输出教育思想,年轻的家长正成为学校-家庭教育的热心探索者。有的家长对照自己在家长学校所学的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主动反思自己的家庭教育行为,有的遇到问题能到学校向有经验的教师寻求帮助,还有许多家长和老师一道商讨孩子的教育计划。家庭教育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孩子的问题行为发生率大为降低,已有的不良行为也及时得到矫治,不少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正常的家庭教育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为以后形成家庭学校平等互助的合作方式奠定了基础。

二、在农村构建家校合作教育模式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制定政策法规,建立评价机制。健全的法规政策是家校合作的重要保障,是家校合作的重要支柱,也是维系和促进家校合作的重要手段。政策和法规的建立有利于实现家校合作的正规化、系统化,也有利于提高家校合作的效率。

(2)提高农村家长的素质。提高家长素质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笔者认为依托农村学校远程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对家长的培训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式和途径。定期有目的、有计划地培训家长,不仅提高他们的素质,加强对家校合作的认识,还可以密切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加强沟通,培育良好的合作基础,可谓一举多得。

(3)建立家校合作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家校合作活动的重要载体。家校合作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完善可以避免合作过程中的组织松散、管理不善等问题的出现。各农村地区和学校可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设立如村教育委员会、家长教育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地方性家校合作组织,以利于保持教育目标、内容、方法、途径、评价等方面的同步性、一致性,形成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合力。

(4)切实减轻农村教师的工作负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一方面,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条件,除了常规的教学活动之外,停止无谓的检查、评估、竞赛活动,使教师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与家长联系,增加沟通;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也应少而精,讲求实效,而不是走过场,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应提高农村教师生活等待遇,以此吸引、留住优秀的师资,提高教师推动广大农村地区教育工作发展的热情。于此同时,还应密切关注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编制等问题,为广大农村教师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综上所述,农村家校合作教育模式对于家庭和学校不仅是一种目标,更是一个过程,并且这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教师与家长应该逐渐培养合作关系:从默契的伙伴关系到相互学习与支持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的培养不仅需要教师与家长的积极参与,还需要学生的参与,更需要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合作关系随着各方沟通的深入而逐渐由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发展,达到预期目标。

该论文为2014年度甘肃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名称:农村初中家校合作教育模式研究,课题批准号:GS[2014]GHB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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