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光
新课程标准对美育与体育之间的共生、共融关系进行了很好的诠释。这就要求广大体育教师要结合当前的体育教学实际,充分认识美育对体育的审美渗透作用,自觉地寓美育于体育教学中,从而使体育教学最大限度地为培养学生的身体美、技能美和人格美服务。
一、对体育新课标理念的美学思考
体育新课标指出:“体育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从这个角度来讲,增进身体健康,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社会适应能力,获得体育与健康知识和技能是体育课程价值的具体体现。体育学科从其课程性质和价值来看,都要求以审美活动为中介,以塑造完美人格为目标,将美无声地渗透于教育教学活动中。而新课标中“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更为教师明确了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具体内涵。
审美教育活动对学生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的作用。对此,德国美学家席勒曾经指出:“要使感性的人成为理性的人,除了首先使他成为审美的人,没有其它途径。”体育是一门侧重感性、生理和心理层面的学科,因此,它在培养人的健全理性方面就具有了渗透美育的各种渠道。强健的身体、健康的心理、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等,无不与一个健康而又具理性的个体所拥有的积极而高尚的审美趣味相关。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也提出过“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认为具备健全人格的个体,不仅要拥有“发达的身体”,还应拥有“发达之精神”,这与体育新课标所倡导的相一致,从而为德智体美全面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方向指引。
二、美育与体育之间的辩证关系
在大力倡导素质教育的今天,美育与德育、智育和体育构成一种彼此渗透、共同促进的互动关系。七至九年级新课标从“体育”到“体育与健康”课程名称的更改,本身就彰显出了体育教育对个体身体、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全方位关注。美育与体育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具体表现为:
(一)体育奠定美育的身体基础
以身体运动为基础的体能训练和体质教育对锻造强健的体质和健美的身材,作用不可低估。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改善神经系统与增强人的感受器官的感知和反应能力,也理应成为体质教育内容的应有之义。而健康发达的神经系统与灵活机敏的感知和反应能力,与以身体运动为基础的体能训练和体质教育活动密不可分,通过体能训练和体质教育,大脑神经系统和感受器官的反应能力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和增强,从而不断地发展和夯实健康审美心理教育所必须的生理基础。健康审美心理教育活动正是在良好的体能训练和体质教育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结构的完善和健全人格的养成。
(二)美育对体育的审美渗透
在体育教学中,体育教师应具备将美育自觉渗透到体育教学过程中的意识,对学生进行美的教育,并在此基础上提升学生对形体、动作乃至人格精神的审美感知能力,自觉养成美感意识,这对学生终身体育意识的增强,必然会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三、体育教学的美学价值追求
美学的社会功能和价值的最大体现在于美育。一系列审美理论来自于社会实践,同时又回到社会实践中,进而使美育理论在个体体育情操、美学趣味的养成,以及完美个性和健全品格的塑造方面能取到更好的促进作用。
(一)身体美
通过体能训练和体质教育,使正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期的广大在校青少年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健美的身姿,是体育新课标课程价值的体现。然而,由于中考体育所占分值较少,为片面追求升学率,许多文化课教师、班主任及学生家长忽视体育课对塑造学生身姿美的作用,加上家庭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学生又没有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的习惯,身体及健康情况存在的问题较多,这就要求学校体育应在指导思想上参照美学研究的成果,通过制定出具体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体能训练,从而使其身体获得健与美的发展。
(二)技能美
田径、球类、体操等项目是中学体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在这些项目的技能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具有很好的效果。技能美具体体现在技术动作是否规范、到位;整套动作是否连贯、协调;动作完成过程是否富于美感和节奏感等。这就要求教师在具体的技能教学中,了解不同学生的个体差异,对不同身体素质的学生提供不同的运动技能训练策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和自觉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并最终通过力所能及的体能训练,使学生感受到体育运动给自己带来的无限乐趣。
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不断向学校体育教学提出新的要求和标准。如果广大体育教师能自觉地吸取美学的营养,寓美育于体育之中,那么体育教学势必能在更高的层次上获得美感和力量,从而达到以美的要求和标准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和健全人格的目标。
(责任编辑 付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