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亮
新书评论
礼制视野下的《诗经》研究
——评《五礼制度与〈诗经〉时代的社会生活》
何亮
《周礼》是现存最早的关于礼仪制度的著作。据《周礼》记载,周人把礼分为五类,即“五礼”:吉礼、嘉礼、宾礼、军礼、凶礼。这五礼作为我国古代礼仪制度的主要内容历代相承,其精神文化内涵延续至今。“五礼”之名最早见于《尚书》。《尚书·舜典》曰:“舜修五礼。”孔安国传:“修吉、凶、宾、军、嘉之礼。”①《周礼·春官·大宗伯》云:“以吉礼祀邦国之鬼神示……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宾礼亲邦国……以军礼同邦国……以嘉礼亲万民。”②《诗经》作为产生于周代社会礼乐文明历史土壤的诗歌总集,生动记录了当时的民俗生活。不仅融入了五礼思想,也扩大了《周礼》在社会的影响。《五礼制度与〈诗经〉时代的社会生活》据此以诗礼互解的研究视阈,将礼学与诗经学相结合,以《诗》探礼:从《诗经》的思想内容及其反应的民情风俗,追溯礼制形成的渊源,探究周时期民间、宫廷的礼仪。同时,以《礼》探诗:以周代社会实行的五礼重新解读《诗经》中与之相关的部分内容。纵览全书,笔者认为体现了以下三方面的特色:
《五礼制度与〈诗经〉时代的社会生活》从五礼与《诗经》相融互渗这一视角展开研究。至于从这一视角开展研究的原因,作者在书中说得十分清楚:“周代的礼乐文化渗透《诗》的艺术精神……《诗》成为礼乐制度的宣传手段之一……《诗》是周礼的诗化形式,亦是诗乐的总结形式,更是礼义走向教义的始基。”③中华素被称为礼仪之邦,奠定其基石的就是礼乐文化,由古人将“礼教”与“乐教”并提而形成。其中,《周礼》是《诗经》时代“礼教”的重要内容,用于处理当时上下贵贱之间人际关系的基本伦理规范。《尚书》曰:“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候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④而《诗经》既体现了礼,又是“乐教”的重要形式,“礼”“乐”相辅相成。孔子在《礼记·孔子闲居》中指出:“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之所至,哀亦至焉。哀乐相生,是故正明目而视之,不可得而见也,倾耳而听之,不可得而闻也,志气塞乎天地,此之谓五至。”⑤作者以孔子的“五至”理论为依据,结合五礼制度和《诗经》,对其相互阐发。如《诗经·召南·摽有梅》是一首婚俗诗,以年轻女子的视角,抒发青春易逝,渴望及时婚嫁的情感。女子盼嫁的心理,与《周礼》规定男女须适时嫁娶密不可分。《礼记》记载,男子二十而娶,女子十五而嫁。只要到了适婚年龄,父母为子女的婚姻大事操心,子女也希望能早日完婚。因为如果错过嫁娶时间,就是“失时”。《周礼》关于婚嫁时间的规定,潜意识中已成为民众自觉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诗经》中的婚嫁诗,无一不受《周礼》礼教思想的浸染。而《周礼》以诗歌的形式来传达,礼俗也诗意化。又如《丝衣》、《周颂·思文》、《大雅·云汉》等是一系列关于祭祀的诗歌,用于祭祀天地、山神、祖先等神灵。祭祀是古人生活的重大事务。《左传·成公十三年》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是万物有灵、物我不分时代,远古先民自然崇拜思想的遗留,表达了人类对于某种不可知力量的向往。《诗经》中的祭祀诗,生动描述了祭祀的仪式和过程;祭祀时,主体的情感也投入诗歌。祭祀诗和祭礼的融合,拉近了天帝神祗与人的距离,把神圣不可触摸的事物变得实在可感。作者以“诗”“礼”互解的新颖视角,深入细致的解读《诗经》文本,颇有见地地阐释《周礼》的文化蕴涵。
关于礼制与《诗经》的研究,学界已有不少成果。陈戍国先生《诗经刍议》将《周礼》、《诗经》互为参照,侧重于从礼的角度研究《诗经》,以礼制佐证《诗经》所记建旗、赐丝等活动思想的来源,考察《诗经》在形象类型、审美、题材开拓等方面的意义。陈戍国先生另一部学术力作《先秦礼制研究》,侧重于以群经诸子证礼,其中就包括通过《诗经》所载内容,考析当时的礼制;江林《诗经与宗周礼乐文明》阐释了《诗经》与祭祀、农事、婚俗、饮食、军事等礼仪制度的关联;韩高年《礼俗仪式与先秦诗歌演变》从文化学视角解析仪式文化对先秦诗歌产生发展的影响。而《五礼制度与〈诗经〉时代的社会生活》将《周礼》分成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五类,将《诗经》中的诗歌分为婚俗诗、宴饮诗、朝聘诗、祭祀诗、农事诗、战争诗、悼亡诗七种题材,分别探究了嘉礼与《诗经》婚俗诗、乡饮酒礼与《诗经》宴饮诗、宾礼与春秋时代所赋《诗经》之诗、祭礼与《诗经》祭祀诗、籍田之礼与《诗经》农事诗、军礼与《诗经》战争诗、丧礼与《诗经》悼亡诗的文化意蕴,展现了《诗经》时代礼乐教化民众的时代特征。同时,作者并不局限于《诗经》时代的五礼,从礼制形成的源流入手,结合具体文献切中肯綮的探讨其与宗教、政治、思想文化等的关系,得出“礼乐结合,使诗乐有了一种明确的内容范畴、表现对象。具有规范、约束意味的礼进入诗乐,礼便成为诗乐的重要内容,礼本身获得了艺术化的表现形式,日常生活及人生的重大事件,通过诗乐便有了形象化的传播方式,教化目的亦从中不断强化。这反映了人类生活从粗糙到典雅过程”的论断。全书材料翔实,论辩精当,分析透辟,显示出宏阔的理论视野和敏锐的理论眼光。
作者运用功能文体学的观点和理论,以诗的创作和应用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了《诗经》婚俗诗、宴饮诗、朝聘诗、祭祀诗等形成的原因。古人论文辨体,很多都是基于文体的功能。《尚书·舜典》云:“诗言志,歌永言。”⑥《释名·释言语》:“盟,明也,告其事于神明也。”⑦《文心雕龙·铭箴》:“铭者,名也,观器必也正名,审用贵乎盛德。”⑧《释名·释典艺》:“诏,照也,昭也。人暗不见事宜则有所犯,以此照示之,使昭然知所由也。”⑨《尚书》、《文心雕龙》、《释名》等典籍,从文体的实际功用追溯铭、盟、诏书等文体的起源、特点、文体性质,及其形成的原因。在《五礼制度与〈诗经〉时代的社会生活》中,作者认为《诗经》中某些类型诗歌是实现“五礼”的需要而产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如《齐风·甫田》,这是一则关于冠礼的诗歌。冠礼为礼之始,是古代中国汉族男性的成年礼。举行冠礼之时,需一定的言辞表达对即将成年之人的祝福和祈盼。《齐·甫田》就是因冠礼之所需应运而生,冠礼的礼辞即是诗歌。既记录了冠礼的具体仪式环节,又饱含着长辈亲人对后生成人的殷切期望。又如《桧风·秦冠》,关于其作诗主旨,学界颇有分歧。作者认为这是一首悼亡诗,宣扬服丧三年以尽哀的丧礼精神:“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劳心慱慱兮。庶见素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兮。庶见素韠兮,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兮。”丧礼与悼亡诗的结合,体现了生者对死者生命的尊重和肯定。可以说,在不同的礼制场合中,都需要有特定的语言表达,因而促成了与之相应诗歌的产生。诗歌的广泛传播,又进一步扩大了礼制的影响。
《五礼制度与〈诗经〉时代的社会生活》不受文本拘泥,从历史、文化、礼制等层面考察了《诗经》与“五礼”的互渗关系,视角新颖,解读深入细致,论证严谨,无论在诗经或礼学领域都有新的学术收获。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400047)】
①④孔颖达等《尚书正义·虞书·舜典》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6、36页。
②王诒让《周礼正义·春官·大宗伯》,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297—1359页。
③战学成《五礼制度与〈诗经〉时代的社会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2—26页。
⑤朱彬《礼记训纂》,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751页。
⑥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1册,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93页。
⑦⑨刘熙《释名·释言语》,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0、101页。
⑧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6页。